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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敬佩

      人,在绝境之中爆发出来的潜力是非常恐怖的。
    换做常人,面对黑黝黝的枪口的时候,他的第一反应绝对是逃走。
    可是这些老营的精兵,追随闯王征战多年,见了不知道多少大战!身为精华的他们,心里比谁都清楚,逃跑的下场就是全军崩溃,所以他们在关键时刻,选择面向死亡冲锋。
    这是一种大无畏的精神。
    有这种悍不畏死的士兵,也难怪闯王敢在京师之外与吴三桂和多尔衮野战了。
    换做是谁,有几万老营精锐在手,也会有纵横天下的感觉。
    不过此时,各为其主,徐梁虽然被他们的勇敢感染,也不会对敌人有半分的仁慈。
    “准备!”
    火铳手急忙瞄准,将枪口对准披着双层重甲的敌人。
    他们的刀,寒光闪闪,他们的眸子,凛冽着无穷的杀气。
    “射!”
    徐灿科手中的雁翎刀高高举起,火铳手啪啪的声音响遍城头,城头之上跪在地上的几十个火铳手一齐开火。
    硝烟弥漫过后,露出火铳手一个个勇敢的面庞,他们的脸被硝烟熏得变了颜色。
    但是他们没有一个人有丝毫的畏惧。
    他们的弹丸射在顺军将士身上,就算是披了重甲也没有任何作用。
    更何况很多将士的弹丸打在他们的头上,脖子上,顷刻间就要了他们的性命。
    “陛下!我等尽忠了!”
    “陛下!我等为您战死了!”
    顺军将士是无畏的,顺军将士是勇敢的。他们直视死亡,鲜血从身体里向外流淌,他们死在征伐的路上,也没有一个退缩的。
    “可恨,不能与陛下共饮德胜酒!”
    越来越多的老营将士哀叹着战死,他们死了,他们手持着大盾,披着重甲,依然死了。
    顺军将士们的死也颇为震撼了离火营的火铳手们,可是他们不敢犹豫。
    第二排的火铳兵迅速齐射,他们的火铳喷射出一枚枚死亡的弹丸,将冲锋在最前面的顺军一个个打翻在地。
    “用我的尸体冲过去!”
    这是很多顺军将士死之前最后的遗言,他们的袍泽抱着他们的尸体往前冲锋。
    “你们的火铳厉害又怎么样?我们用尸体也要趟出一条路!”
    “闯王带领我们,就是要打出一片新的天地!”
    “我死了,百姓们便有了活路!”
    “这天下也该换个人当皇帝了!”
    “明廷失德,你们人人都是开国功臣,咱们老百姓也该让咱们的闯王去做那龙椅,让咱们穷人有口饭吃!”
    “你们死了,你们的儿子,你们的孙子,会承袭你们的功德,过上幸福的日子!”
    闯王和军事宋献策在长安灞桥的话,一句句在他们的耳边和脑海回荡,让他们浑身爆发出无穷的力量。
    “老营!”
    “万胜!”
    “老营!”
    “虽九死不悔!”
    “老营!”
    “开万世太平!”
    老营的将士前赴后继,死一个,后面的便补上。他们是一群不顾自己性命的冷血的战斗巨兽!
    “这样的对手,我们能战胜吗?”这是每一个火铳手将士心头的疑问,甚至有人手头的动作慢了,不知道去装填弹药。
    大眼儿看到形势不妙,大声呼喊道:“长枪兵,随我杀!”
    一排排长枪兵从火铳兵的缝隙中紧急略过,挺枪刺杀过去。
    “啪啪啪。”
    火铳手最后一次射击,这一次顺军将士忍着伤痛,肠子从腹部流了出来,他们也不管,就是挥舞着大刀,斧头往前冲!
    嘴里哼着激昂的陕西民谣,他们是穷到连命都没有的人,他们不会畏惧死亡!
    “老子连孙传庭都弄死了,会怕你们!”
    “明狗砸碎!爷爷死也要跟你们换一条命!”
    老营的将士面目狰狞的呼喊着。
    顺军将士死之前,将手里的斧头狠狠的扔了出来,瞬间切开了一个长枪兵的脑袋。
    太公兵法云,必死不如乐死,乐死不如甘死,甘死不如义死,义死不如视死如归,此之谓也。
    故一人必死,十人弗能待也;十人必死,百人弗能待也;百人必死,千人弗能待也;千人必死,万人弗能待也;万人必死,横行乎天下。
    这些顺军老兵的勇武和精神着实可嘉,他们的军阵和武器都不如豹韬军,却给豹韬军造成了巨大的伤害。
    “霸王枪!”
    看着身边的将士,被已经被火铳打成重伤的顺军用大刀看死,大眼儿大急,手中大枪一抖,连杀三人。
    自己却也被不要命的顺军一刀重伤!
    那些顺军被大眼儿一枪插入胸口,剧烈的疼痛让他变了脸色,可是他却死死的抱住大枪。
    “艹,这么狠!”
    徐灿科有些怕了,但是看到城头不远处纹丝未动的徐梁,一咬牙,手中的雁翎刀疯了一样乱舞,将那士兵的胳膊砍断。
    大眼儿说了声,谢了。
    手中的大枪啪啪啪乱点,每一次都点爆一个士兵的头颅。
    鲜血喷的他的脸上,身上到处都是。
    大眼儿舔着鲜血,心头杀戮的欲望在蔓延。
    此时大眼儿心中就一个字杀。
    敌人都是可敬的敌人,那么自己就要用最硬汉的方式去面对他们。
    这就是战争!男人的战争!
    “来呀!战斗呀!我们豹韬军的男儿也是男儿啊!我们不用怕他们呀!不就是死吗!谁怕谁呀!”
    大眼儿身披铁甲,手持长枪,身上沐浴着鲜血,他每一次挥舞着大枪,必然会喊一句,鼓舞士气。
    他的目光充斥着野狼一般的凶光,他面前的顺军勇气敬意,几个年长的老兵率先走出一步。
    竟然朝着他敬了闯军的军礼!
    城上的顺军发现,这些老兵的铠甲是金色的,武器也是最好的。
    他们搏杀的时候最为凶悍,刀法也最是狠辣。
    “艹,逞什么英雄!火铳兵,准备射!”
    火铳兵躲在城墙的边缘,瞄准冲在最前面的老营将士便是一轮射击!
    冲锋在最前面的顺军勇士瞬间如被镰刀割倒的麦子一般倒了一茬。
    大眼儿骂了一句,“艹,你娘!是不是男人!”
    可是徐灿科就是不听,手里的雁翎刀每一次挥舞,火铳手便是一轮齐射。
    顷刻间便杀死上百个闯军老营的精兵,长枪手的压力越来越小,他们不听的前进,压缩着闯军的生存空间。
    “大眼儿,不要逞一人之勇!协同作战!”
    徐梁冰冷的声音传来,大眼儿没有办法,领着长枪兵与火铳兵密切的配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