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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令!” 罗城语气铿锵,仿佛立正敬礼的士兵。
跟着他想起件事:“南哥,你今天不是要带团去迪拜考察,还去吗?”
向南想起这事来。近几年,迪拜政府极大地鼓励国外投资商到迪拜发展,政策上相对宽松。此次前去考察,便是由向南带队,随行的还有特约的媒体,为期三周。
也就是说,如果他去,等到回来时,就只能在林夕的婚礼上,给她闹洞房了。
向南语气一凛,反问:“你说呢?”
罗城忙不迭地摇头:“不去,当然不去。” 顿了顿,又补充:“只是,你不去,撇下这么多人,准备了这么久,还要参加什么迪拜总统晚宴,怎么跟人交代啊?”
向南思量片刻:“马上通知副总裁刘旭明,让他全权代表我。”
打点好公司的事,向南驱车去了菜市场。想起林夕刚搬到盛世时,她就四处跟人打听哪里有菜市,家门口的大超市她不爱去,就偏爱那种鸡毛乱飞,鱼鳞遍地,嘈杂拥挤的老市场,哪怕很远,车子开不进入口,她只能沿着小路走进去,溅一脚的污泥点子。
回来之后,她就会眉飞色舞地跟他讲,在菜市场上,哪个阿婆又教了她怎么分辩菜的好坏,哪个屠夫大叔叫她漂亮小姑娘,少要了她的钱,哪个老头又收了新的蛇,和药材一起泡在玻璃的酒罐子里,好吓人……
那时他分明是不感兴趣的,却不知道为什么,对她说过的话,他都记得。只要愿意去想,就会想得起来。
在市场里兜了一圈,向南买了只老母鸡,阿姨现场给他宰杀,放血拔毛清除内脏,整套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就像小时候他跟妈妈去市场看到的一样。
现在想来,竟恍若隔世,那样接地气的生活,如今已离他非常遥远。
七七八八地再买了些别的菜,都是适合体虚之人食补的,向南拎着满满的两大袋子往回走。罗城很快透过交管局的关系,追踪到林夕车子的去向,又在那小区稍作疏通,就查到了她具体的地址,给向南发送过去。
*
林夕回到住处,吃了几块巧克力补充糖分,之后便上床静养。昨晚晕倒,被向南救起的事,她不愿去想,也习惯了不去想。
一个习惯的养成,只需要区区二十一天。而她和向南分开,已经快半年。
倚在床头,她把笔记本电脑搁在腿上,拿绘图软件慢慢地给自己的新设计配色。
她的作品不多,工作室也没怎么透过媒体宣传,但奇怪的是,每次只要她有新作,就会马上被人拍走,而且是同一个人。她曾问过助理小美,买家是个什么样的人物,小美说来付款的那个只是助手,真正的买家好神秘,她也没见过。
小美戏说,肯定是她众多疯狂的追求者中的一位。那时她笑了笑,也没往心里去,从小到大,追她的男人不计其数,说得高傲一些,这就是美貌的背负。见多了执着的追求,人就不容易被感动,更何况,她从来都只选她想要的,不管想要她的。
指尖在鼠标区域上轻点,林夕边上色边不由自主地想,如果不出意外,自己正在绘制的这副作品,应该也会落入那个人手上吧。买来做什么呢?若是追求者,怎么从来不露面?
门外忽然传来敲门声,她从屏幕前抬起头来,微微一愣。邵孟?应该不是,她说过她要静养,让他先回去。桃芝?应该也不是,如果是,她早就扯着嗓子嚎起来让她去开门。陆川?倒是有这个可能,虽然一般他过来之前,都会先打电话,不过也许是有什么事。
趿拉拖鞋下床,她走到门边,解开锁,握住门把一拉,看清来人之后,整个愣住。
向南站在门外,穿着黑色的羊绒大衣,脸上表情有些复杂,视线里暗藏了几分忐忑,正安静地注视着她。而他的手上,拎着两个大塑料袋,袋口冒出几片碧绿的青菜叶子,一看就是从市场采买了过来的。
林夕瞬间错愕,很快又浅笑起来:“向主席,找我有事?”
向南眸色黯了黯,自从分开之后,再见面她就一直那样叫他,仿佛他和她之间,就只剩商场上逢场作戏的情分。老死不相往来,这中间尚有口气在,她这样云淡风轻地拉开距离,倒像是两人真的没什么渊源了——不过这一切,都是他自找的,怨不得她。
“你可以叫我名字,或者不用称呼也可以。”
林夕勾了勾唇角,疏离地笑道:“这恐怕不大合适。我跟向主席一来不是朋友,二来没有私交,所以不能直呼姓名,还是界限清楚一些比较好。”
向南胸口一滞。以前她是怎么喊自己来着?亲爱的,哈尼,达令,喂,臭混蛋,讨厌鬼,向南,你。
现在她叫他,向主席。她说要跟他,划清界限。
苦涩地扯扯嘴角,他低声问:“可不可以让我进去?” 说完几乎是屏住呼吸,在等她的答案。
林夕视线在他脸上巡梭片刻,敛了笑:“向主席,以我们的关系,让你进来,孤男寡女共处一室,恐怕不大合适。”
言下之意,请回吧您。
向南安静片刻,突然长腿一迈,就强自踏入了她的门槛。
高大的身躯一下子逼近,林夕先是下意识地往后一退,等到反应过来,想要伸手去关门时,已经来不及了,向南宽大的手掌抵在门上,骨节分明的手指扣住门沿,身子再往前进一些,侧身将门关在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