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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前情,在她最低微的时候,依旧是煜恣风陪着她,何必自取苦恼呢?
若是他喜欢权势,自己就全给他就是了。
武忠兰见她油盐不进,急道:“你为何不信,他从小做小斯陪你良久,之后又不告而别,你那样护着他,他待你如何,你不清楚吗?!”
魏樱的瞳孔猛地龇大,眼中闪过不可置信,随后平静下来,直视着武忠兰,笑道:“不会,我私下已经查过了。”
“你查?”武忠兰堪称鼻孔朝天,翻了个白眼,道:“你顶多通过官道查查,但□□上的事儿,你可不如我了解。煜恣风从前姓御,叫御风,男尊国人,当过你的小斯,后为了永久定居,自愿以身勾引达官贵人,这才换来了煜姓的身份,所以你查不到的。”
魏樱一拳砸到她的脸上,武忠兰却也不躲,砰的一声,她的脸已经又挨了一拳。
武忠兰吃痛地摸着嘴角渗出的血渍,一挑剑眉,笑道:“你动怒了。若你不信,我还可以再说,他肩膀上有一块儿胎记,而且靠近耻秘之地,满是细碎痕迹,那是被别人留下的痕迹,这样的男人你也要?!”
魏樱冷眸不言,听她说完,砰地又给了她一拳。
武忠兰知道她动怒了,偏偏又没有阻止继续说下去,分明就是动摇了,于是就想趁机加上一把火。
于是,她朗声大笑了几声,道:“我绝没有骗你,你大约在十六岁时还救过一个男子于风月场地之中,不是吗?那个你救下的人就是童年时陪你的小斯,若不是他,他怎能一眼望见,就知道是你?”
说着这话,武忠兰却终究是有点心虚,从她掌握的资料里面只说了煜恣风少年时陪伴魏樱,后因种种意外而与魏樱失散,后在京城堕落到风月场地,被囚禁为奴,倒没说些别的。
后来当日他是因为认出了魏樱或是听闻了魏樱的大名亦或者其他的原因才向她求助的,她并不可知,但她还是要如此做。
做不是如此,魏樱又如何肯随她而去?
魏樱怔怔地望着地上被灰尘扑乱的板栗,不可置信却又好似不得不信。
前情种种缓缓升入她的脑海,她十六岁时煜恣风在京中作为小倌头牌时的形象和她十五岁时救下的额前点着红痣的青涩少年发生了偏差,她不记得了。
她不记得从前对煜恣风做了什么,但她回想起往常,和煜恣风聊到时,他眼中的躲闪和结巴。
而且她永远都会记得,自己将所有好的东西都给了少年时唯一的朋友,那个御风哥哥,想让他一辈子陪着,做自己的树洞,他却不告而别。
是的,不告而别,而且还在如今骗她,隐瞒了前情。
煜恣风骗她。
他竟然骗她,句句都是骗局,半个字都没有真的。
魏樱敛下眼眸,只比月光寒三分,低沉下声音,冷声道:“你别去烦他,我去查。”
武忠兰见她动摇,才舒眉一笑,道:“这才对嘛。”
魏樱无言,默默去处理事情去了,到了晚间,又回到煜家,满是杂念地吃着煜恣风为她热好的饭菜,眸中氤氲起冷气,面上却不动,却仍笑得满面春风。
但煜恣风隐隐地感到不对劲,可哪里不对劲,他又说不出来。
晚间,他不知为何,总是会昏昏睡去,第二天醒来又什么都不记得了,他想努力不睡,陪着魏樱,却总是睡得格外香甜且不做梦,连他也疑惑得很。
结果一连几月都是如此,冬日将至,煜恣风纵使在晚上会看见魏樱,然后与她聊天拥抱睡觉,可清晨刚刚蒙蒙亮,就会感到她走得悄无声息,去处理事情去了。
魏樱到底在干嘛,他不清楚,但作为男人,知道不该问的就不要问的道理。
日间他去找魏樱,魏樱总是神鬼莫测,不知道跑去了哪,问她,她还轻然一笑,以“男子不必多知道些什么”来搪塞他。
只是一晚,他实在忍不住了,趁着魏樱走的中午头,偷偷跟着魏樱,去酒楼里找了她。
那酒楼是新开的,亮堂新鲜,桌椅都是新的,大唐宽敞干净,他走了进去,觉着十分宽心。
但随后,他的心一沉,明明魏樱从前是省吃俭用的人,怎么现在花销用度如此之高?
和魏樱呆了几个月,他愈发感觉异常。
往常魏樱会送他一些小玩意,但大多比较便宜,可自打去了县令那一趟后,魏樱送的都是金钗之类的礼物。
一开始他高兴得要命,只以为是聘礼,但后来才发觉出了不对劲,魏樱怎么总送他这些?
不仅如此,魏樱的生活水平就直线提高,就比如现在,魏樱坐在大唐中央,坐北朝南,桌子长而宽,足足能坐下许多人,桌上还摆着嫩鸭肉,辣子鸡,麻辣兔头等等十余道山珍海味,总之是她一人吃不完的量。
煜恣风走过去,不免皱眉正要询问,但魏樱见了他,却露出了欣喜的面容,连忙招手,将他引来,道:“哥哥坐。”
煜恣风扭着裤腿,有些别扭地落座,小声道:“原来你是在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