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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我的,命运 第14节

      “去查吧。”馥汀兰轻描淡写,但是陈思源清楚,对于她的决定毫无反驳的可能,他轻轻点了点头,走出房间。
    馥汀兰是个绝顶聪明的女人,很多事,他即便努力掩盖,馥汀兰一样会通过他所不知道的办法得知,对此他观察了很久,他唯一能解释通的就是馥汀兰除了超出常人外的能力,她对细枝末节有着绝对的推理能力。
    就像井家发际于旧时的京海的事,井家与沈家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在井家独立门户后,曾经显赫一时,在内地时黑白通吃,因为国内形势不允许这样野蛮生长,于是井家早早转战国际市场,并在扶国有一个任谁都找不到的老巢,这些表面是馥汀兰让陈思源调查的,然而,更多的事都是她自己分析出来的。陈思源每次调查有关于这几家事情的时候,都会格外小心,反复的斟酌哪个是该告诉她的,哪些又会引起她更多猜测的。
    然而,他越来越看不懂馥汀兰了,究竟是他在控制她,还是他一直被这个女人牵着鼻子走,他更觉得自己才是那只上了钩子的,每一次博弈,看不清对方的底牌。陈思源一直知道自己心中有处深谷,他实际上无法逾越的无非是他自己罢了,馥汀兰自始至终都是那个简简单单的阿兰,她被生活所伤,求死不能,半人半鬼的活着百年,如今她不过是想保全女儿罢了,因为女儿就是她的命。而那些旧伤,早随着漫长的岁月封存,无非是心头的一道疤,她永远无法回应陈思源那些正在进行时的情感罢了。
    事实上,陈思源早已调查过十夜,就在半个月前。
    “听说你是京海人?”陈思源眉心微皱,整个人居高临下的看着坦然坐在椅子上的十夜。
    一处私人会所里,烟雾缭绕,陈思源手持一枚雪茄,已经极尽终止。
    十夜愣了一下,他很清楚自己被查了,他是京海人这段历史被蓝薇抹的干干净净,他同时也很清楚了陈思源的所有都超出自己的能力范围内,更何况馥家。十五岁那年,他被蓝薇从孤儿院带走,改了户籍和孤儿院的成长经历,那时候他的身份便是蓝薇的儿子,唯独留下一个他执意要留的名字在户口上。
    说起来沈旭这个名字的由来,是因为祖爷爷留下的日记本,“旭”这个字是因为当时他被送到孤儿院时正值旭日东升,而十夜这个名字是蓝薇给他找大师算的艺名,“十”代表顶点,有十全十美的意思,“夜”为天黑到天亮的一段时间,五行为土,用作人名意指勤奋之义,象征领导力和感恩。这两个意味深远的字组合的名字,既特别又好记,有极致的努力成功和感恩之心,便是蓝薇给予的无限希望,
    “你是几岁离开的?”陈思源坐在对面的靠椅上,认真的看着十夜,像是在十夜身上寻着什么,他恍惚的回到过去,记起了一些轶事,他恶寒了一把,很快打消那些猜测。
    调查出这些对于陈思源并不难,只是十夜的经历太过于单一,被蓝薇处理的相当干净,如果不是他还在户口上保留着沈这个单姓,恐怕陈思源也毫无办法,但是正因为这个姓氏,让他很害怕自己的猜测,一切的发生太过于诡异,这身份矜贵的造局者,也开始行走在迷途中寻找真相。
    “您恐怕没有权利调查我。”十夜并没有兴趣知道陈思源怎么查到的,他随意的用右手摆弄着左手的手指。
    “我对你明星的身份并不感兴趣。”陈思源温润的继续说道,“你也大可放心,我不想害你,也并不打算公开这些信息。”
    “所以呢?”十夜永远风轻云淡的样子,他拧开手边的运动饮料,喝了一口,随后用一双清澈的眼眸紧紧盯着陈思源。
    “你需要离开馥芮白。”
    陈思源摆出一副长辈模样,看上去并不带有任何恶意,眼神中有些复杂和欣赏的看着十夜,但那种情绪很快被转化成一种理智,片刻后消失在他脸上。
    “我想您应该误会了,我们并没有在一起,我在追求她罢了。”
    对于陈思源来说,无论如何都想要查清一些真相,他优雅的起身,掸着身上并不存在的褶皱,脚步沉重的离开,声音飘在空间里。
    “馥芮白是个单纯的好姑娘,从未谈过恋爱,如果你们真到了那一步,你要好好待她,千万不要伤害她。”
    这些就是陈思源与十夜的对话全部内容,陈思源很难从大脑里挥去那些难以想象的画面,沈旭究竟是谁?跟沈安之有什么关系?古怪的念头在他内心里蔓延开来,只是真相早已随着岁月被封存,即便是他本人无计可施。我不懂为什么人类总喜欢探寻真相,那永远不会消除的执念,从未令生命能够稍微松口气,尽管如此,还是没有办法节制那些好奇心。
    我与十夜恋恋不舍分开,已经是次日的傍晚,我正沉浸在优美的幻想曲中,还没从回忆里抽身,刚进院门便迎面撞见了馥汀兰。
    我还没想过要如何面对她,或许是不是还需要说谎,毕竟一个谎言需要说出来后,需要无数个谎话去圆,我还不会那些左右逢源的事,本以为会狂风暴雨的脸上竟然挂着微笑,实在看不懂她那笑容里藏着什么。
    我确实有些得意忘形了,又一次整夜不回家,而整个过程里,寂静无声,她越是这样毫无反应,越让我相当忐忑。她这次似乎既没有派人定位我,也闭口不问我的去向,在心里反复琢磨了几次后,不由得联想到她日前信誓旦旦说起让我将她当作朋友的话,这次她定然是开始尊重我的生活了。毕竟我这个岁数,一般人的家长也都会张罗一下婚事,我谈恋爱也不是什么丑事,如此想着,我再次确认了她气定神闲的脸,决定向她坦白,甚至有些兴高采烈地说道,“我谈恋爱了。”
    我如真正的朋友一样与她分享,尽可能掩饰着欢喜之心,表达着我对于十夜的欣赏,可是事情永远和我想象的不一样,并没有得到该有的回应。
    馥汀兰脸上故意挂起的笑容很不自然,好不容易在嘴里挤出来一句,“好啊……”
    我并没有察言观色到她的微妙变化,继续眉飞色舞的描述着我的喜悦心情。
    事实上我已完全无法掩饰自己的情绪,那一刻,只要看到我的人,都能看得出,我深陷情爱之中。
    这些变化却在心里馥汀兰心中成了大大的心结,毕竟这二十五年里只属于她,而她从未想过将我交出去。
    当晚,我在半清醒状态下,对着镜子洗脸刷牙,馥汀兰突然推开了我的卧室门,我感觉一阵冷气从背后爬过,“我们已经是朋友了”,这个定论确是有点下的太过早了。
    第三十二章 乘风破浪吧
    我来形容一下,当时的情形吧。
    当悄无声息的房间门被打开,在室内昏昏沉沉的光线下,我嘴里含着牙刷,回头看见馥汀兰如聂小倩一样一身白裙,披着长长的黑发,端庄地笑着,清眸深处竟然多了些许我看不懂的温度。
    她的脸定然是惨白的,但馥汀兰是真的美,一头如瀑的黑发,发丝滑动在锁骨上,又一直垂倒腰际以下,我很少看见她这样毫无装饰只穿睡袍的样子,确是无时无刻赏心悦目的画面。
    我拿下牙刷,抹了抹嘴边的泡沫,喉咙里的水呛了出来。
    空气里弥漫着尖锐的潮气,这样的威压,让我的后背迅速陇上一层细密的汗珠。
    我漱了一口水,用余光瞥向卧室,她正若无其事地坐在我的床上,当时的我已经差不多缺氧得快要致死,心里活动从来没那样丰富过,心道,“完了,看来要毁了。”
    我也坐回床上,两人尴尬地坐着,馥汀兰似乎也在思考着如何改变眼前的冷场,在我还没想出来怎样解释昨天的谎言时,她突然侧开身,故作轻松地,“听思源说你平时总去跟同事喝酒,要不也带我试试?”
    你们大概也有过此经历,虽说细节不尽相同,但是在严苛家庭环境长大的孩子自然都是懂的。说起酒,对我来说真是毫无招架能力,因为从小就几乎没有出去玩的机会,所以当经济独立后,就变得很想放飞,而酒是个除了漫画和小恶魔让我最难以抗拒的东西。从小到大馥汀兰虽并不搭理我,但是她却始终用一根绳子拴在我的身上,我自我解嘲的称那根无形之绳为“狗链”。不仅我的一切都在她的掌控之中,甚至于分毫不差的掌握着我的下一步动态。比如,我在初中时交了“同桌的你”,升高中后,那人与我频繁的书信往来突然中断,现在细想想,那些定然都是被馥汀兰的礼数吓得远去,以至于我所有的友情或萌芽之情都腹死胎中。我的朋友们均离奇在不同时期离我远去,令我独自陷入在孤独的环境中,甚至于不再想交任何朋友了,因为即使拥有,也是要失去的,我又何必让自己难过。
    待我与她的视觉年龄差开始缩短后,我们之间形成了很深的鸿沟,我开始为有这样一位鬼怪母亲而感到羞耻,甚至于开始主动隐瞒起来,她对我的更加冷淡,也让我们的关系愈发陷入困境,而似乎长久以来,我们这样的关系被平衡在一个固有的模式中,谁都没有想过去打破什么。
    而这一次,在我看来,不小心搞大了,这段时间她不仅母性大发,干脆不按套路出牌。显然一切都不一样了,我也想真的可以无所忌惮的和她成为姐妹走一遭也未尝不可,我坚信小酒一入肚子,感情自然就不同了,就像我和庄晗晗一样,几杯下肚,便可以肆无忌惮,一切尽在不言中。
    完美到了快虚假的地步,小日子真幸福啊!
    我呆了一呆,正琢磨去个好地儿,却发现她颊上腾地升起两朵红晕,日前我心里所有的薄怨瞬间烟消云散,哪还有什么母性大发的样子,不想她一个一百多岁的老朽,也可以像一个小孩子一样害羞,着实可爱,让我激动的快要哭出来。而后来,我回忆起这段,我有点佩服自己的判断力,从来就没对过,这一次,我是真的生生将自己套进去了。
    我学着她的样子眯起眼睛笑了笑,完美得体的点了点头,露出不羁的本性,用俏皮的眼神从上到下扫视她,略带欣赏的说道,“那个……馥姐姐,您需要换一身衣服吧。”
    “你偷穿了我的高跟鞋,要不也借我一身?”
    果然馥汀兰是耿耿于怀的,这话说的也太噎人了。
    我扶着额头,是啊,在社会上混,欠的总是要还的。主人都开口了,我自然是不能失了风度,便也扯出一抹“欢迎光临”的微笑,迅速行动起来,毫不吝啬的敞开了大衣柜,“好说,好说,我带你看看我独家宝藏。”
    我是个漫画迷妹,收集各种手办、漫画书是我的爱好,签名本更是从不落下,那些限量版的联名款服装和鞋子我几乎都买了重叠的一套,一套收藏,一套试炼,如此给我们俩做一套情同姐妹装,太可了。
    我说话的时候,馥汀兰已经走到了衣柜前面,她还真会挑,竟捏出了我最喜欢的一套衣服,我还舍不得穿的新战袍,于是下意识的用手拽住了衣架,却感觉到另一侧她手里紧紧抓住的力道,根本没有松手的意思。
    “嗯,你昨天偷偷拿走的是今年春夏限量大师秀款,全球只有十双,且三七码的仅那一双,左侧鞋尖已被你踢坏了,右侧的鞋跟部分全部都是划痕,在我看来,一双完美的鞋子已经变成尸体了。”
    她话虽不多,可每次说出来都能让人气个半死,我无力反驳,松开了手。
    她从不是纠结的人,捏起这套走进洗手间,关上了门。
    我与馥汀兰就是这样的一种关系,尽管我们已经极努力的修补着相互,但还没到了与其他母女日常那般,一起沐浴、一起漫步、一起做头发的程度,我们能够做到如此自然已经是突破了。
    我很随意的套上一条黑色的短裤,上身一件限量版达菲家族白色小体恤,从头到尾的黑白色调,我也喜欢这种,我抬起胳膊随便的捋着头发,体恤下露了整整半个腰,下身雪白修长的腿随意的搭在一起,放松的靠在墙上,满脸欣赏的看着馥汀兰从洗手间走出来。
    啧啧,这哪里还是排名第一难以接近的冰冷大佬馥汀兰。
    馥汀兰头发扎起来,戴着我的休闲帽,一条长长的马尾高高的吊在脑后,一身粉色休闲装,胸部绣着一个玲娜贝儿,真像个纯欲的小姐姐。
    “厉害了。”
    事实上,她这个样子让我觉得自己在梦里,我半张着嘴,不可思议的看了一眼时间,感觉一切的发生都玄幻至极,我和馥汀兰要出去浪了,这怎么可能呢?!
    我染了满脸的愉悦,她却突然脸色深沉,视线里闪烁着含蓄的凉薄,表达了她不太能接受的观点,“大半夜你这个样子出去?给我换一件。”
    馥汀兰就是馥汀兰,很快露出油画里贵妇的深沉表情,这才是本该属于她的,她在柜子里选了一件长到可以当裙子的上衣扔向我,用行动直接给了答案。
    “大佬,你不要凶我嘛。”我撒娇的冲她挥了挥手,将衣服套在了身上。
    她温文尔雅的戴上了一款粉色镜片的眼镜,“走。”
    馥汀兰手里勾着一个与这身衣服极不搭配的手包,金色不灵不灵的,尤其配上她的走路姿态,着实有些招摇,她慢悠悠朝门外走去。
    陈思源正侯在门庭,见到我们如此,他脸上从颇为镇静而沉着的状态,迅速向着化学实验里看到的结晶体过于饱和而造成的从溶液里分离出来一般,无疑他被吓了一跳,“馥先生,这是……”
    “不用跟着了,你先睡吧。”话落,她抬脚走出了门。
    对了,说到这里,我该解锁一件细节,我与馥汀兰自从直视不能触摸彼此的事实,想了无数个办法,最终陈思源不知从何处定制了一种特殊隔离用的手套,我们试过几次,着实是奏效的。
    我随手一抛,一顶白色的透明头盔落在馥汀兰手里,于是我将后背交给她,一前一后跨上我的小恶魔乘风破浪而去。
    第三十三章 让我看看你的酒量
    这又是一个富有戏剧性的时刻,没有办法惟妙惟肖的还原当时的情况,但每次回忆这段,想想就挺刺激的。
    我们粉白色身型一路疾驰,所经之处都能引起关注和尖叫。
    “嘿,真帅呦!”
    “太帅了吧,机车少女!”
    我一直认为馥汀兰这样与我合体,并招摇的出现在巴诺市的大街上是头脑发热,事实上,她缜密的想好了所有的一切,并且这是她准备毫无顾忌的面对阴谋操纵者的一份挑战书,也是在毫无忌讳面对那些背后的阴谋者前,送我的最好人生礼物。直言不讳的讲,我直到现在也都还不是十分明了她那些个处处的计划,我只在乎能与她的关系永远这般就好。
    我眼里的美人始终只有馥汀兰,她个子又高,就是那种放在人堆里,一眼便会让人看见的那类,这一日,她那白皙的皮肤衬着粉色的一身,搭上个大致可称为倍数的我,能引起轰动也是很正常的。
    当她从死亡芭比粉的小恶魔身上迈下,摘下头盔的瞬间,引起了一阵口哨声。
    “双胞胎小姐姐,也太飒了吧。”
    “好a啊。”
    听得双胞胎几字,我一身鸡皮疙瘩,我望向馥汀兰,她却恍若未觉,嫩白的小脸上,一副完全听不见的样子。
    这是一处充满童话诱惑的地域,我们来了巴诺市最有特色的酒吧街。巴诺虽不大,但却是个不错的旅游城市,是京海市的后花园,慢生活的节奏下,这里旋转着蓬勃的物欲,来自全国各地的旅游客,如果有攻略的话,一定会来这里转转。
    馥汀兰方向感极好,在我恍惚的时候,她丢给我一块帕子,用指尖牵着我进了一家六星级宾馆,目标就位于这里的顶楼,我们刚走进大厅的一会儿功夫,无不引起一阵小小的动荡,被投掷着各种探究好奇的眼神。不过说归说,馥汀兰一向虐天虐地虐空气,她身上的气场总能让人退避三舍。
    我像一只被牵着的猫儿跟在她身后,一起进了电梯。她高高束起的头发,随着走路姿势摆动,却透出了浓郁的古典美,说不好为什么,这身萝莉的休闲装穿在她身上,即使只是背影,也掩不住那优雅昂贵的气息,而我一身休闲套装,看起来就像个学生一般,大概这就是所谓的气质吧。
    她轻飘飘看了我一眼,我屏气凝神,神情肃穆的回应她,生怕折了她的名号。
    当电梯停至顶楼后,我们出现在一个私人会所的门禁前,双开的门像认识馥汀兰的脸一般自动敞开。
    我一直以为只有陈思源认识馥汀兰的脸,却没想现身的服务员们即刻显出十分恭敬的样子,自动分作两排,过分奉承的低颔着下巴。
    “馥先生。”
    这是一家精致的私人会所,很明显是馥汀兰自己的地盘,里面几乎没有什么人,缓动的西方音乐缠绵着华丽感,紫色的灯光晃动在白色的幕帐上,笼出一间有如梦境的区域,说这里是另外的空间或清月长河间,倒也不是不行。
    说出来不怕诸位笑话,我虽然没事与庄晗晗喝喝小酒,但是去的都是不入流的小场合,还第一次来这么有格调的地方,她将手放在我的肩上,就像告诉我即将走上残酷的社会前,给我的安慰那般。
    服务员们踏着流光溢彩的地板,陆续端来一些银具盛上的水果和零食,还有几盘精致的下酒小菜,我注意到,在一张精致的紫檀茶几上放着一瓶轩尼诗永恒干邑和一瓶罗曼尼,她拉着我坐在沙发坐上,这才收起了手中的帕子。
    馥汀兰轻轻提起了食指,服务员连忙为我们斟好两杯洋酒,并恭恭敬敬的倒退着走出幕帐。
    霎那间,整个空间酒香四溢。馥汀兰摘下眼镜,染着清淡的笑意还有欣慰看着我,我能看出她微微激动的样子。
    我对这环境着实有些意见,明明已经说好的改变,却还是搞出一副严肃的样子,这里比家里还拘谨,我懒洋洋的往沙发上一靠,有些不满意的扯着嘴唇,“说好的我带你去耍,怎么还是来了你的地盘,一点都不好玩。”
    馥汀兰竟然安抚了我几句,并向我举起了酒杯,“如果想出去喝酒,让我先看看你的酒量。”
    喝酒这件事讲究天时、地利、人和,如今可谓一应俱全,我揉揉眼睛,没看错吧,我将夸张的表情渐渐收敛,与她对视了一会儿,低低说了一句,“把你喝多了,可不怪我喽。”
    她坦诚的样子向我微笑,将水晶杯搭在嘴边轻轻品了一口,“可我听说你酒品很差。”
    “那定是哥在诬陷我的!”我自然是不愿承认的,嘴唇轻轻一哂,倔强地微微仰起下巴,“我在家里向来没什么地位,你也是知道的,可是喝酒咱从来没怂过。”
    我将那放了冰块的酒杯放在嘴边,还没喝便深吸到一股我从未尝过的浓厚味道,身体顿然像燃了一把火,于是便毫无犹豫的干下一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