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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94

      犯罪侧写 作者:廿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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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显伤痕——倒是有些其他痕迹,有些不好描述,而在死者下体,还有着不明液体,已经凝固了。

    庄笙抿了抿唇,想要上前去检查尸体,被孟衍拉到身后。

    “让我来。”

    孟衍说着戴上手套,蹲在尸体面前仔细检查起来。不一会儿,他检查完毕,站起来把手套脱掉,随手扔旁边的垃圾箱里,淡淡说了三个字。

    “氰化钾。”

    史柯皱了皱眉头,“第一个死者是女性,在跳舞的时候中毒身亡;第二个死者是男性,在发生性行为的时候死亡。凶手如果只对男性感兴趣,为什么第一个会挑选女性下手呢?”

    “第一名死者没有发生关系,并不就能说明凶手对女性不感兴趣。要获得性满足,并不是只有通过交合一种方式,凶手或许在把毒药送入死者口中时,是他最能获得满足时,性交反而只是种辅助。”庄笙口气平淡地说完,见史柯不住盯着他看,以为他没听明白,就又补充道:

    “这在各类凶杀案件中不算很特别,很多凶手本就是因为不能勃起,需要通过其他方式——一般是直接杀人来获得满足。还有的只对死去的尸体感性趣,或者是对身体上的某个部位——”

    “好了,我明白了。”史柯伸出一只手打断庄笙的继续“科普”。他倒不是少见多怪,或者不好意思当众讨论这种事情,毕竟是工作嘛。

    只是看到庄笙用一脸做学术报告的认真表情,讲出这样的内容来,不知道为什么,就觉得有些不好意思起来。

    庄笙看了他一眼,停下不说。过了会儿,不知出于什么心理,又抬头看了眼孟衍——正好对上男人看过来的眼神,男人对他笑了笑,庄笙的脸便微微地红了。

    尸体经过初步尸检后,推断死亡时间在昨晚九点至十点间。在发生过那样亲密的举动后,却没有从死者身上提取到任何凶手留下的证据,包括指纹和体液。

    而经过走访调查,找到死者生前最后出没的地方,清水吧。死者在这个酒吧算是熟客,不少人都认得他,然而谁也没注意到他昨天晚上是和什么人出去的。

    “这说明凶手确实谨慎,他对自身魅力自信,却不自负过头。从两次作案手法来看,凶手本身就有很高的杀人技巧,并且懂得反侦查手段。可以说,如果不是这次所谓的‘游戏’,凶手每次作案后离开到其他城市,恐怕更加难以抓住他。”

    “那照你这么说,我们还要感激那个变态?”史柯瞪向庄笙,忍不住大声说道。

    庄笙看了他一眼,收回视线,没有理会他,用手指点上铺在桌面的城市地图。

    “凶手越来越享受他的作案过程,这会让他对下次的猎物越来越挑剔,这一点,是我们可以利用的。”

    史柯立马问道:“怎么利用?”

    庄笙没有马上回答,顿了顿,有些犹豫地看向旁边的孟衍。这次孟衍回来后几乎寸步不离地跟在他身边,虽然大多数时候并不发表意见,但庄笙知道,那是因为自己都能够应付,也不会受到什么伤害。

    孟衍他,大概是抱着一种看他成长的心态在旁看着。

    见庄笙不回答,只顾和孟衍两人默默对视,史柯等了等,忍不住再问了一遍,“到底怎么利用?”

    庄笙收回视线,垂着眼睛轻声回答:

    “引蛇出洞。”

    第60章 好人

    时针走到九点, 这已经是今晚庄笙待的第三家酒吧,期间他拒绝了一波又一波上前搭讪的男人。那些人庄笙只看一眼就能确定不是凶手,所以他大半时间都花在怎么拒绝这些人上了。

    这样的事情次数一多,即便是庄笙这样能够忍耐的性子,都有点快要受不了,觉得自己是不是出了个傻主意。

    他本来分析了这个杀手的行为模式,筛选出几家最有可能被凶手选择的酒吧, 然后准备守株待兔。除了庄笙自己每到一个酒吧,观察一段时间后没有发现疑似人员就离开换一家,其他潜伏在这几个酒吧的便衣则是固定蹲点的。

    当然, 孟衍是要跟着庄笙的,但庄笙怕他识别度太高,凶手可能认识发现他后不会现身,便让孟衍待在车子里不进酒吧。

    孟衍当然不高兴, 别说当诱饵这种事本身存在危险,就是想一想自己的心上人要去引诱另外的男人, 哪怕是为了工作,心里也会不舒服的——虽然这种引诱只是远观不会有肢体接触。

    最后庄笙以身上戴窃听器,以及每次从一个酒吧里出来都要被按在车座上热吻一通的代价,换取了孟衍的同意。

    庄笙特意选了个视角比较好的位置, 能够看到酒吧大半情况。他坐在沙发里,手边放着孟衍特别交待点的果汁。想到孟衍,庄笙的手不自觉抚上嘴唇,现在似乎还微微发热。

    怕留下痕迹不好, 在孟衍用力吻他的嘴唇时,庄笙抬手稍稍抗拒了下。

    “我是要去工作。”庄笙盯着孟衍的眼睛认真说道。

    孟衍抓住他的手放在嘴边亲了下,“笙笙,你去过酒吧吗?你这样去,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你不是该出现在那里的人。”

    庄笙愣了下,低头看了眼自己休闲的穿着,很正常啊,有哪里不对吗?

    看到青年眼里的迷惑,孟衍忍不住低头亲了下他的眼睛,又在唇边啄吻了下,“你这样一看就是乖宝宝的人,别人是不会对你下手的,需要改变下形象。”他一边说,一边往下亲吻,咬住青年最上面的扣子用牙齿慢慢解开,舔了舔脖子皮肤,又咬开第二颗扣子,直到露出锁骨来才停下。

    怀里的人气喘吁吁,眼角微红,眼里含着水汽。

    孟衍硬生生停下,怕再继续下去两人今晚就都出不了车子了。

    “可、可以了吗?”庄笙半张开眼睛,非常虚心地问道。对于自己不懂的事,他向来抱着非常认真的学习态度。

    引诱这种事情,上次虽然对孟衍做过,但那是在他醉酒状态下,何况具体情况又与现在不同。所以听到孟衍说他此时装扮不适合酒吧环境时,便很配合地任他“改造”。

    真是作孽。

    孟衍看着怀里庄笙此时的模样,顿时有种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感觉。本来是怕青年乖软的模样容易招致觊觎,想要打上自己的印记——可是现在一看,这副模样,却更加引人犯罪了。

    “笙笙,如果确定了凶手,就叫我,知不知道?”

    最后,千般不舍,万般不放心地孟衍,同样的话叮嘱了一遍又一遍,才将庄笙放了下去。

    ——

    时间又过去半个小时,就在庄笙怀疑自己的推断有错,凶手不会出现在他筛选的几家酒吧想要离开时,身边忽然坐下来一个人。

    “第一次来这里,是在等什么人吗?”

    男人一身白色衬衣,黑色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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