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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菲之境 作者:廿三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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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二哥为何如此闷闷不乐?”
赵千忍手里把玩着茶杯盖,闭目养神了一会儿,突然问宗珩道:“谭公祠怎么回事?”
“什么谭公祠?”
“别跟我打马虎眼!”赵千忍一个茶杯盖甩过去,正中宗珩左边眉骨。茶杯盖掉在地上摔得粉碎,宗珩的眉骨上方流出鲜血。
“我问你,那些矮奴是怎么回事?”赵千忍厉声道。
宗珩也不擦一把脸上的血,仍旧恭恭敬敬的道:“不过是将计就计罢了。”
赵千忍发怒了,压低声音道:“老六!”
百里英用眼神询问公孙靖,老六是谁?公孙靖伸出左手大小拇指做了一个“六”。百里英明白了,赵家老六,赵克文。江北右骁卫大将军、褒国公赵奉义的六子。
想不到这个宗珩竟然是赵老六假扮的。那真正的安南王到哪里去了?难道被他们杀害或者软禁了?
百里英还有一点疑惑:既然是亲兄弟,为什么赵千忍的态度如此恶劣,一点不让人觉得他们是亲兄弟?哪怕是同父异母的兄弟关系也不至于如此生疏。还出手就见血。
“二哥误会我了。”赵克文道,“真是大哥授意所为。小弟断不敢做如此主张。”
赵千忍一脸烦躁的在屋子里踱来踱去,道:“这种事情太过伤天害理,日后必遭报应!”
“二哥多虑了。自古成大事者,不拘小节。只要能一统江北江东,到时候再还幸州百姓一个安乐治世,亦是功德一件。”
赵千忍烦躁无比,不想再跟他理论。问道:“那马猴呢?还活着吧。”
“活得好好的。”赵克文走到一个花架旁,在一个花盆上摸索了几下,只见一面墙壁上的两个书柜缓缓向两边移去,露出里面一间几尺见方的密室。
密室的角落里坐着一个人,那人见门开了,一下子站起身来,冲出了门外。
竟然又是一个宗珩。
百里英大惊。转头看公孙靖,同样是一脸惊讶。
这个密室里跑出来的宗珩和赵克文假扮的宗珩穿着一模一样的衣服,连身高体型都差不多。唯一不同的是,这人的衣服皱巴巴的,一看就是好久没换。头发也乱得不像样子。
难道这个才是真正的安南王?
赵克文快步移到这个宗珩面前,一手绝妙的赵氏点穴法使出,宗珩立在原地一动不动,只剩下两片嘴唇蠕动着,也不知道要说些什么。
“怎么样?他招供了吗?”赵千忍问赵克文。
赵克文摇头,“骨头硬得很。打死不招。”
赵千忍走到宗珩面前,翻手拿出一根银针,飞快地插进了他身上某处穴位。宗珩立马全身痉挛起来,间或哈哈大笑,又不断地用双手撕扯自己的头皮、抓自己的脸,直至扯了一大把头发下来,把脸上抓得一脸血痕。
赵千忍冷冷道:“说。江东王派你来做什么?真正的安南王到哪里去了?你跟齐云楼是怎么联系的?”
百里英只觉得背脊处一阵发凉。她把这一切前因后果串联起来,突然想明白了。云汉宫地牢里被赵昭昭杀死的那个安南王,还有这间屋子里两个穿着安南王衣服的安南王,都不是真正的安南王。真正的安南王不知所踪。连赵千忍也不知道他去哪里了。
宗师弟抓住了宗珩和赵昭昭,然后派人在安南王府假扮宗珩。问题是,宗师弟抓住的宗珩并不是真正的宗珩,只是宗珩的替身。真正的宗珩肯定知道宗师弟抓住了他的替身,并且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派人假扮他。所以,真正的宗珩去哪里了?赵克文又是怎么发现了宗师弟派来假扮宗珩的人,并且囚禁了他?赵克文为什么要假扮宗珩?
看公孙靖一脸了然的样子,应该也想明白了这些事。二人对望了一眼,只觉得事情越来越复杂了。
宗元派来假扮宗珩的人,异乎寻常的硬气,赵氏兄弟百般逼供无果,最后又把他扔进了密室。
百里英和公孙靖探得这个惊天秘密,得知真正的宗珩不在安南王府,百里英想要拿到的玉凤自然也不在安南王府。二人趁着夜色悄悄离开了安南王府。
离安南王府不远的朱雀大街,有一家齐云楼分号,百里英和公孙靖就住在那里。齐云楼斜对着安南王府的一道偏门,站在楼上,可以看到从偏门里出入来来往往的人。
齐云楼表面上是一家酒楼,做的是吃饭住宿的生意。百里英和公孙靖已经在这里住了好几日,开了两间房。是日深夜,二人悄悄溜回房间,换下夜行衣,便各自歇息了。
百里英睁大眼睛看着床顶的帐幔,心里想着真假安南王和赵氏兄弟的事情,过了好久才昏昏沉沉地睡去。
☆、真假安南王(四)
四月的天气,十分好睡。这天晚上,百里英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到前世的自己,小时候在五老峰学艺发生的一些事情。
梦里的她大约是七八岁,被公孙靖从梅州街头带回五老峰已经有一段时间了。
那时她年纪虽然不大,但学习非常刻苦。整个五老峰就属她起床起得最早,鸡还没叫就爬了起来,换了一身劲装开始跑步。五老峰幼年弟子晨跑,跑的是山道,练的是一种呼吸吐纳法。百里英每天早上都要沿着山道跑一个来回,风雨无阻。
五老峰上风景绝美,各种植物错落有致、深浅不一。白天日照强烈,夜晚凉风刮来,形成一定的昼夜温差。空气中的水蒸气清晨时在各种植物上凝结成一颗颗晶莹的露珠,美丽异常。
那天早上,山里起了大雾。百里英一路从宝华峰跑下山,正准备从山口往宝华峰回跑,突然一阵山风吹过,带来一股血腥气。
是人血。
百里英循着血腥气跑去,在一株大山桃树下发现了一大一小紧紧搂抱在一起的两具尸体。年纪大的男人一头白发,看上去已有五六十岁。他穿着一身褴褛的黑衣,一条手臂被齐肩斩断,身边有一柄剑。另一只手紧紧搂着一个看不清面貌的孩子。
他臂弯里的男孩子看上去约莫五六岁,一脸的血迹。一身黑衣皱巴巴、脏兮兮的,像从泥地里滚出来的一样。他脚上的鞋底已经被磨穿了,鞋面也坏了,露出几个裹满泥巴的脚趾头。脚指甲长得长长的,至少有一个月没剪了。
百里英伸出手在白发老人的鼻翼下探了探,毫无生气,看来已死去多时。她又把手放在那小男孩的鼻翼下探了探,隐隐还有些气息。
她摇了摇小男孩,大声喊道:“喂,还活着吗?”
没有回音。
她又摸了一把男孩的额头,烫得吓人。她抓住他的一只手,在手腕处摸了几把,还有脉息。她想把小男孩拉出来,奈何那老人的一条手臂把小男孩抱得死紧死紧的,怎么也拉不开。
百里英急了,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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