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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家有条不成文的规矩——继承人不限性别,男女公平竞争,但女孩子如果过早结婚就不许再参与。因为谭景山认为婚姻对男人来说是助力,对女人来说却是累赘和蠹虫。谭家的女孩如果结婚太早就相当于自毁长城,会丧失竞争继承人的资格。
谭明梨当年就是以这种近乎自污的方法,才得以在愈演愈烈的竞争之中脱身。
谭明梨心底微微叹息,看着自己年轻的堂妹隐隐失落的模样,一时之间不知道该怎么作答。
她想起了刚刚在病房时跟爷爷的谈话——
“……”
谭明梨陷入沉默,良久才开口。她嗓音轻轻的,像是在问爷爷,又像只是在喃喃自语:“……明卿,不可以吗?”
“她很聪明,也有抱负,一直都想做出一番事业,叫您和大家都看看。她——”谭明梨抬起脸,试图说服爷爷。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
谭景山抬手止住了她未尽的话。
“明昭荒唐,不是可造之材。至于明卿——”谭景山闭上眼,慢慢地说,“明卿,是有能力的。可惜性子太乖张,行事太霸道了。做把刀,或者马前卒,倒是很好——锋利,能削刺,打前阵用得上。”
“但真要拿事,就不行了。”
我常说你二叔糊涂,但他糊涂呢,也只是为了钱、为了权,心里还是有谭家的。明卿恐怕还不如你二叔。”
谭景山张开眼,对谭明梨温和地笑起来:“明卿心里藏着恨呐。恨她爸,也恨我,恨谭家。我只怕不知道什么时候她一疯,我这老头子,连棺材本都给她折喽。”
当年谭二叔在妻子重病的时候迫不及待地将情人和私生子接回家,几乎是活活气死了明卿的母亲。那时谭明卿还在上小学,从此她就恨上了父亲和继母,还有那私生子谭明昭。
而那时,谭景山正在重用谭二叔,谭氏离不开他,虽然震怒,但也只能在罚过之后默认了这件事,因此明卿也连带着怨恨起了爷爷。
谭二叔倒是想扶自己的儿子上位,奈何明昭被宠坏了,整天花天酒地惹是生非,实在不能用。他也知道女儿怨恨她,因此防完谭明梨之后又来防谭明卿,前几年甚至向爷爷建言,找个青年才俊娶了明卿也无妨,一来可以让明卿死心,二来赘婿不像儿子,儿子无用就是无用,即便气得牙痒也换不了;赘婿却可以后天挑选出一个有能力又好拿捏的,让这女婿来进公司担起谭氏。
结果被谭景山一句“谭家没有学日本人收义子的风俗”轻飘飘地驳回了,从此不敢再提。
而明卿知道之后就更加恨父亲,这两年进入公司之后更是大刀阔斧地改革,半点不留情面,换掉了不少父亲手下的老人,父女之间愈发水深火热。
谭明梨轻声说:“那您这样,要明卿怎么办呢?”
谭明卿自进公司以来锐意进取,频频出手,得罪了不少人,虽然也得了一声“小谭总”的尊称,但同时也有更多人私底下叫她“没娘的小疯子”。现在是多亏爷爷压着,而且也确实除了她之外没有其他的继承人能入眼,表面上倒也还好,没人敢兴风作浪。
明卿花了三年才坐稳位子,几乎大家已经默认她是谭氏的下一任主事人,现在又忽然立起自己,要置明卿于何地呢?
谭景山望了她片刻,忽然朗声大笑起来,拍了拍她的手背:“你呀你呀,明梨!”
“你什么都好,就是心太软……要不然当年也不至于被逼得没办法,要离开谭家去结婚。”谭景山垂下眼,带了些感慨的神色,低声说,“可是明梨,你要知道,树欲静而风不止,很多事情不是你想退,就能退得开的。”
“世事如网,挣脱不开。”
“我给你讲个故事,好吗,明梨?”
谭景山微笑着看向她:“当初朱元璋要传位给太子,把朝中大臣杀了干净。太子问他,‘父亲,您为什么要这样做?’朱元璋拿了根满是利刺的荆条叫太子用手握住,太子说,‘这怎么握得住呢?’朱元璋挥剑将利刺统统削尽,这下太子才得以握住。朱元璋说,‘我杀人就好比是削这刺——你现在还觉得棘手么?’太子不以为然。”
“现在,我用明卿这剑来削谭家的刺,明梨,你也要像朱太子一样来怨我吗?”
谭明梨脸色苍白。
她感觉自己从心底在冒一股寒气,刺骨寒冷,使她几乎支撑不住。她勉力地握住手指,指节捏得发白,低声反驳道:“可是爷爷……明卿她是人,是您的孙女。她不是剑。”
谭景山静静地瞧着她,不置可否,只是说:“钱我不会少了她的。”
“你走吧,明梨——你的心在发抖。”谭景山轻声说,“走吧,走吧。”
谭明梨不知道自己是怎样起身又是怎样告别的,她混混沌沌地走到门口,又被谭景山叫住:“对了——”
“赵家的那个孩子,你要跟她好好相处,知道吗?”他若有所思地低声嘱咐,“鸿梁兄很疼爱她……她是赵家这一辈唯一的孩子了。”
“……”
“我知道。”谭明梨转过身,轻声应,“劳您费心了。”
第31章 拥抱
谭明卿的面容被掉下来的酒红长发遮住了大半,看不分明神情。她夹着烟,送到唇边深深地啜吸了一口,仰起脸来,显出修长脖颈上的筋络,将淡蓝色烟雾缓缓地吐出来,轮廓模糊在烟雾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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