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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盯着自己,一脸半梦半醒的呆滞神情,“你留下来练吉他?你是跟李修平还是周信组了个乐队吗?”
“什么?”邵一夫揉揉眼睛,“哦,是啊,可是,唉……”
一连串的语气词弄得赵诗华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她扫视一圈四周,发现不管是李修平还是周信都不在教室里,心想他们总不可能因为乐队的事而闹矛盾了吧?
沉默了半会儿,邵一夫突然噌地坐直身子:“我去,这么快就两点半了?我得去找简亭亭了。”
“你的乐队还请了简亭亭?!”犹如火箭般的高速进展顿时令她瞠目结舌,原来矛盾的症结是在简亭亭身上,难不成癞蛤蟆要化身成青蛙王子了?
“是就好咯!”邵一夫把原来披在身上的校服给穿上,拉链刺啦一声拉到最高,“从下学期开始,课间操不是要加入太极拳嘛,结果学生会那帮人就说让每个班的体育委员都上台表演,作为开场节目。他们是闲得慌吗?真是有病!本来我跟周信他们都约好了,结果现在时间全被占了。要不是简亭亭请我去,我才……”
在听着他叽哩呱啦抱怨的过程中,赵诗华已经收拾好书包,背上其中一边,左手正准备把另一边也挎上去,结果在腰后侧勾了半天也没勾到,偏过头来才意识到原来是被邵一夫给抓到手里了。
“喂,你干嘛?”她举起手就竖直地劈下去,却在碰到他手腕的一瞬间隐约猜到了对方的用意何在。
“赵诗华、赵师叔、祖师爷!”邵一夫吃痛地把手缩回去,映着日光的双眼却眨巴眨巴,仿佛是希望之光在闪烁。他随即又双手合十,头深深地垂下去,像是在拜观音菩萨,“……你能不能代替我去?”
☆吉他手与无影脚 1
听说在粤大后门的美食一条街上新开了一家台湾小吃店,赵诗华便约上乔小玲周末一起去一探究竟。
卓思奇照常回家待一天,而徐佳美则因为要参加合唱团的排练,便拜托她们俩顺便打包回来,哪个抢手就点哪个。
可是蚵仔煎、盐酥鸡、花枝丸、炸鸡排,还有珍珠奶茶……
哪一样看起来都十分受欢迎,而前面排着的长龙则更是证明了这一点:人群里大多是附近的大学生,穿着绿色或红色校服的中学生穿插其间。
赵诗华和乔小玲以厘米为单位缓慢地往前挪,话题围绕艺术节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
赵诗华大前天去看了年级的舞蹈比赛初赛,朱妙妍跳街舞时帅气的动作完全像换了个人,如果说对方平时给人的感觉类似于甜得发腻的马卡龙,那么台上的她就仿佛是一瓶柠檬味气泡水,利落而清爽,令自己刮目相看;而简亭亭的水袖舞简直就是天女下凡,以至于舞台两旁帮忙喷洒干冰的志愿者也格外出力,却差点过了头,营造出北方雾霾天的效果。
而乔小玲则说她去听了昨天举行的器乐大赛决赛,据说十一班有个好看的男生穿着西装弹了首钢琴曲,下台就立马被冠以“钢琴王子”的美称;而另外一个穿着深红色晚礼服上台拉大提琴的高二女生,转眼就被称呼为“大提琴公主”;后来又上来一个身披银白色长裙的女生吹长笛,被冠予“长笛精灵”的美誉……一个个听众几乎不像是来欣赏音乐,而是像国王一样过来颁发贵族头衔似的。
说完两人一致得出结论,学习乐器果然是成为贵族的最快通道。随后话题又变成为什么对方都没有报名表演,只是在台下当观众而已。
“我小时候学过一点画画,问题是总不能现场表演画画吧?不过我本来就挺害怕上台的。”乔小玲指指前方,示意赵诗华可以往前移一个身位,“诗华你呢?你是会武术的吧,不喜欢表演吗?”
“一点都不喜欢!”赵诗华斩钉截铁地答道。她宁可自己记性差一点,也不愿再回想把鞋子甩出去的那个画面。
“你也是吗?”乔小玲的声音软软糯糯的,“我小时候很怕生人,过年的时候都躲在房间里不出来。”
“我也差不多。”赵诗华习惯性地点头附和说,但她其实小时候是个人来疯,过年时当着一众亲戚的面,在逼仄的客厅里耍花枪这种事也不是没干过,只是长大后才有所改变,“我最怕表演了。”
结果却怕什么来什么。在车水马龙的喧闹声中,她依稀辨认出背后传来“赵大侠”三个字的呼唤。
回过头发现十来米开外,邵一夫背着吉他一颠一颠地快步走过来,如同上天派过来要戳穿她谎言的使者一样,提醒她过去不可泯灭的存在,想躲起来也为时已晚。
“你们在排什么队?”邵一夫往前望了望,却似乎看不到头。
“台湾的小吃。”赵诗华本来想说的是“你不会自己看吗?”,最后还是忍住了;毕竟乔小玲在场,不适合当面斗嘴。
“好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