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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对你有意思

      聚贤庄一战谁也想不到数百高手围攻乔峰一人,先是根本无法奈何乔峰,而后是乔峰稍一狠下心下毒手,虽然时间只是很短暂的一小会,可是这一会儿,死人之多,受伤之多怵目惊心。聚贤庄后面的大房子中,一个个侥幸活下来的武林豪杰都心有余悸,能活下来的不是身手多高,大多是平日与乔峰交情较好,临战时受到乔峰手下留情。
    “薛神医,那位姑娘怎么样了?”
    此时一个个伤者躺在地面上等着薛慕华的救治。
    乔峰一离去,薛慕华第一个救治的人是那位叫‘阿朱’的女子,这不免让众人很是诧异,不过薛慕华要先治谁,他们也不敢管,再者众人先前都对阿朱出手了,对一个毫无反抗之力的女子出手,他们也自心中有愧,更不可能心中有意见。
    “你这是命大,中招之处,差半毫便是要害。”
    “薛神医,我这不是命大,而是乔……乔峰他手下留情……”
    薛慕华手脚极为麻利,诊治,开药,包扎……
    一个少年从后门走了进来,这少年十分清秀,气质卓然,这么翩翩走来,众人都忍不住暗赞一声,不过众人也没在意,只当是游氏双雄的家眷,可这时少年看向薛慕华眉一皱:“薛慕华,你就这样给他们包扎?”
    群豪顿时愣了,这少年怎么这么无礼,不仅直呼薛神医的名字,语气更似是怀疑薛神医的医术?
    “大胆!”
    “哪里来的无知小子!”一些粗鲁的汉子暴喝道。薛慕华转过身,冲向少年笑道:“是秦兄弟呀,对外伤我一向是如此做的,可有什么不对?”
    众人懵了。
    薛慕华的语气是在请教,态度更是很恭敬。
    向这么一个少年请教医术?
    那少年理所当然的点点头。
    “你为何想到要用烧热的刀来清理伤口?”秦朝笑眯眯道。薛慕华恭敬道:“我本意是加快血液凝结,可是后来发现这样处理伤口后,不易起脓,效果极好,故而如此。”
    秦朝点点头,其实用火灼烧后的刀子来作手术,首先刀子上便已经消过菌了,用消过菌的刀子清创做手术,自然感染率低。
    “你若只是用灼烧后的刀子进行止血,可以直接用点穴式方式。”
    “点穴式?”
    “就是刀尖针对血管进行灼烤,而不是大面积的灼烤。”秦朝说道。薛慕华眼睛一亮:“秦兄弟果然是行家里手,这法子我确实用过,效果极佳。不知这创口起脓该如何解决?”
    “一碗水有八万四千虫。”秦朝指点道,“这天地之间,我们肉眼看不到的也有着无尽极小的生灵。”
    “你是说这四周,有着无尽细微到我们看不到的生灵?”薛慕华心头大震,倘若事实当真如此,那可是人类医学史上从未有过的重大发现。
    “这些生灵遍布周天遍地,也遍布在我们手上,身上,一切器具、空中,这些生灵有好有恶,他们繁衍壮大,在食物上,便形成了霉变。”秦朝道。
    “啊!”薛慕华眼睛更亮,“原来霉变是这些细微生灵在作怪,这倒是有可能。”
    “而这些生灵在伤口繁衍壮大,人体自身若不能将它消化,便会形成脓。”秦朝说道。薛幕华眉一挑,连放下手中器具,毕恭毕敬道:“秦兄弟,还请继续说。”
    众人神色怪异。
    “生灵皆畏火,所以你的刀子用火灼烧后便等于消灭上面的生灵,用火灼烧过后的刀子清创,故而伤口处存留的细微生灵会比较少,人体自己便能清除这些东西。”
    “原来如此。”薛慕华脸泛红光,“我曾经发现,即便用灼烧过后的刀子处理伤口,可是那些用较脏的布包裹伤口的易发脓,我一直不明白为何如此,如今总算是明白了,可是秦兄弟,伤口不可能不包扎,可是包扎的布条又不能用火来杀灭上面微细生灵,又该如何处置?”
    秦朝一笑:“水烧滚后,滚水也可杀死微细生灵,所以泡过水便可。”
    薛慕华一拍手:“还能这样?秦兄弟,这么说来岂不是也可用滚水泡过的刀子处理伤口,除止血外,其余效果与灼烧相似?”
    秦朝点了下头,背着手往后屋走去:“你忙吧,完了后来找我。”
    “是!”薛慕华恭恭敬敬的,直到秦朝身影消失才转过身,脸上的喜悦谁都看得出。众人面面相觑。
    “薛神医,那位前辈是?”一个个连询问。这时——
    “我想起了,那少年好像是乔峰的……”只见单正吼道,“对,就是杏子林和乔峰拜过把子的那个少年。”
    “和乔峰拜把子的少年?”
    群豪瞪着单正,又看向薛慕华。
    薛慕华脸色转冷:“这位秦兄弟可能与我师门有关系,而且他比我更先一步到达这聚贤庄,以他的本事,倘若帮乔峰,诸位还能站在这里吗?”
    “这少年身手真那么厉害?”众人疑惑。
    “各位,薛神医绝不是虚言恫吓,乔峰的两个拜把子兄弟的身手,个个不亚于乔峰本人。”单正说道。
    “不亚于乔峰?”群豪脸色微变,其实这传言有些人也听过,只是不太相信,乔峰有多厉害,他们亲身体验过,这样的人天下有一个已经是难得了,岂能,可亲历杏子林一幕的‘铁面判官’单正这么一说,却无不信服。
    “那薛神医,他倒底是不是乔峰的?”
    “是!”
    ……
    游氏双雄自杀,群豪重伤者不少,也不可能就此离去,聚贤庄少庄主游坦之没有乃父的能力,自然无法与群豪好生打交道,倒是游氏遗孀颇为有能力,吩咐管家代为招待群豪,只是规格大大不如从前了。群豪也不计较。
    时间流逝,随着一个个伤势渐好,群豪离去不少。
    阿朱的‘病房’中,这里是所有在聚贤庄休养的病人中,位置最好的一间。
    “阿朱姊姊,这样不太好吧?”躺在床上,模样是阿朱的少女发出的声音却是阿碧的。“怎么个不好?”打扮成阿碧的阿朱笑道。“公子他……”阿碧低声道,“他喜欢动手动脚的,你这样,千万不可靠近他,不然……”“动手动脚?”阿朱脸微微一红,低声道,“这胚子这么坏?阿碧小蹄子你说说看,你和他弄到了哪一个阶段了?”
    阿碧脸一红:“啊唷,我知道了,阿朱你是不是巴不得?”“谁巴不得?再胡说,撕烂你的嘴,好啦,我知道,不会靠近他就是了。”“靠近他也无妨,阿朱姊姊,其实我倒是希望我们永远在一起。”“你什么意思?”
    “阿朱你也和我一起服侍公子可好?”“呸,你胡说什么?好了,我出去了,你在这里替我撑一阵子。”阿朱推开门,走出病房,她东逛西逛,又询问了一会路,来到西北角一个上房,透过窗格可以见到里面一个公子哥正在写字。
    “咚!”阿朱敲了下门。
    “是阿碧吧,进来!”
    阿朱连推开门,笑盈盈的走了进去:“媛姊姊,公子!”“阿朱怎么样啦?”郭媛媛询问。“阿朱姊姊能吃能喝能笑,还能捉弄人,怕是差不多完全好了,她说明天就要割了薛慕华的胡子,离开这里了。”阿朱叹声道,眼睛却看着秦朝。“明天就走?”秦朝写字的手僵住了,放下笔,秦朝转身看向阿碧,“你确定阿朱的身子完全好了?其实没必要走得这么急。”“完全好了,她说呆在这里没什么趣味,所以便想回燕子坞。”说到这阿朱大眼睛看着秦朝,神情似乎有丝紧张。
    秦朝沉着眉微微思索一会:“什么时候走,我们去送送她。”
    “啊!”阿朱身子一颤。
    “公子,你不想留她?”阿朱低声道。
    秦朝走上前,轻轻拉向她的手,阿朱刷的一下,羞红脸上潮水般痛起,她装作不在意任秦朝拉住小手。
    “阿朱我不留她,不过阿碧嘛!”秦朝又轻轻搂了一下阿朱的腰,“你要是走,我绑也把你绑回来。”“真的?”“当然是真的,不信你试试。”秦朝松开阿朱,“来,你没事的话替我研墨。”“嗯。”阿朱低应了一声,有些心不在焉的走到桌前,这是两张大桌子并起来的,一端坐着秦朝,一端是郭媛媛。
    “嗯?”阿朱眼中闪过一丝怪异。
    桌子上一叠叠,一堆堆或是白纸,或是写满了字的稿纸。
    “他们这是在做甚么,怎么都看不懂?”
    慕容复要做大燕国皇帝,除了习武外,也是要学文的,慕容复天资聪颖,文才也还可以,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慕容复会写百家字体。
    阿朱、阿碧一直对此很是自豪,而且她们俩对书法的鉴赏也是极高的。
    阿朱不动声色的看秦朝纸上看去,眼睛微微一亮:“公子的字写得就是漂亮。”秦朝的字阿朱早就见识过,只是每一次见都觉得很漂亮,比慕容复高出不止一个境界,自然忍不住夸赞起来。“你喜欢?”秦朝笑道。“嗯。”阿朱往秦朝微边靠了靠。“既然喜欢,要不公子送你几个字?”“好哇。”阿朱笑道,“公子要送阿碧什么字?”“闭上眼,别动。”“干嘛?”阿朱疑惑,还是微闭着眼,便感觉一个身体靠近,秦朝戏谑的轻笑道:“公子我要在你脸上左脸写上‘死了’。”
    “啊?”阿朱惊叫。
    “额心写上‘都要’,右脸写上‘阿碧’,下巴写上‘秦盛朝’,这送得字就是‘秦盛朝死了都要爱阿碧’,怎么样?”
    阿朱连要睁开眼开口说话,轻轻的呼吸喷在她脸上,一个吻淡淡落于她额头,一碰即收。
    阿朱退后两步,脸上又是潮水般涌起红色。
    “好了,别当着我面调戏阿碧妹子啦。”郭媛媛瞪了秦朝一眼,语气带着一股酸意。
    阿朱拍了拍胸口,走到离秦朝远一点的地方,忽然她眼睛一亮,像发现新大陆似的:“咦?媛姊姊字不亚于公子呀。”她是第一次见郭媛媛的字,发现和秦朝的字一样,比之慕容复的字同样要漂亮百倍,心中当真惊讶。“你这丫头又不是第一次见。”郭媛媛笑道。
    “他们两个的字都比我家公子爷……”阿朱目光在秦朝、郭媛媛字上扫了几眼,一旁研着墨,仔细阅读起两人写的东西来,很快又皱起眉。
    “不对,这些我读不懂?”
    阿朱心头觉得怪异,“阿碧说秦公子和媛姊姊做的事,她根本看不透,我还道是她太笨了,原来……”阿朱偷偷瞥向秦朝,秦朝运笔如飞,手下每一个字仿佛印出来的一样,个个完美。
    “公子和媛姊姊难道不是武林人士?”
    “可若是读书人,那应该也是读的四书五经,他们这写的分明不是什么四书五经之类的,他们倒底是什么人?”
    阿朱神思恍惚。
    忽然——
    “盛朝,我发现这些天你对阿朱妹子很有些不对劲呀。”
    阿朱连垂下眼皮,研墨的手却慢了下来。
    “怎么不对劲?”秦朝停下笔。
    “这不明摆着么,阿朱伤得这么伤,都差点死了,养伤的这些日子,你想想,去看过她几次?”郭媛媛说着,怪看着秦朝,“以你有杀错,没放过的性子,这么好的一个姑娘家,又正处于受伤的软弱期,女人受了伤的时候是最希望有男人的关心的,我不相信你不懂,可为何你却避着她,你不喜欢她?”
    “有杀错,没放过?”秦朝脸颊抽了抽。
    “奶奶的,我只是有收集名人癖好,若不是史传留名的人物,就算真的倾国倾城,老子未必会理。”
    “媛媛。”秦朝轻声道,“阿朱姑娘聪明伶俐,又善解人意,我岂会不喜欢?你拐弯抹角的倒底要说什么?”
    郭媛媛轻啐秦朝一声:“你这么冷落人家姑娘家,难道看不出她好像对你有意思么?”
    “我对他有意思?”阿朱身子一颤,连低着头。
    “阿朱喜欢我?”
    秦朝心中一颤,脑中出现阿朱宜喜宜嗔的模样,随即摇了摇头,天龙八部中,段誉的女人秦朝可以毫无心理障碍的随便抢,可乔峰,这个视女人如红粉骷髅的悲剧英雄,仅仅这么一个爱得死去活来的女人,秦朝好意思也抢走么?所以,对于阿朱这么一个好女子,秦朝心中一直很矛盾。
    微微吸了一口气,秦朝看着郭媛媛:“她真的喜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