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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摇了下头,示意自己不要。
服务生识趣地走开,程煜收回视线,落在沈烁身上。
两个人都省去了那些弯弯绕绕,他开门见山道:“你跟她,都已经分手了,过去了,你又何必回来,抓着她不放?”
沈烁抬了下眸,眼眸微眯地盯着他,冷笑了声,“你喜欢她?”
程煜稍稍一愣,后有些被戳破的慌张,别开了头。
只听到沈烁又是一声冷笑,蹙着眉,讽刺地问他,“所以你今天约我出来,就是想要我放手,好给你腾位置,成全你,是吗?”
程煜放在膝上的手,紧紧攥着车钥匙。
几秒过后,他的手又缓缓松开,反正话已至此,他也不再隐瞒了。
“我比你更早遇到她。”他对上沈烁的眼睛,目光坚毅,“也比你更早喜欢她!”
对于这一点,沈烁丝毫不感到意外。
准确地说,他早有察觉。
他和林染谈恋爱那会儿,他就察觉到了。
此时此刻,听到程煜亲口承认这一点,沈烁仍是不免嗤笑了声,用力捏着手里的酒杯,骨节因为过分用力而泛白,手背青筋暴起,杯子随时都有被他捏碎的危险。
他盯着程煜,眉眼轻挑了一下,语气嚣张,“但是,我比你更早追她!”
“哦。”程煜心平气和到有些面无表情,“现在还不是沦为了前任?”
沈烁:“……”
第11章 你别乱来。
诚如程煜所说,他和沈烁两个人,确实是他先认识的林染。
那会儿在南大的时候,他和沈烁都是金融专业的学生,一个在2班一个在3班,但是住在同一个宿舍里,沈烁是因为他的关系,才遇见了林染。
那是新生入学不久,军训结束,开始正式课程的学习,一切都有条不紊的进行着。
没课的时候,林染喜欢泡图书馆。
有天,她在图书馆里找到了一本自己感兴趣的书,就在她伸手想要去拿的时候,另一个人也伸出了手。
两个人的手碰到了一起,动作皆是一顿,转头互相看向彼此。
男生比她高出个头,具有身高优势,比她先一步碰到那本书。
林染自己也清楚这一点,所以很快就收回了手。心想,算了。
程煜站在她身后,不动声色地垂眸看了看她,将书从书架上抽出来,迟疑片刻后,又将书递给了她。
林染当时都转身要走了,看到眼前突然递过来的书,有些意外地抬眸看向他。
程煜笑容和煦,柔声道:“你先看,看完给我。”
为了方便之后把书拿给他,林染跟他交换了联系方式,两人就此认识。
三天之后,林染把书看完了,给程煜发了条短信。
本来是程煜要去女生宿舍楼拿,但那天,林染恰好临时起意想要去买奶茶喝,而去奶茶店的路上,需要经过程煜他们的宿舍楼,于是便说好她把书带给他。
林染到他们宿舍楼时,程煜已经站在楼下等她了。
他笑着朝她招手,并向她走来。
林染抱着书走近,笑着递给他,“喏,给你。”
程煜接过,笑说:“看得挺快。”
平常课业繁重,看课外书籍的时间并不多,正常情况下,林染看完一本书需要一周,但是想到还有人在等着这本书,确实是加快时间看完的。
因为对方当初主动把书让给她的绅士行为,她客客气气地说:“希望不会耽误到你。”
“不会。”程煜笑了笑。
这时,身边走过两名男生,其中一个对着这边吹了声口哨。
林染和程煜一齐转头看了过去。
那男生便是陈志宏。
陈志宏眼眸带笑地打量了林染两眼,然后看向程煜,笑得焉儿坏地调侃,“啧,程煜同学,艳福不浅呐!”
“别胡说!”程煜耳朵红了几分,恼他一句。
作为女生,遇到这样的调侃,多少是害羞的。
林染下意识不去看他,眼神就这么漫不经心地,落在了和他一同走着的另外一位男生身上。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她将视线移向他的时候,他的视线恰好错开。
他剪着一头利落的短发,唇边浅浅勾着,似笑非笑地,单手插兜里,另一只手上提拎着手机。
浑身干净利落,步伐却又懒洋洋地,有种落魄贵族的痞气。
落魄贵族目不斜视地往前走,林染看了他两眼,收回了目光。
“那我先走了。”她跟程煜摆摆手,转身离去。
“诶……”程煜还想说些什么,然而人已快步走开,他最终还是收住了声。
他站在原地看了她一会儿,转身回宿舍,上楼。
此时,夕阳正西下,橘黄色的光芒铺满了整个校园,像是上了一层天然滤镜。
沈烁站在宿舍的阳台,唇边咬着一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