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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9

      金玉良颜 作者:姚颖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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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说话竟是这般苦口婆心了,您不是一向连请安时都懒得面对我吗?

    “我不去,我要陪着母亲。”玲珑低眉垂目,眼睛看着自己的裙摆,谁也看不到她眼中的神情,但都能猜到,那眸子里一定透着倔强。

    金敏眉头蹙起,他是真的没有耐心哄小女孩,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哄骗。

    他的脸上现出不耐,看向聂氏,只能向她求助。

    聂氏倒似忽然想起来,一拍太师椅的扶手,道:“老三,咱家在西岭不是还有一处庄子吗?琳琅恋着那里的风景,早就说要到那里去住些日子,依我看大弟妹的病也需要静养,不如就让大弟妹和玲珑也一起过去,那里离京城不远,三娘子去诊脉也方便。老三,你看如何?”

    金敏早就忘了还有这处庄子,聂氏这样一说他才隐约记得。不由暗叹聂氏算盘打得精。金家大房五个兄弟虽然各有家业,但祖业并没有分开,西岭的这处庄子不属于他们兄弟的私产,而是金家祖业,每年的收成计入总帐。

    聂氏掌管着金家在北直隶的家业生意,是以金敏不记得这处庄子,而她却清清楚楚。

    “那里依山而建,甚是清幽,四侄女在那里待嫁自是合适不过。珑姐儿,听到你大伯母说的话了吗?你同你母亲一起过去,为父再给你们多指几个人服侍,这总能去了吧?”

    玲珑心里想笑,您老人家是多盼着我走啊,我若是再不走,那当真是不给您面子了。

    “我不要别人,就要今儿个因我挨打的那几个。”小女孩娇嫩的声音,听上去还有些颤颤的,让人心里一软。

    “那些人平素里总是欺负你,为何还要他们?”金敏重又皱起眉头。

    “别的人我都没见过,就想要他们。”小姑娘坚持着。

    好不容易玲珑肯走了,金敏总算松口气,他自是不想为了几个下人再麻烦,便道:“为父随你,你想带哪个就带吧。”

    第三十二章 桐花开

    金家的庄子位于西岭,距京城约有五十里,风景优美,冬暖夏凉,只是金氏一族家大业大,像这样的庄子还有多处,近十年来,也只有东府的几位少爷和小姐偶尔来此打猎春游。

    玲珑和四堂姐琳琅坐在一辆马车上,冯氏则在后面的车上。送她们来的是金家二爷金子焕。

    金子焕十七岁,已经有了秀才的功名。眼下在京城拜在大儒苏东城门下,偶尔也到自家铺子里帮着大哥打理生意。

    聂氏对几个儿子管得甚松,你若想读书,我便给你找师傅花钱供你;你若不想读书,那就去铺子里学生意。能高中自是最好,如若不能,就心平气和做个生意人,不必钻牛角尖一定要考取功名。

    是以,金子焕读书并没有天份,虽然有苏东城这样的名师,他也没对自己寄予太多厚望,索性两手准备,一边读书一边学生意。

    这也是金敏最是看不惯的,就因为有聂氏这样肤浅的母亲,耽误了金家的大好儿孙,先是大爷金子焰,原是有大好机会捐资入国子监读书的,可却一门心思弃文从商,眼下二爷金子焕跟了名师,却也是整日往铺子里跑。金敏虽然对此斥之以鼻,无奈长兄还在,轮不到他这个做叔叔的说话,只好对自己的两个儿子金子烽和金贤管得更严。

    西岭位于清越山的西麓,此时正值六月,一路走来花开似锦,绿草茵茵。玲珑把脑袋探出车窗,放眼望去,只见清越山云雾缭绕,山色青青,宛若人间仙境。

    “这里真美,空气也好,住在这里保证能延年益寿。”玲珑感慨,前世她去过很多地方,但来去匆匆,偷完就走,从没有像现在这样欣赏美景。人果然要死过一次才能珍惜眼前的一切。

    “咦,前面那些车马和咱们似是去的同一方向,莫非也是来庄子里的?”山路蜿蜒,玲珑眼尖,看到前面离他们约一里左右,有一队车马,声势浩大,似有百来人。

    金子焕也已看到了,只是离得太远,看不清楚那些人的服色,也不知是什么人。

    “西岭不只金家一处庄子,这里风景宜人,京城很多达官显贵都在这一带有庄子,那队人马有那么多,不像是寻常人家,倒像是哪位宗室出行。”

    宗室?那肯定不会是去金家的,金家虽然有钱,可毕竟不算显贵。

    四小姐琳琅也把脑袋探出来,却没有看远处的那些人,而是抬头看向蔚蓝的天空。

    “哥,你快看那朵云,像不像你的脑袋?”

    “切,我哪有那么肥,那只鸟儿才像你呢,叽叽喳喳,话多得不成。”

    ……

    兄妹两个开始斗嘴,玲珑羡慕地看着他们,她还记得小时候二哥欺负四姐,四姐跑着找大伯母告状,大伯母拧着二哥的耳朵过来,对他说:“看看你三弟对珑姐儿多好,你就不能像他一样疼爱妹妹啊。”

    隔了这么多年,这兄妹两个没有变,斗起嘴来还是停不下来,玲珑心里苦笑,当年小小年纪就懂得心疼妹妹的三哥却连多看她一眼也不肯了。

    待到拐上一条岔路,却见方才那队人马却停在那里,驻足不前。

    离得近了,这才看清楚,那些人并非是他们想像中的宗室随从,只见个个都是一身劲装,倒像是哪位王孙公子带人来打猎的。

    金家的车马从这些人身边走过去,玲珑和琳琅是女儿家,不便撩开帘子探头去看,却也微微掀起窗帘一角向外窥看。

    只见为首的一骑白马,神骏不凡。玲珑虽不懂相马,可也能看出这马并非凡品。马上坐着的是一位少年,十六七岁年纪,古铜色的脸庞,剑眉星目,丰神俊朗,虽只着一袭湖蓝衫子,却是周身一团贵气。

    他骑在马上,满脸都是不高兴,似是别人全都欠他钱一样。一看就是个被家中长辈宠坏了的孩子。

    玲珑对小嫩葱不感兴趣,可也忍不住多看了这少年几眼,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这少年很合她的胃口。

    且,这少年越看越觉得眼熟,倒像是在哪里见过。

    这一世玲珑见过的男子并不多,大多都是自家亲戚,这样一想,她便记起这人是谁了。

    那日龙舟会上,安定河上的那叶扁舟。没错,这就是扁舟上迎风而立的少年。

    那日在河面上,他站在船头,风把他的衣裳吹得鼓起来,像是随时都能飞起来一样,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

    画舫上的少女们都是大家闺秀,大多读过书的,看到这个少年,怕是都想起了这几句词。

    如果说水上的少年带了股灵气,此时的他那就是贵气了,贵气逼人。

    “二哥,那人生得比你俊多了。”刚刚走过不远,琳琅就忍不住撩开窗帘。

    金子焕笑道:“不害羞,原来你方才偷看人家了。让李二郎知道了,怕是要吃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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