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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他们的说法,在安塞卅斯上永不停歇的穿梭,才是潘默人永恒的归宿。
明西之谷又被称作沙漠明珠,是目前已知的,最大的沙漠绿洲,但是地处偏僻,想要进入必须穿过死亡沙漠,这片常年处在狂风飞沙的区域,是所有科技产物的禁区。
这片区域每年只有特定的时间段里风沙才会减弱,这段时间里人类可以进入明西之谷,除此之外的时间,入者皆死。
平静的三个月里,除了奔波劳累准备好好休憩潘默人之外,也会有其他区的人慕名而来,到这个神奇的地方度过美好的假期。
因为明西之谷地处沙漠偏僻角落,加上死亡沙漠区域不宜飞行,所以到这里的交通工具基本都是停留在寂静区。
寂静区经年无风,没有生物,没有植物,没有流沙等危险,就像是一个沉默的亡者,静静的凝望着远处的明西之谷。
随着明西之谷逐渐被外界知晓,寂静区便成了最好的‘免费停车场’,大家在这里乘坐骆驼,在潘默人的引领下,进入明西之谷。
死亡沙漠如其名,常年风沙暴卷,可视度几乎为零,流沙坑遍布,危险无比。
每年的六到九月,此处的风沙会减弱将近七成,流沙坑虽然不会消失,但随着能见度的提升,再加上骆驼生存的本能,穿过这里进入明西之谷便不是什么特别大的问题。
长长的行进队伍尾巴处,亓染戴着一顶大大的遮阳帽,坐在骆驼背上随着骆驼的前进一摇一晃,小模样特别悠哉。
时爷坐的骆驼就跟在她后面,自然是没有错过那欢乐的小背影,嘴角的弧度几乎就没下来过。
这或许就是喜欢和不喜欢的最大差别吧。
不喜欢的时候,只觉得亓染开心的莫名其妙,一副没见过世面的土包样子,恨不得离她十米远,装作不认识。
而喜欢的时候,虽然同样觉得她开心的莫名其妙,但那土包在他眼里就成了可爱的代名词,看她开心,他也跟着傻乎乎的高兴,智商骤降不止一星半点。
驼队并不是一个人的,亓染和时弈乘坐的,是个皮肤黝黑的半大孩子家的,一共就两匹,相较于其它人的骆驼,这两匹显然要瘦弱许多。
亓染在驼队里逛了一圈,千挑万选了这个被排挤在边缘的这个十四岁的小男孩和他的两匹瘦弱母子骆驼。
换成任何人,都会觉得亓染这是在怜悯,但实际上时爷却是一点这种感觉没有,因为她是真的给人一种在精挑细选,货比三家的认真。
通俗来讲,就是眼光差。
绝就绝在这位偏偏一点自我认知没有,乘着那匹瘦弱的小骆驼,哼着不知道从哪个犄角旮旯听到的神奇小曲儿,恩恩唔唔特高兴。
黄沙绵延望不见尽头,风裹挟高温充斥着这片地域,不习惯高温干燥环境的旅人们时不时的就得灌水维持体内的水分。
行进了大约两个小时,驼队停下来暂时休憩。
与其说给骆驼休息,倒不如说是给人休息,在高温环境下,连着在骆驼背上坐了俩小时,体质不太好的随便起来都可以直接晕倒了。
骆驼四肢跪坐,人们倚在背光侧,借着它们遮挡光线。
一个乘客一只骆驼,骆驼的主人则是盘坐在一旁的沙地上,只用头巾挡着,比起外来的人,他们显然更习惯这样的温度。
唯独队伍的末尾处,小男孩倚着他的骆驼小伙伴,而原本应该呆在这里的亓染则缩到了骆驼妈妈那边,和时爷挤在一起。
说实在话,时爷挺嫌弃的。
喜欢是一码事,热是另一码事。
不过神奇的是,贴着没一会儿,正准备试着挑战自己忍耐底线的时爷竟然觉得周身温度开始下降,先前那种燥热感竟然慢慢的在消退。
“嘿嘿,我好吧,冬暖夏凉。”
察觉但时奕的态度变化,亓染直接双手捧上了他的脸颊,那原本因为温度而泛着红的皮肤在那带着凉意的掌心下,慢慢的萦回了白皙。
“看来爷捡到宝了。”
发现了亓染这神奇的体质,时爷毫不客气的把人往怀里一揽,前者相当乖顺的当着她的降温神器。
“知道就好。”
轻轻的捏了捏时弈的脸,在后者微微仰头的明示中,用手掐住了他的脖子,男人舒服的闭了眼。
虽然降温效果比不上冰块,但比起冰块的骤然刺激,亓染那透着微凉的皮肤显然要更胜一筹,即便它见效要稍微慢上些许。
唔,这丫头比恒温系统还靠谱,后者还有各种前缀条件,她是随时随地,方便快捷。
确实是个宝。时弈想。
休息了一个小时,众人继续启程。
全副武装仍旧感觉温度飞快上升的时爷,看着前面那个一直欢乐的小背影,就没有之前那么淡定了……
“等等。”
行进了半个多小时的时候,亓染突然出声叫住了牵着骆驼在前面走的小男孩卡卡贡。
卡卡贡不明所以,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