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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零之都别碍着我捡漏 第123节

      当下和店家商量了下,订了最好的寿衣,之后又去看了看别的,初挽便过去葡萄摊主那里。
    陆守俨问起来,初挽也就和他提起这事,陆守俨很有些意外,想了想,之后哑然失笑:“你这小脑袋真机灵,竟然想出这么一个好办法。”
    初挽:“没办法,太聪明了。”
    陆守俨笑道:“一百块呢,你倒是挺舍得的。”
    初挽:“我人善良呗!”
    陆守俨越发笑,轻捏了下她的手指,道:“你是不是觉得她年纪很大了,有些像太爷爷?”
    初挽顿时怔住,她想了想:“是。”
    陆守俨:“所以你得到那件方相氏,是对你好心的奖励,看来人和物件之间,真是要讲究缘分的。”
    初挽:“人和人也是这样。”
    这么说着,两个人走到了那葡萄摊前,不过顾老太的儿媳妇竟让不在。
    初挽便随意和旁边卖柿子饼的聊了几句,那摊主倒是认识顾老太。
    初挽问起来,几个摊主都津津乐道,提起顾家的事。
    原来现在顾老太太可有名了,大家都知道她发财了,一个月有一块钱可以领,她儿子媳妇对她也孝顺,好吃好喝伺候周到。
    “人家可算是享福了,现在是他们村里最享福的老太太,大家都说她受苦受了一辈子,临到老倒是有福气!”
    其它人提起这事,都感慨:“一个月给一块钱呢,那当然得好好伺候着财神爷!”
    初挽听了,和陆守俨对视一眼。
    等走远了,初挽叹:“看到没,对于农村人来说,一个月一块钱,就能让儿女对一个老太太孝顺服侍着了。”
    陆守俨:“农村人不轻易能见到钱,也正常,再说村里人有时间,对老太太耐心点,有个笑模样,也是顺手的事。”
    初挽:“不知道老太太能活多大岁数,七八年后,那一百块钱支取完了,她儿子儿媳是不是就变脸了?”
    陆守俨:“也许吧,到时候我们可以回来看看。”
    当两个人这么说着的时候,其实心里大概率明白,老太太那么大岁数,能活到那一百块支取完的可能性其实不大。
    也许,活不到那个岁数反而是最好的,可以在安享晚年后顺利地离开这个人世间。
    回到家,陆守俨负责做饭,初挽把家里打扫了一番,又陪着老太爷散步,晚间时候,老太爷就早早歇下了。
    初挽很有兴致,拿出来那玉祖,认真观摩研究了一番。
    陆守俨进屋的时候,就见她正摆弄着。
    他神情很有些难以形容,半晌才道:“挽挽?”
    初挽抬眼,看了他一眼,才道:“我在研究。”
    陆守俨:“那你研究出什么了吗?”
    初挽又翻来覆去地颠了颠手感,终于道:“这肯定是蓝田玉了,玉质尚可,油光锃亮,属于中等偏上的蓝田玉,如果是这么一块蓝田玉,按说也不贵,现在的市价也就十几二十块。”
    陆守俨看那雕工颇为粗糙,确实不像是太值钱的,也就道:“那还好。”
    他并不想随便拿了别人贵重的物件。
    初挽却继续道:“蓝田玉在石器时代就被开采利用了,春秋时候蓝田玉雕为贵族所喜,和氏璧和秦朝的传国玉玺都是用的蓝田玉。这蓝田玉雕件,年代越久,雕工越是粗犷,年代越近,雕工就越是精细,你看看这——”
    她的指腹摩挲过那粗糙浑朴的物件:“如果雕工太过精细,想必也不过是早些时候闺阁妇人把玩的器具罢了,倒是流于俗套,但是这个雕工,应该是母系社会向父系社会过渡的时代,那个时候人们开始生殖崇拜,大量制作模拟品,如果是陶器制的,就叫陶祖,如果是石头做的,就叫石祖,这个是玉做的,应该叫玉祖。”
    陆守俨神情微敛,仔细打量了一番她手中那灰色物件,终于道:“意思是——”
    初挽笑了:“这个有些年代了,用途也挺有意思的。”
    陆守俨看着她的笑:“嗯?”
    初挽想了想:“这个物件在他家应该放了挺多年头,都没发现里面关键,这说明没缘分,他既然让你挑,你挑中了,只能说明你有缘,我们可以好好利用了。”
    陆守俨眼神异样:“怎么利用?”
    初挽笑看他一眼,之后当着他的面,再次摆弄了一番,才道:“你知道之前你为什么没认出来吗?”
    陆守俨已经没什么表情了:“为什么?”
    初挽手指头轻轻触碰着上面不太惹眼的缺口:“因为这里缺了一个东西,所以形状难辨了。”
    陆守俨:“什么?”
    初挽:“这个地方,应该是一颗圆形的绿松石,不过看起来因为年代久远而脱落了,而上面的雕纹又被脏污所掩盖,所以你根本认不出来。”
    当然也因为,一个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接受着新思想教育从军多年的男人,他的思维就算再开阔,他的认识也是有局限的,他也想不到世上还有这种物件。
    陆守俨听了她的分析,却默了片刻,问:“那你为什么可以一眼看出?”
    初挽:“可能因为我聪明吧。”
    陆守俨额角微抽,无奈地看了她一眼。
    初挽:“知道为什么这个叫玉祖吗?”
    陆守俨拒绝配合的样子:“不知道。”
    初挽鼓励道:“你可以试着猜猜嘛!”
    陆守俨:“因为这是生命之源,又是玉做的,所以要叫祖?”
    初挽鄙薄地看了他一眼,才解释道:“在甲骨文中,‘且’和‘祖’是同一个字,商代早期的‘且’其实从形状上,就是男口器官的形状,远古时代人类祭祀祖先,就是摆着这个物件祭祀。”
    她问道:“这个形状,是不是直白通俗易懂?”
    陆守俨不置可否。
    初挽继续道:“后来随着时代演变,不再摆这物件,而是变成了一个‘且’字型的玉牌位,没办法,人类进步了,知道含蓄了,或者说,知道端着装一装了。”
    说这话的时候,她看了他一眼。
    陆守俨颔首,面无表情:“有道理。”
    初挽兴致勃勃的样子:“现在我有个想法。”
    陆守俨皱眉看着她:“什么?”
    初挽道:“我其实特别好奇,你说,这个玉祖到底是按照什么比例做的呢?应该是按照当时的大小吧?那么问题来了,远古时期的人类经过几千年的进化,走到了今天,在这方面,人类取得了哪些进步呢?”
    陆守俨越发皱眉。
    初挽收敛了笑,一本正经地道:“我很好奇,从生物进化角度,现代人的‘且’和远古人的‘且’到底有什么不同,我认为这是一个非常值得深入探讨思考的问题,我们可以从实践的角度出发,对这个奥秘进行探索。”
    陆守俨转身就往外走。
    初挽:“你干嘛,大晚上的……?”
    陆守俨:“我想散散步。”
    初挽诧异:“你怕成这样?难道你比不过这个玉祖吗?”
    陆守俨回首,看她一眼,正色道:“你不是还小吗?等你学会解男人的皮带,再研究这种学术问题吧。”
    说完,理都不理,迈步出去,走得要多无情有多无情。
    初挽站在屋内,看着他的背影,默了好半晌,终于忍不住笑出来,笑得眼泪都要出来了。
    这天,陆守俨假期结束,就要回去城里了。
    早上吃饭时候,老太爷便提起来,说家里的柿子可以摘了。
    他捏着筷子,对陆守俨说:“等会你先摘柿子,摘了柿子正好带回去,给你爸尝尝,咱们这边的柿子到底比外面卖得好吃,都是自家种的。”
    陆守俨点头称是。
    初挽提议:“回头可以做柿子饼,那个也挺好吃的。”
    老太爷笑着点头:“是,柿子饼好吃。”
    吃过饭,陆守俨便陪着初挽去摘柿子。
    家里大概有十几棵柿子树,还是早些年初挽爸活着的时候种下的,后来生产大队收为集体所有,不让随便摘了。
    这几年村里政策变了,有些恰好种在宅基地上的,也就还回来了,大概有那么七八棵。
    柿子树就在后院,后院一眼望过去就挨着山了,这时候的树叶红的红,黄的黄,落了满地,沟渠里篱笆上都是,房前屋后每一处仿佛都被落叶浸染了。
    傍晚的日头那么一照,金黄透亮色彩斑斓。
    陆守俨拿着竹竿负责摘柿子,初挽则接过来柿子放在竹筐里,没一会倒是摘了有十几个,都是嫣红透亮的,一看就熟透了。
    初挽:“这柿子都熟透了,放两天就怕烂了,你带过去就赶紧让大家吃了。”
    陆守俨:“嗯。”
    他声音很淡,没多说什么。
    初挽便突然意识到什么,他今天就要走了,而他们还在这里拉扯着没圆房。
    他明显和新婚夜想法不一样了,已经绷不住了,都直白让步表示不需要解皮带了。
    其实她也觉得,抻到这个程度差不多够了,如果这个时候他再开口,或者有什么动作,她是一定顺水推舟的,绝不会犹豫了。
    当然了,得是他主动,反正她是不会再主动了。
    这么想着,她抬头看向这个男人,他正拿了竹竿摘柿子,从她这个角度看,他背部坚实宽阔,手臂修长有力,腰腹和臀肌线条也格外流畅紧致,用后来的话说,就是浑身都充满了雄性的荷尔蒙。
    初挽想到这里,脸上也微微涨红。
    上辈子,她见识过很多优秀的男人,当然也有身体条件非常好的男人对她直白表露出好感,不过一则她很忙并没有兴趣,二则她恪守已婚女人的道德底线,从未越雷池一步。
    她缓慢地收回视线,竟然忍不住想他在床上的样子。
    他眼里一贯的波澜不惊,一定会狠狠地被击碎吧?会很沉迷吗,还是在最关键时候,依然可以淡定地保持着冷静?
    如果那样,她一定会恼,一定要折磨他!
    这么想着,突然,她脚底下一个踏空,踩到了旁边一处坑洼,差点摔倒。
    旁边陆守俨眼疾手快,有力的臂膀一伸,直接握住了她的手腕,牢牢地将她扶住。
    秋寒料峭,树叶被秋风吹得接连碰撞,簌簌作响,自树叶缝隙漏下的稀疏光斑也随着轻轻动荡。
    初挽自那些散漫的思绪中被扯回现实,她仰脸看着他,却见他略低着头,脸上洒着影影倬倬的树影,就那么低着头凝视着自己。
    墨黑的眸子中,写满了情绪,不加掩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