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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参军 作者:蜀山卧月眠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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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是,这位亲大哥,究竟是否比他更知晓内情呢?
高章逊位,以高义为侍中、大都督,假黄钺,录尚书事,百官总己以听。诏书下达的那一刻,大家都明白了,萧子钊死不死都一样。高衍也明白了,兄弟不同志。
愤怒与不甘化作一抹苦笑,清瘦的身形伫立满宫城飘飞的白絮中。其他大臣经过他身旁时,都以畏缩的眼神匆匆对之行礼,以示对这个即将权倾朝野的外戚门户的敬畏。而本想做忠臣良将的高衍却第一次觉得自己茕茕孑立,顾影无俦。
高义大步迈入自己的尚书府邸,打算换上戎装,亲自去军营慰谕将士。裤褶穿到一半时,家丁急急来报,说有访客登门。没等高义吩咐,那军士打扮的人已不顾阻拦闯将进来。
“报大都督!鲜卑质子段真炎出逃,小人前来领罪!”军士双膝跪地,同时卸下兵刃举过头顶,但高义对他的项上人头并不感兴趣。
这么快?…高义心里只有这三个字。
萧子钊伏诛,虎视京师的冀州鲜卑必将有所行动。若双方开战,第一个要死的人就是在洛阳做质子的段真炎。他是要去报信,当然也是逃命。
高义弯腰,对跪地的军士说:“前院的马,你挑一匹。追,追上了,算你有功。追不上,以后跟着本将军,打鲜卑。”
军士愣了一会儿,来不及谢恩,拔腿奔了出去。
高义继续穿甲胄,一旁的家丁提醒道:“公子,还有一位访客。”
来者是季伯卿。
“恭喜尚书大人——诶?下官是不是应该改口了?”季伯卿对着高义深深一揖,含笑。
高义亦回以微笑:“本将军也要恭喜季兄,虽为奸贼拔擢,但有远见,识时务,保住了身家性命。你可知,只差那么一点,本将军就……”
季伯卿:“将军有所不知,下官虽由大司马的军府入仕,但当年之所以能求学于博陵崔氏门下,是多亏了令堂的引荐。”
这话着实出乎高义的意料,他问:“呵,你出身寒门,如何能得到家母的引荐?”
季伯卿:“此事说来话长,想必将军眼下也没时间听。总之若无崔夫人的引荐,在下也不会有今日。”
高义束紧软甲,大步流星地朝外迈去,道:“本将军今天确实没有时间跟你攀亲戚。”
季伯卿从怀中掏出一封书信,一边双手奉上,一边说道:“这是下官今晨接到的崔夫人的来信。她说最近金阳城的集市上都没有鲜卑人来卖马了,恐怕他们有起兵之谋。崔夫人已命人修葺阳蛟山中的前朝坞堡,并让下官提醒将军,在洛阳城中,也早作防备。”
高义展开信笺一看,确实是母亲的字迹,不由对眼前人又打量了一番。
不料季伯卿突然单膝跪下,拱手道:“若是鲜卑起兵,望将军给下官一个为国立功的机会。”
“你的国子博士做腻了?”高义把信塞回季伯卿手中,“你凭什么觉得,我会用你?”
季伯卿起身跟上高义的脚步,道:“如今朝中将官,多是贵胄子弟。他们进不求加官进爵,退不怕将军降罪,怎会在疆场效死力?在下曾带兵与鲜卑作战,熟悉兵士,也了解鲜卑。”
高义乘上马车,季伯卿也自顾自地钻进了车厢。
高义心知季伯卿说得没错,他手上虽有一个久在军旅的刘聿隆可用,但刘聿隆是关西人,中军多是关东人,由他领兵,恐怕有兵不服将的可能。要用季伯卿吗?季伯卿其人,来路真有些神神秘秘。
“凭一封信,就想让本将军相信你?”
“一个月前,在下听见国子学西厢的茅厕有人声,却不知声音从何而来。”季伯卿作侧耳倾听状,“在茅厕外的水缸下,越听越清楚。”
这话让高义有些后怕。
季伯卿笑着继续说:“于是在下就立了新规矩,让那些在国子学留宿的学生,夜里都睡在东厢。”
二人相视一笑。季伯卿投诚成功了。
本可随高义去军中,但季伯卿跳下了马车。他原路返回,先到尚书府门前,看了一眼那些正在更换门匾的工匠。
这么着急么?高义大概是没见识过鲜卑战马的厉害。季伯卿心中不由发出冷笑。
他转过身,走进了高衍的府邸。
☆、她会保护你
“你找离容那丫头?”管家面露难色,“不瞒大人,小的从昨晚就没见着她,今天主子还吩咐小的另聘一个厨娘。”
得到这样的答复,季伯卿的神经忽然紧绷起来。他来不及向管家告辞,就转身离开了高府。
高衍听说前庭来了客人却不是找他,正要出来看个究竟,但扑了个空。
昨晚他一夜不曾合眼。现在有时间休息了,他却没法上床睡觉。他甚至连自己的卧房都不敢进去。
短短一天内,死了两个人。萧子钊在他眼前咽气,那是死有余辜。可另一个人呢?他没去问卞敏之是如何处理的尸身,他怀疑那尸身如今还在与床底密道相连的一间地下仓室中。
离容。
这个想法令他觉得自己的床铺发烫,卧房更似一个蒸笼,散发着令人窒息的血腥味。
他不得不承认,下杀令的时候,他的精神正高度紧张,只觉得有可能泄密者非死不可。此刻回想起来,当时若只是把离容锁在密道中,不也能解决问题么?他后悔了。
那个丫头,那个原本母亲要强迫他娶过门的丫头,虽然有讨厌之处,但毕竟是无辜的。对了,昨天她擅穿青衣,他本来还要处罚她来着。但他的处罚,从来也不过是罚跪、罚干活而已。他甚至都没想过要打她。
他的处罚,只是想让她明白自己的身份,安守自己的本分,不要有僭越的幻想。是的,她最可恶的地方就是不知足守分。她为什么那么用功地读书?她写给母亲的书信,字迹一封比一封老练;偶尔评论时局,竟频有中的之语。这信若是被旁人捡了去看,说不定会以为是出自名门闺秀之手——名门闺秀也未必读那些书,她简直像隔壁的国子学生。
这不是一个丫鬟该做的事。
高衍尽量回忆着离容的坏处,可依然禁不住去想她好的地方。她做的东西好吃,梁王喜欢,很多同僚都喜欢。虽然翻来覆去就那么几样,但那种独特的酸醇口感,别家的厨子就是调不出来。加梅子?加木瓜?都不对。中书侍郎刘存方就私下来打探过,当时他故作神秘地说无可奉告,其实他是不知道。
她有什么独门秘方?他不知道。她下厨的手艺是跟谁学的?他不知道。她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伺候自己的?九年前?是的,九年前。九年前,她才六岁。
前几日他见到了太子,九岁的太子。九岁的孩童是多么天真可爱,而离容刚开始为他端茶梳洗时,竟比九岁还小了三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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