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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2)

      阿姐要她发誓,拼了命都要活下去。
    她带着抢回来的树皮,见到的是阿姐的尸体。
    她又没了家,跟着人群四处飘荡,走了不知道多久,到能吃饱饭的地方,讨不到钱,她听说人军营能吃饱饭,就参了军。
    天生的大力气让她在战场上所向披靡,杀的敌人多了,就阴差阳错成了将军。她的俸禄可以买好多好多的粮食了,可是换不回阿姐。
    书里说,国泰民安没有战争,就不会有吃不饱饭的人。
    于是她活着的唯一目的,就是杀了那些烧杀抢掠的敌人,让这世上和自己、阿姐一样的人能少些。
    她舍身救太子,是因为皇帝只他一个儿子,没了继承人,国将不国。她忍着屈辱活下来,是因为这是阿姐死前的最后期望。当年与恶狗争食,吃被人践踏过的食物,她不是也熬过来了?没什么难的,只要活着,就还有希望。
    可她最后却死在自己拼命保护的国人手里,死在她一心护卫的储君的后院里。
    ***
    容初恍惚间听见阿启的叫声,她惊喜的睁开眼,就见那已经昏迷整整一夜的人儿醒了过来。
    阿启,你终于醒了。她笑起来,你这孩子,知不知道有多危险,发了一夜的热,差点降不下来。你要是有个什么事让阿姐怎么办!
    说话间便有了颤音,这一夜担惊受怕,她恨不得把这熊孩子揍一顿,为了五文钱连命都不要了吗?!
    萧启有些吃力的张开双臂拥住容初:阿姐,我好想你,阿启一个人在这世上活的好苦啊,他们,他们所有人都欺负我。我听你的话好好活着,可他们都不想我活着。我好疼啊,被长矛刺中的感觉真难受
    从军多年,她早就习惯了以冷面示人,但受的委屈实在太多,见到了多年未见的阿姐,她忍不住语无伦次起来。
    阿启你是不是烧糊涂了,怎么胡言乱语的?容初皱眉,千万别把脑子给烧糊涂了。
    她说着,又想到了什么:说到这个,你以后不许自作主张了,当自己铁打的身子不成?再不许淋雨了!
    ?萧启不知所措。
    淋雨、高热、破庙、阿姐
    冥冥中一切都串起来了,她这是回到了过去?!
    这分明是她十五岁那年,为了多几文的工钱冒雨去码头搬货那次。
    难道真的是上天可怜她一生孤苦,给了她再来一次的机会?
    萧启喜不自胜,嘴角止不住的上扬。阿姐还活着,她也还活着,这样真好。
    容初伸手把人从自己怀里扯下来,以手背触摸她的额头。嗯,不烫了,看来是烧退了。
    又把早就放在一边的破罐子端起来,喂到萧启唇边:渴了吧,快喝些水,待会再把粥给喝了,多养几天就能好。
    清甜的水入口,萧启贪婪的大口吞咽,快冒烟的嗓子终于得救,如久旱逢甘霖。
    她想,她回到了最好的时候,阿姐还没死,一切都还没有开始。
    她还有机会,阻止一切的发生。
    第3章 角力场
    时下正值春日,百花齐放的季节,破庙里温度适宜。
    萧启单手枕头,翘着二郎腿,躺在枯草堆起的床铺上啃馒头。浑身的肌肉都松懈下来,这是她从未有过的放松时刻。
    商州城原是佛教圣地,庙宇众多,而今大多荒废了。留下的破庙也是不少,萧启和容初所栖身的破庙因着破败程度更甚一筹,并没什么乞丐与她们争抢,得以独占一间。
    自那日醒过来之后,又过了四五日,阿姐强制让她躺着养病,不许她没养好就去上工。
    感受着身体一日比一日增长的力量,她心中盘算着,找个法子赚些盘缠,然后说服阿姐去西北军营。
    乱世之中,只有权力和武力才能保护一切。
    再进一次军营,她定能快些积攒下军功,在军中占得一席之地。
    到时候躲得离京城远远的,买个宅院和阿姐好好过普通日子。
    容初一大早就去酒楼上工了,萧启的力气大,饭量也大,攒下的不过区区几十文钱,坐吃山空可不行。不到入夜她不会回来,萧启有足够的时间,去挣够银子。
    前世一直在军营里面呆着,没什么要花钱的地方,得封将军之后赏银俸禄更是不少,即便是后来被迫居于太子内宅,她的吃喝用度也是最好的。没钱的感觉真是上辈子的事了。
    她咽下最后一口馒头,往肚里灌了几口凉水,就翻身而起,径直往城内走去。
    ***
    商州城乃是买卖生意最盛行的地方,外地慕名而来的生意人杂耍人络绎不绝,也就显得愈发热闹。
    罗源街,位于商州城的中心位置,是城中最最兴隆繁华的一条街。
    集场中的摊位没一个是重样的,吃喝玩乐一条龙。
    此处人声鼎沸,萧启充耳不闻,目不斜视只一味的朝前走,停在一处不起眼的楼面前。在左右变戏法的、说相声的摊位中间夹着,显得格格不入。
    门前三个大字:角斗场。
    在罗源街光是租上一个摊位就不便宜了,而这角斗场居然占据了整整一栋三层小楼。虽其貌不扬,但其中来往的都是些参与摔跤的亡命之徒,和手上闲钱甚多的富家子弟。
    摔跤不算生意,在前朝称之为摔跤,现在改名为角力。
    角斗场与别处不同,场上摔死人勿用偿命,签下了生死状,赢了还可得不少银钱。因而此处一直是亡命之徒的首选。
    角斗场上,只一条规矩赤手空拳,除此之外,任何功夫都可使得。
    凡是摔跤的人,有练胳膊上功夫的,有练腰上功夫的,也有练腿上功夫的,各个的身材都不一般,比之常人更加健硕。又因为手上沾染了不少鲜血,这里来往之人脸上都带着煞气。
    萧启脱下有些褴褛的外衣,示意守门的大汉,自己并未携带任何尖锐武器。大汉点头后,她推门而入。楼内俨然与外面是完全不相同的世界,木门阻隔了外面的嘈杂,也与外界的欢声笑语分隔开来。
    大厅中央的斗台上,是两个身材魁梧的壮汉,比守门的大汉更为雄壮,身着褡裢,脚踏长靴。斗台边围满旁观的人群,此刻正给彼此中意的壮汉喝彩。
    其中一人留着大胡子,手臂比之常人要粗上几分,另一人脸上一道刀疤横贯而下,更显得凶狠异常。
    二人正在周旋,大胡子显然更善胳膊上的功夫,几次上前欲用手臂将刀疤脸掀翻,后者则腰力过人,以不可思议的角度躲过。
    楼上是环绕大厅所建的各个包房,彼此分隔,坐的全是商州城中的乡绅富豪,身侧有专门的小厮围绕,方便他们下注赌场中的赢家是谁。
    喘息、汗水、血水、尘土这里没有文明和诗书礼仪,只有暴力和呐喊,在昏暗的光线下展露出几分野兽世界里的残酷。
    ***
    萧启缓步走到柜台前。
    报名的时候那老板只是懒懒的抬眸:小屁孩,毛都没长齐吧,别自不量力,还是尽早回家去吧。
    话糙理不糙,萧启常年缺衣少食,个子不小,但看起来活像竹竿成了精,脸上还带着几分大病初愈的虚弱,稚气也掩盖不住。
    对比于场中凶狠的大汉,实在没眼看。
    围观的人也跟着起哄,嘲讽声不绝于耳
    小屁孩回家吃奶去吧!
    哈哈,就你还敢上台?爷一只手指头都能碾死你!
    门口的守卫干什么吃的!这么个小东西都放进来?
    她没理会众人,无视旁人眼里的轻视,只淡淡开口道:我懂规矩,生死状拿来吧。
    老板见她执意如此,也不多言。
    自己找死的人是拦不住的,这样不知天高地厚的他见得多了,劝也劝不回来,索性不多费口舌了。
    签过生死状,萧启寻了个角落,静静等待这场角斗的结束。
    她微微闭眼,感受着身体里呼之欲出的兴奋,那是对血液、暴力的渴望。
    征战沙场多年,她早就习惯了以拳头来说话,天生的巨力在接触过军营里系统的学习之后,她便在战场上大放异彩。旁人避之不及的刀光剑影于她而言却是如鱼得水。
    自被太子幽禁之后,一身本领就再没了发挥的余地,拔了牙的老虎只能扮作温顺的大猫。
    而令她身死的那一场争斗更是憋屈,大厦将倾的身子根本未能发挥当年百分之一的英勇。实在是耻辱!
    此次前来,除了赢得盘缠之外,更多的还是想要发泄在心中积闷了多时的情绪。这一切唯有血与肉的发泄才能平息。
    耳边传来更为响亮的欢呼声,萧启睁眼,便见那刀疤脸被大胡子拖了双脚高高举起,大胡子以腿为轴,在众人的尖叫声中,硬生生将刀疤脸摔向地面,霎时间,血液四溅。
    被血液溅到脸颊上的人不但没有发怒,反而更加兴奋,大声呼喊:杀了他!杀了他!
    胜负已分。
    有伙计上前拖了生死不知的刀疤脸下去,大胡子高举了拳头,享受胜利带给他的荣誉和喜悦,围着场边走动边喊:还有谁!
    他在等下一个敢上场的人。
    即便是亡命之徒,也不会去干那些明显毫无胜面的架。
    四周一时之间竟然静默下来,只剩下粗粗的喘息声。
    场下众人面面相觑,旁观带来的刺激与喜悦还残留在脸上,却无一人敢动。
    我来。萧启平静开口,不大的声音在此刻却清晰的很,将斗场围得水泄不通的人群闻及向她望去,待瞧清是个半大小子之后又嗤笑起来。
    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笑归笑,却也疏散开来,留出能让她通过的过道。
    ***
    萧启翻身上台,先行了个礼:在下萧启,斗胆请您赐教。
    不大的少年装的一本正经的样子,让大胡子有些忍俊不禁。
    他腰身还没自己胳膊粗,感觉有点像欺负小孩子啊。
    大胡子打量他半晌,还是沉下声回了个礼,武者的世界里不讲年纪大小,既然站上了这角斗场,就要承担后果。大不了自己到时候下手轻点,免得他哭鼻子。
    萧启右腿后撤,微微蹲下,摆开架势,而后率先冲了上去。
    面对嘲讽最有效的手段,就是拿实力说话。
    在他人眼中,她的拳头落在壮汉身上好像是在挠痒痒,丁点儿影响也无。
    少年侧身躲过壮汉的一击,而后蹬地出拳,一拳比一拳重。
    就这样出拳,闪躲,肘击,踢腿,出拳,闪躲,后退
    动作间,萧启逐渐习惯了这具未经系统训练的身体,熟悉了攻击的力道与角度,十多年的差距慢慢缩小,然后,融会贯通。
    从小在街头长大的乞丐对城中每条路都门清,也知道这是个什么地方。前世闹饥荒活不下去的时候,她也曾来尝试过。但太久不曾吃饱的身体,连力量都跟着减弱不少,哪里是这些身经百战的凶残之徒的对手?
    只能被动挨打,侥幸捡回一条命,也还是生生在破庙里躺了一个月才勉强恢复。
    但这一次,她不会重蹈覆辙。
    这时的场面实在有点滑稽,少年不停歇的出拳和闪躲,对于稳如泰山的大汉来说宛若被蚊子咬了一口,真是,没什么看头。
    看众们意料之中的失落,小孩子的打架实在难以激起见过大场面的他们的兴趣。
    只有大胡子自己知道,这弱不禁风的少年,打出的拳头有多硬,直直穿透他一身的肌肉,直达骨骼和内脏,被击中的地方简直哪儿哪儿都疼。不多时便受了些暗伤。
    他硬生生咽下口中翻涌上来的血,拿出十足的力气挥拳向少年打去。争斗进行到这里,他再不敢忽视这小小的少年。
    在萧启的眼里,大胡子的每个动作漏洞百出,他一动肩膀自己就能判断动作路径,与身体的磨合也差不多了,她决定速战速决。
    前倾躲过大胡子挥来的大手,滑步来到大汉身后,萧启将力气全都灌注于右腿,跳起的同时侧身回旋一踢,那仿佛一捏就碎的细腿竟稳稳的踢中大胡子的后背。
    嘣的一声,大汉轰然倒地。
    溅起的灰尘让前排围观者眯了眼睛,少年那一跃仿佛一记有力的巴掌打在脸上。
    嘈杂的人群静默几瞬,在接受了既定的事实之后,奋力欢呼起来。
    萧启没有理会众人,对着大胡子长鞠一躬,歉声道:对不住了,多有得罪。
    她扫视四周,朗声问道:还有谁愿意来与我一较高下?
    即便萧启确实击败了很厉害的大胡子,更多的人还是倾向于相信,大胡子是被前几场的争斗耗去了力气,才让这么个小屁孩占了便宜。来挑战她的还是不少。
    在接连又击败了两个不信邪上前挑衅的大汉之后,萧启接过那老板递来的三十两赏金,提脚迈了出去。
    作者有话要说:  注:文中关于江湖的描写引用自《江湖丛谈》连阔如。
    第4章 高昌城
    寻常人家一年的生活所需也不过一两半银子,足足三十两,在盘缠之外还能剩余不少,算是一笔不菲的巨款了。
    商州城距西北边界足有数千里,步行一日数十里里,得走上三五个月,时间可经不起这样耗。普通马匹一日行三四百里,倒是只需要一月左右,可本朝缺马,物以稀为贵,一匹马至少得八十两银子,实在是买不起。
    角斗场去一次就够了,次数多了也扎眼,平添事端。
    萧启这般想着,先进成衣店换了身衣服,给阿姐和自己一人买了两身。又拐道进了镖局,以探亲为由,与那镖局老板谈好了价钱,五天后便有一趟去往西北的镖。
    从镖局出来,也算了了一桩心头大事,她拎着市集上买来的烧鸡和糕点糖块满载而归。
    ***
    破庙内,篝火闪烁,枯枝燃烧,热意映照下,容初与阿启围着火堆相对而坐,夜色中一片静默寂然。
    吃剩的烧鸡骨头堆在一旁,还散发着诱人的香味,崭新的衣裳置于稻草铺就的床榻上,手里握着阿启硬塞过来的十多两银子。
    容初用力捏了捏,坚硬的棱角硌着皮肉带来微痛,提醒着她眼前的一切都是真实。
    她哑口无言。
    方才阿启所说的话犹在耳边
    阿姐,我做了一个梦。
    梦里你和我都死了
    我梦见了饥荒,没东西吃,你把树皮让给我,你被饿死了。
    我活下来,跟着流民一路北上,到军营里还当了将军,最后也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