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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法不徇情 作者:生活入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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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关得好好的才说道:“宋大状也给我打了电话,说昨天晚上谢律师找他的时候就委托了他同时担任这四个人的辩护律师,而律政署是今天早上才找我的。有冲突的时候,我这个接案子晚的人就要主动退出了。”
“但是宋大状明明说过他只是替一个人辩护的……”周亦霏急得脸都红了,或许是急中生智吧,她忽然想起大律师不能自己接案子的规矩来,“师父,宋大状随意改口应该是违法的吧?他今天根本没有出公司,也没有事务律师去找他……”
陈锦蓉压低了声音,“宋大状昨天晚上接案子的时候的确可能只接了一个人的。但是那件案子是谢律师介绍给他的,而谢律师就是一个事务律师。只要他们两个商量好,谢律师承认自己介绍的时候就是介绍了四个人的就可以了。”
她笑了起来:“eva,其实这件案子我接不接都无所谓的。”
☆、021
周亦霏还是有点闷闷不乐:“但是宋大状这样抢师父你的案子……”
“你还是年轻了点。”陈锦蓉笑得很慈祥,“怎么样,今天我的案子被人抢了,为了安慰我老人家,你这个做徒弟的就陪我吃个晚饭吧?”
“吃晚饭?当然可以,师父你想吃什么菜,我打电话去定位子。”周亦霏忙说。
“不用去外边吃了,你跟我回家吃餐便饭吧,顺便我还有点事想跟你谈一下。”陈锦蓉邀请徒弟到自己家去做客。
“去师父你家里吃饭?好的。”看来师父是想教导自己一些事情吧?
上一次宋家齐请烧烤的时候,周亦霏已经见过师父的丈夫张先生。这次她临时登门,张先生并没有说什么,只是笑着招呼她跟自己的老婆一起入座。
周亦霏看着他戴着围裙消失在厨房,不禁有些目瞪口呆:“师父,你家里是师公做饭吗?”
陈锦蓉回到家里就换上了宽松舒适的居家服,整个人比起在事务所里面的镇定自若的专业模样也慈眉善目了许多,她惬意地靠在椅子上:“早先是我煮饭的。不过我手艺不好,而且闻到油烟味就会咳嗽;去看过医生,说是咳嗽变异型哮喘。你师公慢慢地就把厨房里的事接了过去,不给我再接触油烟了。”
“师父,师公对你真好。”周亦霏由衷地说。
师公很快做好了四菜一汤全部端上餐桌,这才叫两人过来吃饭,饭桌上他又殷勤地招呼周亦霏尝尝他的手艺。
饭后师公又飞快地收拾了碗筷消失在厨房,那速度让想要帮忙的周亦霏都望尘莫及。陈锦蓉却安然地享受了丈夫的体贴,叫徒弟陪自己在客厅坐着说话。
正事来了,周亦霏心道,便正襟危坐,准备认真聆听师父的教诲。
不想陈锦蓉问的却是她现在有没有男朋友的问题。
周亦霏有点哭笑不得的感觉:师父啊师父,我父母都没催婚催到这个份儿上啊。不过她还是坦言没有男朋友:“说来也奇怪,我好像在男女感情这方面完全没有感觉似的。从中学开始就有不少男仔追我,说实话,我一次都没接受过。总觉得……”她斟酌了一下用词,“好像完全跟自己无关似的。”
陈锦蓉的脸色有一点点严肃起来:“会不会是感情缺失啊?”
“那倒不是。我对我爹地妈咪,还有我大伯一家,甚至是我堂姐的女,的的确确都有那种血缘亲人的感觉;我读书的时候交过不少朋友,虽然现在好多人都没有什么联系了,但是我还记得那种朋友之间肝胆相照的感动;”周亦霏解释道,“就只是没有对男仔动过心。”
说着她忽然笑了起来:“师父,说起来这件事,以前还有个女仔追过我呢。说是因为我一直拒绝男仔的追求,以为我是性取向与众不同。”
陈锦蓉也笑了:“那么你自己觉得呢?”
周亦霏急忙摇头:“我当然不是啦。”
想了想,她很认真地说:“关于爱情这方面,我对自己有个猜测,就是我希望有一个灵魂伴侣。曾经被我拒绝过的男仔里不乏优秀的人,他们也问过我,难道我一点都没有考虑过男女之事吗?我认真地想了一下,我拒绝他们就是因为考虑过恋爱、结婚这种事。”
“我不是一个单纯享受恋爱感觉的人,也不是一个追求一段婚姻关系的人。但是,如果叫我一生同一个男人一直生活在同一间屋子里面,我觉得这个人一定是我很中意很中意的。到目前为止,这样的人还没有在我的生命里面出现过。而我也不想退而求其次,去选一个优秀但是我不中意的人共度一生。”
“说得好,一生只有一次,怎么都不能委屈自己。”师公端着几杯茶过来了。
陈锦蓉起身接过:“老张,我今天把eva叫到家里来,是想叫你给她讲一讲你年轻时的那件事。”
周亦霏也起身接过茶,然后等着师父师公都落座了才坐下。
师公坐在师父旁边笑着对周亦霏说:“你师父这个人就是想看我丢面子。”
周亦霏不知道师父两口打什么哑谜,也不敢随便接话,略有点尴尬地捧起了茶杯。
师公收起了笑:“别看我现在开了家公司做生意,其实以前我也是做律师的,还是你师父的师兄呢。”
他的声音里带着一种回味过去的韵味:“我一毕业就进了政府,在律政署做事。当时香港还没有回归大陆,仍然是在英女王的统治之下。那个时候的香港是亚洲最大的中转站,赚钱真是容易得很,内地也都有好多人偷渡过来赚钱。所以有好多人对内地人印象都不好,我都是其中的一个。”
“有一次我接手了一单案子,是一宗交通事故。一个刚从内地过来没多久的有钱人,在路上开车的时候撞到了一家四口。这四口人里面父亲没了双腿,母亲双眼失明,双胞胎女儿中的姐姐当场死亡,妹妹重伤入院。”
“我做检控官的,肇事司机的律师找我谈话,说司机愿意支付父亲安装假肢、母亲换角膜、妹妹住院治疗的所有费用,后续费用也可以负担。希望以此做个交易,换取对他轻判。”
“那时候我才二十多岁,都是太年轻,做事有冲劲,又坚持黑白分明不肯接受灰色地带的存在,怎么可能接受用钱换命的做法?再加上那个肇事司机是从内地过来的,车祸之后的酒精测试又超出正常,所以我不肯接受辩护律师地提议,坚持要告那个司机,并且要求重判。”
“最后陪审员裁定罪名成立,法官也判了那个人入狱七年。我还以为是法律战胜了金钱,高兴地请律政署的同事们吃了一顿大餐。但是,后来发生的事使我大受打击。”
“那个肇事司机是内地改革开放第一批富起来的人,身价不菲。当时受伤的三个人是住在私立医院的,治疗费用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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