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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好友穿五零 第11节

      “那个,你找我过来干什么?”站在破旧茅草屋的门口不肯再前进一步,这样的站位比较安心,门就在身后,转身快跑两步就能跑出去,不怕反应不及时。
    唐朗也停下脚步,转身看到她戒备的模样,视线盯着她的脸,眉头微微皱着。
    邹茜玲被他视线看得不自在,“你这样看我干嘛?我脸上……”边说边抬手抹了一下脸,垂眸一看手背上沾到的暗黄色粉末,剩下的话自动吞回去了。
    靠!忘记自己化妆了,不,是忘记这个年代的化妆品防水效果没那么好了,刚刚她那样拼命逃跑,哪怕是晚秋的天气了,脸上还冒出汗来,这会儿恐怕妆都花了。
    一想到自己顶着这么糟糕的妆容被人盯了这么久,邹茜玲真是……有句妈卖批不知该不该讲!
    懊恼地轻咬了下唇,刚想着要借着裤兜从空间里摸出湿纸巾来,动作还没动就停止了。这样也好啊,这样乱糟糟的样子这个男人就不会认出自己啊!毕竟那天只是一面之缘,而她衣服容貌都跟那天完全不一样,谁会记得几个月前搭过一次车的人?!
    然而,就像是看透邹茜玲的想法,唐朗毫不犹豫地戳破她侥幸的想法。
    “邹茜玲。”三个字从他嘴里冷静地吐出来,语气平淡似是没啥感情色彩,“我记得你,几个月前你跟你表弟搭过我的牛车。”
    后面一句话直接让邹茜玲预备装傻充愣死不承认的打算落空。
    她无奈在心里叹口气,伸手到裤兜里拿出湿纸巾来擦掉自己脸上的妆。既然人都认出来了,那就没必要盯着这副丑样子了,她可不是那样不讲究形象的人。
    这个年头的化妆品放水效果不好,也没像后世很多化妆品那样添加许多不好的化工元素,无须用到卸妆油,一张湿纸巾就能擦得干干净净。
    没一会就将自己脸上的妆都擦掉了,露出了那张干净漂亮又张开了些的脸蛋,十五六岁的女孩子,满满的胶原蛋白青春无敌,加上她原本就生的好模样,看着更令人晃神了。
    而她完全不自知,还动手将模仿大多农村妇女扎在脑后矮矮的发髻放下来,乌黑的长发散了下来,少女气息满满。
    “咳。”看着自在在自己跟前收拾妆容的少女,唐朗这个常年在军营里摸爬打滚的男人都难得生出不自在的异样,用拳头顶着嘴巴轻咳了一声,锐利的凤眸都飘忽了下。
    邹茜玲自然不知道唐朗不自在了,毕竟在二十一世纪在男孩子面前化妆都是正常的事情,不拘束这个,而且她本人也没往那方面想,自然不觉得这个举动放在这个年代可能是一种勾.引了。
    见他轻轻咳嗽,还以为是不满自己动作太慢太磨蹭(虽然她觉得自己动作挺快的),赶忙弯起嘴角,“唐大哥,你怎么会在这里?过来镇上办事麽?”
    邹茜玲努力使自己看起来乖巧可爱些,以求蒙混过关。
    事实上她也确实做到了,不提从前她就能很好地扮作乖乖女,现在这年轻了好几岁的嫩脸扮起来更是像。
    然而却没让唐朗轻松放下戒备,语气一如既往严肃,“嗯,来看老领导。”回答完话锋一转,“你来镇上做什么?为什么有人要追你?还有为什么化成那副样子?”一句接一句,跟审犯人似的。
    跟上次比,这次气势还更渗人了。
    邹茜玲心里吐槽这样的人容易注孤生,面上却依旧是乖乖巧巧的,“我来买东西呗。”
    “去黑市了?”
    “是啊。”邹茜玲坦荡承认,她本来就是去黑市,只是去卖东西而已。“家里没什么东西,想去黑市逛逛,又怕被人发现了才化妆一下,谁知道会遇到查岗的。”
    这些话半真半假,可是只有半真半假的谎言才更让人信服。
    可惜唐朗却没有轻易相信,他不是那么容易就被蒙混过关的人,先不说像她这样大的女孩子敢去黑市,就算她胆子有这么大了,还知道要化妆伪装一下,可是那些打击投机倒把的不可能会紧咬着一个到黑市买东西的人追到这么远的地方。镇上的黑市他也知道在哪里,不管是从哪一处过来,距离都太远。而且镇上警力不多,就算偶尔突击检查抓人也是抓小贩而不是买家,毕竟黑市那么多人,打击源头才更重要。
    邹茜玲竟然被追成那样,要么是她是卖东西而且数量还挺多,要么是得罪人了特意喊来收拾她的。
    唐朗的视线又直直落在她身上,不动声色地上下打量一遍,又想起那天她的装扮,跟现在可是天差地别,从头到脚都换了别的装扮,好像是特意为了契合这个时代的特色一样。偏偏身上透露出来的气质又与常人不一样,反而教人生出疑惑。
    “你住在哪个村子?”唐朗突然问道。
    这是要查户口?邹茜玲心里涌起不妙的感觉,“这可不能告诉你,万一你把我逛黑市的消息告诉我爹娘咋办?”她故意流露出眼里的戒备,语气却装作轻松,就好像是稍微有些戒心却又不太会伪装的十五六岁少女。
    唐朗依旧不给面子,“要么说,要么我送你去公安局。”
    “你!”邹茜玲恼怒了,眼眶却红了起来,“我没干坏事。”见他还是不为所动,这才不情不愿道,“湖洋角村。”
    湖洋角村,那是邹茜玲卖野猪肉时打探来的消息,有个村子就叫湖洋角村,所以说出来倒也不怕他拆穿。
    唐朗听过这个村子的名字,跟他的村子也就相隔个五个村子左右的距离,不过她有没有说谎这就不好说了,就短短的几个来往,他觉得这女孩子一点也不简单,哪怕长得漂漂亮亮乖乖巧巧(咳),说话也不实诚。
    “那走吧。”
    “啊?去……去哪?”邹茜玲懵了一下。
    “天快黑了,我送你回去。”
    外头的天色确实有些晚了,他要送她回去也是事实,不过却不止单单为了送她回去,而是跟着过去看看她是不是真的是湖洋角村人,如果不是,这小姑娘的身份还真的要调查一下。虽然这么偏远的地方不大可能会出现敌特什么的,但是凡事都有意外,小心为上总是好的。
    “不用你送,我自己回去不成吗?”邹茜玲弱弱地问,偏他脸上毫无反应,黑脸包公一个,冷得很,只好懊恼地说,“那好吧,不过你可不可以不要告诉我爹娘我去逛黑市的事?我回去给你煮鸡蛋吃好吗?”
    娇娇俏俏的小姑娘这样说话的样子着实有些可怜,她还上前一步扯了扯他的衣袖子,桃花眼红红的还带点水润,有点儿像初生的毛绒绒小动物。
    唐朗的心莫名有些软,刚想后退扯开她的袖子,呵斥她一个小姑娘这样靠近没有亲缘关系的男人不好,却见她的手抬起来在眼前扬了一下,一股浓郁的气味立即蹿进鼻息,唐朗神经立即绷紧,抬手就要捂住鼻子,可惜晚了,这种迷药的气味实在太浓郁,几乎是瞬息间就将他药倒。
    瞪大眼睛怒视她,却只见小姑娘捂着鼻子,桃花眼还水润着,可哪还有半点可怜,眼角眉梢都是诡计得逞的狐狸样,真教人恨得牙痒痒。
    “你等着!”喉咙里逼出这三个字,意识再也撑不住,眼前一黑,昏迷前最后的感觉不是倒地的疼痛,而是柔软又青涩的身躯。
    “喂?”邹茜玲到底没狠心让他直直磕在地上,这可是落后破旧的茅草屋,地上石头泥土瓦块都有,摔下去得多疼,而且不小心磕着脑子咋办?所以在他晕过去要跌倒的时候还是伸手接住了他,就是有点重,手一个无力自己倒是摔了个屁股墩。
    “嘶~真重。”邹茜玲皱了下眉,然后垂眸看了眼躺在自己膝盖上男人一眼,确认他真的是晕过去之后才放松下来。
    她用了迷药,不是迷山上野猪那种大剂量的,而是让梁晓雪重新配的专门对付高壮男人的迷药,能药倒一米八的高大汉子,单身女孩出门必备。而且对人体没有后续伤害,很安全!
    之前之所以没有对那两个要抓她的公安用是因为当时在巷子里,虽然没啥人,可是巷子里都住着人,谁知道有没有在楼上住的看见了?平添许多麻烦。
    而在这用没关系,这里没人看见,没有风险。不过就是以后要小心,不能再遇到这个男人了,否则她有预感绝对会死得很惨的!
    邹茜玲将唐朗从自己腿上轻轻挪到地上,看了他两眼又起身看了四周,嗯,似乎没啥危险性,那她就不把他挪到人流走动的地方吧(反正她也挪不动),就放在这儿好了。晓雪说过这个药性一般只有两小时,两小时后他自动会醒,不会有问题的。
    抬眸又看了眼外头天色,快要完全黑了,夜晚将来临。
    想了想,又从空间里掏出四个煮熟的鸡蛋放在他胸口上,这样他醒来吃了也能垫垫肚子有力气赶路。
    “就先这样啊,我知道你不是坏人,我也不是坏人,不过我暂时不能让你查我身份,所以抱歉了。咱以后桥归桥路归路,都不要再见了哈。你不说我就当你答应了?嗯,就这样说好了,再哦不,拜拜!”说完邹茜玲起身就准备跑,走了两步路忽地又想起什么,稍稍犹豫会才折返回来,走到他身前蹲下,从空间里拿出一块小小的柴火烧出来的黑炭,从地上捡起一块成色不太好的淡瓦片,用炭笔在上面写了字,写好后放到他胸口上和鸡蛋搁一块,这才真的离开。
    考虑到他的安全性邹茜玲还十分贴心地将早就破掉的那扇竹篱笆门堵在门口,真的太贴心不过了。
    然而她是这么觉得,可当事人唐朗提前一个小时醒来后却只想狠狠抓住教训她一顿,小时候是村里孩子头存在,长大后参军是尖子班领头人的唐朗,还真没有这样栽过,还是栽在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姑娘身上!
    尤其是看到那四个鸡蛋和瓦片上写的:抱歉啊唐大哥,我还是不想带你去我家!鸡蛋给你赔罪(笑脸)。
    此外下面还有一行小小的字,借着从破烂屋顶射下来的月光和极好的视力唐朗才勉强看出了那是什么字,不过看清之后原本就黑着的脸就更黑了。
    (小括号)ps:你胸肌真大,手感不错哟!
    唐朗捏紧了瓦片:“呵。”
    胆子真大。
    可是感到被戏耍被冒犯的同时,却觉得胸口有些痒,好像真有小手轻轻抚摸过,唐朗觉得脸上有些热,不过冷着脸,别人也看不出他啥情绪。
    而此时因为顺手调戏完冷面阎王的邹茜玲心情好多了,顺利跟等了许久的纪燕珊汇合,然后打着小台灯骑着自行车往家里赶,嗯,真是惊险刺激的一天。
    本来她心情挺不好的,可是一想到唐朗看到那些字会有什么表情后心里就高兴多了,哼,谁教他不照她套路走,还威胁要送她去公安局,想扒她身份,对她嗖嗖直放冷气的?活该!
    但是邹茜玲此时却没有想到因为她出其不意药倒并调戏一事,让唐朗记住了她并且印象深刻,还将这一年难得的几天假期都用来找她的下落,先是到了湖洋角村,没找到后还不死心,周边的村落都去走了一遍。
    当然最后的结果虽然依旧是没找着,但是往后的日子唐朗却死死记住了她。
    这还为日后的再次相见埋下了隐患。
    ——
    邹茜玲和纪燕珊这一次出去之后,整个冬天都窝在山里不出门了,怕镇上公安继续找事是一回事,怕遇到唐朗也是一回事,不过最大的理由还是天气冷,她这人怕冻,每到冬天就懒洋洋的。
    这一年的冬天也一样,虽在南方,山里的气温却是低的,达不到下雪的地步,可每天夜里早晨还是会结霜。
    而这里的设备不足,没有空调暖气,只有棉袄和自制的火盆,室内都不见得热。
    于是也就不像之前两季那么勤快了,每天大家睡到太阳高高挂起才起床,而且不做早饭,而是中午做那一顿的时候将晚饭和明日早饭都做了,直接放进空间里,到点了就拿出来吃,还是热气腾腾的,就跟刚煮的一样。
    要是刚开始的时候邹茜玲还没发这样做,那时候啥都缺,就一个不锈钢锅和五个饭盒,哪像现在备的足足的,碟碗一摞摞的。
    那粮食肉类蔬菜也是,空间储了极多,每餐都能吃到各种骨头炖汤,还不拘季节性蔬菜。
    就是平时用来打发时间的小零食,邹茜玲空间也是有的,除了在供销社和百货商店买的那些,还有按照手机储存的小零食房子自己做了许多,地瓜干啊香芋干啊粉藕片啊土豆片啊,一堆堆的。
    他们不出门的时候就窝在屋里打牌,制止了小纸牌还有狼人杀各种游戏,定个小惩罚,输的人洗碗或者扫地或者给菜浇水喂鸡什么的。
    那野鸡他们现在养了十几只,除了公的,各个都下蛋了,有争气的每天下一个,不争气的两三天下一个,当然还是每天下一个的居多,毕竟他们给的伙食好,养的肥了,蛋就有了。邹茜玲还尝试着要不要让它们孵蛋下小鸡,不过因为天气和操作性问题没成功,这就作罢了。她打算等天气回暖了,再来尝试看看吧。
    不过他们也不是整个冬天不出门,毕竟那座穿越山上真的果树挺多,每个季节都有应季的果树,青梅柑橘棠梨子等等,足够他们忙活挺久的。
    还有冬笋,挖出来炒肉片还是煲汤还是腌制成酸辣笋都挺好吃的,他们挖了许多出来,还捉到了几只竹鼠。不过他们自己没有吃竹鼠,像野猪野鸡这些他们吃的下去,可这竹鼠终究挂个鼠字,哪怕它本身不带细菌什么的,邹茜玲他们表示还是有一些心理不适的。最后是让顾一辉弄死放进空间,下次黑市交易换点粮食蔬菜吧,不能浪费粮食,反正马上就是□□了,到时候留着要么跟他们人类争吃的要么饿死,不划算。
    除了忙活这些基本的活,冬天他们还是比较轻松的,磕磕绊绊过了三个月,除夕和春节也是眨眼间的事情。
    来到了异世也没有忘了从前的习俗,除夕那天早早起来杀鸡剁菜,用面粉和了面做那边的菜板和菜粿,第一次他们自己做,也是摸索着来。邹茜玲手工活不是很好,做出来的真的很丑,连顾一辉这个男孩子和纪燕珊这个大力怪做的都比她好,而令人绝望的是她不是越做越好,而是依旧丑,各种丑!为了不浪费面粉和菜,也为了别折磨她,他们还是让她去干别的活去,比如说烧火?
    于是除夕那天邹茜玲就光荣成了伙夫。
    家乡除夕的时候晚饭吃得极早,几乎是中午吃完之后没三四个小时就会开餐,而且在中午吃完没多久就可以准备洗澡了。那洗澡水也不是平常的洗澡水,而是用一种叫‘石姜符’的草本植物熬水洗,意味着洗去一年尘埃与晦气,有祝福的意义在里面。
    梁晓雪找到了这种药草,因此他们便也拿来熬水洗澡,熬水的锅是邹茜玲特地买的,平时就用来煮洗澡水,跟炒菜的大铁锅分开,很是干净。
    五个人轮流提着水去浴室洗澡,洗完后都换上了洗衣裳。那些新衣裳有些是邹茜玲直接从百货大楼买的成衣,有的是在供销社买了布让人做的。按照这边的流行审美,做了列宁装和布拉吉。
    虽然夏天冬天都在晒,但是每天都有做简单的保养,又盛在年轻,所以冬天藏没两个月就白回来了,尤其是邹茜玲和顾一辉都属于晒不黑的。是的,顾一辉这个男的也是个晒不黑的,皮肤状态还是五个人中仅次于邹茜玲的,简直让不黑却也不白的纪燕珊羡慕嫉妒恨,每当他取笑她小黑妞时,更是手下不留情狠狠揍。
    这个时候纪燕珊已经能够控制力气了,所以就是‘狠狠’揍,却也只是让顾一辉疼得龇牙咧嘴喊救命,不会真伤到。
    因而这新衣裳穿上去,哪怕衣裳没有后世那样好看款式多样吧,他们穿着也是不错的,看着干干净净就是个好人家孩子。
    各自洗完澡洗好衣服,也没旁的事好干,更不需要去走访亲友,串门寒暄,五个人再巡视了下菜地鸡窝,好了,没事了,闲了,那就准备吃团圆饭去吧!
    第十八章
    团圆饭是用了整个早上忙活的,炸野猪蹄,红烧鱼,玉米骨头汤,蒜蓉炒芥兰菜,黄豆焖五花肉,糖醋排骨……零零总总摆了一桌子,格外丰盛又美味。还有前段时间按照邹茜玲搜集方子做的简易版水果罐头,荔枝味橘子味等等,在冰天雪地里冻过才放进空间的,吃完热腾腾的饭菜再吃一口,滋味好极。
    “啊~”张思乐喝一口清凉甜蜜的橘子汁水,美得双眼都眯起来,“再这样下去,我都不想去农村生活了。”
    “嗯嗯!”纪燕珊边往嘴巴里塞东西边附和。她听社长说过现在农村是怎么样的生活水平,像他们这样一桌饭菜估计有的人一辈子都不可能吃一顿,要是去了农村他们就不能这样吃了,要低调跟随大众才安全。可是她舍不得这么美味的食物。
    邹茜玲笑,“农村还是要去的,不去就是黑户了,没准哪天被人抓了咋办?我们总不可能躲在山里一辈子吧?”
    是啊,他们不可能躲在山里一辈子不出去,这里物资丰富堪比是世外桃源没错,可是没有人烟,只有他们五个。
    人都是群居动物,没人可以利索群居生活一辈子,就像是鲁滨逊漂流记里的鲁滨逊,他在荒岛那么多年,日子越过越好,却依旧想要回去,回到外界,回到人群当中。
    他们比鲁滨逊幸运,起码不是一个人,但是这并不代表他们不需要正常的群体生活,外界可以会有危险,会有许多挫折,会有许多烦恼,可是他们依旧还是要到人群里生活,不然容易孤独,也永远无法融入这个世界,他们会成为这个世界真正弃儿,这不是他们想要的生活。
    吃过晚饭天还亮着,在邹茜玲他们的记忆中每到春节前后几天天气都会很好,气温回升。这里也是一样,今天穿着单衣都不会觉得冷,太阳还在天上挂着,晒在身上暖暖的。
    五个人不需要祭祖,但还是象征性地拜拜天神和山神,点了几柱香烧着,没有放鞭炮。这农村也没听到什么鞭炮声,不像他们原来的世界,每当这个时候已经是鞭炮满天响了。
    弄完后也没旁的事,就回到阳台上聊天吃零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