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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军里面的职务,华人士兵携带大部分武器,编入了淮军,从此不再是地位特殊的半洋半华的军队,而是正规淮军。
    
     而傅兰克、乔瑟夫担任教官的玉字营,也即将离开第一线,调往湖南作驻防军,那么便不必这样高价聘请外国军官,所以便也到了两个人离开的时候。
    
     在玉字营两年多的时间,对于这支部队的长官林珑,也有了一种感情,虽然仍是认为白人高于华人,可是即使在这样不平等的状态之下,也是会有感情的,虽然这种感情容易附加伤害。傅兰克和乔瑟夫对林珑的印象都很好,作为“中国著名省份湖南”的一位高级军官,林珑当然也是骄傲的,然而他十分明智,对于洋人,不是只凭意气去对抗,而是相当冷静清醒,仔细观察西方,获取自己所需要的。
    
     除此之外,彼此之间也建立了一定的个人感情,毕竟联系相当密切,时常需要见面,自然而然就会发生情感的连接,而且林珑又是一个很能给人以好感的人,甚至可以说颇有魅力。
    
     “魅力”这两个字,傅兰克以为少见于东方人身上,可是林珑确实就具有一种魅力,他相貌英俊,学习能力强,为人开朗,林珑的智力与头脑,让双方能够有比较深入的交流,与他说起话来,既有一种新鲜感,又能够同在一定的频率上,十分愉快。
    
     傅兰克从前对中国的印象,是纯粹的异域风情,北京古老的紫禁城就好像苏丹的宫殿,在香料的熏染之下,有一种懒洋洋的颓废华丽,然而这里的人,则总是让他感觉到有一种愚昧和不开化,所谓的东方情调,其实一定程度上,最起码在傅兰克的视角,是同珍禽异兽联系在一起的,这里的人或多或少,或隐晦或鲜明,就带有珍奇动物的性质,整个国度是一个大型的博物馆,包括人在内的一切,都是展品,给人一种猎奇的满足。
    
     不过他对林珑不是这样的观感,林珑在一定程度上,是和自己平等的,因为实力相称,当对林珑有了更多的了解,傅兰克承认,在这个神秘的国度,也有优秀的人,假如林珑是英国人,他一定会有相当的成就,会受到更多的尊重,身为英国人,面对遥远异域的东方人,本身就有一种天然的优越。
    
     此时林珑笑着说了一声:“有缘再会。”
    
     黄品贤也说了一句:“一路顺风。”
    
     傅兰克笑着答道:“希望你们有一天能够来英国看一看。”
    
     两年多的时间,不但与林珑相当熟悉,对于他这位亲信副官,也更加了解,甚至知道了黄品贤本来是出身太平军。
    
     不过对于黄品贤,傅兰克的观感还是与对郜永宽不同,郜永宽杀死了自己的上级军官,虽然他也有迫不得已的原因,然而在傅兰克看来,终究有所玷污“绅士荣誉”,而黄品贤不是这样,他人生的每一个转折,仿佛都天然自带免责条款,加入太平军,是给太平军裹挟,转入清军,是因为受伤被俘,而他对太平天国,一直保留着一丝温情和眷恋,当看到残破的城市,太平军的尸体,他的态度总是默默的。
    
     这就与程学启不同,程学启或许是天性使然,也或许因为自身处境,所以对昔日战友格外显得决绝,进攻太平军的时候,总是分外犀利,仿佛以竭力否定过去的自己,来肯定现在的自己。
    
     另外,黄品贤与那些投降政府军的叛军首领也不同,并不是每一个转变立场的叛军军官都被杀,他们之中也有许多幸运者,安然保住了参加这一场反叛战争的成果,比如财产、部属,另外还通过与政府讨价还价,获得了正式认可的官职,让他们的余生可以无忧地享受生活,因此他们便显得怡然自得,只是当自己问他们,对基督教与洪秀全的看法,他们却仍然坚信,洪秀全曾经升天四十日,获得上帝的指导,因此他所做的事情,都是符合上帝心意的。
    
     那些叛军投降将领在这两种理念的切换之中,表现得十分泰然自若,很是灵活自如,一方面相信洪秀全面见上帝是确有其事,另一方面,则安然站在政府军这边,保住自己的利益,既不认为自己受到了愚弄,以至于要蒙受轻信的耻辱,也不为背叛感到太多愧疚,如同商人一样,只想谋取最大的利益。
    
     而黄品贤却又与他们不一样,他如今对于拜上帝会的那些故事,在信与不信之间,他遵从了中国古代哲学家孔子的教导,“敬鬼神而远之”,对于自己不能确定的事情,便不加以评论,然而对于太平天国的种种挫折,他却是真心的感到难过。
    
     总之黄品贤是一个不彻底的人,既不是一个彻底的镇压者,也不是一个彻底的革命者,他虽然做事周密稳妥,然而情感与思想方面,却犹疑不定,身体大部分已经站在了这一边,却留有一个脚尖在那边,他的许多情绪,很可以说是无谓的感伤,没有什么意义,他本人也算不上是一个优秀杰出的人。
    
     不过黄品贤却也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