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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交易系统穿六零 第14节

      唉……林悦默默叹了一口气,希望爸爸妈妈多多开源啊!挖挖野菜,捡捡蘑菇,最好再去抓点儿小鱼小虾什么的。
    第二天一早,秋爱华是被一阵“哒……哒……”声吵醒的,轻手轻脚下床一看,原先好好放着的背篓居然翻过来了,上边儿还压了一块板凳。
    越靠近背篓,那“哒……哒……”声越响,该不会是……那一瞬间,什么妖魔鬼怪,魑魅魍魉,毒蛇耗子都在脑海里晃了一圈。
    突然,那响动来了一下大的,更是把秋爱华吓得一激灵,这下她是完全不敢赤手空拳靠近那背篓了。
    秋爱华赶紧倒回去,把睡得正香的林建国摇醒:“建国!建国!快去看看,咱家背篓里进了东西!”
    林建国迷迷糊糊醒来,脑袋还没怎么灵光呢,就被秋爱华拉过去,迷迷糊糊还看到她指着背篓说了什么。
    林建国脑袋还没转过来,径直走上前去,把板凳拿下来,一把掀开了倒扣着的背篓。
    这下可不得了,窜出来的东西把林建国瞌睡都吓醒了,本能地放手一捞,那东西便被牢牢地抓进手里。
    秋爱华见林建国抓住了那畜生,赶紧跑过来,借着一丝月色一瞧,隐约看着像一只兔子,也看不清颜色。
    林建国徒手掂了掂,嘿,这兔子可不轻,浑身上下都是结实的肉,提起来得有十二三斤的样子。
    “嘿,这畜生提着可不轻,也不知道糟蹋了多少粮食,明儿提着去咱妈家,正好人多,把它给收拾了!”
    秋爱华点点头,心里自然是一暖,自家的男人贴心,愿意在娘家给自己长面子,那可是好事。
    “好好好,你快还是把它关进去,现在月亮还在呢,抓紧时间多睡一会儿,明儿才有精神,有力气!”
    林建国点点头,打了个哈欠,随手把兔子罩进背篓里,板凳也压回去了,想了想还是不放心,又提了个大南瓜压上去。
    折腾了这一会儿,两口子睡了个短短的回笼觉,生物钟就把他们叫醒了。
    秋爱华先是去看了眼背篓,生怕是一场美梦,不过还好,兔子还老老实实关在背篓里呢!
    林建国把兔子提出来,秋爱华也终于看见了兔子的真面目,原来是一只杂毛灰兔,长得结结实实的,像个小木桩子。
    林建国给他四肢捆了起来,打了个死结,这兔子就算是难逃生天了。
    打开橱柜,秋爱华又看到那六根油条,知道又是好闺女给一家人送吃的来了。
    闺女送来的油条可都是精细的白面做的,放了足量的香油炸,外壳酥脆,内里绵软,吃来满口油香,可是难得的好东西。
    秋爱华欢欢喜喜地削了红薯熬粥,又切了点儿小咸菜,正好配那油香软绵的油条吃。
    等粥熬开了花,切成小块的红薯也溶进粥里,一锅香甜软烂的粥就煮好了。
    林远志也早早地起来,简简单单洗完了一把脸,林建国又兑了碗温水给他漱口,洗漱完的小远志终于清醒过来。
    刚进了堂屋,小远志就被那胡乱扑腾的肥兔子黏住了目光,兔子可是个好东西,他还是第一次看见这么肥的兔子呢!
    虽然兔肉吃起来没什么油水,但好歹也是一碗肉不是?更别说那柔软的兔皮,洗干净晒干说不定还能做一双兔皮手套。
    “远志啊,坐远了看,小心点儿兔子蹬你!它的爪子可不是软的,今天回你阿姨娘家,咱们把它杀了吃肉好不好?”
    林远志忍不住又摸了一把兔子顺滑的毛发,真是可怜的小东西,今天就会被杀了吃肉呢!
    不过林远志又想了想,还是他自己更可怜,这还是第一次能吃到兔子肉呢!兔子喜欢吃草,漫山遍野都是,天天都像过年一样,不像他,喜欢吃肉却总也吃不到……
    很快,一家子人喝完了热乎的红薯粥,吃完了油香十足的大油条,林远志满足地揉了揉肚子,主动提着那一竹篮酥饼,打算出发了!
    有了林建国那一番话,小远志心里恐怕把去阿姨的娘家和吃兔子肉紧紧联系在一起了,现在最迫切想要出发的,恐怕就数他了。
    林建国也背着一背篓东西,把那肥兔子紧紧埋在背篓最底下,这好东西可不能让别人看见,不然万一被收归集体了,那恐怕就只尝得到一丝肉沫。
    秋爱华一手牵着林远志,一手抱着小林悦,心头满是一片火热,她终于能回娘家一趟了,还是这么体面的一趟。
    也不知道爸妈身体怎么样,秋收都弄完了吧?哥哥嫂子有没有再吵架?外甥还有没有调皮?
    千千万万个问题浮现在秋爱华的脑海,平日里只有在夜深人静之时才有空想想的思念也一下子涌出来,秋爱华只想快点,再快点,恨不得马上就回到家……
    第十八章 去外婆家~
    到了石拱桥大队,一行人经过了一户户人家,打了无数个招呼,终于,再穿过一条小路就到家了,秋爱华却渐渐放慢了脚步。
    这便是近乡情怯的道理了,越是离家近了,便越是害怕归家,生怕自己瞧见了父母在干什么重活儿,生怕瞧见父母不再乌黑的发和日渐佝偻的身子。
    无论秋爱华的步子放得多慢,一行人终究还是跨进了秋家的院子。
    院子里只有一个五十来岁的老太太,手里抱着一个箩筐,两只手翻得飞快,这是在忙着搓麻绳呢!
    石拱桥大队也有一个手工业生产小组,秋老太太便是纺织合作小组的开创者之一,不仅仅是纺布搓麻,那一手好绣活才是她最厉害的本事哩!
    可惜现在勤劳朴实才是最珍贵的品质,那一手好绣活在现在也几乎没了太大用处,劳动者哪用得着给衣服上绣花呢?
    而且秋老太现在也早就退出了纺织合作小组,只是时不时还要搓几根麻绳,挣点儿额外的公分补贴家用。
    “哟,建国来了!死丫头,你可舍得回来了!诶哟哟,咋还带这一背篓东西呢!这又是谁家的娃娃?哎呦,我外孙也带过来了?”
    秋老太一看见林建国小两口,嘴里便吐出来一连串的问题。
    秋爱华赶紧把她往堂屋里扶:“哎呀,妈您咋这么多问题呢!快快快,快进屋来我们给您慢慢念叨。”
    秋老太赶紧把手里的活儿放下,又差使东间里趴着写字的小男孩去地里喊人回来。
    “这是我侄儿,叫秋衡,现在也和远志一样,在公社学堂里读书,不过比远志大两岁,现在读二年级了。”秋爱华给林建国介绍道。
    秋老太闲不下来,忙着进灶房给几人烧开水喝,等灶上的火燃上了,李老太才进了堂屋。
    “诶呦,你们也不让人带个口信,你何叔也没怎么说清楚,这什么都还没准备好呢,你们就来了。”
    秋爱华搬了几个凳子过来,几人才不至于坐饭桌的条凳上。
    等气喘匀了,林建国赶紧把背篓里的东西一件件掏出来,这些东西看着不多,但分量可不少,背了这一路,也把他累地直喘气。
    “哎呦,你们咋又带过来这么多东西,这些精细东西你们自己吃就好了,爱华刚出月子,还有这小娃,都是缺营养的时候呢!”
    等林建国把那只肥兔子掏出来,秋老太声音更大了:“呀!咋还有这么大一只兔子?山里逮的?你们该自己杀了吃的,算了算了,待会儿你们都拿回去吧,咱家也不缺这一点儿东西。”
    “妈,咱们特意给你们带的东西,咋还好意思拿回去,放心吧,我们前几天刚分家了,现在粮食又刚收回来,咱们东西够吃的,等以后不够吃了,再来求你们接济!”
    秋老太听见这消息,心里也终于落下一块大石,老林家终于分家了,现在女婿终于能一心给小家庭挣生活了。
    “诶,对了,这娃又是哪里来的?你们收养的吗?还是老林家的侄儿?”
    秋老太自然是向着自己闺女,女儿两口子结婚这么久好不容易怀孕了,却只生下一个闺女,自己家虽然觉得闺女儿子一样好,但婆家也不知道要说多少闲话。
    现在女婿名下也没个男娃,听说闺女当时还有些难产,现在收养了个儿子,也免得闺女日后再受罪。
    秋爱华赶紧把林远志的来历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说了,秋老太越听越难受,这么好一个孩子,咋受这么多苦呢!
    秋老太一把把林远志搂过去,倒是吓了小远志一跳,不过很快,便在老太太温暖的怀抱中放松下来。
    直到秋老太估摸着锅里的水开了,起身去倒水,林远志才从秋老太温暖的怀抱中解放出来。
    秋爱华和秋老太端过来几碗放了红糖的开水,林建国也细心地端着开水,带着林远志去院子里玩儿,把空间让给媳妇儿和丈母娘说些体己话。
    等到娘俩把话说完,秋老爷子和秋爱国也从地里回来了,现在公社小学放了忙假,本来在学校教书的爷俩也回来帮着收谷子。
    “爸,地里的活儿还没干完呐?”
    秋老爷子鼻子一哼:“哟,咱家大小姐也舍得回来啦?”
    秋爱华不高兴了:“爸!你阴阳怪气说些什么呢!我这不是带着你女婿一家回来了?看,还有你外孙女,你还没见过吧!”
    秋老爷子放下手里的草帽,洗洗手,抱过秋爱华怀里的小林悦,嘴里念叨着:“诶呦,外公的小乖乖,让外公看看,诶,咱家小乖乖咋这么讨人喜欢。”
    秋爱华也知道爸不会真生气,只是自己确实太久没回娘家,心里难免存着一点儿担忧和怨怼。
    “对了,哥,嫂子呢?还在纺织小组里面忙呢?”
    秋爱国洗干净手,笑着答复道:“可不是,织布又不看天的,你嫂子现在还在队里忙着织布呢,本来让她休息一天的,可是她舍不得那十个公分,今儿还是雷打不动地去了。”
    十个公分可不少,其他妇女在地里累死累活晒了一天太阳也才最多八个公分呢!
    以前要组建纺织小组的时候可没多少人想要加入,土麻布哪有粮食这种硬通货好,老农民都踏实惯了,一般都不敢轻易离了种地生活。
    可秋老太却是个有远见的,那纺织小组能办下来,她的贡献可不小!自己后来虽然退下来了,但还是把儿媳安排进去了,现在林倩一天十个公分,在整个大队都有脸面。
    当然,这成就可与秋老太那一手纺布裁衣的手艺可分不开,这么些年来,那纺织小组的女工们,哪一个没有受过她的指导?
    秋老太以前是在土地主家做过丫鬟的,不光有那一手织布裁衣的手艺,最令人叫绝是那手绣花的手艺,可惜现在都讲究一个艰苦朴素,这手艺倒是发挥不了什么作用。
    “诶呦,他就是李叔说的,叫……远志是吧?他爹我见过,挺好一小伙子,可惜啊……”
    秋老大爷望着院子里和秋衡一起玩闹的小朋友,悄悄像林建国和秋爱华打听消息。
    虽说两个大队离得近,但农忙期间每天忙个不停,两家人也没空走动走动,老秋家媳妇儿有工作的,婆婆又要把持家里,平常也不和那些长舌妇混在一起,这消息就难免滞后很多。
    这唯一听到的一点儿消息还是秋老太给自留地捉虫拔草的时候听见那几个给菜园子灌粪的老太婆说的。
    听了这匮乏的一点儿消息,秋老太反倒是更加着急了,她宁愿是没有消息,也不希望听见这些福祸难知的消息。
    “对了,这孩子性子怎么样?没给你们添麻烦吧?要我说啊,你们就不该馋那房子,实在不行,我们一家人挤挤也行。”
    秋爱华望着两个孩子你来我往的,心头倒是松了一口气,还知道玩儿就好,就怕心里憋着事,没个宣泄的时候。
    “远志这孩子好,定的下心,学习成绩也不错,还懂得忙我收拾东西,总之,咱俩都不后悔。”
    “这孩子我也听说过,一年级就他学习最好,脑瓜子好使!既然你们两口子认定了,那我们也:不干涉,只要以后别后悔,更不能……更不能随随便便就弃养了他!”
    别说别人家的孩子,这个时候多的是把自己的亲生骨肉送走或者溺死的,有的人家的闺女,甚至还来不及睁开眼睛,就被扔进尿桶里溺死了。
    没办法,民智未开,地方又穷,秋老大爷管不了其他人家,但是自己家的人手底下一定得干干净净,可做不得那伤天害理的事。
    林建国也知道老丈人的为人,当下就是一通保证,说得秋老大爷止不住得点头。
    “好了好了,让孩子去玩儿吧,衡衡!衡衡!你带弟弟去玩儿!”
    秋老大爷话音刚落,东间儿便跑出来一个机灵的小孩儿,一窜就窜到了林远志身边,刚刚才去喊了父亲回来,小人儿气还没喘匀。
    “这孩子坐不住,刚刚写作业不专心,我罚他练字呢!衡衡,既然弟弟来了,你就明天再写字,现在带弟弟去玩一会儿好不好?”
    秋衡嘿嘿笑了几声,答了一声好,就拉着林远志朝后院跑去,嘴里还喊着:“弟弟,我带你去看我们家的小鸡!”
    秋爱华眼前一亮,赶紧问道:“妈,你们孵小鸡崽了?那能不能让我们挑几只回去养养?”
    秋老太无奈地笑笑:“鸡崽还在蛋里呢!还差几天,过几天你回来挑挑,衡衡他心急,天天惦记着,看吧,待会儿就得哭丧着脸回来。”
    秋爱华高兴地点了点头,这正愁没有鸡崽养呢,现成的就送上来了,等鸡养出来了,那离实现鸡蛋自由就不远了!
    …………
    “对了,大哥,我们带过来一只兔子,趁它现在屎尿都拉干净了,我们把它给收拾了吧!”
    秋大哥刚把柴劈好,听见林建国的话,感觉擦了一把汗过来,提起背篓里的那只兔子掂了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