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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联盟,跟李文峰打官司。
毕竟李行云名下的房子、财产也是笔不小的数目,要是能分到些也能让她们现在贫穷的生活得到不小的改善。
更何况,如果能证实她们的第二种猜想,就坐实了李文峰伪造遗嘱的事实。
虽说李文峰不会因此负刑事责任,但他肯定会因此丧失继承权利的,到时候就不是四个人分,而是三个人分了。
李景妍被陈松的言行举止惊呆了。女儿现在未成年,接触的都是同龄的孩子;
学校虽然会讲述基础的法律知识,可她看课本上只是浅显的介绍了第一、第二、第三顺序继承人,那么这些东西她是怎么知道的?
李景妍怕陈松被人骗误入歧途,便厉声问道她的同学也都只是初中学生,不可能对法律知道的这么详细,更接触不到这种层级的人,学校也没教过,她怎么会知道这些的?到底是谁告诉她的?
陈松拿出兜里的手机,笑李景妍落伍了。
李景妍这时才恍然大悟:对啊!现在人们都管手机叫“小百科”,还有什么是手机查不到的吗?到底是她脑袋转慢了,竟没想起手中这么实用的工具。
李景妍仔细回味着刚才陈松给她出的主意,陈松想的正好跟她想的不谋而合,现在最主要的问题就在李文峰手中的那张遗嘱上面。
李文峰一口咬定上面的签名是李行云的亲笔签名,而李景玉和张舒却觉得即便是李行云想把全部家产留给李文峰,也得挑个时间把四个儿女叫到跟前把这事说出来吧?这么不声不响的把遗嘱签了,肯定是有事!
所以现在这四个兄弟姐妹分成三股:第一股是手握财产稳操胜券的李文峰;第二股是觉得李文峰肯定做假的李景玉和张舒,而且她们俩已经结盟了;
第三股就是处在观望阶段的李景妍,她觉得这遗产之事又不是打架,看人多还是人少,手中有压倒性的“王牌”才是真的。
李景玉是个急性子,这几天天天往李景妍家里打电话,一打就是两个小时。
她打电话来并不是向李景妍嘘寒问暖来了,她的目的只有一个:让李景妍站到她这边,孤立李文峰一人。而且她还表态了,让李景妍三天之内做出决断。
即便是保持中立状态,只要不站在她这边,她就认为李景妍心中有鬼,要么是收到李文峰的好处了,要么就是跟李文峰达成什么协议了。
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她绝对不会像以前一样心软,肯定这辈子都不会再跟李景妍说一句话。
李景玉这种非黑即白的话弄得李景妍是哭笑不得。现在这家啥样别人不知道她还不知道?
之前父亲去世办葬礼办酒席已经花了她不少积蓄了。但毕竟是父亲的事,她什么也没说,还是在花销上跟哥姐平分。
她现在不求别的,只希望在分家产的事上不要花钱了,毕竟女儿马上就要考高中了,上高中的费用远比初中要多得多。
这家里只有她李景妍一个人挣钱,而她们两家夫妻是双职工,而且外甥、侄女也都开始打工赚钱了,一家三个人赚钱,这条件是李景妍比不了的。
第一百四十九章 :她咋啥都知道呢?
即便李景妍心疼自己辛辛苦苦攒的钱因为家产这些事都花光,可奈何李景玉步步紧逼,好像李景妍不投奔她这边就是恶人一样。
最终李景妍受不了了,只好同意李景玉的要求,跟她结盟,鉴定遗嘱笔迹、跟李文峰打官司。
李景妍表了态,那三人就得经常在一起商议相关事宜。而商议的场所基本上就在李景妍的家里,几人商议完了还要在李景妍家吃顿饱饭再离开,李景玉和张舒还要求这顿饭之中必须有肉菜。
因为家里只有靠她干两份兼职挣的钱生活,每天还要分出一点钱来给陈海波做生活费,她还要攒钱供陈松上学。
手里虽然有一些存款,但是能够活动的钱还是不多的。她和陈松一个星期也只能吃两次肉。
李景玉和张舒三天两头的就来,还要求必须有肉确实让李景妍有点肉疼。
但谁让她们一个是亲姐一个是亲嫂子呢?李景妍只能在菜里减少肉量,李景玉和张舒虽然不愿意也是没有明说,李景妍就装作没看见,继续这么做。
这天,李景玉和张舒又来李景妍家里商量来了。陈松并没有像往常一样回到卧室写作业,因为学校进行月考。
所以班里并没有留作业,陈松就坐在李景妍的旁边听着,看李景玉和张舒是怎么看待这件事情的。
李景玉和张舒还是那个态度。
她们认为:李景玉、李文峰、李万峰、李景妍四人都是李行云的子女。
既然这样,那么这几个人就应该拥有平等继承的权利,李行云名下的房产、财产、丧葬费应该四人平分。
不能因为李文峰手中一张所谓的李行云亲笔签名的遗嘱就让这些财产都归李文峰所有。那这也太不公平了吧?
因为相关事宜李景妍都跟陈松说了,所以李景玉两人的态度陈松也是十分了解的。
当时就说道:“大姨这话说的对。正常情况下子女确实拥有平等继承的权力。要不然继承法不成一纸空谈了么?不过如果有其他书面证据那就另当别论了。”
本来陈松就是随口一说,没想到李景玉一听这话两眼都放光,好像抓住救命稻草般的问道:“小团团真是懂得多,你是怎么知道这些的呢?那你能不能再跟大姨详细说说?”
陈松不顾李景玉充满希望的目光,摇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