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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倚松风调素弦(1)

      “林羽,你可以啊,那天晚上居然让李翎轻和你聊了那么久时间。”这一天,夏梦璇打电话给林羽,上来就是一通猛夸。
    “你怎么知道的?”林羽一惊,心想,莫非是李翎轻和他打电话被夏梦璇撞见了,那岂不是李翎轻自慰的事情都她发现了?
    “我偷偷翻她手机的通话记录发现的。好家伙,你们聊了有将近二十多分钟,都聊了些啥呢?”
    “我说聊诗歌词赋,风花雪月,人生哲理,你信吗?”
    “不太相信,但不排除这个可能。”夏梦璇道,“我感觉你是那种含蓄的男人,就是那种把我爱你要说成今晚夜色真美,姐姐你也是的感觉。”
    “我还不至于含蓄到这种程度。”林羽反驳道。
    “好吧,那你准备什么时候向她表白?”
    “也许她确实已经对我有好感,但是表白这种事儿,并不是好感积累到一定程度后用来一锤定音的,这大概是世人的某种误解。”林羽道,“我觉得,表白更像是一种豪赌,结果是两极分化的,赌赢了,就成为恋人,若是赌输了,怕是连普通朋友都做不了了。”
    “所以说,你是害怕输吗?”
    “我只是觉得自己现在的筹码还不够。”林羽回答道。
    “好吧,其实我觉得你不适合做赌徒。”夏梦璇道。
    两人在电话里又聊了一会儿,并约了接下来有空再一起吃个饭后,便结束了通话。此时是周六上午,正值周末,寝室里的人都在睡懒觉。林羽在阳台上收起手机后,蹑手蹑脚地回到房间,洗漱换衣后,便离开了宿舍。
    他今天要去哪儿呢?那天李翎轻跟他说,希望他以后可以用吉为她弹唱。而林羽身边现在并没有吉他。因此,他今天决定逛逛周边的乐器行,挑一把适合自己的吉他。
    走出校园,林羽行走于校外的商业街。两边的店铺不少,有小吃店,水果店,奶茶店,服装店,文印店,苍蝇馆子,网吧等。这些商铺几乎可以概括当代普通大学生的课余生活了。他逛了好一会儿,还是没有找到一家乐器店。正当林羽有些失望的时候,他在一个不甚起眼的角落,发现了一家名为“隔壁琴行”的店。这家店的隔壁是一家叫“有个酸菜鱼店”的餐馆,不知道琴行里面的琴会不会沾上鱼味儿呢。不管怎么样,总算是找到一家正儿八经卖乐器的店了,林羽打算进去看看。
    他推开琴行的门,刚要走进去,便和一个正要出店的人撞了一个满怀。林羽的胸口和那人的胸碰撞到了一块儿,他瞬间感到被一团柔软挤压到了。“不好意思……”他一边道歉,一边抬头望去,却发现是一个熟悉的身影。
    “刘玥悦同学?”
    “啊,是林羽同学啊。”刘玥悦说道。她今天穿着一件白色的T恤,上面印着“love  amp;  peace”的字样。T恤尺码不大,令她本就饱满的胸部显得更加的突出。而她下身则是一条牛仔短裙只到膝盖上方一点点,黑色的丝袜将她的修长美腿完全勾勒了出来。
    “实在抱歉,刚才撞到你了。”林羽说道。
    “没事……”刘玥悦说着,这时她突然有些脸红,道,“我们之间……先拉开一点距离吧。”
    林羽低头一看,发现自己的胸脯此时还和刘玥悦饱满的双峰紧紧贴着。他顿时尴尬地笑了笑,赶忙退后一步。为了缓解气氛,他这时问道,“怎么,今天你是来这边买乐器的吗?”
    “我的吉他有根弦断了,过来找老板修的。”刘玥悦说道。这时林羽才发现,她身后背着吉他。刚才他的注意力,都被刘玥悦胸前那两团软肉吸引住了。
    “这样啊,我来这儿,是想挑个称手的吉他买下来的。”林羽说道。
    “嗯。”刘玥悦点点头,说道,“我现在有点事先走了,回头再和你聊吧。拜拜!”
    说罢,她便匆匆离去了。望着她的背影,想到刚才和她亲密接触的感觉,林羽竟有些意犹未尽。九月末那一次,虽然在丁莉的办公室里,林羽和王若筱,沐莹莹,沉雯雯还有刘玥悦都互相留了联系方式,但他们之间并没有怎么联系过。这几个女生都符合林羽有关美女的审美标准,如果有机会和她们零距离甚至负距离接触的话,林羽还是很乐意的。当然了,王若筱除外。一来,胡宇宙在追求她;二来,她的嘴已经含过别的男人的鸡巴了。
    “这位同学,是来买乐器的吗?”这时,一个声音打断了林羽的遐想。他转头一看,只见一个年龄大约三十岁左右的男子看着他。他留着长发,在脑后随意扎了一个马尾,上身是黑色皮夹,下身是破洞牛仔裤。林羽打量了他一番,觉得此人似曾相识,想了想之后,恍然大悟道,“哦,您就是那天在狗堡吉他弹唱的那位……”
    “狗堡?”男人眉头一皱,显然有些不解。
    “狗的移动城堡,上塘街那家店。”林羽道。
    “哦,那天你也在那家店里是吧。”男人这才明白了,笑道,“不好意思,献丑了。那家书店老板是我朋友,我那天是去捧场的。话说回来,你今天想买什么乐器吗?”
    “嗯,我想挑一把吉他。”林羽说道。
    “好啊,我这边最不缺的就是吉他?你想要哪种的?古典,民谣,还是电吉他?如果你是长者的粉丝,我这儿还有夏威夷吉他供你挑选。”
    “好的,我今天来是想挑一把民谣吉他。”
    “嗯,同学,我猜你是为了某个喜欢的姑娘才过来买吉他的。你想为她弹唱,对吗?”
    “老板,你真厉害。”林羽称赞道。但他没有直接说他猜对了。
    “我看人很准的。我猜你还不会弹吉他,不过别担心,我们这边除了出售乐器,还有吉他教学班,一对一辅导,包你三个月内就可以成为一名合格的民谣吉他手。”老板滔滔不绝道,“现在还有优惠活动,买课送吉他,送终身保养,还有其他礼品,你要考虑一下吗?”
    “谢谢老板,不过我还是会弹一点的。”林羽婉拒道。
    “呃,不好意思,因为来我这儿买吉他却不会弹吉他的人不少,所以刚才就想当然了。不好意思,是我肤浅了。”
    “没事的。”林羽说罢,便开始看挂在墙上的各种吉他。这个琴行主要卖的就是吉他,只有在一个不大的玻璃柜台里,还陈列着布鲁斯口琴,拨片,琴弦,甚至还有竖笛等小型的乐器或配件。林羽挑了一会儿,最终把目光落在了一把白色的民谣吉他上。
    “你看中这把了?我也觉得这把和你很般配。”老板说着,将那把白色吉他从墙上取了下来。他调校了一下吉他上六根钢弦,然后试着弹了一段《爱的罗曼史》。弹毕,他把吉他递给了林羽。
    “这把吉他很不错,唯一的缺憾就是不能插电,你来试一下吧。是不是好马,还得骑手自己体验。”
    林羽接过吉他,先试了一下按弦的手感。他的手刚刚把琴弦压在琴颈的品柱上,思绪便开始穿越回从前。他想起小时候在北方生活的那段日子,教他弹吉他的,是一个与他无亲无故的普通人。林羽不知道他的真实名字,只知道其他人都叫他“丁丁”,所以林羽就称呼他为“丁丁哥哥”。
    当时,丁丁哥哥大约二十多岁,但是头发已经花白,像一个下雪天的鸟窝。他戴着圆框眼镜,厚重的镜片后面是一双麻木的双眼,脸上带着伤痕,嘴边和下巴上总是有着没清理干净的胡茬。
    据说,丁丁哥哥在北都上过大学,但毕业之后他没有留在那边,而是回到家乡,当了一个无业游民。他没有朋友,正好林羽那时候也没有朋友,于是两个人就成了朋友。
    林羽把外婆给的零花钱塞给丁丁哥哥,让他去买烟;丁丁哥哥却买了最便宜的烟,剩下的钱给林羽买了辣条。他带着林羽来到自己的“秘密基地”,一个残破不堪的帐篷里掏出一把脏兮兮的吉他来。
    “想学吗?”他问林羽。
    “嗯。”林羽回答道。
    于是丁丁哥哥开始弹吉他。虽然弹奏技术很粗糙,吉他也是粗制滥造的货色,但是丁丁哥哥弹得很投入。林羽听着,目光扫向那顶帐篷,上面有模糊不清的“Hong  Kong”字样,沾着不知道是什么的污渍,还有一道像是被轧过的痕迹。
    “丁丁哥哥,你去过香港吗?”林羽问。
    “没去过,当时香港还没回归呢。”
    在丁丁哥哥的指导下,林羽稍微学了些吉他的弹奏技术。但是小孩子大多是三分钟热度,没过多久,林羽便不想学了。他想在丁丁哥哥的帐篷里,找到一些其他有趣的东西。有一天,他在帐篷里一个破烂的书堆里,翻出一张旧照片。照片里,是一个裸女。看到她丰满的乳房,平坦的小腹,还有修长大腿间那一片黑色丛林,林羽有了生理反应。但是还没等他继续欣赏,丁丁哥哥就回来了,把林羽手里的照片一把夺走了。
    “小孩子不要乱看。”
    “照片里是谁啊?”
    “一个姑娘。”
    “为什么她没穿衣服?”
    “我要画她的身体,她给了我这张照片。”
    “那后来你画了吗?”
    “后来没有画。”
    “为什么?”
    “因为她死了。”
    后来,林羽从北方回到了古城读小学。丁丁哥哥再也没有在他眼前出现过,他听说,丁丁哥哥发疯了。他被关进了县城的精神病院,在那边,他每天都会背九九乘法表,但是还没背完,便会口吐白沫,昏死过去。
    等林羽回过神来,他已经在那把白色吉他上弹了一曲。
    “不错,我还以为,像你这样年龄的大学生,弹的不是周杰伦就是五月天的歌。”这时,琴行老板赞叹道,“没想到你居然会弹崔健的《浪子归》。”
    “啊,是的,我当时就学的这首。”林羽回答道。
    “你听摇滚吗?”这时,老板又问道。
    “稍微听一些。”林羽道,“像是披头士什么的。”
    “难怪你会弹崔健的歌,他也是最早一批听披头士乐队歌曲的国人之一。”
    “要说最早的话,应该是林立果吧。”林羽道。
    “你连这个都知道啊,可以可以。”老板赞叹道,“我觉得自己跟你挺有缘分的,交个朋友如何?”他伸出手道,“我叫何永,何勇的何,永久自行车的永。同学您贵姓?”
    “我姓林,单名一个羽字。”林羽说着,也伸出手,跟何永握手起来。
    “很高兴认识你,林羽同学。”
    “你好啊,何老板。”
    “叫我永哥就行。”何永道,“这把白色吉他,进价是五百,这次就收你四百,我还送一张CD给你,有空可以来我这边喝茶啊。”
    “谢谢永哥。”林羽道谢道。
    “不用谢,我去拿CD给你。”何永说完,转身走进店里的储藏室。不一会儿,他便拿着一张CD专辑,还有一个用于收纳吉他的黑色背包出来了。
    “喏,这些是送你的。”何永把手里的东西递给林羽。林羽接过琴包和CD,先看了一眼CD的封面。那是一根黄色的大香蕉,背景是简单的白色。
    “地下丝绒乐队的专辑,之前听过没有?”何永问。
    “没有。”林羽回答。
    “那我强烈推荐你听一下。当时这张专辑就卖出了几十张,但是据说那几十个买家听完这张专辑,最后都去组乐队了。”
    “这么神奇?”
    “就是这么神奇。你既然喜欢披头士,那么你最喜欢四个人当中的谁呢?”
    “自然是约翰列侬了。”林羽回答道。他不明白何永怎么突然把话题又回到披头士了。
    “地下丝绒乐队的主唱娄里德,他都才华并不逊色于列侬。你听完这张专辑,就明白了。还有,回去之后你可以试试揭开专辑封面上那根大香蕉,有惊喜。”
    “好的,谢谢永哥了。”林羽说着,从钱包里掏出四张红纸,递给了何永。这四百元并不是他生活费的一部分,而是前几天苏亦嫄给他的。那天两人刚刚做完爱,苏亦嫄从自己的钱包里取出四张百元钞,塞进了林羽的裤子口袋里。
    “这是干嘛?”林羽问。
    “上次女生节活动举办很成功,学校里奖励的钱。”
    “我不要,你给余菲儿好了。”
    “她也说要把这钱给你,你就收下吧。”苏亦嫄柔声道。
    “好吧,我总感觉收了这钱,有一种今天你把我嫖了的感觉。”林羽吐槽道。
    听到这话,苏亦嫄掩住嘴笑了。林羽好久没有看到她这么发自内心笑过。
    林羽此时打开琴包,将吉他小心地塞了进去。
    “我在琴包的内袋里放了拨片还有琴弦,都是赠品啊。”何永说道,“如果你有朋友要买琴,也可以介绍他们来我这儿。”
    “我会的。”林羽道,“刚才你这儿有个顾客就是我同学。”
    “嗯。”何永点点头,“哦对了,还有一样东西,我来给你。”
    “什么东西?”
    何永递给他一张门票,道,“我有一个朋友,在附近开了一家还算可以的酒吧。今晚七点,他那边要搞一个音乐会,邀请我去,但我明天有事儿去不了。这张票送给你,你替我去吧。”
    “这怎么好意思呢。”
    “当然好意思啦,收好!”何永无视林羽的推辞,将票塞进他口袋里。
    林羽没想到,本来今天只是想买一把吉他,结果收获这么多。何永是一个热情的人,热情到林羽都不忍臆测,他卖给自己的吉他是否值五百。他背起装入吉他的琴包,与何永告别后,便离开了“隔壁琴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