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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代情感] 《我用功夫降伏了男神》作者:大鹤无形【上部完结】
    文案:
    1.
    唐一千十八岁时热烈地爱上一个冥顽不灵的磐石。
    她说:江队长,我喜……
    江破阵:我对你这样清汤挂面柴火妞没兴趣。
    后来,真香。
    当江破阵带人围堵,逼迫她无奈之下跳进长水河逃走后,江某人派人快把这条河挖断了。
    他失魂落魄: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2.
    乔东遇:将来,我与千千生了女儿,嫁给你做媳妇吧?
    江破阵:你想让我叫你岳父想疯了吧?为了解决掉我这个情敌,你竟能想出这样禽兽不如的方案?
    乔东遇:是有先例的,杨不悔就嫁给了殷梨亭。
    江破阵:然后呢?我娶了你的女儿,儿子管我叫妹夫?
    乔东遇一头黑线:唉,我怎么没想到呢?草率了。
    3.
    唐一千暗搓搓地对乔东遇说:现在流行禁欲男神。
    乔东遇:为你我禁欲了三十年,现在我要解禁!换算一下,把十八岁到三十岁你欠我的,三年内补齐。
    唐一千此后三年与轮椅为伴。
    4.
    唐一千开局住山洞,凭借绝世武功一路打拼,结局成为白富美,迎娶高富帅,达到人生巅峰。
    被文案逼疯了的大鹤变成了一只快拔秃了羽毛的大鹅!文案啊,我恨死你了!
    内容标签: 强强 成长
    搜索关键字:主角:唐一千,江破阵,乔东遇 ┃ 配角:于佳敏,宁骞,宁峋 ┃ 其它:线人
    一句话简介:来自小镇的功夫少女搞事业追男神
    立意:胸有善意,心向阳光。
    第1章 霍不弃 仙女镇初遇
    楔子一
    霍不弃是被渴醒的。
    那时候他正在一辆拉生猪的大卡车上。
    经历了一天一夜,他与这二十二头生猪相处十分融洽,有一头大白猪甚至十分友好地舔食着他腿上的鲜血。伤口太长,皮肉外翻,迄今没有愈合。在这样三十七度的高温下,被恶臭熏了这一路,伤口理所应当地出现了化脓的迹象。
    从卡车上纵身跳下时,路边一个四五岁的小男孩正在啃萝卜,他拥有黑黢黢的手和黑黢黢的脸膛,可那萝卜油绿油绿,在刺眼的阳光下泛着晶莹的诱人水光。
    似乎在贱不嗖嗖地说,来呀来呀,来吃我呀。
    霍不弃觉得这个萝卜是他吃过的最好吃的萝卜。
    尽管他此前二十一年的人生从来没有生吃过萝卜。
    男孩看了看自己的手心,十分不解,怎么这萝卜就从自己手里飞了。
    霍不弃看他先把嘴咧开,再发出哭泣的声音来,连忙喝止:“闭嘴!”
    男孩刚起了个范儿,动作和声音全都戛然而止,跟按了暂停键一般。
    “你别哭,我给你掏个鸟。”霍不弃指了指十几米高的树梢,那里有一个硕大的喜鹊窝,有一只喜鹊麻麻刚刚叼了虫回来,那里有许多小脑袋嗷嗷待哺。
    男孩吸了吸鼻涕没说话,接着就看到这个又臭又瘦的身影噌噌顺着树干上了树梢,在头顶母鸟发出很大的惊恐叫声中,他噌噌沿着树干滑了下来,手心托着一只毛还没长齐的小喜鹊。
    母喜鹊在头顶盘旋,男孩欣喜地摸了摸,便指了指鸟巢,“它要找妈妈。”
    “哟西。”霍不弃对这位好汉十分佩服,便身体轻纵窜到树梢,把幼鸟放回鸟巢,又轻轻滑下来。
    他吃完了萝卜,拖着伤腿沿着路慢慢走的时候,看到路边有一块石碑,上面写着“仙女镇”三个大字。
    我擦。这三个字很容易让男人有非分之想。仙女镇因啥得名?仙女儿吗?
    不过,通过刚才那位好汉,可以感觉到这个镇子民风淳朴善良。霍不弃对此地十分有好感。
    下一秒,他就变卦了。
    仙女镇小学后面的巷口,一帮男男女女小屁孩,穿着脏兮兮的校服,书包袋子老长老长,正在围殴一个物件。
    霍不弃花了好一会也没感受到那是个人。被打的时候,她抱住头,一动不动,任打任骂,像个千年的老鳖,把头缩起来。
    “你服不服?”
    “不服。”老鳖说。
    一个看上去最大的,差不多八九岁的女孩子一脚踩在她背上,一把薅起她的头发,老鳖的脸骤然扬起来,“再问一遍,服不服?”
    霍不弃只觉得眼前一亮。
    这个女娃子,长得太扎眼了。
    此时她吐出一口血痰,“不服。”
    虽然长得美,可是脑子有毛病,智商忒低。霍不弃摇了摇头,拖着腿继续往前走。
    霍不弃被第三家的妇女用扫帚赶出门时,决定讨厌这个镇子。然而他的讨厌并没有什么卵用。他依旧饥肠辘辘,渴得半死。
    决定武力解决吃喝问题时,看到刚才那个“不服”的弱智女孩子背着大书包往山上走。
    仙女镇的山,还真特么高,翻过一重又一重,“不服”停在了一栋小小石头房子前。她用木头舀子,从半人高的大缸里舀了一瓢水,咕嘟咕嘟灌下去,还发出满足的“啊”声。
    接着她放下书包,开始生火做饭。柴是松木干柴,发出噼啪的声响,锅里炖的不晓得什么肉,香气扑鼻。霍不弃发誓,他是见过世面的人,吃过各种菜系,但从来没有闻到过这么好的菜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