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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84

      种草贵人 作者:安随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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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动量,才能不变那么胖。”

    他的声音突兀地响了起来,叽叽喳喳巴拉巴拉的慕景希和奴,都不约而同地安静了下来,一直盯着他看。

    他还是没有回头,脚下的速度,也没有变慢。可是,似乎周围的气氛,有点不一样了。

    “你怎么研究得这么深刻啊?”

    慕景希先开了口。

    这个世界的男人,会对这个有兴趣吗?如果这个女人身材走形了,换下个就好。需要研究得这么……科学?

    侍卫没有再开口,只是一味地赶路。

    行,慕景希和奴两个女人,继续重新找了个话题,就在这个山洞里走多久,没有晒到阳光,她们会不会变白,进行了新一轮的讨论。

    “不会变白的,你们看我的皮肤,比你们白吗?”

    侍卫再次忍无可忍,终于插了嘴。

    “是哦,怎么在山洞里,反而比我们成天晒到阳光的黑呢?这不科学啊。会不会是缺了什么维生素?”

    慕景希看着那侍卫的黑黄黑黄的皮肤,皱着眉思考。

    “维生素?什么是维生素?”

    奴是最配合的好奇宝宝,对这样的问题提出了疑问。没有一个女人,希望自己变成那样黑黄的样子的。

    新一轮的巴拉巴拉开始,不过这次,侍卫终于没有了一开始的高冷,加入了这个话题。因为他也奇怪,为什么他们嬴土国的人大多数时候生活在地洞里,可是皮肤,却是那么黑黄。没有人喜欢这样的肤色,穿衣服特别不好挑颜色有木有。

    慕景希挑了挑眉毛,继续科普想要皮肤白皙需要吃那些东西。

    “例如西红柿啊,柠檬啊,奇异果啊,苹果啊等等这些含有丰富维生素c的东西,就可以让皮肤变得白一点。你们那里,是不是很少吃这样的东西啊?”

    “这些是什么鬼?”

    侍卫终于转过头来,她们这次也终于看清了他的样貌。

    不不不,应该是她的样貌。

    虽然她有着一米七八左右身高,虎背熊腰,从后面看起来和男子真的相差不大。虽然她的皮肤黑黄黑黄,还粗得可以和老树皮媲美,手掌又那么大,就是多年干粗活的女子,也没有这么大的力气这么男性化的规格的肌肉和青筋。虽然她的脸部线条比一般的女子刚硬许多,声音也有些低沉,不仔细注意到,完全无法联想到女性这个水做的生物的柔和。但她一转过头来,慕景希和奴,就是非常肯定,她就是个女的。说是第六感也行,反正就是女的。

    “呃……你们那边,好像是没这些东西。”

    慕景希想了想,似乎在青丘山的生活的那段时间,她真的没有见过水果这种植物。

    “我们汤谷国,这些水果可多啦!一年四季都能供应,你要不要去我们那生活一段时间?不过……要变白,可能没那么快……”

    奴看着她那么粗糙的皮肤,和男人一样的手掌,声音越来越小。

    “应该过一段时间,会有变化的。至少皮肤会变细腻一些。对哦,加上我母后那些终极保养秘方,应该很快就能变白的。”

    慕景希经过多年的实践,深深知道,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对女人来说,这句话更是颠扑不破的真理。哪个女人希望自己比黄脸婆还要像男人呢?

    “……以后……再来试试。”

    沉默了许久之后,侍卫好像下了很大的决心,才抵制住慕景希的这个巨大的诱惑,再次坚定不移地加快了前进的速度。

    “唉呀,女孩子,想美容得趁早啊。年轻的时候,新陈代谢快,才能快点养回来。皮肤缺水,缺维生素,变老是很快的。你们国家的女人,是不是很快就长皱纹,眼角下垂之类的?”

    慕景希趁热打铁,缺乏维生素的人,肯定皮肤没有那么健康的。

    “什么叫很快?”

    她又回头看了一下慕景希,再想起自己的尊容,的确是很快。回过头,她低下了眼。

    “就是咯。大姐,你也不想那么快,就长皱纹什么的吧?那就得赶紧保养啊。皱纹长出来,可就没办法消除了。”

    慕景希加大攻击力度。这个时代的条件,是没有什么祛皱技术的。

    “是啊是啊,你看我们楼兰的皇后,保养到现在,皱纹只有一点点,看起来就和三十多岁的一样,多漂亮!”

    奴赶紧洗火炭。

    “慕景希,我比你小一轮还不止。”

    侍卫粗哑的声音,幽幽地响了起来。

    “呃……”

    慕景希和奴都噤声不语。她才十几岁?天哪……

    ☆、肚子事大

    “肚子饿了……”

    慕景希本来还有一大堆美容之道要宣传,可是,一切都没有现实问题来得不容你忽略。她摸到那只正在翻来滚去大闹天宫的小脚丫,有些无奈地摩挲了几下,安抚这个半个月时间就变得特别娇气的小霸王。

    “快到了,你忍着点。”

    侍卫转过头来,看了眼慕景希的肚子,加快了脚步。嬴土国的人,一天只吃两顿,早上一餐,傍晚一餐。她忘了慕景希她们一天三餐,而这个时间,早已经过了午餐的点了。上次慕景希是被她弄晕带走的,又是晚上,已经吃了些垫了肚子,比这次方便多了。

    她挖的地洞,不用考虑地面的山河湖泊之类的障碍,所以一个晚上,就足以将慕景希从扶桑皇宫送到青丘国。而从楼兰皇宫到青丘国,距离长了一点,至少还得走一个多时辰,才能抵达。她想起之前戚冰对慕景希的重视,干脆转过身来,将她横抱起来。

    “你干吗?”

    慕景希吓了一跳,就算知道对方也是女子,可她这么人高马大,真的很难把她当做普通女子看待。

    “我抱着你走,快一点。后面的,快点跟上。”

    她一说完,就健步如飞,以百米冲刺的速度,朝前面跑。

    “不是吧,这么快?”

    奴之前在汤谷国经常帮玉香跑腿,跑步速度也不算慢。可架不过这身高差距啊,人家腿长,跨一步,奴得跑两步才跟得上。她不敢说话了,慕景希的安全才是最重要的。于是认真地跟着那侍卫跑起来。

    “你们嬴土国的人,跑步都这么快的吗?”

    慕景希抓紧了侍卫的衣服,虽然她抱得很稳,可对于女子怀抱的安全度,几乎所有人都会有所怀疑。凭着敬业的精神,慕景希还是抓紧机会套话,为接下来可能发生的事,有点心理预设。

    “我们去的是青丘国,你不用老是绕着嬴土国刺探消息。”

    侍卫过了许久,才粗哑着声音,回答了慕景希的话。

    “青丘国?去青丘国做什么?”

    慕景希的脑子不够用了。如果说他们还要以所谓祭祀礼为理由,将她掳去那个世界的话,青丘国是凌圣宇他们去过的地方,他们应该不会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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