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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车里闭目养神的白衣男子似是被外面的吵杂声吵醒,睁开那双丹凤眼,里面稍带不耐,表情不甚愉快,他轻启薄唇,声音低哑的吩咐:“致安,去看看怎么回事。”
    “是。”骑马跟在马车后面其中一个男子驱马往郭菲菲摊位这边来。还没走进侍卫就闻到一股香味,瞬间觉得吃了早饭的自己又饿了,他下马走进排队的人群。
    片刻回到马车跟前,“世子爷,前面是有一个小摊位说是卖了一种叫卤味的新吃食,所以很多百姓在排队购买。据说现在还在加热,所以很多人在等。”致安回完话还咽了一下口水,刚刚在那附近闻着味道就想吃,怪不得这么多人等着,其实马车外面的人都隐约可以闻到那股诱人的香味。
    “哦?新的吃食,叫什么卤味,爷确实没听说过。”南宫锦煜掀开马车窗子向排队的人群看去。
    刚打开窗子就隐约闻到一股肉香夹杂着豆腐,鸡蛋类的香味。“这个味道就是你说的卤味吗?”
    “是的,世子爷。”致安恭敬回道。
    南宫锦煜眼里闪过一丝兴味,“去给本世子买点来尝尝,闻着是不错。”说完放下车窗,让赶车的小厮靠路边等着。
    致安转身去排队等着。数了数,前面有十二个人。据说还要一炷香时间,也就是大约五分钟,没办法,小炉子稍微有点慢。
    第十九章 洛世子
    洛世子
    南宫锦煜,洛世子,洛王府唯一的子嗣,洛王爷是当朝唯一的异性王爷,原本并不姓南宫,算是一个江湖人士,皇上还是太子时,一次在狩猎场被当时凑巧经过的洛王爷救下。
    洛王爷并不想入朝为官,每天就是喝酒作诗,想要继续过自己潇洒肆意的生活,皇上也不勉强,只说为了感谢他的救命之恩,希望他可以在京城多待些日子。
    洛王爷并没有推辞,当时的皇上就经常跟他一起喝酒,下棋,谈论各种人文历史,渐渐发现洛王爷是一个非常有才能的人。
    洛王爷也觉得皇上和自己想的权贵不同,完全没有架子,慢慢的两人就成了无话不谈的知己,并结拜为异性兄弟。
    后来大越国被周边三个小国联合发动战争,又赶上内部争夺皇位,简直内忧外患,京城离不开人,如果太子出战,那么皇位就与自己无缘,当时的皇上就想让这个自己最信任的兄弟代替自己出征。
    皇上开口,洛王爷义不容辞,经过几年战争,终于稳定下来。可以说这个江山有一半是洛王爷打下来的。
    皇上登基后便封了他为王爷,给他娶了当时京城第一才女,也是丞相的独女,柳沫兮。还赐了洛阳为封地,所以是洛王爷。
    洛王爷也不去自己封地,在皇上坐稳皇位后就放下手中所有权利,只做闲散王爷。这让当今圣上对他更是宠信有加,对这个兄弟唯一的儿子也是放纵得很。
    所以南宫锦煜在京城贵圈有一个别称:小霸王。
    由于皇帝的疼宠,南宫锦煜比皇子还要让人敬畏,在京城除了二皇子南宫锦玧和战神三皇子南宫锦璃,其他皇子都是不敢招惹这个小霸王的。
    南宫锦煜在马车等了一会,有点不耐烦,买个东西这么慢。索性自己起身下车,贴身护卫也就是坐在车架上的黑衣男子启炎紧跟而上。
    致安眼看着前面还有两个人就轮到自己了,突然看到世子爷径直越过自己走到摊子最前面。
    站在最前面的一个二十来岁的青年看到有人插队跑到自己前面,刚想开口,在看到南宫锦煜的瞬间,闭上了嘴。
    他是从京城来的,有一次跟朋友喝酒,有幸在酒楼见过洛世子一次,所以是认得他的。幸好自己刚刚看了一眼,不然真是小明都得去半条,男子老实的退后两步等着。
    后面排队的几个也是有眼力劲的,看南宫锦煜一身华贵苏锦,气质不凡,也没人上前阻止。
    郭菲菲看着走到自己眼前的白衣男子,举手投足间就显露出的高贵不凡,漂亮的丹凤眼,挺巧的鼻梁,薄唇微勾,眼里却丝毫笑意都没有,站在这里就让人倍感压力。
    南宫锦煜看到郭菲菲一个还没长成的女娃子,其实他自己也才十五,不过在他看来,郭菲菲就是一个小女孩,眼底的一丝惊讶瞬时隐匿无踪。
    低沉暗哑又带着些清越的声音想起,“小丫头,盛点你这个卤味出来,让本世子尝尝看。”声音好听话却不讨喜,这么理所当然命令的口吻,郭菲菲真是感受到封建社会的等级差距。
    其实洛世子觉得自己挺客气了,要不是看这么个小丫头,他才不会这么客气。
    真是站的高度不一样,思想差距也…那么大。启炎也觉得今天世子爷心情应该挺好的。
    没办法,顾客是上帝,最重要的是权贵惹不得。
    郭菲菲依言将四个不同的吃食各拿一个,递了双干净的筷子给南宫锦煜。
    南宫锦煜颇为嫌弃的看着手里这双从没用过的普通筷子,算了,这会就不矫情了,主要是味道勾人。
    南宫锦煜先夹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