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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人穿黑色长裤,浅色毛衫,外面罩了件黑色长风衣,一边阔步往酒店门口走一边低头看手机,全然没发现,路过的几个女孩频频回头看他。
    他似乎永远是这样,清冷内敛,话很少,走路时不会将目光过多投注给旁人,可卓尔不群的气质却会让他在人群中十分显眼,就像一个天生的发光体,身上带着与生俱来的,令人着迷的魅力。
    “学长!”
    李书会惊喜地喊了一声,在笃定他会听见自己声音的距离,朝着他小跑过去。
    认识时间也不短了,江洵对她的心思,多少知道一点,可李书会聪明就聪明在——她从未对他表露过爱慕,她的每一次出现,都是自然而然,恰到好处的。就像此刻,叫停江洵后,她便很自然地走在他边上,仰头笑道:“刚走过来时我还在想你到了没,一抬眼就看见了,真巧。”
    江洵点点头,目光却并未往她身上扫一眼,他的全部注意力,都被手机里一条微信吸引了去。
    就在刚刚,谢星洲在微信里说:“卧槽!余年来了!”
    许是见他没回,紧跟着又补充——
    “那些人跟疯了似的!”
    “明星就是不一样,几年没见,她漂亮得我都不敢上前搭话了,妈的!”
    “你到哪儿了?要不然别来了,避免尴尬!”
    “???”
    江洵没回,将手机收进裤兜,他冲李书会笑了下,“那一起进吧。”
    让他不进去,那不可能。
    第50章 后来   开喝
    一连发了好几条微信过去, 江洵都没回复,谢星洲在给他打电话和听之任之之间纠结了几秒,收起手机, 目光朝对面望过去。
    沈余年到场后,便被高他两届,提议举办校友会的那个学长——陆成章, 请到了主桌。当然,他也在主桌, 不过和他们座位相对, 还来不及过去说话, 沈余年便被一群人围到了中间。
    不怪大伙儿激动, 实在没人能想到, 今时今日的她,还能于百忙之中, 抽空参加这么一个非正式的校友会。
    沈余年算北城一中一号传奇。
    当年她刚入学,校花之名便不胫而走。他虽在高三一班, 却也在刚一开学,便知晓了她的大名, 还有幸一起出去吃饭, 没两天便熟识。
    说实在的,不是没有过心动。
    那是开学不久后的一个晚上, 他记得很清楚,星期三。晚自习后, 他和江洵一起回宿舍,听说他要洗衣服,便抱了篮球,和张绪一起先行下去。路过操场边花坛时, 看见了沈余年。
    她穿着校服短袖,扎了个松松的马尾,抱着书包,小猫儿一样半弓着背,坐在花坛边发呆。路灯从侧后方投下一点亮光打在她身上,她的侧脸,就如同一副工笔勾勒的黑白画,映入他眼帘。
    他心跳陡地停了一拍,意识到这一点时,他收起了过去打招呼的心思,一只手转着篮球,和张绪说着话,从她侧旁走过。
    可到底,理智败给了那一点情绪,越过她几步后,忍不住停下,回过头问她是不是心情不好?
    十五岁的沈余年已出落得十分美丽,清冷和妩媚两种感觉很协调地杂糅在她身上,她和其他同龄女孩儿不太一样,总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身上那种脆弱的气质十分招人怜惜。
    她抬眸看他,一双眼睛好像会说话,那种眼神,是个男生大抵都承受不住,他有些不自在,想安慰她,却听她问:“怎么就你们两个?”
    女孩子就是这样,心思弯弯绕绕的,她心思尤其多,这问题一出口,他就有了猜测,她大抵,是有些喜欢江洵的。
    男生宿舍那些人天天说她,有将她和宋远航凑一对的,也有开玩笑,将她和江洵凑一对的,毕竟一个是校花一个是校草,男才女貌,学长配学妹,站在一起便赏心悦目。
    只他没想到,江洵会那么快陷进去。
    说起来还是因为宋远航,用那么下三滥的手段对付人女孩,他两个哥们在水房里讨论时被江洵听见,他连宿舍也没回,直接出了校门。那一晚,便在外面过了夜。
    第二天一早让他送钱夹,他打车去医院,赶到病房时,从半掩的门缝里,看见他低头俯身,在拨弄沈余年贴在脸上的头发。动作那么轻,又那么专注,连身后他的动静都没察觉。
    他以为这么两个人,在一起后,应该不会分开。
    谁能想,半年左右就分了,直到如今再见,前尘如梦。
    沈余年在娱乐圈这四年,大起大落,惊心动魄。他记得她刚出道那会儿,顶着个“小王祖贤”的名号在选秀舞台上大放异彩,短短几十天,吸粉无数,迅猛走红。
    伴随着走红而来的便是铺天盖地的黑料,有说她拿了皇族剧本的,有说她整容碰瓷王祖贤的,也有说她被金主包养买流量的,反正说什么的都有,而她全然不理一门心思比赛,每一次舞台都表现完美到令人惊艳。
    可那比赛进展到后半段,形势又急转直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