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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这点小伤,用不着上医院,应该差不多止血了,学校那边我待会儿打个电话请假。”
林栀心的状态好一点了,恢复了精神,说话也不那么踟蹰。
说到这里,她转头看向向云,忽然意识到向云身上的衣服还是昨晚离开时的那一套,而且皱巴巴的,还有汗水拓干的痕迹,不像是刚刚起床的样子。
似乎……才刚下班?
她愣了一下,没由来地心尖一颤,扶着沙发站起来,问道:
“你昨晚是不是通宵了?”
话题转得太快,向云差点没反应过来,她将擦过手的废纸扔进茶几旁的纸篓,迟疑了两秒钟才回答:
“嗯,我刚从公司回来。”
林栀心看着向云,后者的脸色也好不到哪里去,眼睛里隐约有掩藏不住的疲惫,眼角因为熬夜的缘故微微泛红,眼白上还布着一层血丝。
她抿了抿唇,愧疚地说道:
“真的很对不起,你工作这么累我还给你添麻烦,要不你回去休息吧,我真的没事。”
向云凝望林栀心的眼睛,想再劝,又意识到自己作为林栀心的朋友,其实没有立场干涉林栀心的决定,更没有资格一而再地以自己认为好的方式去说服林栀心。
她叹了一口气,低头时,却看到林栀心脚背上已经包好的伤口又渗出血来。
“啊……你脚上的伤又流血了!”
刚刚勉强止住了血,但是林栀心站起来的时候可能拉扯到伤口,才一会儿就染红了纱布,向云光是想想就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林栀心的脚已经疼得麻木了,没有感觉到异样,此时向云一说,她才低头看见纱布上红了一大片。
才刚说了自己没事,立马就被打脸。
向云有点着急,这么久了还没止血,多半是划到静脉了,为了让林栀心安心去医院包扎,她补充说道:
“我昨晚通宵加班,今天也感觉有点不舒服,想去医院看一下,你跟我一起去吧,顺便包扎伤口,拿点药。”
林栀心尴尬极了,耳根晕起一层薄红,她拿不准向云是真的身体不适,还是为了让自己答应去医院才故意这样说,后者的可能性要大很多。
向云到来之前她满心的沉郁都好像被风吹走了似的,明明身处寒夜,疼痛孤独,又暗无天日,向云却总能给她带来温暖安心的感觉。
她纠结的负面情绪渐渐平复,取而代之是羞涩窘迫,最后无可奈何,只好妥协,答应跟向云去医院。
向云扶林栀心下楼,开车离开小区。
行车途中,林栀心回眸看着向云认真的侧脸,心里百感交集。
昨夜她睡得不稳,噩梦连连,却无论如何醒不过来。
她梦到李笙,与她们无疾而终的初恋。
李笙大她两届,是校文学社的才女。
为了追逐李笙,她努力学习,品学兼优,跳了两次级,才能和李笙同班。
她们曾经那么要好,初中认识,上了同一所高中,又考上相同的大学,李笙几乎陪伴她度过了整个学生时代。
不知道是谁先主动,但李笙牵着她的手,在月下给她告白的模样,她依旧清晰地记得。
每一次回忆牵扯了过往,都像是溃烂流脓的伤疤被揭了表皮上的痂,将掩盖在下边的脓水翻出来,痛得钻心。
她也曾那么信任一个人,年轻气盛的时候,像着了魔似的,为了李笙向家里出柜,不惜与父母闹翻,断绝一切往来。
但李笙出国留学走得洒脱坦率,就在她和父母断了联系的第二个月,与她说分手时眼里还闪着明晃晃的笑。
那一字一句都在讲说未来,但李笙的未来里,她却被迫排开。
李笙完美地诠释了什么叫拿得起,放得下,而她却独自一人度过了漫长又寒冷的严冬,最后将自己的脆弱的心用礼貌的微笑伪装起来。
时间确实是最好的良药,能让她渐渐淡忘当初的伤痛,只偶尔在夜深人静的时候,骤然入梦。
她们之间过往的一切,像是一场游戏似的,说散场,就散场了。
原来只有她认真了。
等她好不容易摆脱梦魇,扯过手机来看时间,发现已经过了早上八点。
梦里的场景还残留在她的脑海里,李笙缱绻的话语在她耳侧喃喃低鸣,脸上温柔的表情也似乎出现在她的视野里,让她有些恍惚,险些分不清梦境与现实。
过了好一会儿,林栀心才将低落的情绪从回忆里抽离,联想到李笙近来的胡搅蛮缠,她嗤笑一声,她怎么会在同一个地方摔倒两次。
与李笙再次相见,除了满心疲惫,她再没有了旁的感觉,怪她当初戴了太厚的滤镜,才觉得李笙优秀异于旁人,如今摘掉了再看,也就不过如此了。
林栀心出了一身冷汗,喉咙灼得难受,想起来倒杯水喝,但身体虚软无力,脚踝虽然好了一些,落地踩着还是有点疼。
她离开卧室去了客厅,取来桌上的玻璃杯倒了半杯温水,才喝了一小口,她喉咙一痒,顿时被水呛住,水杯脱手砸在脚边,响声清脆。
喉咙难受极了,以至于她咳弯了腰,红了双眼。
玻璃碎片划破她的脚背,血涌出来,泪眼朦胧之中,一片猩红。
等喉头的痒痛消减,林栀心想到自己近来的遭遇,身心俱疲,想哭,却哭不出来,像是有什么堵在心口,不得排解,无处安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