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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她是叶可可,她是小可怜叶可可,她是虽然迟钝,但是心地善良的叶可可。
    李芳华决定给予她更多一些时间。
    叶可可没想到李芳华提到这茬,她语塞,瞬间有些不好意思:“我觉得她,那时候吧,有点不尊重人。”
    “呵!”李芳华笑出声,“按照你的说法,买通你身边的人叫串供,是不尊重;那么举轻以明重,尾随你到咖啡店那叫跟踪,是犯法,应该报警该抓起来。
    叶可可皱着眉头,只觉得自己在被带进沟里。
    “唉,不是,不要混淆主题,咱今天不是讨论这个……”
    李芳华才不管她:“要买通你身边的阿猫阿狗也要耗费不少精力的好吗?你以为你是谁?总统吗?要费心费力讨好你你还拿乔,你就是矫情!”
    李芳华毫不留情地拆穿了叶可可,两面三刀是她,见异思迁是她,朝令夕改是她。
    都是她,理都在她那里,江明雾是富贵闲人,但是纵容着她这样的任性矫枉,不是偏爱是什么?
    李芳华觉得肝疼,蠢钝如叶可可都能觅得如意贵人,但是七窍玲珑李芳华、过尽千帆nacy李,时至今日居然还是单身?
    真是——李芳华抿了一口咖啡——傻人有傻福。
    偏生,这个傻子还茫然不知,还在纠结一些什么她闻所未闻的矫情点。
    “我看你就是闲的。叶可可,突然被人爱了,不习惯了?害怕了?怂了?你在怕什么?怕你自己应付不了一份真挚的爱情?还是怕——得到之后万一的失去?”
    李芳华就是李芳华,永远一针见血,永远不留情面,即便对面是多年的挚友。
    叶可可满脸通红,她本想在李芳华这里寻求认同感。
    闺蜜存在的意义不是给你理智的分析,而是与你同仇敌忾,痛骂你想痛骂的人,鄙视你想鄙视的人,无脑无条件地支持你。
    但是李芳华不,李芳华帮理不帮亲,她有脑子。
    于是尴尬的变成了叶可可。但是叶可可嘴拙,她一时间不知如何应对。她只能愣愣地被李芳华训得头头是道。
    李芳华喝着她买的咖啡,吃着她买的蛋糕,然后把她痛斥了一顿,李芳华舒坦了,她拍拍屁股走人了,买单的叶可可留在了工作日午间空空荡荡的咖啡店。
    叶可可僵僵地坐在当场,她的小心思像一个气球,被人一戳,就破了。那些朦胧的恐惧被人搬到了台面上,由朦胧变清晰,由抽象变具体。
    是,她就是害怕。
    她不可控制地被江明雾吸引,有多吸引就有多害怕,有多害怕就有多抗拒。
    自卑的人无法驾驭爱情,缺爱的人怎么学会去爱别人?
    江明雾敢爱,不懂怎么去爱,而她叶可可更差劲,她不敢爱。
    要爱,也是需要勇气的。
    所以她无视她笨拙的努力,那样骄傲一个人,那样谦卑的“买通”,不,不仅仅是买通,她讨好她身边的人——从李芳华到安河,她小心翼翼地对待她身边的人,就是为了能够接近她。
    之于江明雾,之于生长在那样的家庭环境中的江明雾,这是多大的勇气和改变。
    叶可可选择看不见。
    她说她不够尊重,她说她任性妄为,她说她……都是狗屁。
    叶可可将头埋进膝盖中,她感到冬天的寒风从咖啡厅敞开的窗户的灌入,无孔不入、侵蚀着温暖。
    明明冬日的暖阳挂在天边,但是寒冷依旧侵蚀着世界。
    都是狗屁。
    事实上,是她,是她不敢放开了去爱,不敢爱就算了,连接受她的爱,也不敢。
    不敢什么?
    不敢接受了没有回报,不敢被爱习惯了终一日会失去。
    她就是这样怯懦的胆小的、没有一丝勇气和魄力的、失败的叶可可。
    第二天,叶可可是顶着一双熊猫眼去的公司。
    程小七看着她打趣:“怎么?熬夜写剧本了?咱最近不是没戏吗?怎么?接私活了?”
    叶可可尬笑,连忙摆手:“没有的事。”
    “跟你开玩笑。”程小七笑笑,“我媳妇儿邀请你周末来家做客。”她说,“你有空吗?”
    叶可可受宠若惊:“可以吗?家宴这么高的规格?”
    程小七眯着眼睛:“所以说我媳妇喜欢你,真会说话。”
    “您,唉,我都不好意思了。”叶可可觉得会说话的是对方。
    但是情商高的人都这样,她们选择把面子留给对方。不像江明雾,她才不屑做这些,她只会说:德行,别给脸不要脸,赶紧过来。
    怎么又扯到江明雾了?
    叶可可惊觉,她无时无刻不在想她。
    谁说什么,谁做什么,她都自动自觉带入江明雾。江明雾,比冬日的寒风更甚,已经融入了她的骨血。
    “怎么说?”程小七将叶可可拉回了现实世界。
    “荣幸之至。”
    于是事情就这样敲定了。
    程小七走到门口,又弹了回来:“还约了雾姐儿。”她耸耸肩,“反正不约她她也会来,不如就叫我做个好人了。”说罢眨眨眼睛。
    原来她们的事情,大家都了然于心,只是她们礼貌客气,不谈论罢了。
    安河走过来:“老板面前的红人。”
    “起开。”叶可可朝她挥挥手,“叛徒,普志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