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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鱼穿书后发现全家都是反派 第251节

      情绪敏感又可爱。
    天不怕地不怕的兵马大元帅,唯独拿他的妻子没有任何的办法。
    简成希询问他说:“你什么时候受的伤?”
    厉凌风倒是不会说谎,只回答说:“这两天。”
    简成希眨了眨眼,回忆了一下,反应过来说:“难道是昨天吗?!”
    在地下城的时候,他来救他,一个人将两只发狂的兽人制服,因为速度太快了,根本没有人看得清过程,只觉得他厉害,却没人发现他受伤了。
    简成希心好像揪成了一团。
    “是我不好。”他吸了吸鼻子,愧疚了:“是我不该去南北城的,要不是我的话你就不会受伤了,我以后都不……”
    厉凌风的声音从旁传来:“不怪你。”
    简成希一愣。
    也许换做旁人,趁着他愧疚,又是因为救他受的伤,会趁机讨功劳。
    可是厉凌风却只是平静的看着他说:“没有你,作为军人,我也会参与内乱,战场上受伤本就是在所难免。”
    只是因为对象是他。
    所以乱了方寸受了伤。
    简成希眨了眨眼眼睛,漂亮的睫毛上带着泪珠:“可是如果不是我去……”
    厉凌风道:“我知道去南北城不是你的本意,虽然我不知道你具体是为了什么去的,但是我知道你是为了谁去的。”
    就好像是一扇打碎的镜子。
    简成希一直都没什么自信,很容易自我怀疑,很容易自卑,很容易愧疚。
    他像是张散落一地的玻璃碎片。
    厉凌风一片一片的将他从地上捡起来,拼好。
    男人看着他,眸色黝黑深邃:“是为了我,对吗。”
    简成希的鼻子酸的厉害,他忍住了情绪,轻声说:“地下城内乱,是因为饥荒,我知道如果内乱了你会有麻烦,我想帮你。”
    厉凌风应了一声,声音低沉又带着点不易被察觉到的温柔:“我知道。”
    简成希再也绷不住了,他扑到了他的怀里。
    带着一天在外面受的委屈。
    厉凌风的身上也有股淡淡的血腥味,可他却不觉得恶心,只觉得心疼。
    简成希擦了擦眼泪,轻声说:“我们放弃吧?”
    厉凌风的动作顿住。
    “太危险了。”简成希的手落在他的伤口处:“我不想你有危险。”
    厉凌风垂眸看着他,目光黝黑深邃,好像有无尽未言的话。
    “去年不是说,以后我们要去个春暖花开的星球吗?”简成希抬起头来,白皙漂亮的小脸上带着泪痕,他的眼睛亮亮的:“我们去那吧,我们一家都去,离开这里。”
    他的脑袋不是绝顶聪明的。
    但是好像是小动物天生对危险的直觉,他隐隐的感受到了危险。
    简成希拉着他的手说:“等冬天结束了。”
    什么都不要了。
    他只想跟他和孩子在一起。
    厉凌风低头看着看,他的小妻子是那样的纤细漂亮,此刻眼眶通红,他握着他的手,几乎是带着点恳求:“你带我们走吧。”
    我们一起走吧。
    他的声音清晰的落在他的耳朵里。
    几乎有那么瞬间。
    厉凌风动摇了,他是个很有规划的人,决定好的事情不会轻易改变,可是这一刻,他看着简成希,忽然有了冲动,什么都不管了,什么都不顾了,他带着他和孩子,离开这里,再也不回来。
    第84章 你喜欢我吗?
    清晨的时候, 天色有点凉。
    简成希昨天晚上和厉凌风哭完了,其实他以前不是这样多愁善感的人,也不知道怎么了, 就连当初刚到这个世界的时候,他都没有因为初来乍到而脆弱。
    反而是在适应了这个世界后。
    也许人都是这样的, 一旦知道自己被爱的话, 就会觉得有了依靠。
    反而不会再自己憋着了, 反而会愿意更加敞开心扉一些。
    早上居然睡到了自然醒。
    因为是在医院里,他睡的不是很安稳, 睁开眼后, 本以为身边没有人了, 却不想的时候, 居然听到了熟悉的声音。
    厉凌风低声开口道:“醒了?”
    简成希愣住,他疑惑的抬起头来看着他:“将军?”
    厉凌风见他这意外的神色, 挑了挑眉:“看到我你很意外。”
    “那倒不是。”简成希就是有些不适应:“因为以前早上我起床的时候,你已经早上在训练室运动了, 你习惯早起嘛, 我就以为……”
    厉凌风安静的听着他说话, 低声道:“你不是说冷吗?”
    简成希愣住。
    “医院的被子没有家里的厚,也不好加被子。”厉凌风低声道:“我起了的话,你会着凉。”
    简成希缓慢的回忆起来, 昨天早上, 他起床的时候随口抱怨了一句天气冷了, 厉凌风早上不在了后,总是觉得被子凉的话。
    那只是他早上的一句随口的抱怨。
    可却被他记在心里。
    也许他真的还不懂爱人的方式, 可他真的有在认真的听他说话。
    这种感觉真的太好了。
    简成希坐起身来说:“碎碎和小沉醒了吗?”
    厉凌风回答道:“还没有。”
    简成希松了一口气, 他从床上起身, 医院开着暖气,但是从被子里出来还是能感觉到冷,他迈开步子走到隔壁的房间,看到睡着的女儿和儿子,好像悬着的心才放下来。
    闹钟刚好响了。
    简成希回去把衣裳穿好,带着两个孩子起床,一会要去上学。
    厉碎碎站在床上,小姑娘乖巧的说:“爸爸,碎碎昨天写的作文获奖了。”
    简成希惊喜的说:“真的吗?”
    没想到女儿还有这种才能呢!
    看来除了什么黑魔药当女巫外,他的女儿也是文武双全啊!
    老父亲十分的高兴,询问说:“写的什么作文呀?”
    厉碎碎回答道:“老师给的命题作文《我和我的好朋友》”
    简成希自然而然的说:“艾莉丝?”
    “不是。”小姑娘坦坦荡荡的,充满了骄傲的说:“是兔子!”
    “……”
    挺突然的。
    简成希告诉自己任何事情不能只看到表面,他又挤出了笑容来:“那碎碎写的什么内容呢?”
    厉碎碎声音软软的,小姑娘说:“写的是,碎碎怎么抓到兔子养兔子的。”
    简成希总是有点不祥的预感,他询问说:“你没写吃兔兔的事?”
    厉碎碎回答说:“碎碎写了。”
    这都能获奖。
    老师的口味也挺独特啊!
    简成希刚想夸两句,就见厉碎碎轻轻的叹了口气说:“不过艾莉丝不让有这段,硬是把碎碎这段去掉了。”
    “……”
    原来是深藏功与名的女主!!
    干得漂亮。
    简成希简直要泪流满面了。
    不过很快的,他又想到了一个还算是比较重要的问题,他询问说:“碎碎写《我和我的好朋友》这种作者,为什么不写艾莉丝呢?”
    这不是很奇怪吗。
    不写人,写小动物。
    厉碎碎把衣服穿好后,从床上下来自己穿鞋,一边回答说:“因为碎碎和艾莉丝不是好朋友。”
    简成希顿住,他以为她们俩的友情很好了:“为什么呢?艾莉丝好像还蛮喜欢碎碎的。”
    “艾莉丝有很多的朋友,不止有碎碎一个。”厉碎碎穿上小棉鞋,转过身来看着简成希道:“碎碎的朋友很少。”
    简成希先是愣了愣。
    也是。
    女主本来在原著里就是个万人迷。
    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