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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鑫长叹一口气,这个女儿实在是不聪明,就跟她生母一样,是个不聪明的女人。
但是不聪明也不妨碍她成为一个女人应该有的价值。
就像她那个短命鬼的娘一样,一样的不聪明,却一样能勾到人。
叶鑫忽然想起那个他曾经辜负过的女人,他与她仅仅相处了三年,她为他奉献了一生。三年之中,在最缱绻的时候,他也曾经动过十秒钟的念头,是不是和这个善良质朴又贤惠美丽的女人过一生。
不过,好在他及时放弃了这个可怕的想法。
而叶可可,是那个女人留给他的“礼物”,也是一笔债。但是在商言商,债也能够变成财富的嘛。
浸淫商场权谋、沉浮三十余载的叶鑫早就练就了金刚不坏之心。女儿,有的是。利益才是最重要的。
叶鑫继续说道:“没事你可以不用去公司,工资和家用照发。有困那就提,别的都是次要的,江小姐满意是最重要的。”
叶鑫意味深长地看看叶可可:“我们有一单,不,不止一单生意想和□□往来,可可,如果你能够成功,哪怕三五个单子,哪怕一两年,对于我们也是极大的帮助。”
“你明白的可可,我对你寄予厚望。”叶鑫握住叶可可的手,他的手心炽热,仿佛世界唾手可得。他灭有发现,叶可可的手很冷,仿佛经历过狂风暴雨。
叶可可再迟钝,也终于觉察出这个“江小姐”不是普通人。
她生命中还有第二个“江小姐”吗?
福尔摩斯说的,排除所有不可能之后,剩下的,不管多难以置信,就是唯一的事实。
她甚至不记得自己是怎么走出叶鑫的书房的。
只记得随后叶家这个当家人吩咐家里的帮佣:“把三楼西边的套房收拾出来给大小姐用,暂住一楼这么久也不见你们收拾好房间,真不知道给你们工资是做什么用的。”
宋胜男气得摔门,叶庆澜揉着眼睛从房间里探出头:“谁?谁要住在三楼西套?那个房间我要,我喜欢那个房间。爸爸……”
然,叶鑫不为所动。
哪怕叶庆澜是他最疼爱的小女儿,然,利字当头,叶鑫决定把叶可可捧得高高的。
三楼,在叶家三层的小别野,已经是到了天了。
叶可可并无半点欣喜,她的面部神经在一瞬间全部罢工。更甚,她的血液甚至无法正常流淌进心脏。
她看着管家小心翼翼地将她床底下的古旧书籍整箱整箱地往楼上运;听见王姐一边惮着灰尘一边说:“大小姐的书真多,果然,都说多的人就是有本事的。那句话怎么说:富有诗书。你看,越富有,诗书越多。”
呵,年前还说叶可可这些古旧书籍应该每天洒扫消毒的人,转眼,就变了。
到底是王姐变了?还是她叶可可变了?还是这个风向变了?叶可可迷茫了。
三楼西是套房,里间卧室带一个小型衣帽间,外间书房有大大的老板桌和椅。
古旧的书籍码在光鲜亮丽的实木书架上,稍稍有不和谐。但这有什么?早有机灵的管家奉上唐三彩的鸡马牛羊点缀其中,竟然也有了古色古香的古朴风情。
果然是人靠衣装马靠鞍。叶可可不禁笑了一声,然,笑意停留在脸颊上,没有达到眼底。
“大小姐可还满意?”王姐毕恭毕敬。
“满意。”叶可可像幽灵一样飘了出去,这一次,她在叶家来去无阻,甚至获得了细致的体贴。
“小高,送小姐。”管家及时致电司机,让司机在门口轮候用车。
“小姐,您驾照早就有了,要是想练车,随时找小高。”司机小高,也是个人才,见缝插针地献殷勤。
“谢谢你。”叶可可疲惫地闭上眼睛,这一天过得那样玄幻而不真实。她希望回到那间小小的loft,灰姑娘的魔法可以解除。她不想做公主,她只想做那个单纯得有点憨的叶可可。
这一等,就等到晚上八点。
江明雾拖着略显疲惫的身体回到了小小的房间,开门声惊扰了坐在飘窗上发着呆的叶可可。
“怎么不开灯?”江明雾伸手打开了房间的灯控系统,顿时光柱倾泻而下,宛如暗夜魔法陡然失效。
叶可可伸手挡住眼睛,有些不能适应猝不及防的强烈灯光。
“啊,都这么晚了。”叶可可愣了一下,伸手拍拍自己僵硬的两颊。
“你吃饭了没有?我给你做了晚饭……”叶可可的声音式微,带着她特有的怯懦和卑微。
仿佛一瞬间,被打回原形。
要是这姿态让李芳华见到,说不定更要跺脚、用手指戳叶可可的脑门。
呵,卑微的爱情,怯懦地不自信!
江明雾已经吃过简单的工作餐——不过是三明治。工作起来,她靠着手冲咖啡续命。
话在舌尖滚了一下,还是咽了下去:“还没有,你吃饭了吗?”
叶可可摇摇头:“我想等你回来一起吃,没想到时间过得这样快。”
时间诚然过得很快,但是在快也比不上事实摆在眼前的速度。
叶可可曾经设想过很多种,眼前这个神秘的江明雾的身分到底是什么?
最坏,她想过她可能是某个大佬的女人,或者她曾经有过绝对不堪的过往,甚至她有一个私生子在乡下……她都能够接受,她选定了江明雾的那一瞬间开始,她对她的过去完全接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