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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活下来真不容易

      林志轻轻掀开布帘,前方七八米外的菜地旁边,站着一只长发女尸,如同枯木一样,呆呆地一动不动。
    ks超市不同于普通超市,卖场里开辟了菜地,模仿田园生活,还有农舍、篱笆、青石小桥。
    这类场景处处可见,整个超市,宛如一片乡村田园。在这样的环境中购物,确实能让顾客更沉浸其中。
    自然了,超市里的货品也不便宜,就在刚才,林志一瞥眼间,看见一小盒来自大洋彼岸的车厘子的标价,竟然是380元。
    这给他的震撼,远远超出了所谓的“贫穷限制了想象”,完全是做梦也没有想到。
    箭头已精确瞄准,毫无悬念地射杀了这只长发女尸,女尸刚一倒地,突然人影一闪,菜地边的农舍里,窜出一只高个丧尸。
    这丧尸高得出奇,普通丧尸的头顶不过到它腰部,一步步走到水果架前,嗤的一声,伸手一把扯下布帘。
    几乎同时,一支利箭倏然而至,高个丧尸左眼中箭,箭头深入脑部,顿时一命呜呼。
    林志一箭得手,立即着地滚出水果架,藏在一段篱笆墙后,只听脚步声奔近,两只丧尸被吸引了过来。
    他瞅准机会,又射杀了这两只丧尸,然后溜进农舍,从后窗跳了出去。
    就这样,一身黑衣的林志如同一个暗夜幽灵,在昏暗的超市里不断变换藏身之处,神不知鬼不觉地射杀丧尸。
    时间慢慢流逝,终于不再听到尸嚎的声音,林志兀自不能完全放心,藏在暗处,手臂一扬,将一个玻璃瓶子砸向前方的立柱。
    呯的一声过后,空旷的超市又恢复死一样的寂静,虽说瓶子是自己砸碎的,林志的心头还是跟着微微一跳。
    “看来安全了。”
    他从暗处走了出来,看了看手上的夜光表,不知不觉,竟然已经过去了三个多小时。
    手表是江诗丹顿,价值八十多万,是他在99楼得到的。
    林志走到一面墙下,用虎牙军刀撬开一面装饰板,阳光透进来,超市刷一下亮堂了许多。
    “这样才好嘛。”
    接连又撬开几块装饰板,推开被遮挡的窗户,空气也清新多了。
    他把尸体都从窗户抛了出去,只见那些名贵的水果也经腐烂成了黑乎乎的一团,不看标签的话,根本分不清楚什么是什么。
    而冰柜里来自新西兰的雪花牛肉,尽管一直维持着冰冻的状态,但冷冻到现在,也和僵尸肉差不多了。
    林志拿起一块,见一寸厚的不大一块,标价竟然上千。摇摇头:“这真是名副其实的抢钱!”
    但让林志欣喜的是,水产区的有氧池子里,居然还有一些活鱼活虾。
    “要不,弄点烧烤?”
    他自言自语,拆下装饰板上的木方,片刻之间,生了一堆火。接着找来海盐、橄榄油、烧烤汁等调料,捞起鱼虾、青壳大闸蟹,烧烤起来。
    小小的一瓶橄榄油,126元,橄榄油的品质,卖出了香水的价钱,
    青烟袅袅,烤肉的香味在空旷的超市里弥散开来。
    他尽量不去想刚才那些丧尸被利箭穿头的恶心画面,只是专心致志的拨开烤熟的大龙虾,品尝洁白如玉的虾肉。
    虾肉qq弹弹,有点甜,有点糯,这种来自挪威海岸的大龙虾,1580元一斤。
    “可是,这些鱼虾没有人喂食,怎么能活到现在呢?”
    林志看着一个个如同浴缸般大的玻璃水池,突然明白过来,它们之所以能活到现在,多半是吃着死去的同类留下的躯体。
    “别想这些。要不吃不下去了。”
    他用力晃晃脑袋,又去冰柜里拿来一些芝士香肠,经过酒柜时,又提了一瓶茅台。一个人自斟自饮。
    芝士香肠味道很浓,吃在嘴里有爆浆的感觉。淡淡的烟熏味儿,肉感非常足。
    “不过,要是有一碗白菜汤,我宁愿吃白菜。”
    一想到这里,他突然冒出了一个念头:“超市里有现成的泥土,为什么不运到天台,自己种菜呢?”
    人的欲望永远不能满足,尽管ks超市都是昂贵的食材,各种小吃更是琳琅满目,298一罐的开心果、56的小饼干,380一块的巧克力,可是……林志现在最迫切希望的,却是一碗素菜汤。
    毕竟香甜的蔬菜,比那些维生素片爽口多了。
    “不过种菜就得有种子,在寸土寸金的出云大厦,显然不会找到蔬菜种子。”
    林志喝下一大口酒,喃喃自语:“看来我还得出去一趟。出云大厦过去两条街,不就有个农贸市场吗?路也不远,在那儿,铁定能找到种子店。”
    三天后的一个深夜,林志真的出发了。
    他乘电梯下到一楼,悄无声息地摸出大堂,这晚上月色朦胧,四五米外能分辨出模模糊糊的人影。
    顺着墙根,他提心吊胆的一步步往前走,大街上一团死寂,忽而一阵大风刮过,吹得破烂的广告布哗啦啦地响。
    林志吓一大跳,背脊贴着冰凉的墙壁一动不动,哗啦啦的响声引起了连锁反应,街头街尾一通尸嚎。好大一会儿,才又渐渐安静下来。
    月光仍然朦朦胧胧,他抹了抹鼻尖上的冷汗,继续一步步往前走,黑暗之中,突然看见一道黑影直直地走了过来。
    林志大吃一惊,刚往旁边闪了一步,那黑影也走到身边,他提起虎牙军刀,正准备一刀刺下,却见这丧尸两只眼睛都只剩下一个黑洞,黑乎乎的,仿佛能吞噬掉一切光明。
    “原来是只瞎眼丧尸!”
    林志暗自松了一口气,见马路中间倒没有几只丧尸,于是走下马路牙子,穿过横七竖八的废弃车辆,慢慢来到路口。
    路口中间有个街心花园,杂草已经长到半人多高,他一脚踏进去,乱草丛中突然站起一道黑影。
    林志眼疾手快,手臂一扬,只听嗤一声轻响,军刀已扎进丧尸眼窝。
    他扶着丧尸,慢慢放下,心中一阵后怕:“他妈,没料到草丛里也有丧尸。”心里不由萌生出,能活到今天真不容易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