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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妃快陪我困觉 作者:贰少奶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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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直河边,她捧起了一弧冰凉河水洗了把脸,又浸湿了帕子擦了擦脖颈上聚集的汗渍,正在考虑要不要祛掉鞋袜泡个脚时,一道熟悉的声音传了过来。
“阿夏,是你吗?”
吴尽夏顺着声音望去,看见是个熟人,立马起身跑了过去。“阿黎啊,好巧啊。你打哪儿来?”
李玄黎见竹青常服少年轻快奔来,心落肚中。“我刚从建康城拜师回来,你怎的跑到这里来了,没有茶丁陪着吗?”河川距南山茶园有段距离,李玄黎琢磨不清,疑惑地问道。
吴尽夏与李玄黎对视了一会儿,才慢慢将原由讲出。
李玄黎用手扶额,似是回想起上次被醉打的惨痛经历,好看的眉毛蹙至眉心,无可奈何地说道,“对天发誓要戒酒的人是谁啊,怎得这般不知自控。”
内心早已悔恨过八百万次的吴尽夏低头不语,大错已铸,说破天也无用了。
李玄黎见束着小髻的脑袋越垂越低,有些心疼。“我不是怪你。眼下我再陪你走一趟建康城,先避一避风头。只愿那小王爷对你有一丝珍视,不会处你于死地。”
能被眼睛长到天上的唐小王爷请至府上喝酒,这交情起码是不浅的。但这错犯得离谱,保不齐笑面虎小王爷会捉回去将她扒层皮。
“被捉到肯定难逃一死了。我不能连累你,我自己逃就行了。”她心知后果惨重,不能再拖累了旁人,作势就要走。
“连累什么,大不了一起死,我又不是那见利忘义之人。”
“别别别,可别耽误了你的大好仕途。财产没了可以再赚,官路要是断了就真没了。”吴尽夏不能看瞅着自己的人生目标全灭,忙劝到。
李玄黎见她仍旧一门心思把自己往仕途上推,倒也没再坚持,毕竟那是她的愿望,哪能半途而废。
“那好。建康城东二坊有一处我的私产,每次去见老师我都会在那边宿着,院里倒也不缺啥,你去那边暂住一阵子也好。今日我先将你送过去,等我回了长安城再替你打探下消息。”
“不用麻烦,不用麻烦。你回长安城就行,告诉我大概方向位置,我自己去找。”简直遇到了活菩萨啊,这下是连住店的银两都可以省了。
见吴尽夏似是忘了自己正在逃难,开心地与游山玩水一般,李玄黎有些担忧:这能躲得了几日啊!
“至少,我得确认你真的到了我那,我才能放心。”狡兔三窟,他可不相信这滑头真的按照自己的安排来。十年培养出来的默契,哪是那小王爷能比的。
“放心,我不会溜的。你有如此好意,我当然不会拒绝。再说有这些药材,我会日日宅在你院里的。”吴尽夏转身摇了摇背上的大包袱,证明自己所说非假。
真是个人精,将话说得这般直接,都让人不知怎么再劝。
“罢了,那你快赶路吧。到了建康要稳妥行事,如果有必要...”李玄黎想劝吴尽夏到了必要之时换回女装,又不知如何说才能不打草惊蛇,于是换了话题,“有必要的话,去东三坊张府寻我老师,我会书信与他照料你的。”
吴尽夏点了点头,回了一句“保重”,便往建康城赶去。
日头缓缓西沉,树林间刮起的凉风中有些暑气消尽的意味,吴尽夏赶路越发轻快。
而快马加鞭在长安城与洛阳城之间奔波的五百王府家兵却是大汗淋漓,别说吴尽夏人了,这大晌午的官道上哪有半个人影。
令一令二心中不禁升起了“江郎才尽”四个字,自打遇上这吴楼主,办事怎么越发不顺,真是奇了怪了。
却又不敢耽误,两人快速各领了二百五十家兵,一边无奈地去往洛阳城内搜人,另一边则头疼地回了王府禀告王爷。
从早开始,唐王府气氛陡然沉入谷底,仿佛整个府邸快被沉沉黑幕给压塌了一般。
唐琮把着一串佛珠不动声色地转着,脸上却写满“我要杀人”,侍从丫鬟们只能苦兮兮地陪着这个阎罗王,盼着令一令二能将人绑了回来。
报!令二刚进了王府正门便大声喊着,似是给自己壮胆一般,声音竟比在两军对战之时更为粗犷猛烈。
唐琮依旧阴沉着脸,越过令二却未看到想要捏死的那人身影,气得猛地站起。“人呢!”一声怒吼,全院子的人齐齐跪倒。
“禀王爷,我与令一未在官道上发现吴姓小子,令一已去洛阳城内搜人。”令二战战兢兢,倒霉催的怎么又是自己回来报告。
“没找到人,那你回来干嘛,继续去搜!”唐琮没好气,越发看这随从不顺眼。
令二哭着应答,刚要带着精疲力尽的二百五家兵原路返回,却被唐琮出声拦下。
“慢着,本王要亲自去找!”
令二心中默默哀悼:哎呦,不得了了。吴姓小子这回是彻底完蛋了。
作者有话要说: 小王爷:小吴走出的第一天,想她想她超级想她。
小吴:家财万贯全散尽,心疼心疼超级心疼。
作者:商贾无情啊...
☆、少年孑然一身勇
建康城是十里八乡有名的文化之乡,因学子儒士多爱聚集于此地,这座城的文化底蕴便比商业气息浓郁许多。
吴尽夏一身汗涔涔地穿梭在文人雅士白衫折扇之中,又瞧着周边商铺牌匾旗帜均是文邹邹的字眼,显得尤为不自在。待找到李玄黎私产之处,已是心生寂寥不愿再出门半步。
难怪李掌柜不愿让儿子经商,果真还是文化人气质好有面子。
李玄黎这个小院刚好在秦淮河西侧,虽然不在正街上,但院内环境优雅别有一番闹市中取静的惬意风格。
屋子是一堂二内的格局,屋顶由青砖小瓦铺着略显朴素,回廊挂落着格扇窗,又很雅致别样。院墙用清水砖墙砌着,显得落落大方。水井边植满了夜来香和栀子花,此时正是异香飘动,甚是怡情。
吴尽夏满意地点了点头,又推开房门进了屋。
堂屋放着一套崭新的茶桌和茶椅,离着五步远的的地方砌着炉灶,炊具碗盆等杂物摆的整整齐齐,颇有主人的风范。
东面的屋子是李玄黎的寝室,与普通民居并无两样,只是更为干净了些。因临着河边,屋外又在河水之上立起了木桩,筑了一个亭阁,里面堆满了文簿书籍。
吴尽夏见门窗紧锁,又转身进了西面的屋子。
这屋子大概是间客房,除了一张木床,余的仅剩几根竹制的钓鱼竿孤零零地在角落里立着。吴尽夏将包袱退下,长舒一口气,便躺在床铺上盯着屋顶发呆。
独在异乡为异客啊,住的地方有了,可晚饭怎么解决呢?
正在捂着肚子感怀孤苦之时,堂屋却传来木板嘎吱的声音,吴尽夏惊觉,忙厉声问道:“是谁?”
“哎呀,鸿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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