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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子里很安静,窗外阳光明媚,金光洒落,在客厅的地面上勾勒出明晃晃的光斑。
向云又含了一小口,侧头看见书桌上高高摞起来的新书,笑问:
“你一次性买那么多书,大概要看多久?”
“唔。”
林栀心沉吟了几秒钟,看起来像是在认真思考。她把手里的水杯放下,身子朝沙发上靠了靠,回答:
“可能两三个月吧。”
向云差点被噎住,她慌慌张张地把嘴里的糕点咽下去,又灌了一口水,眼里显出难以掩饰的惊讶。
她顺好了气,咧了咧嘴,赞叹出声:
“好厉害,你这随便一本都够我看两三个月。”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也许这就是学渣与学霸之间的区别。
见向云吃瘪,林栀心莫名愉悦,她眉眼一弯,笑意渐深。
想起今天被杨悦当着林栀心的面一个劲夸,向云就感觉脸皮烧得慌,埋着头三两下将剩下的半块提拉米苏吃完。
休息好了,甜点也吃了,她拍手起身:
“那我就不打扰了,先回去啦。”
林栀心也跟着站起来,将向云送到门口:
“慢走。”
待向云拎着自己的东西走出屋门,林栀心又叫住她。
向云闻声回头,便见林栀心推着门朝她一笑,道:
“别忘了明天一起吃饭。”
第十三章 前任
周日上午,向云关了闹钟睡了个懒觉,十点半左右才迷迷糊糊地醒过来。
她揉着眼睛坐起身,想起今天和林栀心有约,估计林栀心会约她中午吃饭,就摸过手机来看一眼是否有新进的消息。
手机开了静音,没有未接来电,向云心里松了一口气,转而点开微信。
像这样一整个周末都清闲度过,没有突如其来的电话打扰,实在是不容易。
林栀心给她发了语音,约定时间果然定在中午,向云一边翻身下床,一边点开语音信息,按了扩音键。
“锦澜广场商城五楼有家意式西餐厅,我提前订了座,待会儿去找你,我们可以一起过去。”
向云看了一眼手机左上角显示的时间,不由撸了撸嘴。
再磨蹭就快到十一点了,锦澜广场虽然不远,用不着开车,但步行过去也要十来分钟,林栀心约她一起出门,想必十一点半左右就会过来。
时间真是紧张。
她抓了一把乱糟糟的头发,撒上拖鞋跑去卫生间洗漱,用最快的速度刷牙洁面,再抹了水乳,做了个简单的护肤。
向云对着镜子看了一眼,感觉自己今天气色还不错,就高高兴兴地转道回了卧室,难得拨开自己的梳妆盒,画了一下眉毛,选了一支显白的口红涂上。
臭美地自我欣赏一小会儿,她又翻箱倒柜找出许久不用的电夹板,先接上电预热,然后用小梳子把鸡窝一样的头发仔仔细细梳理一下。
她今天不打算再扎小扫把了,用夹板将过耳的中长发尾巴稍稍烫卷,形成浅浅的波浪形纹路,又取来一枚浅橙色的发夹,别住遮挡眼睛的刘海。
还算满意,向云抿唇一笑,转头翻开昨天提回家的购物袋。
她把杨悦帮她选的一件橙底白纹、民族风刺绣的短袖衬衫取出来剪掉吊牌,搭配浅灰色七分牛仔裤和白色的棒球服薄外套穿上身。
为了更好地观察一身衣服的整体效果,她把出门要穿的帆布鞋也蹬上,站在穿衣镜前细细打量。
如此简单收拾一下,她一身粗糙的程序员气质陡然一变,不仅多了两分蓬勃朝气,更增添了一些温软可爱的感觉。
好像一下子年轻了五六岁,向云对着镜子左看右看,一点也没有老阿姨刻意卖萌装嫩的罪恶感。
自觉打理得差不多了,向云又看了一眼时间,11:32,还好还好,效率挺高。
敲门声恰好在此时响起,她一溜烟儿跑去开门,房门拉开的一瞬间,本以为林栀心一切如常的向云却蓦地被美色迷了眼。
林栀心今天没有素颜出门,而是画了一点淡妆,她的妆容配上姣好的五官显得更加精致柔美。
她穿了一条文艺风的浅蓝色小印花的连衣裙,配一件灯笼袖的米白色薄风衣,既雅致又透着成熟女人的风韵,加之她己身出众的文雅气质,展现出令人惊艳的魅力。
向云倒吸一口冷气,顿时觉得自己一番打扮没什么意义,两眼不由自主冒出小星星,她呆愣愣地站在门边,走起了神。
林栀心看清门后细细装扮过的向云,眼里也闪过一抹惊讶,人靠衣装马靠鞍,今天的向云明显比平日里更加惹眼。
见向云出神,林栀心轻咳一声,笑问:
“你在看什么?”
向云闻声,立马回魂,她两眼一眨,心觉尴尬,她刚才的目光似乎过于失礼冒犯。
她下意识地咬唇,心思一动,罕见机灵地回答:
“我在看你的口红是啥色号的,真漂亮。”
林栀心哑然失笑,不做多想,微笑开口:
“过奖了,如果你也喜欢,我之后可以推给你。”
向云眼里流溢出柔和的光彩,开怀而笑,应道:
“好啊!”
“那你准备好了吗?我们差不多该出门了。”
林栀心低头看了一眼时间,温声催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