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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1)

      碍着此时不好说话,我只说这一句就罢了。
    不过看云毓的态度,很明显对扎了我一刀这件事并没有怎么愧疚。
    我有意当着厅中一干人等的面道:「无故受了些小伤,方才皇上驾临,本王又领了些圣训,因此云大夫说要请本王吃的那场酒,恐怕无法去了。」
    云毓道:「哦,臣甚憾之。对了,家父原本也打算前来向王爷问安,只是怕今日王爷不方便,故而先让臣先来。不知明日或后日可否?」
    我道:「本王什么时候都可,区区小伤其实不用惊动云太傅。」
    云毓无比谦恭地道:「王爷受伤怎会是小事?王大人等几位大人应该也会来向王爷问安,估计不会和家父一起,王爷府中这几日,定然少不了客,王爷请留意静养,不要因此太劳累精神。」
    我便微頷首。
    啟赭今天那两句提到风月之所的话让我心里一直掂着,或许他话里就那么一层明白的本意,我却不能不往多里猜,兴许我与云棠王宣谋划之事他已有所察觉。没把云王两族的势力全部引出之前我不想节外生枝。因为打算乾脆月华阁那场改在我怀王府里算了。
    可云毓却拒绝如此,明白地说了他爹云棠和王宣不会一起到怀王府。看来云、王两家和本王差不多谨慎,只是谨慎在了不同的地方。
    云棠和王宣应该心中对本王还是有所提防,觉得月华阁是他们佈置下的地方,比我这怀王府让他们放心。
    这也就是云王两方一直将本王当成了傻子,事事都要在他们手心里攥着的地方做,连到怀王府开个谋反会都不敢,假如本王真的要反,岂不会怀疑他们的诚意?
    云毓向一旁望瞭望,摇头道,「可惜啊,那场酒,原本臣打算……」话说了一半,收了,抬袖告辞。
    我笑道:「云大夫话说了一半就走,诚心钓着本王心里惦记。难道备下了什么绝世难得的人物?」
    云毓正色道:「王爷,楚寻就在你旁边站着,怎好这么说。」
    楚寻应知云毓此时是拿他打趣,只是笑着站在我旁侧。
    我去握楚寻的手,「阿觅非拈酸之辈。」
    云毓挑眉,「王爷的这句话可将臣的牙都麻倒了。臣有眼色,再不走当真就不招待见了。臣告辞了。」
    我道:「云大夫慢走,经你这么一说,那场酒,本王兴致难抑,只要挣得动,定会赴约。」
    我没必要再此时于这种事上和云王两方太过计较,但,云毓的心思一向縝密难料,或者有意拿此话来试探我也不一定。
    不论如何,暂且顺了他话中的意思,容后再说。
    云毓只留了句,「随王爷喜欢。」便转身离去。我瞧着他的背影没入廊下的暗色,抬手揉揉额头。
    胳膊上的伤在其次,今天来回这几场应付当真伤损精力。
    晚上,本王与楚寻同床共寝。
    我坐在床沿,仍颇多感慨,这张床我睡了许多年,今天初次枕边有个人陪着,可惜这人还是我花钱买来的。
    也不知今生今世,还能不能有个人,真心地与我同寝一榻,共枕共眠。
    在灯下一恍惚间,我竟将楚寻穿着睡袍的背影看成了柳桐倚,一瞬间走了神。
    直到楚寻回过身到床边掀开被褥,我方才恍然醒悟。
    可叹本王每每想到柳桐倚,便如同十七八二十馀蠢蠢欲动,年少思春时。尽想些不着边的。
    柳桐倚此时,兴许正想着怎么把我这个奸王及连带的所有势力统统拔除。
    假如他能像楚寻这样在我身边呆一日,不管真心还是假意,即使立刻要了我的命,我也愿意。
    楚寻在我耳边轻声道:「王爷,要熄了蜡么。」
    我起身扇灭了蜡烛,入被躺下。
    我低声问楚寻,「睡得惯么,你认不认床?」
    楚寻轻声答:「回王爷,我哪里都睡得,不认床。」
    我在被中捏捏他的手,「床上说话别这么规矩,叫一声承浚我听?」
    楚寻默了片刻,回了我两个字,「不敢。」
    我百感交集,他说的的确是实话。
    我没再多让他做什么,只说:「睡吧。」
    楚寻嗯了一声,他不认床也是实话,过了一两刻鐘便呼吸匀长,像是睡熟了。
    他睡觉动静不大也不占床,本王身边一直甚安稳。
    楚寻本是官宦子弟,他父亲是个贪官,手中曾有人命冤案数条,终有一日真相大白,被断斩立决,楚寻当时年少,没得刺配去边疆,而是贬为奴役。他姐姐楚萝被贬入倡籍,楚萝相貌美,擅才艺,后来成为京中名妓,转入了名坊朝朝楼,楚寻在贡院中做官奴,成天洗地扫厕房吃了很多苦,听两句讲习偷书看还被打得遍体鳞伤过,楚萝就花银钱求恩客和老鴇帮忙将楚寻也弄进朝朝楼中做琴师。他天性聪颖,时令小曲听一遍就会弹,还能自己做两首,渐渐名声便大了。京城勾栏中的姐儿都以能唱楚寻为自己写的曲儿为荣,更有颇多好新鲜的人物专门去听他的曲。
    我头一回见他就是被啟礼啟正等拖去的,还弄得神神叨叨,非要装成寻常百姓。等轿子到了门口,我抬眼看见朝朝楼三个大字,立刻道:「这地儿你们皇叔我不爱进,你们自己去快活吧,我拐弯去隔壁暮暮馆,什么时候你们好了,派人去隔壁知会我一声。」
    朝朝楼和暮暮馆是一家,只是一个是伎坊一个是倌馆。
    啟礼道:「侄儿们请皇叔,岂会犯皇叔的忌讳?今天进朝朝楼,只为皇叔听琴,那位琴师可是京城第一美人的弟弟。不过在皇叔眼里,兴许他才是京城第一美人。」
    我顿时兴致大生,待进了朝朝楼,见到楚寻,觉得果然颇清秀,年岁相貌都正合我意。他那时尚不像如今这么会来事,有了一两分名气,有些自傲。一般客人都不愿见。啟礼啟正等人虽然装模作样地穿了布衣,明眼人一望即知他们有来歷,连个龟奴都没瞒住,仗着几位侄儿如此出挑的福,我们一行进了最好的雅室,端茶递水的各个哈腰弓背,格外殷勤。啟礼他们也看出不对,却无自知自明,还埋怨我,「可能是皇叔这种地方来的太多,进过暮暮馆,被认出来了。」嫩得我都懒得教导他们。
    楚寻磨到我们喝完一盏茶才出来,抱了张琴,弹了支颇阳春白雪的曲儿,满室清高。楚萝亲自作陪,过来斟茶。楚寻琴弹得不错,但这种雅乐,自有一等一的琴师弹,怎样也轮不到在这种倡坊里听。我顿觉寡然无味,昏昏欲睡,全仗着看他的模样撑着最后一丝精神。几位侄儿还能用楚萝提神。楚寻一曲弹完,眼看满脸高寡,又要再下一曲,本王便抬手止住,询问能否换支轻快点的小曲儿听听。
    楚寻望我的神色里顿时有些不屑,认为本王缺乏欣赏雅乐的品味,楚萝急忙圆场,让楚寻弹了支时令小曲,她跟着边唱边舞了一段,屋里总算生机勃勃了。
    我向楚寻道:「这支曲不错,你写的?」
    楚寻道:「是,只是些俗乐。」似乎对自己写的这些曲颇不满意,觉得市井俗曲没能真正发挥他的才华与高雅。
    我不忍看这么一个清秀标緻的少年在愤世嫉俗这条不归路上越走越远,遂道:「俗乐雅乐不过是世人的一种看法而已,只要能让许多人爱听,便是好乐,所谓俗乐反倒更随性自然,何必刻意追求什么雅?就比如《诗经》中的许多,当日都可谓大俗,到了后世,又都是大雅。」
    我向他道,其实这种小曲更适合他,他弹得比那种雅乐好的多。
    楚寻低头说受教,但眼中的目光与脸上表情却和他嘴里的话正好相反,看来他心中对我的话十分不以为然。
    楚萝继续殷勤地对待我的几位侄儿,啟礼预先嘱咐过她,于是她没来聒噪本王。楚萝和楚寻大约都猜出了这其中的缘故,也兴许我对楚寻的模样之欣赏表现得露骨了些,楚寻在我的注视下神色越来越僵硬不自在,楚萝时常偷望本王与她弟弟,目光也甚忧虑。
    趁着楚萝与楚寻琴笛合奏的时候,啟正低声问我道:「叔父觉得这个琴师如何?」
    我道:「挺好,就是有些端。」
    啟正笑道:「好多人觉着,就是这么端着才有味道。」
    楚寻的这些所谓名气,恐怕一半靠琴技,一半是靠相貌。来听他琴的人,不知有多少,和本王其实是同路。
    我道:「我觉着能不端更好些。估计他也端不久。」
    我们议论时声音虽小,但楚萝和楚寻大约还是听到了隻言片语,这曲完毕后,楚寻便面无表情地抱琴告退,楚萝也替她弟弟请退。
    啟礼握着酒盏道:「让走不让走要叔父说了才行,我们其他人的话不算。」笑向我道,「叔父,让走么?」
    楚寻的神色更僵了,楚萝已经有些颤抖。
    本王难道长了一脸强迫民男的恶棍相?
    待我点头挥手让楚寻离去,楚寻依然面色僵硬,楚萝依然有些抖。
    这事过不多久便被我忘了,直到数月后,啟礼向我道,可还记得朝朝楼的那个琴师楚寻?我方才想起此人,啟礼道,皇叔看人果然准得很,那小琴师如今端不了了,已经进了暮暮馆,今晚就接客了。
    楚寻做琴师时,招了不少与本王爱好相同的人物,有一两个渐渐按捺不住,楚萝年纪渐大,已二十有馀,不再是亭亭玉立的十几岁佳人,头牌位置难保,恩客靠山一天比一天少,自保尚且艰难,更保不了他,后又身染重病,楚寻索性进了暮暮馆。
    这等遭际却也可叹。楚寻这个少年,虽然不大会来事,但模样与那种清澈的气韵我喜欢。既听他真的进了暮暮馆,当晚接客,啟礼问我可有兴趣,我便过去了。
    接客头夜,照例公开卖红标,我在二楼小间内坐,只见楼下熙熙攘攘,楚寻已十八九岁,这个岁数进馆已经年纪过大了,但看这个场面,至少一两年内,一定是馆里顶尖的红人。
    本王正在看热闹,还没决定要不要买标,房内后侧专送茶水的小门突然响了一下,一个人从挡着小门的屏风后转出来,扑通跪倒在地,居然是楚寻。
    他伏倒在地,「求怀王殿下大发慈悲,买我的标。我一定尽心尽力,服侍殿下。」
    几个月不见,他长进很多,居然摸得清门路,还来求我。
    楚寻最近必然吃了不少教训,应该惹上了一个难缠人物,不得不索性进了暮暮馆,又不得不求本王来挡开那人。
    我便问道:「你为何要来求本王?又打算用本王来挡谁?」
    楚寻垂首,吐了三个字来:「何大人。」
    怪不得他要找我了,他所说的何大人,应该是指何阅。何阅乃太后表兄,今年六十有馀,自封为海棠居士,是棵自命风流实际也的确很风流的老海棠树。
    本王的心情有些复杂。
    楚寻来求我,起码是当我比何阅强些。
    但我只比何阅强些,也不是什么值得自喜的事情。
    可我到底心一软还是答应了,啟礼在一旁叹道:「皇叔真是怜香惜玉。」
    我去买红标,自然没人敢抢。于是我便做了楚寻的头夜恩客,排场搞得有点像进洞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