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陈淮水把祝富华的外衣抱在手上,段小奔啃完了面包就横冲直撞地玩耍,没人能拦得住她。
一只麻雀落在地上,段小奔急忙去追,结果撞到了祝富华,因此,祝富华的肩膀狠狠撞在了陈淮水身上,热天的汗湿感瞬间变得强烈,祝富华险些摔倒了。
陈淮水伸手抱住了他,说:“你走这边吧,我走这边。”
可是,祝富华急忙皱着眉头推他,从他的手臂里逃出来,说:“我身上太脏了,别这么挨着。”
段小奔又去跟别人家的小朋友玩闹,险些把人家弄哭了。
“你喜欢她吗?”陈淮水问道。
“喜欢谁?”
“她。”陈淮水冲着段小奔抬了抬下巴。
祝富华从来没经历过相爱,也没从身边他人的身上看到许多相爱,多浓烈的感情才算是喜欢呢,他不太会界定。
“不算喜欢吧。”
“那为什么要结婚?”
“我不知道。”
陈淮水刁钻的问题一个个冒出来,祝富华为难得快要落泪,他紧紧地攥着拳头,又说:“你去问问我妈吧,我不太会说话。”
陈淮水怎么也没想到,祝富华居然因为自己的问题生气了,但有点像小孩做样子,所以没什么威慑力,陈淮水说:“好了,不问你了。”
“我没生气,”祝富华像是会读心术一样,说,“我是傻瓜,不像你,念过书,什么都知道。”
“没人会管自己叫傻瓜的。”
“我就是傻瓜,我知道。”祝富华这一刻居然是古灵精怪的,他微微弯起嘴角,看着陈淮水,陈淮水忽然凑近了一些,也盯着他看。
说:“你的眼睛真好看。”
“我三姐也说过……说我眼睛好看。”
剩下午后的风是微醺的,染在人脸上,透出淡淡的、漂亮的血色,祝富华抬起手擦着自己脖子上的汗水,他今天不穿那身干活的衣裳,浅蓝的旧衬衫把他打扮得像个学生。
这两个人的目光没有一刻是移开的,就这么盯着对方看,像在幼稚地比赛一样。
“等我……”的确猜不出祝富华想说什么,他思考了许久许久,才说,“等我结婚的时候,请你来喝喜酒。”
“喜欢才会结婚,不喜欢就不会结婚的,就算结婚了也不会幸福。”
“我妈说男人娶了女人,再生个孩子,就会觉得幸福。”
陈淮水没法与祝富华讲理,可觉得心里像猫在抓挠,怎么都不舒服,他说:“要是你结婚的时候我已经回来了,那我肯定去喝喜酒。”
说完之后,陈淮水忽然有点后悔了,他瞬间觉得这个承诺很荒唐,比祝富华的婚事还要荒唐。
/
漫天的星斗,半圆的月亮正当空,祝富华把搪瓷盆里的水泼在院子里,然后在半旧的摇椅上躺下,蒲扇散发出植物枝干的气味,闭上眼睛的时候,祝富华忽然想起祝李氏还在的日子,那时候是无忧无虑的,祝富华总被过分地庇护,因此不是个顽强的人。
而现在呢,什么都变了。
晚上在公园告别的时候,祝富华把巷口铺子里的电话号给了陈淮水,陈淮水说自己会打来的,谁料到天刚黑就打来了,老板的小孙女跑来院子里,大声地叫祝富华的名字。
说:“祝富华的电话,祝富华的电话!”
祝富华一个激灵,他坐了起来,以为是哪位姐姐打来的,他踩着凉鞋疯跑,只穿了短裤子和背心。
铺子里亮着白炽灯,老板和老伴在吃饭,小孙女在一旁写作业,祝富华喘着气把电话拿起来,问:“二姐吗?”
“不是。”陈淮水答道。
“三姐夫吗?”
“也不是。”陈淮水不由得笑出声了。
这下子,祝富华终于明白过来了,他愣了几秒钟,轻笑一声,说:“我还以为是我家里人。”
“是不是没想到我这么快打过来?”
“什么事啊?”
“没什么,就想打着试试。”
祝富华在电话那端傻呵呵地笑,问他:“你晚上吃了吗?谢谢你给我买的面包,下次见的时候我给你买一个,你不想吃面包也可以买别的。”
“晚上吃了,”陈淮水打了个呵欠,说,“我奶奶他们过来了,很多人一起吃的,你给我买面包吗?好啊,我要挑一个最喜欢的。”
待续……
第11章 11.
====================
一九八七年的夏天,陈淮水结束了在英国的学习和生活,回到了家乡。未来的学业有了计划,尘埃落定时,他再次骑着自行车,行进在故乡的夕阳里,身旁聊天的人仍旧是蒋杰。
陈淮水说:“陪我去找个人,行不行?”
“我陪你吗?”
“对啊,这儿就我和你两个人。”
“不是什么坏人吧,”蒋杰说起话还是那么顽皮,抿着嘴想了半天,说,“行了,看上谁家的女孩子了?告诉哥,哥帮你追。”
“没有。”
陈淮水答得轻飘飘,听起来像是敷衍的谎话,蒋杰爽朗地笑起来,说:“行了行了,别装了,撒谎都不会,被我一眼看穿了。”
“不是,”陈淮水微笑着皱了皱眉,说,“真不是。”
一起在大院里长大的有许多人,后来,又认识了一些家境差不多的伙伴,因此,陈淮水从来不缺朋友,但和蒋杰的关系更好一些,小时候比谁读书多,后来又比谁长得高、谁跑得快、谁最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