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魁梧汉子、红脸汉子、瘦高个互相看了一眼,眼神中都是忧色。该死的,原来沈法兴是打着要强行拉他们入伙,与胡雪亭厮杀的狗屎主意啊,这回是踩到了坑里了,瞅周围沈法兴的上千手下们,个个带着兵刃,显然是一言不合就要杀了他们了。
“好!有沈大当家这句话,我等誓死效忠!”魁梧汉子大声的道,兴奋地举起了手用力的挥着。“沈大当家打下了天下做了皇帝,我也能做个大将军!”
红脸汉子也欢喜的叫着:“沈大当家愿意收留我等发财,那是天大的好事,求都求不来!”
其余贼人反应过来,大声的叫着:“多谢沈大当家提拔!”“我等终于可以光宗耀祖了!”“定然杀了胡雪亭,建立人人平等的世界!”
不小心进了鸿门宴,除了大声的附和,还想干什么?硬杠?都无耻到做了贼人了,还有P个硬骨头。
“好!沈某有天下英雄相助,大事定成矣!”沈法兴大笑,这些人未必是真心愿意与胡雪亭开打,说不定被派出去就会逃跑,但是,他只要这些人加入了就行。
“老子不杀傻瓜,老子只要你们充数。”沈法兴豪迈的笑着,再次坐在了黄牛皮的椅子上看天空。与胡雪亭在陆地上交战多半是要大败的,但他的后手是大海啊,有了这百余人加入山寨,他就能悄悄的把百余精通水战的手下调到了台州,早早的开始操练水战。
“东阳县令一定知道我虎峰山有多少健儿,但绝对想不到我会多了这一百人。”沈法兴大笑,等胡雪亭带了一两千人赶到东阳,定然会因为错误估计了他的人数,而在台州被他反击成功。
……
“什么?是长公主胡雪岚带兵出征?”某个城池中,一群百姓惊愕的听着谣传。
“是啊,长公主亲自出征啊,这堪比御驾亲征啊。”百姓们感叹着,那个沈什么的家伙敢公然怒骂皇帝,长公主一怒之下出征报复,太符合主流思想了。
“那沈什么的贼人只怕是死无全尸了。”百姓们摇头晃脑,胡星君师父是神仙,妹子肯定也是神仙,被神仙盯上了,哪里还会有好下场。
“若是机灵,现在就找个地方自尽了,还有机会留下全尸。”有人叹息,等到被长公主抓住,魂魄定然被吸入了大阵之中,人头还要被当球踢,下场惨的不敢想象。
某个百姓认真的听着,长公主这么威风,地位一定不同一般。
“若是不成……我就去找长公主!”那人咬牙,身上的破衣服随着举动微微颤动。
……
酒宴之中,众人卖力的向沈法兴敬酒,高台上的沈法兴矜持的拿酒杯浅浅的碰碰嘴唇,一杯酒碰了一晚上还没有丝毫的动静。
“真是孬种!”红脸汉子低声鄙夷,不肯喝酒的男人都是孬种。
这句话自然是偏激低级的不值得驳斥,是不是喝酒只是个人喜好而已,上升到“孬种”的程度,只显得说话的人素质低下到了脚底板。但魁梧汉子和瘦高个用力的点头,沈法兴竟然拉了他们一起死,不是孬种还是什么。
“今夜就找机会跑了。”魁梧汉子低声道,事不宜迟,越快越好。其余两人用力点头,与沈法兴这种傻逼有什么好客气的,若不是此刻天色明亮,根本不想等到天黑。
一个虎峰山的山贼看着远处的某个树林,忽然用力的揉眼睛,那山林中最高最孤零零的大树忽然倒了!
“消息树倒了!”那山贼大喜,“胡雪亭来了!胡雪亭来了!”
酒宴之中,人人脸色大变,虎峰山的山贼们各个喜出望外,能够干掉胡雪亭,那是泼天的富贵啊,而百余外来山贼却脸色铁青,用不用来的这么快啊!
“大当家,我们去杀了胡雪亭!”虎峰山的山贼们大声的欢呼,麻溜的掏出了刀枪棍棒,就在宴席之中挥舞着。
沈法兴心中多少有些兴奋,与皇帝开打的机会不是人人都有的。他站起身来,走到高台的边缘,大声的道:“诸位兄弟们!胡雪亭急匆匆的赶来这里,她已经输了!”
上千沈法兴的手下大声欢呼,上百外来的山贼却冷冷的看着沈法兴,真是会吹牛啊,敌人都没看到就敢说已经赢了,这种货色要是能打赢,世上就没天理了。
沈法兴看着下方兴奋或装着兴奋的贼人们,大声的道:“沈某贴出挑战的书信不过数日,胡雪亭就匆匆赶到,这说明什么?”
众人看他,等他解释。
“这说明了三点。”沈法兴大声的道,伸出了一根手指。
“第一点,胡雪亭忌讳沈某的实力,不敢小觑沈某,以沈某为毕生大敌,超过了重视任何人!”
一群贼人欢呼,有个让胡雪亭忌惮的大当家,夺取天下更有希望了。
“第二点,胡雪亭准备不足。”沈法兴伸出了第二根手指。“胡雪亭这么快赶到,哪里来得及准备粮草,只怕士卒们挨饿前进,手中的刀剑也未必齐整,没有刀剑,没有粮食,忍饥挨饿,怎么可能是我等悍勇之士的对手?”
一群贼人叫的更大声了,沈大当家说得太有道理了,此战必胜!
沈法兴在众人的期盼中,傲然伸出了第三根手指:“胡雪亭从余杭赶到东阳,距离足有三百里,如此远的距离,她率兵急赶,士卒疲惫,又能到得了多少人?”
“孙子兵法有云,‘是故卷甲而趋,日夜不处,倍道兼行,百里而争利,则擒三将军,劲者先,疲者后,其法十一而至;五十里而争利,则蹶上将军,其法半至;三十里而争利,则三分之二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