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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喜欢吗?”冷默问。
    顾柏山已经没有力气说话了。他翻了个身趴在对方身上,汗津津的,一滴液体顺着高挺鼻梁滑下,落在冷默唇边。
    冷默试着尝了一下,说:“你流汗了。”
    顾柏山搞不懂冷默在这种时刻怎么都能做到如此镇静,且风光霁月。白皙的脸蛋虽有些红,可总体来看,还是那么干净。
    这就是做运动者的好处么?可他自己运动时并不是这样的。
    他不禁有些想看对方狼狈的样子,但此刻自己已经没精力了。
    “不是汗。”顾柏山懒洋洋地,连一根手指都不想动。他哑着嗓子说:“是眼泪。爽出来的。”
    第一百三十二章
    靠拍《一人荒野》直播视频吃饭的主播有很多。
    peacock就是其中之一。他因不露脸戴孔雀面具而出名, 年纪轻轻就在油管上收获了数百万粉丝,属于这类主播中领头羊一般的存在。
    “接下来,让我们把镜头对焦到这对双胞胎兄弟。”peacock调整了一下鼠标, 分析说:“肉眼可见,他们目前的生存状况相对更糟糕。在之前挺过手指切伤破伤风的危险后,弟弟在制作陷阱时再次不小心在脚腕上弄出了伤口……他目前行动艰难, 只能依靠哥哥每天出门捕猎。我们可以看到,这对兄弟已经连续吃了五天水煮苔藓了。这种食物没有任何营养, 只有充饥作用, 而且吃多会引起身体脱水……假如无法获得新的食物,可以料到他们即将退出这次荒野竞赛场。”
    视频画面中,这天一早,哥哥布莱兹·埃尔罗就背上了猎刀出门。
    赫克利斯独自留守木屋中,望着窗外的雪景静静发呆。
    大概太无聊了,他从包里取出纸笔, 开始写起诗歌。
    在节目中纸笔是可以携带的必需物资之一,不计算在十件工具中。
    如今, 就连观众都知晓了这个金发碧眼青年的文艺人设。
    毕竟他写完诗经常会对着摄像头中念出来, 以此自娱自乐。
    为了防止被网友diss, 赫克利斯还特意掀开裤管, 把伤口露给摄像头看:“实在抱歉,按照体检的要求, 我可能还需要再在家里休息几天。”
    写了一会,赫克利斯, 也就是路元青合上本子, 趴在睡袋里又休息了一会。
    [金发睡美人]
    [有1说1, 这对双胞胎兄弟颜值是真的赛高]
    [和那组叫LengMo的嘉宾一样, 光看他们睡觉我就可以看大半天]
    “好无聊啊。”路元青写完诗歌,忽然有些想喝酒。
    “要是有威士忌就好了。”他自言自语般喃喃。
    [想看赫克利斯写的诗。老实说他确实有些诗人的天赋]
    [今天他怎么没读诗?奇怪]
    [刚才镜头有隐隐约约拍到一点,我看到了,是一首情诗]
    [哇哦]
    [写给谁的?我好像听说赫克利斯和本季另一位华夏籍嘉宾是一对]
    人在这样封闭的荒野之地很容易被关出抑郁。
    虽然有哥哥陪伴,但路元青感觉自己心理已经出现问题了。
    他最近做梦,每晚都会梦到那个人。
    偶尔还会夹杂着之前看过的那两部顾柏山为主角的电影。
    然后梦境越来越混乱。
    路元青把这张信纸撕下来,叠好放在包里夹层。
    外面雪越来越大了。他有些惆怅,不知道自己何时才能寄出这封不会有结果的情书。
    砰!
    门被打开。
    路森冒着风雪走进来,手里拎着两只兔子。
    他冻得通红的俊脸上满是喜悦:“我们今晚有肉吃了!”
    ……
    peacock说:“我以为他们不能坚持这么久的。但因为这两只兔子,这对挨饿兄弟又有了继续下去的勇气。现在我们继续分析下一组嘉宾——”
    下一组嘉宾是班尼夫夫。
    画面中,两人正蜷缩在木屋的睡袋中取暖。一整日都是如此。
    睡觉是最节省热量的方式。凭借少运动、多躺平的方式,他们每天需要消耗的食物也非常少。
    例如今天早晨,他们吃的早饭就是蘑菇炖鱼。
    peacock说:“他们的食物来源比较充足,自从严冬来临,两人基本保持每隔三天出门一次的频率。其实少出门也是好事情……现在还没到动物完全冬眠的季节,除了黑熊,北极的顶级掠食者——北极熊也极有可能出没。一旦正面遇上它们,丧命几率极大。”
    班尼夫夫每次出门都会准备很久,并且很少带上摄像机。
    peacock也无从揣测他们到底是去干什么的。
    但总感觉,这两人有秘密。
    [支持班尼大佬]
    [他制作的捕兔陷阱简直是教科书一般的存在]
    [谁说的?…隔壁毛子大叔比他牛杯多了]
    peacock抬了下眉毛说:“毛子大叔确实厉害。”
    他想起这位大佬的职业简介。
    跟其他求生专家比起来,毛子大叔才是真正在荒野生存的林间高手。
    西伯利亚冬天的寒冷,并不亚于北极。而且当地法规比较宽泛。十几年前,几乎没有违规禁止捕猎的动物。
    人家顶多猎点野兔野猪,毛子大叔可是捕猎过熊。
    严冬降临,前两组嘉宾采取的都是苟藏策略。
    但毛子大叔不是。
    勤劳的俄国男人,每日顶着清晨第一缕阳光就会带着哈士奇出门。
    常年生活在严酷环境中的体质让他能够轻松适应北极零下二十多度的气温。
    哈士奇就不用说了,体力和耐力极强,是雪地中完美的助手。
    唯一可惜的是,他们的木屋营地离水域岸边太远。
    失去了鱼类来源,森林中的动物随冬天降临越来越少。
    以前哈士奇每天都能叼回来几只猎物,到最近,连根毛都没有。
    所以它每天只能消耗毛子大叔存储的驼鹿肉食。
    毛子大叔很宠爱这只狗。不仅让它进屋睡在自己身边,每天食物都是无限量供应。
    有时候这只狗吃的肉比他本人还要多。巨大的消耗之下,驼鹿肉在日渐减少。
    手持微型摄像头,毛子大叔叼着旱烟管说:“在这个冬天离开之前,我肯定会捕猎到第二只驼鹿……我已经找到它们过冬的群体痕迹了。”
    [666]
    [要没见过病痨子那个存储食物的视频,我百分百压毛子大叔是冠军]
    [+1]
    [他那只修勾毛茸茸真的好可爱!我也想要一只……]
    peacock移动鼠标,“现在我们看下一个,张艾山,以及他的朋友。”他念出对方的中文名字时口音有些生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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