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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2章 江南五法(上)

      “换人?为什么?”朱见深不明白楚宁怎么确定对方换人了。
    “侯爷,刚刚接到张武传来的消息,七大家族的话事人郑淮,吐血昏迷,福建林家、广东陈家在此之前就负气离开,现在七大家族已经群龙无首了。”楚铁此时走了进来。
    朱见深一脸崇拜地看着楚宁。
    “嗯,既然如此,那咱们就再给他们送份大礼。告诉陈怀加快速度,让柯潜宣布江南变法开始!”楚宁说完之后,楚铁转身离开了。
    当天,南直隶布政使衙门就贴出告示,和之前不同的是,这次的告示上面加盖了应天留守楚宁的官印!
    内容更是让刚刚平静下来的应天城再次沸腾,楚宁要在南直隶推行变法!
    这次告示出来的内容,就是变法的细节首当其冲的就是土地,这也是关乎大多数人生计的内容。
    第一条就是对所有土地重新登记,标准以洪武、永乐两朝的黄册和京营军丈量结果为准,将名为无主荒地,实则已经开垦的土地收归官府统一调配。
    不再征收丁税,一律按照黄册登记的土地数量缴纳田税,并且江南地区出官府备案同意之外,不得自行开垦荒地,否则不仅要没收土地,还要面临数额不小的罚金。
    农税采用阶梯收税,超过一户不过百亩,收十税一,超过百亩不足五百亩的九税一,五百亩到一千亩的八税一,一千亩到五千亩的七税一,超过五千亩的六税一。
    同时,对交易中的土地进行限制,凡是交易超过一季的土地,交易完成后由土地所有者,按照土地等级,缴纳原本七成的税赋,超过一年的,缴纳按照正常土地收税。
    超过三年交易仍未完成的,除了要缴纳原有的税赋之外,还要缴纳额外五成的罚金!以后每增加一年,罚金上涨一成,如果九十九年仍未完成交易,恭喜你,不用缴纳税赋或者罚金了,因为官府就将没收!
    也就是,理论上已经杜绝了土地无限期交易的可能性,而且,随着挂售时间的增加,从第一年开始,不管是否交易成功,最后的土地所有者,都将按照原本税赋缴纳。
    从第四年开始,不能完成交易的,除了缴纳赋税之外,还要承担额外的罚金!
    而且还对粮价进行限制,每年由各地县衙公布一个粮价,并派人宣讲全境,明朗化税收标准,农税收取每季十分之一,佃户支付不得超过五分之一。
    第二条就是商税,大明其实是个很奇葩的王朝,虽然史书上说大明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但是因为王朝建立者的局限性,对商业并不像之前的宋朝一样宽松。
    甚至还有打压的意思,所以纵观有明一朝,商税的变动都不大,一般都是明朝建立之初的十伍税一,而且大部分商户都不交税。
    此次变法,鼓励发展商业,不仅允许百姓经商,更是对经商的户籍路引实行最大程度的方便,按照不同规模的商品贸易,在府县登记,就可以进行跨区域贸易。
    比如你贩卖生丝一百石,只要在所在县衙开局文书路引,缴纳税赋后,就可已在全府境内自由通行,一千石的生丝则需要在府衙备案,超过三千石就要在布政使衙门备案。
    同时,针对不同商品,征税细分为生产类和服务类,经营类分初级原料、次级原料、深度原料、半成品、成品。服务类分饮食、民生、奢华。
    不同种类的商户,缴纳的税率也不一样,而且所有税赋均缴纳银钱,不再征收实物。最重要的是,贩运货物只需要进行一次登记交税,就可以了,这大大减轻了商户门的负担。
    第三条就有点要命了,那就是官绅一体纳粮!顾名思义,就是不管你是在职官员,还是致仕乡绅,只要你种地经商,都要缴纳税赋!
    这一条其实没有多少新颖的内容,完全就是第一条的延伸,那就是官绅阶层,不再享有朝廷的免税特权!他们将和寻常百姓一样,按照朝廷的法度缴纳税赋!
    这一下就是动了所有人的蛋糕!
    自从隋唐开创科举制度以来,官神历来都是受到优待的一批人,他们享有免税的特权已经有千年之久,楚宁这么做,无异是挑战千年传统。
    楚宁还在京城的时候,就和朱祁镇、曹鼐等人研究过,曹鼐的意思,步子不要迈的太大,毕竟江南是大明官绅的聚集区,这样做不亚于和整个官神集团作对。
    如果这么做,会把很大一部分官神逼到江南那些大家族一边,给变法徒增难度。
    朱祁镇也是这个意思,他也觉得楚宁这么做有点冒险,一个搞不好,江南就会大乱。
    可楚宁接下来的话,却让他们最终决定支持楚宁。
    楚宁当是就说,自从商鞅变法以来,历朝历代的造反主体都是农民,这才有了秀才造反十年不成的俗语。
    不是说读书人不会造反,而是读书人牵挂太多,所以不管是哪个时代的造反,主力都是农民,再说的直接一点,就是失去土地、失去活下去希望的农民。
    楚宁说,华夏的百姓是最善良,最纯粹的百姓,只要统治者不把他们生活的希望剥夺干净,他们就会温顺地接受统治。
    江南虽然官绅众多,但相同的是,百姓受到的盘剥也是最终的,大明制定的税赋是固定的,也就是不管土地增加还是减少,这个区域内的税赋都不会减少。
    随着官绅集团的不断壮大,越来越多的土地被官绅占据,或者直接占有,或者挂名占据,不管是哪一种,都是一种变相的逃税。
    但是在经过十几二十年的时间,随着官绅的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那些原本只是挂名的土地,很多都会被官绅真正占据。
    这就造成了有地农户成为失地百姓,他们不仅要承担土地上的税赋,还要支付更高数额的田租,风调雨顺还好,一旦有什么旱灾水患,那些百姓就彻底沦为白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