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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祖国做状元[快穿] 第74节

      分开之前,项陌给每个小姐分了一些药,有毒,教了用法,还有各种救命药。
    她与柯亦、格格还有伞兵分在一组。追踪人数最多的一批。
    都被发现了,只是单纯的跟踪已经没有意义了。前面肯定会埋伏的。
    一点儿没意外,在一个明显有埋伏机会的地型,有狙击手等着呢。
    跟这些杀手,没什么磨叽的,非得比实力,也很愚蠢,自己不死不伤,所对方干掉,是最终目的。项陌把药都涂在了弹|头上,不一定需要打中,只要在一米之内,沾上,就能麻醉几秒,这么一两秒的时间,对于顶级的特战队员来说,足够了。两秒的暴露时间,再不能击中目标,那根本不可能从基地毕业。
    项陌没敢用致死的药,不是她有善心,是怕伤到自己人,来不及解救。
    所以,药还是辅助,最终还是得看枪法。
    拼了两天三夜,都没有把人全部干掉。又在沙漠里追了一天,最终还是在卫星监测下,国内接应的突击队合围,才干掉了最后一个人。确认了身份,居然是那个杀手组织的头号杀手。算是中大奖了。
    项陌与柯亦没让格格和伞兵跟着进沙漠。他们两个把四个人的弹|药都集中在了一起,让格格与伞兵跟大部队汇合,他们进沙漠。进放沙漠之内,那他俩可就有优势了。项陌有空间嘛,水啊吃的啊,这些不缺的。这就什么都好办了。在这种情况下,那个人还能跑了快一天,还能反击,可见实力。
    上了接应的直升机,项陌是真的腿软了。她也不是神啊,这么长时间的高强度的攻守,累毁了。坐在地上就起不来了。直接靠着柯亦的腿就睡着了。
    在最近的机场下飞机,等着队友汇合。他们到的时候,布偶一队已经在了。他们追的是人数第二多的一组,但是实力应该是最弱,她那一组又有三三这个狙击手在,没出丛林就解决了问题,直接进了国境,发信号,等接应了。
    最后回来的洛辰一组,药师拖着伤腿回来的。别人都没有伤那么重,他这个大夫倒是把自己伤了。腿断了。要不是为了带着他,也不至于拖好么久时间。
    人都回来了。药师断了腿,牡丹的胳膊骨折了。其他人都是轻伤。问题不大。
    汇合之后,又上了运输机,直接回军区总部交任务。
    领导们很满意,没有伤亡,当然是最好的结果。军huo也都拦在国境之外。再一次向全世证明,华夏为什么是杀手的禁地,谁也别想跑到种花家得瑟。想来试试的,结果都不会太好。
    宁灵没有犯罪纪录,因为提前收网,也没有证据表明她犯了罪。那个有问题的警员自杀了,什么都没问出来。除了证实她确实是高俊山的女儿之外,什么都查不到,她母亲证据确凿,判了死刑。她却被无罪释放了。
    当然,查不到证据,不代表她就没有问题。她问题大了。所以,既便是释放,也会对她进行严密的是监控的。
    项陌并不相信这种监控能阻止宁灵的行动。在休假的时候,找洛城聊了一会,有些事情,别人做不了,只有洛城能做。
    不久之后,传回来消息,宁灵染上了du瘾,她是为了挣钱,开始贩du,接货验货的时候,染上的。在躲避抓捕的过程心脏病发作,没救过来。
    不是没有人怀疑过项陌,因为她曾经找过洛城,宁灵之前也没有心脏病的记录。
    便是洛城只说项陌找他是为了续旧,不承认说过关于宁灵的事。
    突击队的战友们也都给项陌做保,证明她没有在任何情况下使用过致命的药。
    最终也没有调查出来问题。
    这个案子就高高挂起了。
    那也是项陌最后一次作弊。之后,没有剧情可以参考了,也没有再遇到那么高难的追击任务。一次就打出了名头,之后的很多年里,都没有杀手再敢踏足华夏。
    三十岁的时候,项陌如她跟队友说过的一样,怀孕生子了。生下了她与柯亦的儿子柯然。一年之后,回到基地,继续做修罗突击队的队长,布偶已经高升成大队长了。柯亦也早都是暴风的队长,洛辰几年前就调去了海军的陆战队做营长。
    在基地里干到了三十六岁,带出了无数批优秀的特战队员,也算是桃李满天下了。才离开特战基地,没去基层连队,而是选择回到了医院。是领导多次游说的结果。都认为她的医术是非常珍贵的资源,不能浪费,应该多培养弟子。所以,回到医院之后,还在军医大学挂了教授职,专门培养战术医生。教的全是最实用的战场上的医术,全是她身经百战总结出来的实战经验。
    柯亦三十五岁那一年转业了。回家继承家业去了。二老退体在家带孩子。他管理公司。柯家最牛最挣钱的生意是药厂,柯亦自己的医术就非常好,手里也有许多的方子,不过是这辈子不能明着用,都是以项陌的名义拿出来的。
    之后,他一生都在推广平价中成药,在国内都是最低价,出口到国外的,却是比奢侈品还要贵的价格,爱买不买。因为医效奇好,销量相当可观。也挣了许多的钱。用挣回来的钱,继续投入到科研当中,形成良性循环。
    人生很长,在那么多年的特战生涯当中,也有生离死别,也有无能为力的时候,但是到了最后,若是问项陌,有没有什么遗憾,有没有什么后悔的事?项陌还是能坚定的回答,没有。
    尽了力了,就不遗憾。
    第80章 手撕鬼子进行时1   这身份,绝了…………
    向蓦接收到新任务的资料之后, 最大的感觉就是庆幸。
    庆幸自己上一次任务的身份是特种兵,让她学会了那么多战斗的技能。
    不为别的,在这个特殊的时期, 她所在的这个地方, 那些技能,真的是太有用了。
    她现在这个身份, 太闹心了。
    现在时间是三十年代初。她现在的身份是,歌女。
    没错,就是歌女。连歌星都不是。就是在大上海一家规模不算大的三流歌舞厅唱歌的。一个月十块钱的工资。在五块钱就够一家三口吃饱的时代, 单身一个人, 挣得钱到是也够糊口的。
    这个原身的出身,就更是一言难尽了。
    她是苏杭大家族池家女仆向嫂的女儿,向嫂年轻的时候就在池家做工了。后来嫁了池家的车夫向大力,生下了向蓦, 向蓦的名字还是池老爷给取的,取自蓦然回首。向蓦不到两岁的时候,向嫂就生病死了。向大力一个人带着女儿,在池家过活, 池老爷心善,没有赶他走, 家里佣人多,随手帮着照看一眼, 也就把孩子拉扯大了。向蓦十岁的的时候,向大力跟着老爷到上海出差, 赶上了小鬼子当街追杀一个杀手,满大街乱打枪,向大力替池老爷挡了一枪, 当场就死了。向蓦成了孤儿。向老爷念着向大力的救命之恩,收养了向蓦,让她留在家里,跟寄养在家里的表小姐享受同样的待遇,还供她读书。谁知道这姑娘越长越好看,还偷偷的跟大少爷好上了。一年前被池夫人发现,趁着大少爷不在家的时候,把她赶出了家门。
    大少爷原本是该与表小姐成亲的,表小姐在向蓦被赶出家门后,雇了人,把她卖到了大上海的暗门子。来的时候,人是一身的伤,还发着高烧,被关在柴房里好几天,死熬活熬的,居然让她熬过来了。之后老鸨让她接客,她拒绝,又被打了个半死,这姑娘也是烈性,直接撞了柱子,没死了,但是整人右脸,从额头到脸,都毁了容。老鸨差点儿没气死,十块钱把她卖给了一个大烟鬼,大烟鬼抽得身体虚得不行,还没把人带回家,半路就让她给跑到。跑到烟雨楼歌舞厅的后巷,被老板娘罗金玲救下了。
    罗金玲以前是百乐门是红的舞小姐,年纪大了之后,委身给警察厅一个处长,做了外宅,处长给她开了这家烟雨楼。
    能下地之后,向蓦就在烟雨楼打扫卫生,偶然的机会,她跟着歌女唱歌,被金玲姐听到了她的好嗓子。虽然总跑调,但是声音非常好听,金玲姐找人教她,就学了一首夜上海,练了无数次,才记下调。然后登台,就唱一首歌。脸上的疤用粉和头发遮住了,反正她只唱歌又不陪客,舞台上灯光又暗,也看不清她长什么样儿。一边儿唱夜上海,一边在背第二首,夜来香。就这么熬下来了。
    现在就是这个情况。已经在烟雨楼唱了三个月的歌,夜来香还没有背下来。花了一个月两块钱的租金在离烟雨楼很远的弄堂里租了一间小阁楼。艰难的活着。
    三十年代初的大上海呀!
    表面上是远东最繁华的大都市,歌舞升平,纸醉金迷。繁华的表面下,是租界,帮会,各国的间谍,强盗,贫民,乞丐,又是另一翻景象。
    一个单身的年轻女人,又在那样的行业内,可以说是游走在繁华与黑暗的边缘,危险处处都在。
    这次任务还没有原剧情,断更了。人家系统说了,反正她又不用走剧情的,有没有原剧情无所谓的。是,就写了三章,能看出来个屁呀。
    向蓦想起来六十年代那次任务里方逐溪的亲妈,方妈说过许多她当年带着娘子军在敌后打仗的故事,这要是在中原,她也可以那样的。又想起方老太太,优雅了一辈子的真正的大家闺秀,讲过的这时候的苏杭和大上海。
    可惜了,她现在这个身份,全都体会不到了。也不知道这个身份该怎么报效祖国,简直是地狱级开局。
    还不知道搭挡在哪里,连走都不敢走。如今又没有电话,又没有手机的,她走了,他上哪里找人去。
    想太多也没用了,先把脸的疤处理一下吧,丑死了。
    从空间里拿出来瓶瓶罐罐,给脸上上了药,把小阁楼看了一圈。屋子总共没有十平米,带着一扇小窗户,屋里就一个木架子床,白底小碎花的床单和同色的被子,洗得干干净净的,靠着床边放着一个衣柜,里面是两套换洗的衣服,一套是粗布的格子旗袍,一套是偏襟的上衣,宽腿的裤子。就是最普通的样子。还有两套内衣裤,这个就算了,向蓦直接扔到空间里,换上空间里新的内衣裤和几双线白色的线祙。
    床底下放着两双鞋,一双是出门上班穿的小高根,一双是黑色宽口的布鞋,脚上穿得布拖鞋。身上是一件细格子的长款宽松牌的旗袍,跟大布袋似 的,看不出来身材,没前没后的。
    挨着衣柜靠窗的位置又一小梳妆台,就一个简单的木板桌,上面放着一瓶雪花膏,一个梳子,和一面镜子。连凳子都没有,直接坐在床边就能够得着。
    床尾还放着一个脸盆架子,里间有一个小小的卫生间,带着抽水马桶,和一个没有水槽的水笼头。再就什么都没有了。那两块钱的租金,估计有一块五都花在这个卫生间上了。
    从空间里拿了面包把肚子填饱,脸上的药缚完,洗干净,看看时间,差不多要上班了,给自己简单的化了个淡妆,提前出了门。出了弄堂,叫了一辆黄包车,先去了百货公司,给自己习了一身洋装,一身旗袍,还有一双高根鞋。三个月的工资根本就没够。向蓦还动用了从来没用过的,当年梅老爷子留下的宝藏里面的银元。那是肯定能用的。
    换上族袍高根鞋,看着顺眼多了,要不是配合着挡脸的发型,其实向蓦更喜欢洋装的。行动没这么受限制。
    “哎哟,这是哪家大明星呀?发财啦?还是钓上了哪个小开?谁那么不长眼啊?”下午五点钟,舞厅还没开门营业呢,向蓦一进后台,就传过来夹枪带棒的挤兑。
    这还真是哪里都有江湖呢。
    说话这个是原来歌舞厅唯一的驻唱歌女朱美玉,长相中等,有点小胖,脸上带雀斑,声音也是中等,什么都中等。大舞厅她这样儿的是进不去的,没有向蓦之前,她一个月二十块钱的工资,也算是高收入了,向蓦成为第二个常驻之后,她的工资减到了十五块钱,可不就记恨上向蓦了嘛。有事儿没事儿的就得讽刺几句。烟雨楼一共四个歌手,另外两位不常驻,是串场的,只有周五周六周日三天过来,却能每个月拿三十块钱。
    今是周二,客人少,就向蓦与朱美玉两个人唱。别看向蓦只会唱一首歌,但她声音好听,人气与朱美玉不相上下的。
    她这样儿,向蓦也懒得理。直接跟进门的罗玉玲打招呼。
    “玲姐好。”
    罗玉玲的眼睛多尖呀,朱红玉只盯着向蓦换一身百货公司新款旗袍,她可是看到向蓦脸上的妆了,也不知道怎么化的,脸上的疤都不那么狰狞了。
    “不错,总算知道打扮了,这样多好看。年纪轻轻的,就得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才好呢。钱不够花了吧?下个月给你涨五块。”
    朱红玉一听,不乐意了,“玲姐……凭什么她只唱一首歌就跟我工资一样啊?人家那么辛苦的,嗓子天天都唱到哑,买胖大海每个月都得一块钱呢。”
    玲姐笑脸不变,横了她一眼,“你要是能唱来大老板包场,给你涨到一百块。”
    这不是为难人嘛。还大老板呢?大上海跟百乐门齐名的大歌舞厅就得五六十年,还有二流的一两百家呢。烟雨楼这样儿的,但凡有混得好点儿的,谁来呀?一个月都见不到一两回给赏钱的,还大老板包场呢?做梦去吧。
    可朱红玉不敢怼玲姐,要是烟雨楼开除她,她可能就得去街边串场卖唱了,一个月连十块钱都挣不上,还烟熏火燎的,她可吃不了那个苦。直接没声了,瞪了向蓦一眼,转头拿起粉扑,用上全身力气一样死命的往脸上扑粉。
    向蓦才不理她,只跟玲姐说话,“谢谢玲姐。夜来香我背下来了,唱给听听?你要觉得行,我今晚上唱两首试试?”
    原身唱不好,找不着调。她可以啊。做过著名钢琴家的人,怎么可能找不着调呢。
    她这么说,玲姐果然很高兴,随手拉过一把椅子坐下,示意她唱。
    “夜上海……夜上海……你,是~个不夜城……”只唱了一句,那节奏唱的,就把玲姐给惊住了,朱美玉连粉都不扑了,回头愣愣的看着她,她自己虽然唱得不怎么样,但听还是会听的。
    一首歌唱完,玲姐高兴的合不拢嘴,使劲鼓掌,还有不知道什么时候聚到后台来的大堂经理,服务生,扫地大叔大婶,乐队,都一个劲儿的鼓掌呢,掌声很热烈。
    “这是开窍了吧。太好了,以后咱们烟雨楼也有台柱子了。不行,五块钱涨少了。以后你一个月拿三十,学会一首新歌就涨十块,怎么样?”玲姐的高兴,就是用钱说话。
    向蓦都不好意思了,“不用,不用,玲姐,三十就很多了。我会努力学习新歌的。周璇的歌,歌词我都会背了,就是还记不住调子……”
    这姑娘其实挺努力的在活着。
    “那就好好学。行了,今天你就唱两首吧。八点钟上场。”八点到十点,是最黄金的两个小时,能唱这个时间的,必然台柱子。那两位串场的歌手就是唱这个时间段,一人一小时。之前三个月,向蓦是六点开场唱一遍夜上海。九点,朱美玉中场休息的时候,再出来唱一遍,晚上十点之后,如果客人还多,或者有人点歌,就再出来唱一遍。
    玲姐就这么把向蓦上场的时间给改了。并没有再提钱的事儿。
    向蓦以为不知道还要唱多久才能等来搭挡呢。
    没想到,他这次很会心疼人,当天晚上就来了。
    阵仗很大。
    烟雨楼开业三年,就没有坐汽车上门的顾客。这天晚上,门口一下子来了三辆小汽车。前面一辆还是少有的红木色与白色混合的敞篷车,一看就很贵的那一种。后面两辆车先下来八个黑色功夫装的保镖,前现在车门才打开。大少爷一身的白衣装,带着黑领结,白色的礼帽,还拄着一个文明棍儿。直接进了门。
    光是下车这一套,就把这不算多繁华的街道都震住了,周围停了好多围观的群众。
    大堂的经理更理紧张得全身都发抖,第一时间让服务员去后台找玲姐,自己站在门口,烟雨楼没有门童,他充起了门童。
    等人一进门,点头哈腰的招呼,“先生您好,欢迎光临。”
    大少爷那步子,四平八稳得,走得慢,玲姐转出来的时候,他才走了不到五步。
    “这不是是江公子吗?今儿个是什么风,把您吹来了?贵脚踏贱地,我可太荣幸了。”玲姐还真认识大少爷。
    大少爷偏着头,看了玲姐两眼,把墨镜拿下来,“你是?”
    玲姐笑得更温婉了,“以前在百乐门见过江公子,我这样儿,哪配到您眼前呢!您这是来……?”
    她可是一点都不信大少爷是来她这小店里听歌跳舞的。她这店里,舞小姐总共没有十个,平均年纪都在三十岁往上了,能入得了大少爷的法眼?唱歌就更别提了。这么一想,心都跌落谷地了,该不是有什么事儿吧?可别把她的场子给砸了呀。她家里那位,可惹不起这位大少爷,砸了也是白砸。她的态度,又软了两分。毕竟十年前也是最红的舞小姐,很有几分姿色的,这么温柔小意的,就是个木头,也能软几分。
    “没事儿,来前面王老七面馆吃牛杂面,没地方了,到你这坐坐,一会儿让他把面做好了送这里来,你不介意吧?”大少爷态度可亲切呢。
    玲姐简直受宠若惊好嘛,“不介意,不介意,当然不介意了。您随便坐。”
    大少爷还真就去了唯了一个包厢卡坐里坐下了,保镖围了一圈。示意玲姐继续营业吧,不用特意招呼他,还很善解人意的点了店里最贵的酒和牛排。给保镖吃。不算白占了她的地方。
    这个阵仗,烟雨楼的客人有几个见过的,以往见到这样儿的人,都得躲着走,千万别碍了大人物的眼,否则被打死了都白死,根本没地方申冤去。
    一个个的,扔下钱,能走的都走了。本来就不到五桌的客人。没一会儿就走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