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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18

      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
    今日斗酒会,明旦沟水头。
    躞蹀御沟上,沟水东西流。
    凄凄复凄凄,嫁娶不须啼。
    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
    竹竿何袅袅,鱼尾何簁簁!
    深坑之中,原本紧闭的棺材,渗出了血来。
    深红的液体向着四周蔓延,所有枉死的魂灵,所有无主的尸体,都被这铺天盖地的血的漩涡,席卷而入。
    原本的深坑在顷刻之间,变成了深红近黑的血池!
    白发红衣的身影,从血池中拔地而出。
    它仰着头,望着夜空,嘴里喃喃着唱腔。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唱着唱着,一滴血泪,顺着它的的眼角,滑落下来。
    这就是《东篱》,最后的结局。
    所有的声音和画面在此刻消失,林槐在漆黑的棺材里,睁开了双眼。
    他的脸上没有多余的表情,看不出是高兴,还是悲伤。
    第四出戏《东篱》,已完成。系统冰冷的提示音在林槐脑内响起,请玩家设法离开棺材,并遵照提示,完成第五出戏《执手》。
    棺材里许久,没有传来回应。
    过了良久,黑暗里传来一阵笑声。
    呵呵呵呵
    那笑声极为扭曲,仿佛蕴藏着无穷无尽的疯狂。
    你管这个,叫戏剧已经完成了?
    黑暗中的人,柔声道。
    书生薄幸,厉鬼现世这种程度,就算是结局了?哈哈,哈哈黑暗里的人轻柔地说着。
    这的确是《东篱》最后的结局。
    清冷的男声在天空中响起。
    是么?黑暗里再次传来笑声,原作者这样说的话,要怎么烂尾自然是你说了算,但我今天
    就要做一次高鹗,写一次同人。黑暗里的人睁开双眼,我即使是死了,钉在在棺材里了,也要在墓里,用这腐朽的声带喊出
    在第四幕戏和第五幕戏之间,你们少了一幕戏。他从棺材里坐起,现在,我来帮你们补上,至于少了的这幕戏就叫做
    人生四大喜有久旱逢甘露,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他将手掌贴上了棺材盖,那么我这幕戏就叫做
    万喜同悲。他笑了笑,一个合格的演员,应该会学会给自己加戏。一个嚣张跋扈的小丑
    更应该在戏剧结束后,给参与者来点刺激的,比如拿起枪,扫射这个剧院!
    作者有话要说:  林哥:我来给自己加戏
    第210章 黄景官
    轰!
    木钉断裂的声音,与棺盖破裂的声音,同时从黑暗里传来!
    木片被暴起的力量冲击到半空,原本覆盖于棺材表面的、如一层层青苔般的深红色液体,也随之向四周溅开!
    在周盈记忆传达的须臾之间,原本寂静无声的乱坟岗,此刻已经被一层浓浓的血雾所萦绕。浓稠绵延、血红到近乎黑色的液体,填满了整个深坑、并向着四周蔓延。
    它像是一张蛛网,又像是千万条触手,将乱坟岗上所有的尸体均拉入了这个如血色漩涡一般的深坑。
    这具漆黑的棺材,原本便半沉在这座漩涡的中心,映照着惨淡的月色,然而这一刻
    它却被人硬生生地从中间破开了!
    从棺材中坐起来的,是一名黑发雪肤的年轻人。
    他站在棺材中,仰着下巴看向半空中的月色。他偏着头,似乎在感受什么,然后
    他随手将那张裹住身体的黑布,抛到了半空中。
    黑布在空中展开,如乌云蔽月,滚滚的血红衣摆随风而起。
    在黑布落地之前,那一道红影,也消失不见。
    留下的仅有寂静无声的乱坟岗,与在红影离开后,突兀地出现在棺边的黑影。
    颀长的影子披着漆黑斗篷,它站在这血红的漩涡前,似乎正在思考着什么。
    原本藏在棺材中的女鬼,在黑影出现后,从棺材里爬了出来:大人
    她似乎与黑影极为熟悉,声音却像是被对方这出人意表的行为所吓到:您怎么来了?
    我想换个玩法。
    黑影的声音极为清冷,在片刻后,它伸出了右手。
    那本该是一只极美的手,肤白胜雪、柔若无骨、然而
    在那本该若削葱根的手指之上,不仅伤痕累累,并且
    居然没有一根指甲!
    黑影将手探入漩涡,它闭上眼,随着其他的尸体一同缓缓沉没。
    乱坟岗上再无别的人声。
    三月后,城内。
    三月前,城中曾发生了两件大事。
    一件是煊赫一时的招安将军,在匆匆离开邡城后,便剃度出家、从身到心地皈依佛祖,就连皇帝的封赏也不要了。招安将军向来是个荤素不忌的主,突然之间清心寡欲、断情绝爱,实在是让人跌掉下巴。
    这件事中最为诡异之处,则是该将军在皈依佛门的当晚,便自愿地切下了自己的晋江,并将其放在盒子中示众,以表达自己摒弃七情六欲的决心。据说佛门方丈被他不慕名利、皈依佛门的精神深深感动,为他赐法号八戒。在这之后,当朝皇帝于梦中有感,第二天起床时自称受了上天的旨意,为游将军赐国姓朱,以表示对他出家行为的肯定。
    另一件则是如烈火烹油的凌云班彻底地倒了。在台柱子失踪后,凌云班的老板黄鹤再也支撑不下去。他莫名地便染上了赌瘾,在短短一个月内便欠下了三点五个亿。上门追债的混混拿走了凌云班一切能拿走的东西,最终黄鹤孑然一身,只能带着最后一把小椅子跑了。
    他的下场人们不得而知。据说,当某个老乡在外面最后见到他时,他为了躲债已经改名为黄景官,为一个好心收留他的捕头打下手。据说,当地向来以采(菊)花贼闻名,当老乡见到黄景官时,他正要出门钓鱼,誓要捉住当地的暗之集团
    这两件事究其根源,都与同一件事息息相关那就是,凌云班当红的戏子周盈
    周盈跟人跑了!跑了!
    在传闻中,先名为朱八戒、原为游将军的土匪对其爱而不得,用下腌臜手段欲逼其就范。却没想到周盈宁死不屈,当天晚上就跟人跑路了。
    游将军因此为爱自宫,凌云班因此彻底倒闭。可见周盈确实是一名祸水红颜,名动天下。
    转眼间冬风肃杀,上元将至。原本沸腾一时的事件,也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冷却了下来。
    每到上元节,城里都会有灯会举行。每当此时,即使是养在深闺里的小姐,也能戴上面具、出门游玩。
    本应在家中寒窗苦读的苏清,也在此日出了门。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站在灯火通明的街头,苏清一时竟然有些恍惚。
    数年前,他还只是个家徒四壁的书生,所拥有的除了一身傲骨,便只有一个干瘪的钱包。
    苏清同许许多多年少又自命清高的读书人一般,将莫欺少年穷五个字作为自己的人生信条。秉承这生信条、并由此一飞冲天的人,要么有着过人的才华,要么有着不肯放弃的自尊心。苏清幸运与悲剧的是,他两边都沾一点,却两边都未能做到极致。
    他有点才华,却为人酸腐、看不起他人,并极易嫉贤妒能。他自命清高,因此不肯屈身去做一些商贾买卖,宁愿吃糠咽菜,也绝不做放下身段的事。
    所幸他家里尚有几亩薄田,苏清手不能抗肩不能挑,但靠着把它交给别人收租,也足够维持一点勉强的生活。
    往年的灯会,苏清总是一个人在家里度过。家里清清冷冷,他便找些旧时的话本来看。话本中的美丽女子,无论是闺阁小姐、又或是青楼花魁、又或是荒野狐妖,往往都慧眼识英雄,不仅与贫寒书生春风一度,还给他银钱。待书生一飞冲天,便是才子佳人,青云直上。
    三年前,一次偶然的出行,也让他在灯会上碰到了一名这样的佳人。
    苏大哥,你在想什么?
    婉莹的声音打断了苏清的思绪。
    没、没什么。
    他有些结巴地应着,将自己的眼神从那座面具摊子上抽离。那身着绣着金丝菊花的白衣的背影,便从他的思绪里一闪而过。
    我和爹爹说了,三日后你便将你的文章送到府上。太子太傅也是邡城人,近日回乡省亲。我父亲向他提起过你,说你是难得的才子。他对你也很好奇。婉莹兴致勃勃道,有了他的推荐,你便可以
    大好的仕途在他眼前,婉柔的佳人也在他的身边。情之所至,苏清不禁道:莹莹,你真好。
    在说出莹莹二字时,他一时又有些恍惚。
    你在想什么?他在心里摇了摇头,尽管周盈但周盈终究是个下九流的戏子,而且还
    如果周盈活着,等他入朝为官,他自然是可以纳了周盈的,但周盈的身份、周盈的一切都只能让周盈为妾!
    更不要提什么私奔
    你瞧?婉莹的声音又在他的耳边响起,你瞧这个面具,漂亮么?
    她举起一只长着狐狸耳朵的面具。面具的摊主,坐在重重叠叠的面具后,自己也戴着一张面具。他坐在一张木椅上,托着下巴,似乎是有些百无聊赖。
    苏清看着他的身影,一时间竟然觉得自己似乎在哪里见过他。
    好看么?
    婉莹还拿着那张面具。苏清下意识地回答:好看。
    好看就对了。
    略带慵懒的声音从摊后响起。摊主戴着嘴角上扬的白猫面具,摇了摇手里的折扇:我这儿每一个面具,都是我精心制作的,这一整个灯会上,就没有比我的面具更好的面具。
    你声音挺好听,不过口气还挺大啊。婉莹天真娇憨地答着,你这个面具,和别的面具有什么不一样?
    我这个面具与众不同。一般的面具,即使是做得再精致,也会让人发闷。摊主慢条斯理道,但我这个面具,相当透气。
    什么?
    而且,它相当的柔软,不会硌到你的皮肤。不信的话,你可以戴上试试看。
    婉莹将信将疑,她将面具覆在自己的脸上,突然惊喜道:真的很透气诶,而且很柔软,我还没有戴过这么舒服的面具
    和其他的面具不同。猫面具勾起嘴角,我的面具,是会呼吸的面具。我又把它称为
    人的第二层皮肤。
    不知道为什么,苏清总觉得摊主似乎在看自己,这样的注视让他毛骨悚然。
    摊子上挂着一幅幅面具,面具极为柔软,有的是哭脸、有的是笑脸,其上皆只有红白二色。为了保证人的行走,面具的眼部皆被挖空。一双双黑洞洞的眼睛被挂在绳子上,苏清一时觉得,它们似乎都在默默地注视着他。
    面具在风中轻轻摇曳,他不禁打了个寒战。
    婉莹对这个面具爱不释手,在她戴上它之后,便没有了想把它脱下来的心思。苏清见她如此喜欢,决定讨个大小姐的开心。
    他于是忍着这点诡异的不适,决定充个大方。他掏出了钱袋:多少钱?我买了。
    他没少做过讨大小姐高兴的事。婉莹出身高贵,相应的对金钱也没概念,花钱如流水,最初很是让他狠狠肉痛了一番。所幸后来,他有了一笔收入,因此除了最初那个原本该买给周盈的翠玉戒指,他又能充个更多的大方。
    我这里的面具不用钱买。摊主柔声道。
    不用钱,那用什么?
    婉莹对这个摊主越发好奇。
    用时间,又或者摊主看向苏清的手指,用你的指甲。
    你苏清勃然大怒,荒谬!
    不知道为什么,这个摊主给他的感觉极为诡异古怪。他当即转身就要走,婉莹却不悦了:苏清,你怎么这么快就变脸啊?
    终究是需要讨大小姐欢心。苏清只能好声好气地和摊主商量。摊主却回复得有一搭没一搭,末了,他像是很没趣似的摆了摆手:那就五两银子。
    五两苏清瞠目结舌,你打劫吗?
    他刚开口想磨磨价,婉莹却彻底地不悦了:苏清你到底想干什么?你怎么这么穷酸啊?
    穷酸两个字深深刺痛了苏清的心。他咬着牙,当即便掏出了钱袋。
    五两就五两,我又不是出不起
    这笔钱对于过去的苏清而言是一笔天文数字,然而在有了那一笔进账,与就在眼前的大好仕途后,苏清也只能咬牙忍下。
    钱袋入手,苏清就感觉到了一点不对劲。
    他的钱袋鼓鼓囊囊的,似乎比他带出它之前,更鼓了些。
    然而不知道为什么,里面的东西,捏起来却沙沙的。
    苏清你搞快点,婉莹还在催促,我想去捞金鱼
    马上,马上。
    嘴里这样回复着,苏清打开了袋子。
    下一刻,他发出了惨叫!
    出现在他眼前的,钱袋里的并非碎银,而是
    一整袋密密麻麻满满当当的
    染血的指甲!
    第211章 你既然不要脸
    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