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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穷苦人家的模样混进了征集苦力的队伍。好在官兵也没仔细查他的路引,不过两日,墨步便因身强体壮干活伶俐,吸引了征召领头的注意,成功被派去堤坝处。
墨步在苦力队伍里干了四五日,勤快又不抱怨,每每遇上其他劳工临时离开,墨步还主动上前将活儿顶下来。
没过几天,不但与他一队的苦工们都与他交好,加上墨步什么脏活累活都应下,还超额完成许多任务,领队头子对他也颇为信任,经常喊着他工后一起喝酒。
接连背了几天土后,领队便让墨步离开了堤坝,令他去后方毗山挖土。
临走前,领队头头对墨步说,这是份好差事,干得好了,就此平步青云是稳妥的。
墨步起先也没有理解这话什么意思,直到他夜里看见山寨贼头下山,与挖土队的队长在篝火旁把酒言欢时,才恍然大悟。
借着老实的长相和勤快的手脚,墨步再次取得了队长的信任。队长见他为人憨厚,还不识字,便多次派他去给山贼头子送信。
信的内容已经被墨步全部抄了下来,洛云晟从怀里掏出密信,依次摆开放在孟平乐眼前。
拿起其中一张信纸,孟平乐扫了一眼,却是嫌弃地先道:“墨步的字也太难看了些,这写得我都看不太懂。”
没有料到孟平乐突然来了这么一句,洛云晟忍不住大笑起来:“这是墨步和墨凌发明的速记,一是加快了抄写密报的速度,其二也是避免密报被截。”
孟平乐闻言好奇地举起信纸:“有什么规律可循?”
信纸里的内容凌乱无序,有的像是随手乱画了一笔,有的干脆就只有几个墨点,更有甚者,狂草如风,饶是熟悉行书的孟平乐也辨别不出到底写了些什么。
洛云晟指给她看:“这里,划了一横,指的是第十页;靠近这一横右侧的墨点,指的是第十一行。”
说罢洛云晟起身,去了自己房里带回一本书。
“《南晟律例》?”待孟平乐看清楚洛云晟手中的书时,一时有些无语:“你们拿这书当密信工具?”
洛云晟眉头一挑,打量着孟平乐满是怀疑与不信的脸,一时兴起想逗逗她:“怎么?有何不妥?”
孟平乐果然一噎,一双鹿眼忽闪忽闪地飘向别处:“不是不是,就是有些意外。”
“一般的官宦人家都有朝上下发的律例,况且墨凌和墨步的记号也难以破解,用来传递这般密信再方便不过。”洛云晟忍住笑,耐心地给她解释。
孟平乐此时兴致勃勃,转身便取了纸和笔,开始对着书信比比划划。费了些时候,孟平乐便译出了一封信。
“是这样吗?”孟平乐通读了一遍,觉得极为通顺后,便献宝一般给洛云晟看。
洛云晟看着她巴巴望着自己的模样,不忍心告诉她其实自己也有译好了的信件,粗粗扫了一眼后,点头称赞她的聪明才智。
孟平乐的脸上笑得露出了两个酒窝,圆眼开心地眯了起来,也不再理洛云晟,兀自便开始对着律例译起了剩余的信件。
洛云晟也不催她,看着她认真一笔一画书写的样子,耳边响起她时而翻书的声响,不知为何有了一丝岁月静好的感觉。
又过了好一晌,孟平乐终于写完了,她把笔一放,按顺序读了一遍信件后,紧皱着眉头:“照这信上的意思,山贼是太子养的私兵,而那支补筑堤坝的队伍,是申明安的人?”
她无意识地挠了挠脸上一处,若有所思:“那申明安也是太子的人,所以补筑堤坝的那支队伍才和山贼碰上了头。”
丝毫没有意识到脸上蹭到了墨迹,孟平乐急急翻出了一沓纸中的一张,仔仔细细又读了一遍,微微张着嘴没有再说话,像是有些傻了般。
“墨步也打探了些毗山村的事,虽然他们那队长语焉不明,但是墨步基本能断定,是因为之前一晚,李氏夫君潜入堤坝公务帐,偷了账本。待官兵发现后,因着那些天只有毗山村的人在修补堤坝,便笃定是毗山村的人偷了账本。”
洛云晟慢慢补充道,英俊的侧脸在烛光映照下显得有些暗。
孟平乐半晌都没有说话,本有些开心的脸僵着,不知所措地看着手中的信件。她望向洛云晟,张了张口:“申明安是太子的人,但是申夫人不是。她不是吧?”
声音有些哽咽,她越说越小声,若不是洛云晟仔细听着,几乎都要漏掉她的最后一句话。
“申夫人应该与这些事都没什么关系。”洛云晟安慰她道,节骨分明的手伸过去,将她脸上的墨迹蹭掉。
像是才发现洛云晟的举动,孟平乐愣了一下,任由他的手抚过自己的脸,没有躲闪。
原先在脑海中的迷雾也开始逐渐清晰,孟平乐觉得她就快要触及事情的真相了:“我记得李氏之前跟我说,她和她的夫君都不识字,那她的夫君是怎么知道账本,还去偷了账本?”
洛云晟蹭了一下还没擦干净孟平乐的脸,极有耐心地用帕子沾了些茶水,小心翼翼地拭干净。
“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