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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的卤味店把所有人馋哭了 第96节

      按理说在y省一般的宴席中,汤品都是最早送上桌的,因为y省人都有饭前喝汤的习惯,但在这庆功宴上却是先让大家一饱了脆皮烧鹅和卤味的口福,再送上一份汤品来,确实不太符合大家平常的饮食习惯。
    不过这也没人在意,因为只要能吃到万老板亲手做的庆功宴,这么一点小细节又有什么好计较的呢?
    就在大家都以为这是万老板按照做好哪道就先上哪道的规律来上菜的时候,朱聪却默默觉得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他想的是,或许前两道是万记卤味店大家都熟悉或者也已经品尝过的餐品,就先端出来给大家解解馋,而之后从第三道菜品开始,可能就不是万记卤味店里曾经有过的餐品了,那就是全新菜品,万老板从来没有展示过的厨艺。
    不出朱聪所料,唐西和方玉合力将那一锅汤品端上桌,而后揭开盖子,就跟开盖有礼似的,她们同时也揭晓了这道菜品——
    “这是瑶柱蛋花玉米羹,大家慢点喝,小心烫。”
    第91章 .  馋哭人数x91   万记庆功宴(三合一)……
    玉米羹严格意义上来说不能算得上是一款汤品, 更不是y省传统意义上的老火靓汤了,要不也不会取名为“玉米羹”而不是“玉米汤”,但这确实也是一道y省名菜。由于早前万记卤味店的套餐中也出现过好几款附套餐赠送的例汤, 而像糖水一类也有过绿豆沙和红豆沙了, 这份瑶柱蛋花玉米羹出来反而更令人感到新奇。
    夏苗和唐西等人给在座的每个人都盛了一碗玉米羹,因为人人都有份,所以起初大家倒是对这玉米羹无争无抢, 等着玉米羹盛好自己再接过来就成了。
    玉米羹果然很烫,每一碗都冒着热腾腾的白气, 贝贝是打算先晾一晾,等晾凉了好入口再慢慢品尝,她正要接着吃自己碗里的烧鹅和卤味呢,却不经意发现桌上的其他人都是一勺一勺地舀着玉米羹耐心地呼呼吹凉赶紧喝了。
    “好喝!比我妈做的玉米羹好喝多了!”
    吴钊一声惊呼,让贝贝猛地反应过来,烧鹅和卤味都在自己的碗里了, 可这玉米羹在汤锅里还有多呢, 早点喝完一碗就又能盛下一碗了!
    想明白了这一点, 贝贝也赶紧放下筷子, 先不吃碗里的烧鹅和卤味了,赶紧拿起勺子来舀一口吹凉, 她看吴钊都不用勺子, 就跟不怕烫似的, 端起碗吹上几下就能喝下一大口, 她可不能就此落后!
    小琳仔仔细细地将一勺玉米羹吹到适合入口的温度,而后一口下去,温润香浓,不仅有瑶柱和蛋花的鲜香, 随后还有玉米的回甜,细碎的玉米粒越嚼越有回甘,甜味与香味相互衬托,让美味完全释放。
    就像大多数菜品一样,玉米羹也是各家有各家不同的做法,万矜是选择了瑶柱和鸡蛋增加玉米羹的鲜味与浓稠度,蛋花的加入不仅丰富了整道玉米羹的味道,更丰富了其口感。
    不少人做玉米羹时,为了不让整道汤羹过稀而显得寡淡,往往会加入一些淀粉水进行适当的勾芡,将整道汤羹的浓稠度提上来,但万矜并没有选择这种做法,除了加入鸡蛋搅散这一方法外,她还从玉米本身着手。
    通常来说,玉米羹的做法是将玉米粒完整取下来而后用搅拌机或破壁机打碎再进行炖煮,但万矜却并没有使用类似的工具,而是手工刮下玉米碎粒。
    是的,刮下,夏苗还清楚地记得那令她惊讶的一幕——只见万矜用水果刀在每一列玉米粒上都从中间顺着下来划了一道,将每一颗玉米粒划破,而后再用刀刃横着将玉米粒刮下。
    这样的做法能够最大程度地留下玉米粒那影响口感的外衣,只取玉米粒里面的果肉,而由于早就被刮过一道缝,再经过刀刃的挤压,玉米粒就在这个过程中变得不完整,但也不会被打成均匀的碎末,而是保留了一定的颗粒感,这样更丰富了口感,又能让人在咀嚼的过程中品尝到玉米原本的香甜。
    当然,这种做法也不是寻常能用的,夏苗瞧见万矜用这种方法来做玉米羹,便好奇上手试了一下,这一试差点没把她的手给试废了,她只刮下一根玉米的碎粒下来就已经累得不行,再看万矜,都刮到第六根了,却还是保持着跟刮第一根时同样的手速,此等体力不服不行。
    不过在座的员工们自然也不知道这背后是怎样的辛苦,只晓得玉米羹香浓鲜甜,玉米本身就足够香甜了,再加入细碎的瑶柱之后,几种鲜味结合,更是叫人欲罢不能。
    贝贝用勺子喝下半碗玉米羹的时候,坐在对面的吴钊正好将碗里最后一口玉米羹喝下肚,喝完这一口,他便立马起身又盛了一碗,在他之后,桌上其他人也开始接二连三地陆续盛了第二碗玉米羹,看得贝贝直着急,好在剩下的小半碗玉米羹也凉得差不多了,她赶紧加快速度喝完,接着去盛第二碗。
    此时桌上的其他人全都已经盛过两碗玉米羹了,贝贝是最后一个盛的,她发现锅里最后所剩的玉米羹,两汤勺下去,正巧就没了,而她的汤碗也恰好被盛满,这让贝贝很高兴,她以为是自己刚好赶上了最后一碗,但坐下来后再仔细一想,每人两碗的分量不会是万老板早就计算好了的吧?
    装瑶柱蛋花玉米羹的锅空了,这会儿大家也不急着喝玉米羹了,完全可以一口卤味一口玉米羹地满慢慢品味。
    但上菜的速度可没饶过大家,仿佛是计算好的一般,就在每桌的玉米羹都被盛完的时候,第四道菜也紧随其后。
    “第四道炸鱼球,大家慢用。”
    又是没见过的好东西!
    这道菜一上上来,很快又是一抢而光,大家细心地发现这炸鱼球也是每人两颗的量,于是赶紧将属于自己的两颗炸鱼球都夹到碗里囤好,免得手一慢就被人夹走了。
    等炸鱼球到了碗里,众人这会儿才有心思去端详这道菜。
    说起炸鱼球,众人的第一反应都是想到了万记卤味店曾经的限购餐品绉纱鱼腐,同样都是以鱼肉作为主要食材,也同样是用炸制的烹饪方法,更同样是炸成了球状,因此就不免会拿来做比对。
    但大家一眼就看出了这道炸鱼球跟绉纱鱼腐并不一样,从外观看来就不一样。绉纱鱼腐因为还有鸡蛋的加入,混合搅打成细腻的泥状后才进行炸制,因此炸出来的鱼腐表面光滑内里空心,而这炸鱼球很明显是用实实在在的鱼肉团成的鱼丸,而且是沉甸甸,实心的,一颗炸鱼球足有女生半个拳头大。
    吴钊在吃上向来是不大讲究的人,他也没有像其他人一样先看了炸鱼球几眼,早就迫不及待地送到嘴边咬了一口,一口就咬下半个炸鱼球。
    刚刚炸出来的鱼球表层酥脆,带着温热的油香,口感弹牙,也不知道这鱼球是经过了多少次的摔打才能拥有这样令人惊艳的口感。不仅如此,其中还有几分颗粒感,却并不像是鱼肉的口感,但吴钊没能尝出来,他早就被炸鱼球的香味迷得神魂颠倒了。
    炸鱼球自然不仅仅是单纯的鱼球端出来,一般的炸品都会配有相应的蘸酱,就如薯条会搭配番茄酱、炸鸡块会搭配甜辣酱一样,这道炸鱼球也是搭配了万矜特制的番茄酱一同端出来的,大家都是尝了第一颗炸鱼球之后才发现,正巧品完炸鱼球的本味后,第二颗炸鱼球就可以蘸上这秘制番茄酱尝尝二者搭配的味道是否更上一层楼。
    尽管炸鱼球蘸番茄酱的操作确实不太像寻常操作,不过小琳非常具有尝鲜精神,她毫不犹豫地就将半颗炸鱼球都蘸上了番茄酱,一口下去,炸鱼球的口感仍然香酥q弹,只是味道发生了些许变化——
    如果说干吃炸鱼球吃的是油炸的油香和鱼球本身的鲜香,那么蘸上番茄酱以后,淡淡的酸味将油炸后的油腻中和溶解,更像是点睛之笔、锦上添花,整个炸鱼球的味道都变得清爽起来。
    “我第一次知道炸鱼球不需要裹淀粉炸都能这么好吃,之前吃过其他炸鱼球,太油腻了,而且鱼肉没处理到位,还有一点腥,果然还是万老板做的菜香啊!”
    “我是真的不太喜欢吃油炸类的食物,总觉得在油里泡了那么久太油腻了,高热量,还容易上火发胖。但是这个炸鱼球配上番茄酱之后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丝毫油腻的感觉都没有,番茄酱酸酸甜甜的,我以为跟薯条才是绝配,没想到跟炸鱼球才是天生一对!”
    “什么啊,我觉得炸鱼球干吃已经特别特别好吃了!干吃也不会很油腻啊。”
    “我猜这番茄酱也是万老板自己做的,怎么会这么好吃?!剩下的番茄酱不要跟我抢啊,我可以干吃番茄酱。”
    ……
    一道不需要争抢的炸鱼球上来后,大家和平地各分了两颗,皆大欢喜,这才没有了先前那为了抢菜而产生的紧张气氛,众人也轻松地又互相聊天说笑起来。
    如果这时候有外面的人进来转一圈就会发现,这场宴席上几乎每一桌的几个盘子都是空的,全是光盘,就连装蘸料的小碟子也是仅剩一丝丝可怜兮兮沾在碟子上的蘸料,完全被洗劫一空。
    可正常而言,一场尚未结束的宴席上如果桌上出现大量空盘是不礼貌的,这说明主人家招待不周,基本上就没什么吃的足够填饱客人们的肚子,要是传出去,绝对是会被周遭的人所鄙视嘲笑的。
    然而,这种情况压根不适用于万记举办的宴席。
    参加万记宴席的客人们都自带一个堪比无底洞的胃口,再多的美食都不能满足他们的胃口。
    这不,四道菜都被光盘了,接着很快就有下一道菜品接踵而至。
    不过这回来的并不只有一道菜。
    “小心小心,麻烦让让别烫着。第五道爆炒鲜鱿,第六道腐竹羊肉煲,请大家慢慢享用。”
    ……
    第五、六道菜接连被端出来,可把大家激动坏了,连着两道菜!可以大吃特吃!
    众人兴奋地再次举起筷子,再一听到服务员的报菜名,顿时觉得有点不大对劲——
    爆、爆炒鲜鱿?炒、炒鱿鱼???
    万老板难道在暗示着些什么???
    想到炒鱿鱼的另外一层含义,大家一时间都不大敢动筷子了。
    朱聪皱着眉头,小心地问出了这个问题:“为什么……万老板要在这个庆功宴上做炒鱿鱼这道菜啊?”
    贝贝也小心地接话:“难道万老板要在这个最快乐的日子宣布一件最悲惨的事?”
    小琳冷静道:“乐观点,可能这不是万老板的意思,而是我们其中一个部门的老大故意提议的菜品,就是想借这道菜暗示我们某个人自己接下来的命运,这就是他最后的晚餐。”
    贝贝有些紧张:“断、断头饭吗?上路之前做个饱死鬼?!”
    朱聪也顺着她们的话开玩笑:“离职之前还能吃上一顿万老板亲手做的庆功宴,不亏了不亏了。”
    几人天马行空地瞎猜着这道爆炒鲜鱿的意思,而另一边吴钊已经快人一步拿着筷子不断夹菜吃了。
    “你们在瞎想些什么啊?就不能往好的方向想吗?万老板怎么可能在这种大喜日子做这种事情。再说了,要真的是老大们的阴险算盘,那还不赶紧今朝有酒今朝醉多吃一点?不得不说,这道爆炒鲜鱿是真的香啊。”
    桌上几人面面相觑:他说的好有道理!
    众人纷纷醒悟过来,现在瞎想些乱七八糟的毫无用处,还不如多吃几口菜呢!
    想到这里,大家赶紧重又拿起筷子,就见那头吴钊都把一盘爆炒鲜鱿吃出一个空角落来了,小琳急忙伸手要转转盘,结果吴钊立刻出手按住转盘不让动。
    “等等等等!我再夹一块,噢不,再夹两、三四五六块。”
    坐在吴钊身旁的另一位男同事闻言当即把他的手拿开:“夹你个头!你不许吃了!”
    另一边的男同事干脆就把这盘爆炒鲜鱿从吴钊面前拿走,吴钊只能望着逐渐远离的爆炒鲜鱿欲哭无泪。
    早知道他就不提醒这帮人炒鱿鱼有多好吃了!
    但没了爆炒鲜鱿,桌上还有另一道腐竹羊肉煲,吴钊趁大家不注意赶紧多夹了几块腐竹、胡萝卜等配菜到自己碗里。
    实际上吴钊并不常吃羊肉,甚至对于羊肉有过一次非常糟糕的回忆。之前跟朋友出去吃饭,朋友选了一家据说羊肉做得特别好吃的西餐厅,羊排还是这家西餐厅的招牌餐品,不管是菜单上还是店外的海报都强力推荐,甚至服务员上来也是先安利了一番烤羊排,于是他们就上当受骗了。
    吴钊发誓,那次的烤羊排是他有生以来吃过最膻最难吃的羊肉,从此他对羊肉就有了阴影,怎么说都不可能轻易尝试了。
    可他没想到这次他期待了许久的万记庆功宴居然也有羊肉,幸好不仅仅只有羊肉,里头配菜也相当丰富,只要不吃羊肉,倒是一切好说。
    于是吴钊便快快乐乐地吃起羊肉煲里的配菜来了。
    他先夹起一段腐竹来,吸饱了汤汁的腐竹变得软趴趴的,虽然吴钊对羊肉实在无感,但他对吸饱了汤汁的腐竹是真爱,不管是在什么汤里泡过的腐竹,即便是螺蛳粉里大家都爱的那些片状特意炸得脆脆的腐竹,他都要彻底浸泡,让腐竹完全吸收汤汁以后,再美美地品尝。
    吴钊一大口将腐竹塞进嘴里,口感绵软湿润,咸香的汤汁也浸润了舌头上每一个味蕾,还渐渐散发出一股淡淡的豆香,吴钊最爱的就是这阵豆香味。
    在他年少无知的时候,他曾以为腐竹是一种用竹子做成的食物,而长大之后才知道腐竹原来是一种豆制品。相比起其他豆制品而言,腐竹就是他的最爱了。因为其他相似的豆制品诸如豆皮、千张之类,不是说不好吃,或许是他并没有吃到过这类豆制品美味的做法,他一直觉得豆皮之类的豆制品吃起来口感较为粗糙,且不够入味;但腐竹却不是,腐竹口感软滑,且腐竹的褶皱能够更好地留存汤汁,吃起来更有滋味。
    万老板出品的腐竹羊肉煲更是其中最佳,吴钊吃着吃着甚至吃出了肉香,再一想,这里头本就有羊肉。
    羊肉有这么香吗?
    吴钊有吃了一口清甜的胡萝卜,再抬头时,发现刚刚还抢爆炒鲜鱿抢得起劲的几人这会儿已经美滋滋地吃起羊肉了,就看他们那狼吞虎咽的模样,吴钊忽然就又对羊肉起了歹念。
    他忍不住问身旁的男同事:“羊肉好吃吗?”
    男同事正啃着羊肉呢,听到他的问话压根就没心思搭理,只嗯嗯啊啊了几声以示回应,但没过一会儿,男同事就抬起头来一脸正经地对吴钊说:“其实我觉得也就还好,真的,如果你不喜欢吃羊肉的话就不要吃了。”
    话音刚落,男同事的筷子就又自觉地伸到砂锅里又夹起一块羊肉来。
    吴钊:“……我信你个鬼。”
    吴钊咬咬牙,最后还是没忍住,趁着砂锅里还剩最后一块羊肉,抓住机会赶紧将这块羊肉夹到碗里,做好心理建设,而后小小地咬了一口这羊肉——
    他夹到的是一块连筋带皮的小块肉,然而想象中那皮与筋韧劲十足难以咬断的口感并没有出现,虽说这块带皮的小羊肉确实有那么些韧劲,但却不难嚼,牙齿稍微一用力就能咬断了。最重要的是,这羊肉居然一点膻味都没有,炖煮得相当到位,不管是口感亦或是味道,都发挥出了这羊肉最大的美味,香得很,尤其是连着皮一块吃,更是香得让人没法儿停下嘴来,难怪刚刚那男同事咬着肉不愿意开口。
    想到这里,品着羊肉的美味,吴钊已经感到了深深的后悔,他怎么可以不相信万老板的手艺?!果然犹豫就会败北,要是下次庆功宴还有羊肉煲,他一定不会再矫情!
    要说这顿庆功宴进行得是相当快,这当然不能怪万矜的出餐速度太快,要怪就得怪万记这帮员工实在是吃得太快了,跟正常的宴席上一边吃吃喝喝一边谈笑风生的场面全然不同,这些员工完全就是饿狼扑食,每上一道菜就会风卷残云般地将这道菜扫荡一空,再快的上菜速度也赶不上他们吃菜的速度啊!
    就在这样的快节奏就餐中,从开席到将第五六道菜吃完也就只花了十五分钟而已!
    前面六道菜大家吃下来其实也已经有八分饱了,万老板做的菜品向来分量都很足,六道菜平均不到十个人分,还分个精光,实际上已经相当足够了,可耐不住吃了这么多道美味佳肴,嘴巴空虚啊。
    好在这庆功宴的菜品也还没到头,前面一轮汤品菜品虽说是能让大家吃得有七八分饱了,但没有主食就总觉得肚子里差点什么。正巧,万矜一早就号准了大家的脉,这第七道菜正是一道主食——菠萝鸡丁炒饭。
    炒饭大家听得多了,蛋炒饭也吃得多了,不少人在家懒得做菜的时候也会随手切一些食材放进饭里一锅乱炒,不过通常手艺不到家,不是饭没煮好就是调料食材没放好,炒出来的炒饭不能说难吃,只能算是凑合。
    然而炒饭也是有一定讲究的,无论是看似最简单最容易入门的蛋炒饭,亦或是改变食材合理搭配的其他类型炒饭,都有其技巧和窍门。
    菠萝鸡丁炒饭就是炒饭中较为有名的一款炒饭,只能称得上是“较为有名”的原因是——大部分人很难想象菠萝居然可以拿来炒饭?菠萝可是甜的诶!
    “哇,炒饭!好香啊!等等,这黄黄的小粒的东西……难道是菠萝?!”吴钊惊了。
    朱聪边用饭勺给自己盛炒饭边点头告诉他:“对,确实是菠萝。”
    吴钊不解问道:“菠萝还能用来炒饭啊?加热后的菠萝炒出来难道不会很酸吗?”
    朱聪闻言,只反问了一句:“所以你不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