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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薛人剑一听这话,眼睛就跟通了电的大灯泡一样亮了起来,只觉得他的秋秋“兄弟”果然不是寻常女子!好,从此之后,他就认准这个兄弟了!
其实上面的这些内容,倒是不会特别影响王宝珠对两位“兄弟”的观感。
但是!
薛人剑拜的大哥,那个叫大春的乞丐,主业乞讨,副业坑蒙拐骗。
有一天,他骗到一个官家小姐的身上,被人当场揭穿,被骗的官家小姐怒了,差点真的命人将他打成残废。
从此以后,大春就对这些官家小姐失去了好感,觉得这些人个个为富不仁!为了区区几两银子,竟然要狠心将人致残!
生路被断,他心灰意冷,却在失意之际遇上了薛人剑。二人一番交谈,薛人剑觉得这个乞丐不凡!大春也觉得薛人剑是个懂他的人,二人就这么结拜为兄弟了。
——当然,王宝珠依旧不明白这个乞丐究竟是不凡在哪里。反正薛人剑就是跟他结拜了,还将其奉为大哥,对他百般照顾。
大春行骗被人打断腿,他让妹妹照顾他,他才没落下残疾。大春不敢再去骗人,乞讨又维系不了生活,他把猎来的猎物送他一半。
成婚时请他来当证婚人,婚后大春对王宝珠百般挑剔,薛人剑别说是维护妻子了,反倒对王宝珠有了意见——怎么我身边的亲人朋友都看你不顺眼呢?这到底是你的问题,还是你的问题?
书里的王宝珠活得愈发小心翼翼,书外的王宝珠险些分不清,到底谁才是这个渣男的老婆?
再说秋秋,她跟薛人剑相识的契机还跟王宝珠有关。
跟大春一样,秋秋也有一个赖以为生的主业——偷窃。
王宝珠被关在香闺里十多年,好不容易有了放风的机会,才第一次出门,就被人摸走了荷包。
不过小贼的技艺实在不精,还没跑远就被人发现了,王宝珠的丫鬟大喊“捉贼”,路过的薛人剑就来见义勇为了。
他追着小贼一路跑远,然后成功地把王宝珠的荷包带回来了。
当时王宝珠手拿荷包,连看都不敢多看薛人剑一眼。此时的她又怎么会知道,薛人剑在那个小贼面前又是耍帅、又是安慰、又是理解、又是结拜的?
婚礼当天,小贼秋秋也出现了,王宝珠瞳孔地震!
两个王宝珠都相当的震惊!尤其看书的那个,要不是她知道男主角没有这个智商,她都要怀疑这是一个设计好的仙人跳了!
为什么她不怀疑呢?来来来,你听听她们说的这些话。
“抱歉了,嫂子。没想到当时我偷走的竟然是你的荷包,不过这也是缘分嘛,我们这也算是不偷不相识?”
“宝珠,你是不是认不出秋秋来了?其实她就是那天那个在街上偷走你荷包的小贼,多亏有她,不然现在我们可能还没办法在一起呢。”
“哇,这么说来,秋秋还是你们的媒人了!这不给个大大的红包,可说不过去啊!”
秋秋、薛人剑、大春……但凡他们还有点脑子、要点脸,都说不出这种缺心眼子的话。
偏偏王宝珠把这些话听进去了!望向秋秋的目光里,是满满的感激,然后再和丈夫对视一眼,视线里全是绵绵的情丝。
你以为这就是恶心的极致了吗?不是的。
之前我们说过,薛人剑在讨女人喜欢上极有一手,秋秋不出意外的——也对其欢心暗许了。
上一秒她还跟新娘子不偷不相识,下一秒人家夫妻两个不过对视了一眼,她就觉得自己伤心了、难过了、此生无望了。
于是她勾着薛人剑的脖子,打断了夫妻俩的对视,“好了好了,别看了,你们还有一晚上的时间呢!快快快,先跟兄弟们一起喝酒去!”
书里的王宝珠害羞地低下了头,书外的王宝珠却觉得不对劲了。
她继续往下看,秋秋把人勾走以后,果然拿出了一大坛子酒,“来,今天我们不醉不归!”
王宝珠:“……?”不是,今天是什么日子?就这个不醉不归,它真的合适吗?
秋秋说到做到,真的把两个大男人喝趴下了。她自己也醉了,但好歹还有一点意识,不像另外两个人,早已经趴在桌子上呼呼大睡了。
这时候王宝珠还在里屋等着丈夫回来跟她洞房,薛灵儿受不了这个刺激,早早地躲回了屋子里。
所以大堂只剩她们晕的晕、醉的醉的三个人。秋秋痴迷地看着趴在桌子上的薛人剑,然后情难自禁地吻!了!他!
王宝珠:“……!”人干事儿?!你再怎么情难自禁!你也不能把人家新郎官亲了吧!再说你们刚刚才喝了酒!你不嫌他嘴里味儿大吗?
亲就亲了吧,反正王宝珠对这本书里的各个角色的节操已经不抱什么希望了。
偏偏这个秋秋非得又当又立!
作者还给她写了一段内心独白:什么从今往后,你就是别人的丈夫了,这个吻是我唯一能拥有的东西了。什么你放心吧,我不会让你为难,从今往后,我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