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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乐陵嘚瑟,拍了拍代明洋,“你呢?”
代明洋想了想,“还真不知道。”
盛乐陵白了他一眼,骂他没出息,代明洋竟然也没有同她吵起来,低眉轻轻一笑,无尽心事。和她道了别,打打闹闹地离开了。
她走到了校门口,下了晚自习的时间段已经是漆黑一片,路灯下昏黄的灯光那一处已经没有了任何人的等待。
她习惯性地望向那一处,空空如也。
习惯真的太可怕了。
她鼻头忽的一酸,眨眨眼,却又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般。
步行着去公交站,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摩挲着开了灯,她洗过了澡就直接睡了,第二天一睁眼就是六点半。
这样规律的日子一直循环往复,等到那群人发现她已经没有了接送自己的人时,已经是九月份。
代明洋去参赛的那一天,李信的位置同样空置,可是根据后来的代明洋说,李信没有去考场。
就那么短短一天,在李信短短失踪的一天里,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甚至是许多年以后,她依然无从所知。
第四十四章 流言
天气转眼入了秋,北京入了初秋温度也开始渐渐褪去了炎热,大街上的落叶被扫了又覆上了一层,来来往往的人也开始穿上了外套,金色的季节里,盛乐陵四处纷纷游玩,哪里热闹凑哪里,带坏了李信。
在她的印象里,李信一直都是不注重成绩的,当然每一次考试后的年级超靠前的排名又要另当别论,至少在她的眼里,李信平常坐在教室里,除了看一些教材书以外,更多的时候是带着耳机听磁带,后来她找李信的书,无意间就翻到了几卷英语磁带,更多的是音乐磁带。
00年代的社会,特别流行周杰伦的歌,她恍惚记得那个时候的杰伦,其实在很多年以后,已经成为青少年心目中的经典,就算是搁置在多年以后,他的歌曲也依然广为流传。
只是她没有想到,李信也会喜欢他的歌。
怎么看,都觉得李信不该是这样的人。
她不同盛乐陵几个人瞎掺和,承诺过南度的事情,在她的心里也成了一个目标,她只能为之奋斗。
盛乐陵最终发现了她一个人放了学独来独往,发现后的第二天,也没问什么原因,毅然决然地要和她一起坐公交回家,于是就带起了一阵连环效应,代明洋觉得这是好事儿可以和她多多相处,然后就推辞了自家的司机,给代参谋交代了一声后,也跟着她一起放学回家。
顺便还拉上了李信。
李信不苟言笑,可每次笑的时候,要么温润如玉,要么挑衅嘲笑,这让牧落很伤神,因为在他少有的几次笑容里,大多都是嘲笑。
四个人浩浩荡荡地横行霸占了一条街道,那两个活宝爱打爱闹,时常丢下了李信和她两个人走在一起,然后又在牧落觉得快要聊不下去的时候,特别合适宜地从某一个超市或者文具店出现。
她们每一次回家的时候都固定了一条路,那条路上有一户老人家养了一只鹦鹉,起初几个人没有发现,后来发现的时候,还是那只鹦鹉开口说了一句,“落落!落落!”
当时她就给整懵了,看向盛乐陵,“你叫我啊?”
盛乐陵也同样迷茫,“没有啊,我刚和代明洋说话呢?”
所有人都在二丈和尚摸不着脑袋的时候,又听见一道声音惊破空气而来——
“混蛋!混蛋!”
盛乐陵总爱骂代明洋“混蛋”,骂的时候笑中带着霸气,霸气带着娇俏,鹦鹉学舌,长期以往,就给学了去。
李信眼尖先发现了那堆花草之间有一只鹦鹉,当时就忍不住了,“鹦鹉被你带坏了。”
众人这才反应过来,她只顾着哈哈大笑,也没注意楼上那个老人家气愤得提着鸟笼进屋去了。
后来几个人就学坏了,出于对那只鹦鹉印象之深刻,每次在路过那户人家的时候就看一眼,鹦鹉没在就唏嘘几句,要是看见鹦鹉在了,肯定会停留下来,站在那扇种满了爬山虎的墙下面教鹦鹉说话,无聊也有趣。那只鹦鹉聪明,教什么会什么,偶尔那个老人在的时候,也会渐渐地和他们开几句玩笑。
久而久之,竟然成了习惯。
“明天可能要下雨,你记得多穿点儿衣服。”
李信在和她分别的时候说了这一句话,她点点头,“知道了。”
然后无视盛乐陵暧昧的眼神,踩着枯叶子走进了小区里,枯叶在脚下“啪啪”作响,她听着声音,莫名之间,就想起南度从来不曾给过自己这些寻常人家的嘘寒问暖,天冷了提醒多穿衣服。
那一瞬间她忽然就觉得世界很安静,安静到她听得见风刮过耳边的声音,她撇撇嘴,想起那句话——“我想要的,你都给不起。”
院子前种的花因为季节的因故全都枯萎了,她忙于学业无心打理,就没有继续栽种,铲除了那些花草后,草草的撂到了一边去了。
南度不是说了调职了么?怎么还能这样半载见不到人影?都假的吧?
她满腹牢骚,进了屋,扔了书包,洗了澡也没看书,直接上床睡觉去了。
日子一天一天地过了,刚入了初秋,转眼就是深秋季节,“一场秋雨一场寒”,下过了几场雨,走在大街上,她就看见有人换上了一层厚重的衣服,她停下步子看了看天空中的细雨蒙蒙,打了个喷嚏,裹紧了自己单薄的外衣,继续往前走。
她一踏进教室,盛乐陵就扑了上来,抓着她就往外走,边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