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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2章 打秋风

      这么大一支部族的迁移,不可能完全遮人耳目,除非部族里没有老弱妇孺,全是可以骑马弯弓的青壮勇士,后者可以通过一路劫掠灭口外加疾驰转移来形成自身的隐蔽,而前者,拖家带口的话,基本没这个可能。
    与此同时,附近各个野人部族也都派出了自家勇士,开始出来进行监视,且这些勇士聚集得越来越多,你部两三千,他部四五千的,很快,在这个部族迁移路上,总计加起来有近两万多各部野人勇士开始虎视于他们。
    各部之间,也开始快速地传递着消息,同时,自外围,开始不断的有新加入的勇士进入。
    雪原一直有着自己的生存发展模式,用瞎子的说法就是,越是生产力低下的地方,生存法则就越是清晰。
    整个雪原,就是一个巨大的养蛊场。
    前几年,养出了一个野人王,野人王被燕人击败后,雪海关上的黑龙旗帜成为了雪原诸多部族的噩梦。
    好在,这个噩梦暂时没有大举进入雪原的意思,所以,大家虽说不敢再像乃蛮部那般蹦跳,但继续维持着部族的吞并吸收发展是肯定的。
    这支新出现的迁移部族,就是一群待宰的羔羊,外围各部派遣来的勇士,就是打算来进行肉食的分割。
    很快,有一些有见识的部族长者,从这支迁移部族身上的一些特点中得出了猜测,认为这支部族很大可能是从极北之地来的。
    雪原大,但适合居住繁衍的地方,其实不多,极北之地,对于雪原野人自己而言,都算是一个生命禁区。
    但这并非意味着那里完全没有部族生存,其实也是有的,但那里的部族一般都很孱弱,且极为分散。
    因为,但凡强力的部族,人早就从极北之地出来,去雪原其他地方抢夺一处牧场了。
    且外围游弋的这些部族领头人也看出来了,这支部族,看似是一起的,但实际上,应该是拼接起来的。
    雪原野人部族迁移是常有的事,从一个牧场去往另一个牧场,从而达到休牧的目的,这是大部族才有的待遇;
    中小部族,因为环境变化,水草变迁,使得自己不得不全族迁移,这才是雪原的常态;
    所以,雪原部族基本都有迁移的经历,也具备丰富的经验。
    凡迁移时,部族牲畜群和老弱妇孺,都会有具体位置的安排,部族内的勇士,则会被整合起来,分出一个主力,作为拳头,在前方行进,另一部分,则围绕着部族进行游弋。
    前者向其他敢于动心思的部族炫耀自己的武力,后者,则防备一些人顺手摸鱼制造混乱。
    而眼下这支迁移部族,他们之中的勇士虽然装备极为简陋,甲胄都很少见到,但人数,其实不少的,队伍里,老人很少,这也就意味着,累赘很少,毕竟在极北之地那个地方,能活下来的,都经过了大自然地残酷筛选。
    但他们的青壮,都分部在队伍的各个部分,根本就没有聚集起来,尤其是在发现外部不怀好意地部族军队时,近乎本能地分成了一个又一个地团体。
    雪原的生存定律,当你面对群狼时,你要将自己最后的箭矢,对准一头狼,从而让整个狼群都忌惮你。
    但这支队伍,显然没有做到。
    几个出兵的大部族已经开始吹响号角打出自家的旗帜了,先前的等待,一是为了等待各方面的勇士聚集,二则是商议眼前这支三万人的迁移队伍,到底该如何分食,这是一场属于大家的盛宴。
    迁移队伍前端,一个脖子上挂着一串人头骨的头发花白老者眯着眼,环视四周。
    在其身边,有近千勇士保护。
    他是桑虎,曾是野人王麾下的一大战将,本是和星辰祭祀有仇的他,被野人王安排在了星辰使大长老的位置上。
    望江一败,他和野人王失散了,费劲千辛万苦,终于回到了雪原。
    作为最忠诚于野人王的部下,他去找到了曾经入关时野人王特意留下来的八百忠诚勇士,这是最后的后手。
    领着这八百多勇士,桑虎去了极北之地,在那里,收拢了一大批散落的小部族,终于又成了点气候。
    他在等,等待王的回归;
    哪怕外界传闻,王已经为燕人斩杀或者俘虏至燕京,但他依旧在等着。
    他无儿无女,无牵无挂,这样子的人,其实最为忠诚。
    终于,
    他收到了来自王的书信。
    所以,他即刻率领这支东拼西凑起来的部族,开始向南迁移。
    此时的他,面对着四周野人部族兵马的环伺,眼里,没有丝毫恐惧,而是默默地让手下人打出了野人王的王旗!
    野人王的王旗,是以雪狼皮革制作而成,于阳光下,熠熠生出银辉。
    曾经的王旗已经失落在了战场上,被燕人当作战利品带回了燕京,这一面,是桑虎亲自猎杀雪狼重新制作出来的。
    当野人王的旗帜再度出现时,
    四周盯着这里的部族军队,当即出现了不小的慌乱。
    野人王,曾是雪原的骄傲,他如同骄傲的孤狼那般,近乎带领雪原野人创造出了一个奇迹,虽说最终失败了,但已然是数百年来,野人最为震撼人心的一次,也是距离故土最近的一次。
    但很快,
    在各个头人的安抚下,各部族勇士们的情绪马上平复了下来。
    野人王的威望确实还盘旋在雪原的上方,但他的人,毕竟已经不在了。
    一个并不存在的人,又有什么好畏惧的呢?
    桑虎默默地抽出自己的刀,
    在他的眼里,
    四周的诸多部族兵马,不是同族,而是,真正的仇敌。
    事实上,
    现如今雪原上的格局,等于是野人王时代之后的重新一次洗牌。
    当初相信且愿意追随野人王的部族,都派出了族内精锐跟随野人王入关,那些自视甚高的大族则继续坐视观望着;
    而等到野人王败亡的消息传来后,这些大族则马上开始吞并那些野人王追随者的部族。
    乃蛮部,就是其中最好的一个例子。
    当初贡献出族内勇士甚至是头人追随野人王的部族在损失了族内青壮后,元气大伤,面对其他部族的吞并,已经没了反抗的能力。
    贵族一脉被屠戮,部族人口沦为将其吞并部族的底层奴隶。
    桑虎记得,野人王曾对他们一众人说过,圣族之所以没落,真正的原因,还是在于自己。
    因为圣族自己的劣根性,虽然都接受星辰的指引,但每个部族头顶的星空,其实是截然不同的。
    野人王教导他们,要懂得允许那些目光短浅的同族存在,等到自己这边大业成功,再去领导他们,将他们拉到自己身边来。
    但他们呢?
    他们,
    是如何做的?
    当格里木率军攻打雪海关为大军回归雪原打通退路时,在雪海关的背面,那些部族们选择了按兵不动。
    如果当时他们也发兵攻打的话,腹背受敌的雪海关,很可能就坚守不住了。
    他们选择了坐视自己同族的消亡,同时,啃食起那些人的部族。
    桑虎对于这些野人部族的愤怒,已经超过了对燕人的愤怒。
    事实上,对燕人,真没什么好恨的,毕竟燕人确实强大,将他们直接击溃了,输得,也算是心服口服。
    但这种吃里扒外的同族,往往最能激发出人内心深处的厌恶和痛恨;
    在外面,敌人捅进你胸膛的,是锋锐的钢刀,拔出时,带着的是你自身滚烫的血液,疼也只是暂时的,死也就死了,心里,最起码还有一份属于星辰的眷顾;
    但被自己人捅刀子,他们用的,是沾染着牲畜粪便的兵刃,即使你死了后,污浊之物,也会继续玷污着你的身躯。
    野人王曾对郑伯爷说过,
    他说野人这一代,已经结束了,甚至下一代,再下一代,也结束了。
    因为他集结了野人三代之中有远见有魄力有勇气的那一批人,孤注一掷后,失败了,失败得过于彻底。
    人死了,可以再生,魂没了,生再多,也只是猪猡一片。
    野人王的这个感叹,郑伯爷倒是能听得懂,一个民族的崛起,需要各种契机,恰好一个时代,精英联手爆发,才能让这个民族得以开拓出新的天地。
    若是这群精英迷失了自己,那么这个民族都将走歪,崩溃,而若是这个民族的真正精英完全被抹杀掉了,那就真的完全没救了。
    桑虎的刀,在阳光下显露出寒芒,他清楚,自己身后这支拼凑起来的部族,很难凝聚出什么战斗力,而若是他继续在极北之地边缘发展,兴许十年后,二十年后,他将能打造出一个属于自己的部族,烙印上自己选择的族徽;
    但他还是选择了遵从那封信的指引,在信中,野人王很直白地告诉他,他累了,他想为自己活一次。
    桑虎觉得,这是对的,比起一个属于自己的部族,他更希望能在有生之年,再见一次野人王。
    一如当年野人王恶趣味地将他这个双手沾满星辰祭祀血液的刽子手推送到星辰祭祀大长老位置时一般。
    桑虎问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野人王说,他高兴;
    桑虎现在,也挺高兴的。
    在他的眼眸里,已经锁定了前方一个部族的旗帜,旗帜是一头黑狼,那个部族,有三千勇士,那位头人,更是穿着极为花哨的甲胄。
    桑虎觉得,自己麾下这一千勇士,应该可以帮助自己,给自己创造出杀掉对面那个黑狼族头人的机会。
    死,他不害怕,他已经可以麻木地去选择死亡的方式和死前的光辉了。
    外围,伴随着越来越密集的号角声响起,各路部族的兵马都开始整备起来,做好了冲掠的架势。
    而这支迁移的队伍,则更为清晰地开始分成一个个团体,等待着被各个击破。
    然而,
    就在这时,
    外围准备冲锋的各部勇士忽然出现了巨大的骚乱,且这种骚乱,连他们的阵中的贵族和头人,都无法在短时间内抚平。
    原本蓄势待发的战场,一下子停滞了下来。
    因为,
    在南方,出现了一支黑色甲胄的骑兵队伍,打着黑龙旗帜和“郑”字旗。
    他们人数不多,只有三百多骑,但当他们出现时,瞬间成为了全场的焦点。
    当初,乃蛮部就是因为在距离雪海关比较近的地方射杀了一群晋地逃人,惹怒了雪海关的那位伯爷,招致灭族。
    如今,不说整个雪原,至少,整个东部雪原区域都清楚,无论如何,都必须要向雪海关的那位给予足够的尊重。
    金术可默默地摘下了自己手中的熊皮手套,
    雪原的夏日,不会太热,但也绝不至于要戴手套的地步。
    金术可摘下手套的双手,已经湿淋淋的。
    但他喜欢,
    因为这是伯爷单独送给他的礼物。
    而且,
    他很迷恋于在脱掉手套后将两个手套叠在一起在手背上一甩发出“啪”一声的感觉;
    这也是向郑伯爷学的动作,
    金术可不知道“帅”这个字,但本能地觉得这动作,很好看。
    “给我向那些野人部族传令,谁敢妄动,老子就先去灭谁的部族。”
    “是,将军。”
    “是,将军。”
    一众传令兵离队而出。
    这时,金术可身边的一位副将询问道:
    “将军,现在需要向后方传令调兵么?”
    金术可摇摇头,道:
    “不急,北面来了人,南面,也来了客人,估摸着,是轮不到咱们出手了。”
    “那多可惜。”副将有些失望。
    “那位曾当过咱伯爷的上峰,咱伯爷也得给他三分面子,再说了,你该感谢那位来了,否则咱伯爷估计还没打算打这一仗呢。
    这么多野人部族,呵呵,我很早之前就向伯爷建议了,在咱们雪海关北面,给咱们自己开辟出一块牧场来。
    他野人会放牧,我蛮族就不会么?
    虽说这地儿天气苦寒,但冬日过去后,这草场,也是真肥沃。”
    说到这里,
    金术可像是想起了什么,
    转而又吩咐道:
    “吩咐下去,准备出征所用干粮。”
    “是,将军。”
    “哎,等下。”
    金术可犹豫了一下,还是道:
    “算了,不用提前准备,等伯爷正式下令吧。”
    ……
    郑伯爷确实是收到了来自北方的消息。
    虽说之前因为兵力有限等原因,使得雪海关这儿暂时没打算对雪原进行开拓,但得益于空缘和了凡为代表的一众神棍努力,已经让雪海关附近的一些小部族背地里投靠了过来。
    当那支迁移队伍出现时,他们马上争先恐后地向雪海关这里汇报。
    郑伯爷第一反应就是野人王的后手到了,马上派瞎子去负责这件事,他自己,则抽不开身。
    因为,
    李富胜来了。
    李富胜没穿甲胄,穿的便服,看起来,和老农差不离,来时,他骑着他的貔兽,身边只有七八个亲卫。
    “啊哈哈哈,酒来,酒来,小郑子啊,哥哥我可是馋你的酒很久了!还有,好吃好喝的,赶紧上,上,上,我可是特意饿了一天再赶路来你这儿的。”
    郑伯爷的生活谈不上豪奢,但绝对是最精致的。
    郑凡过来之前,肖一波已经吩咐厨下去准备菜肴了。
    等郑凡走进厅堂来,李富胜已经给自己倒了满满一大酒。
    “来来来,坐坐坐,陪哥哥我喝点儿,呵呵。我啊,这是来你这儿打秋风来了,你说奇怪不奇怪,明明你这雪海关方圆没什么人烟,说是最苦最穷的地方也不为过,但过来一瞅,这小日子居然过得红红火火。
    依我看啊,把你放雪海关这儿真屈才了,放颖都去才合适,颖都那边下半年的钱粮刚运来,居然比上半年的还削减了一些,要不是我知道要打仗了,过不许久还会有其他批次的钱粮过来,我非得派人去颖都找那些官老爷给好好说道说道不可。”
    “这帮文官啊,办事,就是不靠谱。”
    郑伯爷帮着一起骂。
    一点都没脸红,因为李富胜所部的削减,其实都补到了他头上。
    下半年的钱粮运来后,比以往正常的额度,多了一倍,这是按照正常额度而言的,若是参照其余驻军将领只能拿个六成出头的样子来算的话,郑伯爷这次可以说是拿了正常人的三倍。
    朝中有人好做官,再加上地方上有人扶持,更是舒服。
    李富胜端起酒碗,道:“我是奉靖南王军令来的。”
    郑伯爷没起身接令,都是自家人了,而且还是在这个场合,太形式就显得生分了。
    “眼瞅着要打仗了,王爷命我率本部兵马四万,加两部晋营三万,总计七万兵马,来你这儿打秋风。兵马在后头,大概明早到,我先过来蹭口吃喝,呵呵。”
    打秋风,肯定不是吃雪海关的,必然是吃雪原的。
    其实,在去燕京之前,田无镜就和郑凡说过,派出兵马帮郑凡把雪原先整理一下,但这不恰好赶上了燕皇要对楚开战了么,郑伯爷原本以为应该没戏了,谁成想田无镜还真没忘记雪原野人的牲口群。
    郑凡笑道:
    “巧了么不是,就在先前,我刚收到军奏,在我雪海关北面数十里处,就有数万野人兵马集结着。”
    “噗!”
    李富胜刚喝进嘴里的酒直接吐了出来,他是有这种本能了,凡战时,不会饮酒。
    同时,
    李富胜眼睛马上开始泛红,显然是老毛病又犯了,急不可耐地喊来自己的亲卫:
    “快,赶紧传令下去,让他们加快行军,夜半之前,先锋军必须给老子赶过来!要是让老子错过这次机会,老子扒了那几个崽子的皮!”
    吩咐完,
    李富胜又猛地抓住郑凡的双臂,
    激动道:
    “老弟,给我,一定要给我,给哥哥我!哥哥我真的忍不住了!哥哥我真的是憋坏了啊!!!”
    “砰!”
    厅堂外,
    原本端着一盘糕点进来的柳如卿不小心将盘子摔碎了。
    家里来了亲近的客人,女眷露面,是礼仪。
    四娘人在签押房里办公,暂时抽不得身,公主有了燕国封号,见客的话李富胜还得给她行礼,不方便。
    所以,只能由柳如卿这半个妾室来见客。
    见柳如卿还准备蹲下来捡碎盘子,
    郑凡马上走过来拉起她,
    “叫下人收拾就是了,别割坏了手。”
    柳如卿抬头看着郑伯爷,怯生生地道;
    “是,奴家知道了。”
    嗯,
    她的目光,怎么有些怪怪的?
    脸色,还有些发白?
    其实,
    柳如卿心里想的是:
    怪不得他一直以来都未曾要过我,只喜欢我喊他叔叔,原来他竟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