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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82)

      年轻小狮子们跑过来一看,地上还躺着半头没吃完的斑马,他们顿时被吸引住了目光,不停分泌口水:这么巧,在吃饭呐?
    作者有话要说:奥狄斯:好烦啊。
    第75章
    面对四只看起来又饿又渴的打秋风穷小子们,乔七夕在心里默念,自己养大的自己养大的,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默许他们打那半头斑马的主意。
    索性他和奥狄斯没吃完,再过不久也会变质。
    口干舌燥的四只穷亲戚,打小就对白狮比较犯怵,这时试探着靠近食物,发现那只正在休息的白色雄狮只是抬起眼皮撩了一眼他们,一副懒得起来驱逐的样子,于是他们才敢趴下来,享用了两天以来的第一顿饭。
    乔七夕想错了,这些小兔崽子们并不记得路,他们是慢慢摸索着过来的。
    所以花了略长的时间,路上也没有去捕猎,似乎一心想要找到自己熟悉的狮子。
    乔七夕多多少还是感动的,不过感动又怎么样!感动就可以不独立吗?感动就可以肆意串门蹭饭吗?
    不行。
    剩下为数不多的几年好活日子,想要和奥狄斯亲亲我我的亚历山大,对粘着自己的小雄狮们不再心软。
    乔七夕打算等他们吃完这顿饭,休息一个晚上,就将他们赶走。
    半大小子的战斗力还是强,剩下的斑马被吃得一干二净,显然饿了有些时候,这四只半大雄狮吃饱后,得意忘形地想腻歪乔七夕。
    但刚才吃饭都没有驱赶他们的白狮,却在他们马上要碰到乔七夕的时候发难,忽然起来一嘴咬向最近的小雄狮:吼
    听声音就知道,不是真的攻击,但绝对充满威慑力,一下子就让四小只不敢打乔七夕的主意。
    摄影师都看出来了,白狮的占有欲很强,吃他的饭可以,进入他的领地也可以,但是想染指亚历山大绝不可以。
    被争抢的亚历山大:
    这批小崽子当初他因为可怜对方没了父亲,自然多照顾了点,现在他也理解小崽子们初次分家,很眷恋长辈。
    但乔七夕也不敢去挑战奥狄斯的神经啊,小崽子们就趁机断奶吧,都这么大了还撒娇适合吗?
    就问问适合吗?
    都长得牛高马大的亚成年雄狮,腻歪不到乔七夕,只能退求其次地躺在地上自由打滚,场面相当喜人,乔七夕看得还挺津津有味的。
    人家滚累了就直接占了他们的地盘呼呼睡大觉。
    两只成年雄狮表情茫然,看起来对小辈们很无奈,只能去寻找另一处树荫休息。
    第二天清晨,生怕小伙子们赖在自己和奥狄斯的领地里不走,乔七夕做主凶巴巴地驱赶了小辈们。
    四只小雄狮倒也听话,似乎只是为了确认他们在哪里才过来的,第二天早晨被驱赶,他们就甩着尾巴乖乖地走了,或许是哥们四个回自己的领地里去,又或者是哥们四个一起去闯荡,都有可能。
    不管四小只怎么选择,乔七夕都相信他们,遇到事情肯定可以化险为夷。
    摄影师还以为这六只雄狮会重新在一起生活,但没想到只是短暂的会晤,亚历山大最终还是没能允许小雄狮们和自己一起生活,哪怕他们之间没有繁衍资源的冲突。
    耶,把瓦亮的电灯泡X4赶走了,又可以过黏黏糊糊亲亲我我的日子,乔七夕回到奥狄斯身边邀功,表现为绕着奥狄斯转圈。
    这是猫科特有的天性,比如家养的猫也会绕着主人的脚转来转去,那是撒娇的意味。
    奥狄斯也融合了猫科的基因,接受了猫科的遗传记忆,他感受得到乔七夕向自己表达的大部分意思,或许很多表达奥狄斯没有更深度的理解,他只有简单的爱。
    当乔七夕在眼前游走的时候,奥狄斯的视线就落在了对方身上,专注而温和,只看表面的话,很难看出他是一只感情丰富炽热,甚至追寻了伴侣两辈子的野生动物。
    年纪比伴侣还大的乔七夕,将自己被誉为全草原最帅的脸,埋进对方温暖厚实的胸膛中。
    奥狄斯生活水平好,身上短短的白色毛发富有光泽,密集有序地覆盖在皮肤上犹如一匹上好的缎子,鼻子蹭上去的触感丝滑温暖,充满青壮年期的弹性。
    躺在对方身边睡午觉的乔七夕喟叹了一声,抬起自己的爪子瞅了瞅,金黄的毛色也是被奥狄斯养得像缎子一样,爪子和爪垫的磨损程度,完全看不出来已经八岁多了,即使说他才六岁也不会有人怀疑。
    大概这就是有男朋友宠的狮子叭。
    十指不沾阳春水。
    哦不对,乔七夕想起,自己带娃的时候也很辛苦,现在是回报,回报!
    烈日当空,虫子在灌木丛中唧唧叫。
    成群的牛马和羚羊,趁着肉食动物都在休息,大中午地也在赶路。
    千万双蹄子踏过大地,溅起一片尘烟。
    被吵得睡不着的花豹,待在高高的大树上眺望着草原上的一切。
    这边的河流又宽又大,河水被渡河的动物们弄得浑浊肮脏,两只干渴的雄狮想要喝水,只能沿着喝道缓缓向上。
    他们落日时分才出来走动,膘肥体壮的一黄一白两只,身边没有母狮也没有族群,为了和伴侣在一起,两只雄狮主动选择了自我放逐的生活。
    但就目前而言,他们的战斗力在这片草原上不会遇到危险,因为打不过还能跑,两只雄狮要跑那不是很简单吗?
    望着眼前不断移动的水牛群,乔七夕和奥狄斯停了下来,这是草原上最常见的堵车,没有红绿灯也没有交通规则,想要过马路只能原地等候,或者千里迢迢地绕路走。
    因为和水牛有仇的两只狮子,总不能希望能对方的群体中穿心而过,让对方借过一下什么的,那怕是会出事哦。
    夫夫俩站在岸边的小土坡上居高临下,围观河道里的情况。
    水牛过河还是牛掰,它们仗着自己过千斤的体重,不惧于选择湍急的河段渡河,这样可以避免杀伤力强的大型鳄鱼干扰。
    除了河马大象以外,大多数动物在水里还是惧怕鳄鱼的。
    不过吨位过重的水牛群也让鳄鱼有点忌惮,当水牛群渡河的时候即便是大型鳄鱼也不敢凑这个热闹,它们只会欺负斑马和角马等体型适中的动物。
    眼看着道路没有那么快畅通无阻,黄白夫夫慢步走下河岸,向平原走去。
    如果暂时不能解决口渴的问题,那就看看有没有适合捕猎的对象。
    然而放眼望去,这片草地上除了水牛以外,只有体型较小的疣猪,而那只疣猪已经被一只猎豹盯上。
    青黄色的草几乎遮住猎豹的身影,一开始乔七夕只看到黑色的疣猪,它们长在鼻子两端的角特别显眼,别说疣猪矮矮的丑得还挺别致的。
    后面猎豹奔跑起来,乔七夕终于看到了那道漂亮精瘦的身影,速度快得让狮子望尘莫及,不吹不黑!猎豹跑起来就是飒!
    不过它们总是命运坎坷,这只猎豹跑过去之后,发现那里并不止一只疣猪,而是一窝,很快局面就变成了一窝疣猪追着猎豹跑。
    猎豹:日!
    一只疣猪,乔七夕看不上,但是一窝就不一样了,他和奥狄斯可以各自吃一只。
    嗷!奥狄斯,咱们吃疣猪去吗?
    野猪和疣猪的体型相差还挺大的,奥狄斯眯眼张望,估计都没到疣猪在哪儿,哦,那个小不点?够吃吗?
    一生都在狩猎大型猎物的白色雄狮,显然没看上小猪仔。
    疣猪:我成年了谢谢,我就长这么大爱吃不吃!
    那只倒霉的猎豹正在逃命,身为草原上混得最惨的底层猫科动物,它不是第一次被自己的猎物追赶,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习惯了美强惨豹设的猎豹,不时回头看看疣猪追到那儿了?
    一看发现就在自己屁股后面,对方嘴边的尖角往上一顶就能挂到它的屁股,这很危险。
    但这并不是最危险的,猎豹偶然向前看,心脏破裂地发现两只雄狮正在向自己跑来,而且速度非常快,压根不像是正经狮子。
    惊呆了,它不记得草原上的狮子有跑这么快?
    求生欲特别强的猎豹,操控着自己修长的美腿拼死改变方向,寻找一线生机。
    等它跑走之后却发现,那两只狮子已然追着疣猪而去,目的不是它这只可怜的小猎豹。
    好险好险。
    猎豹站在原地伸长脖子看热闹,顺便张着嘴喘息,接下来看狮子猎疣猪,看得它目不转睛。
    或许它心里在想,卧槽,狮子这么厉害还整天抢老子猎物,有天理咩?
    两只雄狮在五分钟之内各自拿下一只疣猪,在猎豹面前秀了一番,算是为狮子正名。
    杀一只疣猪对于奥狄斯来说只是热身运动,他不累也不喘地叼起已经断气的疣猪,迈着闲适的步伐向乔七夕身边走去。
    远处的摄影师随手一拍,立刻得到一张完美的狮子主题海报,而且还是难得一见的白狮。
    吃饭都要在一起吃,啊啊啊,单身狗羡慕。望着两只腻歪在一起先亲热再吃饭的草原之王,每天工作不能谈对象的人类万分羡慕。
    乔七夕用爪子扒拉了一下奥狄斯猎杀的疣猪,感觉这只疣猪更瘦,于是他贼兮兮地调换了两只,把更肥的那只留给奥狄斯。
    全世界:感动!亚历山大对伴侣真好!
    奥狄斯:你们想多了,他只是不想吃脂肪。
    奥狄斯当然不会吐槽,他甚至不会解析乔七夕的举动,只是对方给他吃他就欣然接受,能够留下自己认为好的东西,让给乔七夕吃,已经是让人很震惊的一个举动
    草原上似乎只有亚历山大养大的狮子有这样的习惯,其他狮子对食物都是相当敏感的。
    猎豹小同志托了两只雄狮的福,这会儿高高兴兴地去找那只落单疣猪的茬,不久之后,它也叼着疣猪胜利归来,却不敢在狮子附近逗留,因为它害怕狮子抢它的食物。
    远处树上的花豹看着这一幕,没敢轻举妄动,否则它也不介意抢夺猎豹的疣猪。
    又或者这只花豹守在这里,本来就是打着黄雀在后的心思,殊不知被两只忽然出现的狮子打乱了计划,它龇了龇牙,看来只能自己捕猎。
    吃完疣猪,正好水牛群过去,乔七夕和奥狄斯舔着嘴巴继续前往上游,在天黑之前找到一处比较干净的河段喝水。
    水流平缓的河岸边植物还是绿色的,看起来就算十一月份这里也不会断流。
    乔七夕站在岸边,低头看着两只大狮子毛茸茸的倒影,觉得好幸福啊。
    啊,动物的幸福实在是太容易满足了,只要有吃有喝,有伴侣陪伴在身边,好像就足够了。
    但其实这些看起来很容易获得的东西,对于野生动物们来说,可能要拼尽全力才能实现。
    摄影师们发现,这两只脱离了族群的狮子像风一样自由,他们不再拘泥于常驻一个地方为家,他们走到哪算哪,似乎有意走完这片不见得风景优美,但肯定值得领略一遍的草原。
    这是很浪漫的行为。
    关注他们流浪生活的人们,察觉到这个举动之后,散发了很多自己的感想,有人觉得,这是白狮送给亚历山大的一个礼物,毕竟亚历山大今年已经八岁多了,他们相守的时光稍纵即逝。
    为什么会选择和奥狄斯去旅行呢?
    是因为乔七夕某一天在奥狄斯的怀里睡醒,忽然觉得自己的使命已经完成了,守住一片领地也许是一只雄狮的使命,但绝对不是乔七夕的使命,于是他呜呜噫噫地央求奥狄斯和自己同行。
    没必要,真的没必要,他想去哪儿吱个声,难道奥狄斯还能不跟着他么?
    不管领地流浪在草原上是可行的,第一,他们身强力壮,不怕遇到危险,话说自从老萨四兄弟离世后,草原上狮子的数量是增加的,比较少出现非自然死亡的现象。
    第二,他们路过其他狮群的领地时,也许是态度平和,没有露出过攻击性,导致很多雄狮都不会跟他们起冲突。
    甚至偶尔还有雄狮巴巴地追赶在身后示好,那小表情仿佛在说:兄弟,哎,别走,要不吃顿饭再走呗?
    面对向自己示好的雄狮,奥狄斯倒也不生气,他只是懒得理会,一般就不给眼神完事。
    然而遇到对乔七夕示好的雄狮,无疑等于捅了马蜂窝,不得了了,奥狄斯非留下来揍对方一顿不可。
    有时候奥狄斯追着情敌跑得没影儿,留下乔七夕一只狮子在原地很无聊,同时也很无语。
    真是的,这男票能靠谱点儿吗?
    要是这时候来了一群凶神恶煞的狮子怎么办?
    又或者是奥狄斯知道他会爬树,并不担心
    金色大英俊乖乖待在原地等候,有时候确实会遇到这片领地里的其他雄狮,但一般不会对乔七夕凶神恶煞,顶多是实行正常性质的驱赶。
    因为乔七夕又没有去招惹狮群,他只是在边缘路过。
    雄狮:吼,你走不走?你不走就算了,我一会儿再问问。
    又或者是自己亲自守在附近盯着,还遇到过叼着猎物在旁边嗷嗷吃的,馋谁呢!哼,怪可爱的。
    乔英俊:谁又能说狮子不是颜狗呢?!
    很可惜他有男票了,就算是最喜欢的斑马腿也休想诱惑对感情负责任的他,他心想:死心吧死心吧,我男票一会儿马上回来,看到你吊我不得揍死你。
    颜狗狮子眨眼,似乎在说:看着英俊的大狮子下饭,美味。
    敲,太油腻了太油腻了,乔七夕受不了这哥们儿。
    为了避免奥狄斯回来大开杀戒,乔七夕赶紧动身循着气味主动去到奥狄斯身边,顺便解救那只被狂揍的狮子。
    别打了别打了,咱们继续去旅行。
    和奥狄斯在浪流的途中,乔七夕看到了很多野生动物,有些是他在原来的领地上没有见到过的,比如鸵鸟这种带着鸟字却战斗力非凡的禽类。
    如果要问一下,草原上有多少动物被鸵鸟追过,那么肯定有一大半体型不大的动物都会举手,就连猎豹也不例外。
    猎豹:我日哈?
    不过它们被鸵鸟追得也不冤,通常都是因为垂涎人家的肉才被追得满地跑的。
    用自己的眼睛记录草原风光的亚历山大,还遇到了濒危动物穿山甲,对方正在路边绽放自己的鳞片,发出气味吸引来大量的白蚁当成自己的食物。
    两只狮子对气味都很敏感,路过的时候不由被呛得打喷嚏。
    穿山甲遭到惊扰,连忙把自己缩成一个球抵御危险,因为它的鳞片很坚硬,一般的动物想要咬穿它的鳞片没那么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