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PO18脸红心跳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第126页

      老板推出一袋用透明文件袋装着的东西,“喏,洗好了。”
    “谢谢。”她脸颊微红,一路走过来气息还微微有些不平缓,扬起的唇笑的甜。
    “不客气。”
    “哦对了。”南岁禾翻看着那些相片之余忽的想起来,“上次那个男生那张照片还在吗?走的急忘记拿了。”
    老板宛如跟小辈人打趣一般,又从铁盒里拿出那张相片,“小姑娘,记性不好哟,还没我这个老头记忆力好。”
    南岁禾轻笑一声接过,她确实自愧不如,打小记性就不太好。
    “他以前是你男朋友吗?”老板在忙碌之余还不忘闲聊。
    “以前不是。”她眼里闪着细碎的光,“但现在是啦。”
    “那你们还挺有缘分。”
    岂止是缘分,他们有幸成为彼此的灯塔,黑夜里禹禹独行互相慰藉那一段光景抵得过这世上许多。
    天色还早,南岁禾从冲洗店出来后打了个电话给宋晚。
    想约她出来喝下午茶。
    “喂?干嘛?”
    听着宋晚那头轻声细语,没仔细听还真听不见她在说什么,不知道的还以为她在做贼。
    南岁禾蹙了蹙眉,扔掉手里的冰激凌棍,“哪一出?女飞贼?”
    “我是像飞贼的人吗?”宋晚还是低着声,中间还停顿了一会,“明明就长着一张正道女一的脸——”
    还未说完,她声音忽的拔高,“你知道我在酒吧看见谁了吗?!”
    “你又去酒吧?还是大白天——”
    宋晚打断她,“这不是重点!”
    “你不会是又去岐南路那家了吧?”
    “这也不是重点!”
    站在太阳下有些热,南岁禾快走几步在榕树下上了车,她懒懒道:“然后?”
    “我看见了温晴,你还记得吗?就是你刚回国那段时间突然跟许宴青传绯闻的那个女明星!”宋晚又重新压低了嗓音,“我本来是想来查这家酒吧的,没想到看见她了,不过,她现在好像不太好。”
    “查酒吧?!”南岁禾被她脱口而出的话惊的一顿,“你脑子和进稀泥了?一个人?”
    说的查什么酒吧,依她看宋晚是想砸酒吧才对。
    宋晚拿着手机听筒离耳边远了点,朝那头嘘了一声,“你小点声,当然是一个人啊,带那么多人干什么?”
    “姐妹,你先冷静一点,我马上过来。”
    南岁禾朝驾驶位迫切道:“王叔,先不回半山别墅,快送我去岐南路264号那家酒吧。”
    司机点点头,路上不管南岁禾怎么紧催慢催倒也开的稳,毕竟许先生特地交代了,要以安全为主。
    隔了大概二十分钟的车程,南岁禾一下车就准备直往里面奔。
    司机看她十万火急的模样,再配合她对电话那头说的话,不禁问了句:“要我陪你进去吗?”
    毕竟是个女孩子,要是有什么他也不好向许先生交代。
    “不用了王叔,如果我五分钟之后还没出来的话麻烦你帮我给许宴青打个电话。”
    南岁禾进去的时候由于还是白天,里面只有寥寥几个人影,晃眼的灯光也没开,更像是清吧,放着舒缓的轻音乐。
    她朝里面扫了几眼,准备往更里走些,突然被一股力道拽住,直往右手边的沙发里栽。
    宋晚比了个“嘘”的手势。
    “你干嘛?”
    南岁禾坐下来不自觉也压低了嗓音,看着眼前的人穿着一身黑,带着棒球帽,鼻梁上还压了一副太阳镜,“你生怕别人不知道你是来砸店的吗?”
    宋晚把眼镜抬下来点,嘿嘿两声,“你怎么知道我最开始是想来砸店的?”
    南岁禾翻了个白眼,示意她可以闭嘴了,“你一撅屁股我就知道你要放什么屁了。”
    “这不是确实不合适嘛。”宋晚指了指身后角落里那桌,“你看,就是她。”
    “一个背影你就知道她是谁??”
    “刚才,有个男的骚扰她啊,她站起来的时候我看见了。”宋晚又推推她,“诶诶诶你看,又开始了。”
    借着昏暗的灯光南岁禾看向角落里那桌,瘦弱的女孩子半倚在桌上,一个身着黑色T恤染着红色头发的青年人坐到她身边,似乎隐隐还动起手来。
    女孩子应该是有些醉了,不断的往后退,左右闪躲着,可那猪蹄穷追不舍。隔得有点远,南岁禾听不清他们在说什么。
    宋晚拽住她,“你去干嘛?!”
    南岁禾半弓着身子,“去告诉这里的服务员啊,总不能袖手旁观吧?”
    “没用的!我已经去过了,这什么垃圾酒吧,没人搭理这种事的。”宋晚的语气有些恼。
    也或许是这种事他们已经见怪不怪,难免有些当事人是你情我愿的情况。
    何况当事人没来求助,她一个看客去了,更不会有人信她。
    南岁禾闻言又坐了下来,拿出手机。
    也被宋晚制止。
    “报警?一分钟前已经打过了,还没来。”
    该做的都被她做了,南岁禾也只好暂时先歇了心思。
    那头,黑色T恤男已经把她架了起来往出口去,被他架着的人明显是在挣扎,可男女之间力量悬殊,只是徒劳。
    宋晚看着南岁禾撸起袖子的动作,猛地拽住她,“你去干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