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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日放歌须纵酒(1)

      “你也真是厉害啊林羽,居然带个姑娘到我办公室做了一晚上爱。”苏亦嫄这时说道。
    “对不起,昨晚喝多了,没控制住自己。”林羽道,“她现在人呢?”
    “你是说那个姑娘啊,她已经离开了。”苏亦嫄道,“就在一个小时前。我来到办公室的时候,进门就看到你跟她躺在床上,什么衣服都没穿。”
    “我......”林羽欲言又止,他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借口解释昨晚发生的事情。
    “你不用担心。她醒来的时候看到自己和你一丝不挂躺着,并没有多大反应,还朝我微笑致意了一下,搞得我倒有点尴尬了。”苏亦嫄道,“她穿好衣服,让我不要吵醒你。然后,她问我要了纸和笔,在纸上写了一些东西后,折迭好交给我,让我等你醒了以后给你看。”
    “她写了些什么?”
    “我没看,她说只有你能看。”说罢,苏亦嫄将夏梦璇写给林羽的纸递给了他。
    林羽摊开纸,看到上面密密麻麻写满了字。
    “林羽,你不用在意。昨晚我其实没有睡着,看到你扑到我身上的时候,我居然还有点期待。这种期待的感觉,那时跟你去上塘街的时候就有过。当时,在夕阳下的小桥上,我闭上了眼睛,期待你吻我,只是你没有吻下去。昨晚,我们都喝多了。看来只有你喝多了,胆子才会大起来,而我也是在喝多了的情况下,才愿意把自己的身体献给你。你真的很厉害,竟然和我做了叁次,让我差点就要装睡装不下去了。我想,如果没有苏啸川,那么我很可能会爱上你。但我又怕你依旧爱的是李翎轻,那样的结局只会让我比现在更痛苦。有了昨晚的经历,我就已经很满足了。谢谢你。”
    看完了夏梦璇写给他的文字,林羽的心里很不是滋味。他本以为,夏梦璇会痛斥他的兽行,但是她却在纸上写下了这么多的感触。看来,她对自己是真的动情了。他想打电话给她,但发现纸的背面还有文字。
    “请不要再和我联系,因为我们接下来就不会再见面了。既然苏啸川不爱我,那么我留在古城大学也没有什么意义了。我马上就要去法国留学了,亲戚在那边都已安排好,就差我自己的同意。我会在塞纳河畔想念你,同时渐渐把苏啸川给忘记。我爱你,至少在昨晚是这样的。你的好朋友,夏梦璇。”
    “你这是哭了吗?”苏亦嫄问道。
    “没有。”林羽抹抹眼睛说道。
    “那你现在可以跟我做爱吗?”苏亦嫄这时面露红晕,羞涩地说道,“你看,你今天终于又硬了。上次你一直没硬,我可是憋到现在了啊。”
    林羽看看自己的胯下,哭笑不得。没错,他的那根小和尚现在确实怒气冲冲地挺立着,但这都是苏亦嫄刚才用她的手不断套弄它的结果。
    “嫄姐,你现在怎么变这么饥渴了?”林羽苦笑道。
    “那是因为,接下来我要出差,去上海参加一个学生干部培训班,时间大约是一个月。”苏亦嫄道,“也就是说,我们会有叁十天不在一起。或许你能忍住这种寂寞,但我忍不住啊。”
    “所以嫄姐你要趁出差前这段时间,跟我做几次爱?”林羽问道。
    “做到我再也没有力气做为止。”苏亦嫄道。
    “我知道了。”林羽道。
    苏亦嫄点了点头,然后把自己的衣服脱光,抱住了林羽。两个人开始疯狂地做爱,林羽把对夏梦璇的感情,还有对李翎轻的残念,都凝聚在胯下,用力冲击着苏亦嫄的下体。
    “啊……啊……哦!”苏亦嫄舒爽地呻吟道,“林羽,你太猛了!”
    “嫄姐你今天也特别紧啊。”林羽说着,吻住了苏亦嫄的双唇,她也热烈回应着。两人在办公室的床上做了四次爱,才停下来。
    “嫄姐,为什么你看到我和其他女生上床,你一点都不介意?”完事后,林羽问道。
    “我不介意你跟多少个女人上床,只要你记着我,愿意和我做爱就可以。”苏亦嫄的头枕在林羽健壮的胸脯上,喘息着说道,“除此以外,我别无奢求。”
    “你对我真是太好了,嫄姐。”
    两人又拥抱接吻了一会儿后,才恋恋不舍地离开。一会儿两人都有课要上,于是他们去浴室洗了个澡,穿上了衣服。
    “我不在学校里的时候,办公室就暂时让余菲儿用了。”在林羽帮苏亦嫄扣上自己乳罩的背扣时,她对他说道,“你们最近有见面过吗?”
    “没有。”林羽道,“我最近也不想见她。”
    “那天她是对你说了一些过分的话,你别放在心上。”苏亦嫄道,“余菲儿是个有自己想法的姑娘,请你理解。”
    “我明白,我不会在意的。”林羽道,“她说的话虽然难听了些,但也有道理。毕竟,我强奸了她,确实是个混蛋。”
    “她还没有完全被你调教好。等你完全调教好她了,她就不会再怨恨你了,就会像我现在这样离不开你。”
    “嫄姐,你的意思是,你也是被我调教了之后才对我这么好的?”林羽道,“想想也对,当初我也是强奸了你,才有和你今天这样的关系的。”
    “过去的事情就让他过去吧,总之,我现在很喜欢和你这样的关系,林羽。”苏亦嫄说道,“至少现在,我觉得自己已经离不开你了。”
    林羽看着苏亦嫄真诚的脸,笑了笑,随即说道:“嫄姐,要上课了,我先走了。
    “嗯,拜拜。”苏亦嫄挥了挥手,送林羽离开办公室。
    林羽在教室里睡了一上午。昨晚和夏梦璇,还有今早跟苏亦嫄的大战让他耗费了很多体力,所以他睡得很沉。
    中午,林羽在食堂吃饭的时候,何永打电话过来,问他下午有没有空到他的琴行里进行第一次乐队的排练。这时林羽的体力已经恢复的差不多了,于是他一口就答应了。吃完饭,走出食堂,林羽偶遇到了迎面走来的李翎轻和苏啸川。两人牵着手,有说有笑地,连路人都看得出来他们正在恋爱。林羽有意想要避开他们,却被李翎轻叫住了。
    “林羽,吃过了吗?”她问。
    “吃了。”他淡淡地说道。
    “这位是?”这时,在李翎轻边上的苏啸川上下打量了林羽一番,问李翎轻道。
    “他是我的高中同学。”李翎轻向苏啸川介绍道,“他叫林羽。”接着,她又向林羽介绍道,“这是我男朋友,苏啸川。”
    “你好啊,林羽同学。”苏啸川向他伸出手,说道。
    林羽握住苏啸川的手,微微用了一下力,然后便松开了。
    “我好像见过你。你是在学生会工作的吧?”苏啸川问道。
    “是啊,其实我也认识你,你可是现在学生会主席身边的大红人啊。”林羽微笑道。
    “哈哈,不敢当不敢当,我哪算什么红人,我也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主席助理而已。苏啸川笑道。
    “你这是谦虚了吧。”林羽道,“大家都知道,你可是下一任学生会主席的最佳人选。”
    “呵呵。”苏啸川笑了起来,但并不反驳。
    “没什么事的话,我就先失陪了。”林羽这时对李翎轻说道。他实在不想再和他们聊了。
    “好吧,那下次有机会再聊吧。”李翎轻道。
    “再见。”林羽朝他们摆了摆手,就走远了。
    “这人真有趣啊。”看着林羽的背影,苏啸川笑着对李翎轻说道。
    “有趣吗?我觉得刚才你们之间的对话就很无趣。”李翎轻道。
    “我可是听说,这个林羽在学校里有很多女生仰慕他呢。”苏啸川道,“你不会以前跟他交往过吧。”
    “我们只是普通同学关系。”李翎轻道。“我的过去,现在还有将来都只有一个男朋友,那就是你。”
    “好,这就好。”苏啸川微笑着,但是他在金丝眼镜下那双眸子里此时却闪现出一点阴毒的眼神,“我这个人有个坏毛病,就是吃醋。”
    两人的手依旧牵着,但是李翎轻此时感到手一阵疼痛。苏啸川明显用力了。她不禁皱眉道:“你这是干嘛啊?”
    “没干嘛。”苏啸川笑了笑,道,“我只是在告诉你,我的东西,谁也抢不走。”
    李翎轻张了张嘴,本想说点什么,但是看到苏啸川此时的面部表情,最终还是沉默了。
    下午一点半左右,林羽来到了“隔壁琴行”。走进店里,他发现只有刘玥悦一个人在里面。
    “羽弟,你来了啊。”刘玥悦见到林羽说道。
    “嗯。何永呢?怎么只有你一个人。”
    “大叔已经在排练室里了,他叫我在这儿等你,然后领你过去。”
    林羽跟着刘玥悦走到店内深处,那儿有一扇门。打开门,里面有向下的楼梯,乐队的排练场所就在下面,是一个地下室。打开地下室的门,还未踏入,他便听到了里面传来的一阵鼓点声,还有电吉他在solo。两人走进地下室内后,林羽发现里面除了何永之外,还有一个陌生的男子。年龄看上去和何永差不多。他留着一头干练的短发,面部线条刚毅硬朗,剑眉星目,一脸正气,就好像金庸小说里的大侠主角一样。他手里拿着一把电吉他,左手变换和弦,右手拿着拨片在琴弦上迅速地弹奏,动作连贯流畅。林羽听出来,他现在弹的是Metalica乐队《Fade  to  black》里最后那一段电吉他独奏。
    “啊,林羽,你来了啊。”一曲终了后,何永对他说道。
    “嗯,久等了。”林羽说着,看了看那个短发男子,问道,“这位是……”
    “哦,他是我的朋友,他叫窦伟。”何永介绍道。
    “窦唯?”林羽一惊,“你居然认识神仙?”
    “伟大的伟。”这时,短发男子纠正道。他的嗓音雄浑有力,林羽甚至怀疑他会用黑嗓唱歌。
    “阿伟跟我是同行,他的吉他水平很高。”何永道,“虽然叁个人也可以组乐队,但我觉得让阿伟加入肯定能如虎添翼。”
    “也就是说,我们四个人组一支乐队?”刘玥悦这时道。
    “不错,就是这样。”何永点头道,“阿伟玩吉他很专业的,让他当主音吉他手绝对错不了。”
    “可以,我没意见。”刘玥悦说道,“我一开始还担心,因为我们只有叁个人,所以风格只能玩Grunge和Punk呢。”
    “林羽,你呢?”何永问林羽道。
    “我?我也没什么意见。”林羽说着,环顾了一下四周,道,“你这个地下室里,有关摇滚乐队的设备真是齐全啊。”
    “呵呵,我喜欢摇滚,所以在设备方面也花费了一些心思。”何永笑了笑道,“我觉得吧,既然要玩摇滚乐队,就要用最好的条件好好玩!”
    诚然,地下室的墙上,挂着好几把电吉他和贝斯,何永刚刚打的爵士鼓,也是市面上相当高级的,价格不菲。至于音响,效果器,录音设备等,也是一应俱全。
    “好了,既然人都已经齐了,那么我们先开一个小小的碰头会吧。”何永这时说道。他招呼众人围成一圈,盘腿席地而坐后,接着说道,“首先,我们先来罗列一下各自喜爱的乐队或者音乐人,把他们写在一张纸上。”
    他给其他叁人分发了一张A4纸和一支铅笔,随后众人便低头在纸上“沙沙”写起来。
    十分钟后,四人都已写好。大家把自己写的纸都放在一块,一起看着。
    林羽写的是:The  Beatles,John  Lennon,The  Clash,Bobby  Fuller  Four,The  Queen,X-Japan,Suede,Kiss,Nirvana,Siouxsie  and  the  Banshees。
    “约翰列侬和披头士可以并在一块儿的。”何永看了后说道。
    “列侬他自己都说了,I  don't  believe  in  Beatles。”林羽道,“所以我认为单飞的列侬和披头士里的列侬不一样。”
    何永写的是:The  Beatles,The  Velvet  Underground,Led  Zeppelin,AC/DC,The  Rolling  Stones,Guns  N'  Roses,METALLICA,Pink  Floyd。
    “我以为你也会把地下丝绒写进去。”何永对林羽说道。
    “我只听了他们的歌大约十遍,还不足以评判到底真的喜欢。”林羽说道,“刚才我写的那些乐队,他们的歌哪怕是最冷门的,我都听了几十遍。”
    刘玥悦写的是:The  Beatles,Sex  pistols,The  Clash,Blink-182,Anti  Flag,The  Ramones,Green  Day。
    “乖乖,除了第一个,你写的都是朋克乐队啊。”何永咋舌道。
    “叁个和弦就能表达快乐或愤怒,这就是朋克的魅力所在。”刘玥悦道。
    窦伟写的是:甲壳虫乐队,崔健,黑豹乐队,唐朝乐队,Beyond,谢天笑。
    “你也挺牛的,除了第一支乐队以外,其他都是本土的。”何永道。
    “我觉得我们国家的摇滚乐队并不比外国的差。”窦伟严肃地说道。
    “我有同感,谢天笑我也挺喜欢的。”林羽说道。
    “好的,虽然大家的摇滚口味各不相同,但我已经发现了我们四个人的共同点,那就是,我们都喜欢披头士。”何永说道,“也就是说,如果我们排练的曲目是他们的作品,我想在默契度和熟练度上,都是最好的。”
    “但也不能光唱披头士的呀。”刘玥悦道。
    “那当然,我们其他风格的乐队也会涉猎,有金属,有迷幻,当然还有朋克。”
    “我有一个问题,我们要做原创的歌曲吗?”林羽这时问道。
    “对呀,一支乐队没有自己的作品,总感觉怪怪的。”刘玥悦点头道。
    “我以为,饭要一口一口吃,路要一步一步走。”这时,窦伟发话了,“步子太大,容易扯到蛋。”
    “我是女的,大腿中间没有那两颗玩意儿。”刘玥悦道。
    “The  Beatles的前身The  Quarrymen乐队,一开始也是靠翻唱他人的作品成长的。”何永道,“等我们积累到一定程度了,再原创也不迟。”
    “好吧。”刘玥悦点点头,然后问身边林羽,“羽弟,你怎么看?”
    “我觉得,还是让自己快乐最重要。我以前也原创过歌曲,但是弹唱出来后让我觉得很痛苦。”
    “那大家的意见都一致了。”何永道,“我们开始排练第一首歌曲吧!”
    他们决定演奏的第一首歌曲是披头士的《I  Saw  Her  Standing  There》。
    “one  ,two,three,four!”随着何永喊出这四个数字,鼓点响起,吉他和贝斯声交织出一段欢快的英国六十年代小调。首先主唱的是窦伟,只见他凑近麦克风,张口唱道:
    佢成日对我鬼咁亲
    讲真就冇句真
    睇佢咁斯文
    真系想到我失魂
    谈情共说爱
    认真风韵
    噢~我一心想玉人……
    在排练之前窦伟就说了,他英语不好。林羽说那披头士的歌都是英文的呀,窦伟听完微微一笑道,当年披头士也深刻影响了香港乐坛,而他正好会说一点粤语。
    第二段主唱的是林羽,他唱的还是原汁原味的英语歌词:
    Well,  she  looked  at  me
    And  I,  I  could  see
    That  before  too  long
    I  fall  in  love  with  her
    How  could  I  dance  with  another
    When  I  saw  her  standing  there
    Well,  my  heart  went  boom
    When  I  crossed  that  room
    And  I  held  her  hand  in  mine……
    “OK,完美!”一曲终了,何永忍不住赞叹道,“林羽兄弟,还有阿伟,你们唱得太好了!”
    “一般般吧。”窦伟道,“我毕竟不是土生土长的广东人,粤语还是不够地道。”
    “我英语四级还没考呢。”林羽道。
    “大叔你就不夸夸我吗?”刘玥悦道,“虽说我刚才没唱,但我贝斯弹得可卖力了,现在我的手指上都要起水泡了。”
    “你也很优秀,刘玥悦妹妹。”何永道,“我对我们乐队接下来的演出越来越有信心了!”
    “话说,你上次说的那个牛逼的演出场所在哪儿啊?”刘玥悦问道。
    “现在先不透露。我只能先告诉你们,我准备在下个月的8号举行我们的演出。”
    “12月8号?”林羽道,“你是想纪念某人吗?”
    “有这个意思在里面,但最主要的原因是,那天我正好有空。”
    “算了算,距离演出只有不到半个月的时间了啊。”刘玥悦道。
    “对啊,所以接下来只要有空,我们就来这儿排练。”何永道。
    “我一直有空的。”窦伟说道。
    “我也差不多。”刘玥悦道。
    “我也是。”林羽点点头。
    “我么,只要我老婆不回来,我就有空。”
    “你老婆究竟是什么工作啊,一直不在古城?”刘玥悦问道。
    “她在上海工作,一般周末才回来。”何永探到自己的妻子,眼中满是温柔的神色,“有的时候忙,周末就不回来。所以说,只要她回来,我再忙都会陪她。”
    “你好纯情啊,一点都不像玩摇滚的。”刘玥悦吐槽道。
    “难道就没有纯情的摇滚乐手吗?”何永反问。
    “我相信你是纯情的,但我不相信整个摇滚圈都纯情。”林羽道,“不然,也就没有所谓的骨肉皮(Groupie)了。”
    “呵呵,说来惭愧,我曾经也是一个果儿。”刘玥悦说道。
    “发生了什么吗?”林羽问。
    “有空了我单独跟你说。”刘玥悦朝林羽调皮地眨了眨眼睛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