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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路面过车不算太多,扬尘尾气也少,鸟雀喳喳飞掠而过,过往来人买早餐的人走走散散,店家小本经营,夫妻俩四十岁年纪,系着沾满了面的围裙,笑褶淳朴的面上带汗,女人端碗来回穿梭在厨房前厅,还有门口的路摊,偶尔笑声吆喝一句,男人在外面摆弄热气腾腾的包屉子,跟熟客打个招呼聊两句,也算是热闹。
昨夜下了点小雨,这时候的天还有点阴,路面也潮湿,空气正清新沁人心脾,云吞的鲜汤热气混杂其中,沈轻低头喝着汤,白雾袅袅如云烟扑散在面上,比夏夜浑浊黏腻的油烟气要更干净,比冬夜寒冷凛冽的东风吹着要更舒服。
但不管是哪种,沈轻都喜欢。
因为他哥会在夏夜摊上给他往桌上要一碗冰豆花,冬夜会带他进屋吃热辣的金汤肥牛米线和重庆小面,其实他哥还给他买过姑苏红烧肉,也点过盐水鸭,蛋糕甜品也点过,只不过那些东西量太少,他一小会儿就吃完了。
后来他哥看出他吃不饱来了,点大份的米线都是要加量的牛肉。
他是乡下来的,长到八岁,没见过也没吃过什么太稀罕的好东西。他妈忙,没空搭理他,也不喜欢鼓捣好吃的,平时就给他吃馒头咸菜,偶尔他生病了,会给他炒个西红柿鸡蛋,逢年过节他家没客人,他妈也就是炒两个不见半点油腥的荤菜,再炖个没肉可吃的糙皮老母鸡。
那些都是他不喜欢的。
他哥那三年里,没跟他说过一句话,却几乎带他吃遍了全市的小摊,还有几家偶尔会去吃的价格高的餐馆,他有时候会忍不住想,如果他哥有更多钱的话,会不会带着他私奔?
随便哪里都好,只要跟着他哥,他就不会在意脚下的路是对还是错。
他知道他哥不喜欢他们家,也不喜欢他,但他特别喜欢他哥,他哥请他吃饭,把他从一个面色发白的瘦竹竿喂成一只圆润的小胖球,他不会不识相的靠过去,他只敢端碗在一边吃,一边偷偷的瞧着那个人。
他哥一直都很帅的,小时候剃的板寸特别精神,在同龄人的脸还没有长开的年纪,他哥颚下的线条轮廓就已经很清晰了,硬朗健硕,蓬勃有朝气,他哥个子也越长越高,在学校很受女生欢迎,也有不少男生喜欢跟在他后面,围在他身边拥簇他。
其实他哥也是个特别开朗的男孩,他见过他哥跟他的同学们在课下绕着教学楼奔来跑去疯喊的样子,也见过他哥抱着一摞作业本,故意露着优秀学生代表的红袖章,在漂亮女生面前昂首阔步经过时臭嘚瑟的样子,他哥其实也在小树林里和别人扇卡片,也会因为在扮演奥特曼打怪兽的时候分到不喜欢的角色而发飙生气,他哥展眉含笑的样子极英俊,疯跑着四处撒欢的样子也很可爱,可惜他哥在他面前,更习惯皱眉。
他哥蹙眉沉脸时,面上阴冷,眸光深沉,每当注视着他时,那人背后就像是翻涌着带有无尽恶念的黑气,但他哥却始终没有对他下手。
一个既恨他,又爱他的人。
他为他而疯狂。
“诶,记得吗,”江箫像是也想起了他们共同的过去,在对面笑声提了一句:“你以前饭量特别大,总是吃不饱,一顿能吃好多东西,我记得我临上初中前,你还胖过一阵子呢。”
“你喂的。”沈轻嚼着馅饼,目光对上江箫的笑眼,肆无忌惮的欣赏男色。
“当初那给你胖的,”江箫回忆着他的胖球小沈轻,忍不住笑了笑,道:“脸上都是肉,眼睛还是那么大,嘴唇也红红的,可爱是可爱,就是太费粮食了,诶,你那会儿,得有一百三十斤了吧?”
“一百三十五。”沈轻在桌底下蹭了蹭江箫的膝盖。
“后来怎么减下来的?”江箫随口笑问了声,然后端碗喝完最后一口汤,起身准备去付账。
“跑。”沈轻说。
“嗯,小伙子不错!”江箫经过他身边时顺手揉了把他的脑袋,去前边店门上扫码。
“跑,”沈轻坐在位置上,看着远处在门口冰柜前弯腰掏水的人,小声说:“跑去找你。”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顾北昭和小鹿乖乖小天使的地雷~
感谢大家的评论和支持~
第四十六章
吃完饭已经是六点半,江箫买完水后,递给沈轻一瓶,也顾不上闲聊,拉着人临路边打了个出租,路上又遇着堵车,江箫接了通幺鸡的电话,被人控诉自己独守了一夜的闺房,要人立马死回来陪他借酒消愁。
沈轻见人这架势,一猜就知道某人昨晚表白又失败。
昨天晚会结束后,幺鸡用着现成直播赚来的钱,带着刘可欣出去吃饭,表白前没敢买玫瑰,先买了一捧满天星暗示对方“我今晚要表白,你记得同意一下”,刘可欣在他正式开口之前就摇了摇头。
之前幺鸡跟贾臣打架,断了根手指还非要掀桌继续打,怎么劝都不听,刘可欣当时是真想宰了他。
刘可欣也比幺鸡大两岁,发小之间,彼此知根知底,幺鸡他爸妈在俩人上学前把儿子交到她手上,让她帮忙看着点,别让这个咋咋呼呼的未成年去外头惹事。刘可欣跟人说,他可以不懂事,但起码得有责任感,这么大个人了,打个架还嚷嚷着要豁去命,不管为了谁,她多少都对他有点失望。
“她说她不会再找别人,但也没打算跟我现在就谈,什么时候我长大了,她再考虑这件事。”幺鸡战败归来,带的可欣的原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