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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4

      她今天也想离婚 作者:王三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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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句便听不下去。

    虽然她是学小提琴的,不太专业,但这个小哥哥的水平,只能哄骗小女生了。

    粗哑的民谣嗓音,文艺的嚼字歌词,让一群小女孩入了迷。

    朝乐不笑他们,毕竟自己也不是好东西。

    当初,还不是被朝阳一件外套套住了心。

    初中那会,朝乐上体育课的时候来潮,天生的贫血体质让她浑身乏力,偏偏体育老师心情不好,不准任何人请假。

    她跑完八百米后,整个人瘫软了,站都站不稳。

    逃课出去上网的朝阳翻墙头回来,刚好看见趴在地上的她,校服裤上一滩经血,让少年大脑溢满热血,还没发育起来的身子干巴巴地,却十分有力道,将自己脱下的外套裹在她腰间,搬水泥袋那样将她往后背一驼,往医务室跑去。

    据后来的同学说,朝阳求校医救人后,路过器械室,拿起一把羽毛球拍,盛气凌人地走向体育老师,把人家揍得猝不及防。

    朝阳在周一晨会念检讨的嗓音,朝乐尤为清晰,当他念到“是体育老师体罚我姐导致她昏迷,作为弟弟的我不能见死不救”。

    同学们都在笑那句用词不当的“见死不救”,朝乐却在心中就此埋下一颗发不得芽的种子。

    作者有话要说:  按捺不住的老男人:我不仅会拔掉旧种子,还会种上新的。除了她的心,其他地方也要种。

    ☆、20

    朝乐上完两节课,已经傍晚。

    即将上高中的小女孩跑到她跟前,随手丢了把雨伞,“老师,这个送你吧,我不喜欢这个颜色。”

    “怎么了?”

    “现在的直男怎么总以为女生喜欢粉嫩的东西呢。”女孩一脸嫌弃,“我从小学就不喜欢粉色了。”

    那把伞并不全是粉色,款式还挺好看,朝乐拨弄了会,“这挺贵吧。”

    “几千吧,反正我不喜欢,老师你也可以随便送人。”

    女孩随手拎起一个包包,和朝乐道别后,往门口跑去。

    跑得太急了,不小心和宋佳芝擦过。

    宋佳芝包里的东西应声落下,除了化妆品,还有一面精巧的镜子。

    “你干嘛!”宋佳芝难免恼火,“没长眼睛吗?”

    “对不起哦,小姐姐。”女孩简单道歉,发现小对象在等她,立刻兴冲冲地跑开。

    “诶你的包。”

    跑得比小兔子还快,朝乐只能把包捡起后放在旁边的桌上。

    宋佳芝觑了眼包,口吻淡漠:“小孩子就喜欢用淘宝上九块九包邮的东西,质量差得很。”

    包的布料粗糙,像是麻袋似的,上面印了只梅花鹿。

    确实是个淘宝货,但是质量还行,而且袋子里面宽敞实用,足够结实。

    朝乐笑笑不说话,“晚于呢?”

    “和她对象腻歪呢。”宋佳芝小声嘀咕,“一节课不便宜,她还真舍得浪费。”

    “对了,我上回教你的几个音怎样了?”

    “现在要听吗,可我……”

    可她今天没有课。

    朝乐已经点头,“我听完再下班。”

    也就是免费给她开小灶。

    宋佳芝头脑比晚于聪明,学东西也快,两人一块儿学的乐器,小提琴比吉他难很多,宋佳芝却已经掌握基本乐理了。

    听完后,朝乐点头:“还行。”

    “朝阳在云南那边如何?”宋佳芝放下琴弓,“每次找他,他都说很忙。”

    “你们要放暑假了,你可以去看看。”

    来回机票也要好些钱了吧。宋佳芝想了想,没说话。

    她们一边说一边走,走到门口时发现有一把落下的伞,宋佳芝认牌子,“这是lv的,谁买的?”

    “就刚刚和你撞面的女孩,她不要的。”

    “她能买得起这个?”

    朝乐不知这话几个意思,耸肩,“她男朋友送的。”

    “怪不得呢。”宋佳芝转而惋惜道,“这伞还不错,干嘛不用呢,放这里也浪费。”

    “你要是用的话你拿走吧,我也不需要。”

    “真的吗?”

    朝乐点头。要是一直搁这里的话,也会被人顺走。

    看得出来,宋佳芝挺开心的,兴高采烈把伞放回包里。

    “姐姐。”因为高兴,连称呼都尊敬了些,宋佳芝脚步放慢,“你有没有去看朝阳的打算,我能和你一起去吗?”

    “我……不一定。”

    “你要是去的话可以喊我,我们也好有个照应。”

    照应这个东西,无非可以顺便让姐姐买张机票,食宿不用愁。

    朝乐没想太多,点头应下来,心里没底,因为司从知道她的事情,未必会允许她去。

    回到家,她把事情说了一番。

    老男人划着鼠标感应器,头也没抬,“你就这么想去吗。”

    “你要是不给我的话,我会尊重你的意见。”

    “那你去吧。”

    “真的吗?”

    他嗯了声。听不出喜怒。

    朝乐沉静一会,觉得气氛不对,“我觉得我还是等你伤好之后再去看望他吧,你说呢。”

    “不,你现在就去,要我帮你订机票吗?”

    “……算了吧。”

    他眼里的愠意稍稍有了收敛,朝乐又补充:“我不喜欢乘坐晚上的飞机。”

    啪——

    笔电合上,他微微往后靠,“那就等我伤好后再去。”

    朝乐也觉得应该这样。

    于是等了一周。

    他胳膊上的纱布仍然吊着。

    又等了一周。

    两周多的时间,朝乐仍然不见司从摘纱布,像是吊习惯似的。

    “要不,我们去医院检查下吧?”朝乐不确定地问,“我觉得你的伤应该快好了。”

    “不知道,我看看。”司从说着,另一只手碰了下胳膊肘,眉头顿时皱紧,左手条件反射地避开。

    朝乐一紧张,“还疼吗?”

    “挺疼的。”他卖得一手好惨,神色迟疑,又像是善解人意,“你要是担心你弟弟,要不就走吧,不用管我,我让小李来就行。”

    “这不太好吧,你伤还没痊愈。”

    朝乐摇了摇头,往楼上跑去。

    司从继续端着自己受伤的胳膊,摸了摸趴在窗台上的猫咪,心安理得:呵,就知道她会因为愧疚而留下的。

    五分钟后。

    朝乐已经提着行李箱,站在楼梯口:“那我走了。”

    “……这些东西,你什么时候准备的?”

    “两周前就准备好了。”朝乐看了下时间,“不说了,我和佳芝约好了。”

    “你——”

    “还有什么事吗?”

    司从看着她全副武装的样子,遮阳帽下是明媚的笑,笑到人心坎一软,凶不起来。

    你走了就不要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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