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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22)

      这处清吧是两人常来的,韩立滔滔不绝地倾诉自己生活,自己的事业,但林然似乎有点心不在焉。
    是我太粗心了,今天飞回来又喝酒吃饭了,一定是太累了。韩立起身准备将人拉到公寓里去休息。
    林然抓住那只皮肤细腻的手腕,大拇指忍不住轻轻的摩挲了一下,阿立,你先坐下,不着急回家,我们再聊聊。
    有些话,回到家里说起来就显得格格不入了。
    韩立疑惑的坐下,莫非林家又在催婚了?还是林然工作上碰到什么问题了?
    我今天去学校接林涵,看到了一个人。林然的话还没说完,韩立感觉大脑就拉醒警报了。
    但面上他还是一副温柔倾听的模样,这幅假象让林然的心里也稍稍褪去些不安。
    韩飞是不是苏醒过来了?林涵说,那个男孩真的是你弟弟,毕竟这是你家的私事,我并未向父亲打听,但一直犹豫要不要问你。
    林然的语气平缓,措辞温和,完全是一副身为好朋友好哥哥的角度,去关心重伤昏迷的韩飞。
    然而韩立的内心却被妒火焚烧着,韩飞曾经暗恋林然,这件事,林然是否知情,或者只是来不及接受,亦或者,两人早就相爱,只是韩飞昏迷,让自己趁虚而入了。
    不然林然怎么一看到韩飞,就眼巴巴的跑来质问。
    这个事情,不是我不想跟外人说。韩立长叹一口气,脸上满是愁思。
    林然伸手环住韩立的肩膀,他们两个卡座比较偏僻,今天又是元旦,清吧里并没有多少客人。
    韩立将韩飞的病情稍微说了下,重点在是那个吴姓大师的建议,添油加醋的说了一遭,大概是为了韩飞的身体着想,所以才一直没有公开消息。
    这种事情,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飞飞的身体也不敢担这个风险,我家便没有大张旗鼓的宣告,想着说,等飞飞身体稳定了,再把亲戚朋友都请过来聚一下。
    林然不疑有他,毕竟植物人苏醒的事情已经够离奇了,韩家人有些讲究也是可以理解的,这位吴大师他也有所耳闻,在海市的富豪圈子里还是很有名的。
    多少年没见了,猛地见到,相貌一点都没变,真的有种恍若隔世的感觉。林然眼神放空,记忆不禁回到高中的时刻。
    韩立拿起桌上的鸡尾酒,闷了一口,低垂着双眸,无悲无喜,耳边俱是林然感叹的声音。
    韩飞好不容易苏醒过来,改天我牵头,咱们三个吃个饭如何。好友多年不见,林然能听到韩飞的好消息,还是十分兴奋的。
    韩立放下空空的酒杯,这恐怕不行。
    怎么了?林然有些意外。
    昏暗灯光下,韩立的脸庞满是无奈,显得格外踌躇,今天,父亲和飞飞吵得天翻地覆的,这段时间,飞飞怕是都不想见到我。
    韩飞还有胆子跟伯父对着干?这不是他的性格吧。林然微微睁大眼睛。
    谁知道呢,自从醒了之后,飞飞感觉就怪怪的,这次就是因为考试成绩不好,被父亲训斥了,飞飞就说父亲偏心我,还闹着以后都不要管他,今天饭也没吃成,我早早就跑出来等你了。
    林然点点头,毕竟是韩家父子兄弟间的私事,他也不好追根问底的,反正人都醒了,他再找机会在里面游说,兄弟间哪里有什么深仇大恨的,韩飞也不是什么不明事理的人。
    行吧,这事再说吧,以后有机会再吃饭。林然解了心中疑惑,也不再多纠结下去。
    韩立看着恋人若有所思的模样,不使用能力,都能知道,林然现在心里肯定想得是韩飞。
    果然是个甩不掉的麻烦,韩立摁下心中的烦乱,林然是他相恋七年的恋人,韩飞连做情敌的资格都没有。
    林然只是把韩飞当做一个朋友,一个弟弟看待,他不能自乱阵脚,反而破坏了自己在林然心中的美好形象。
    当年,那个疯子怎么就没把韩飞一木仓打死呢。
    第三十二章
    高三学业紧张,除了周日下午能回家休息一会儿,从早到晚都被上课补习塞得满满当当的,海市一中这种重点高中更不用说了,都是学生追着老师去学习。
    不过五班的例外,海市一中人尽皆知,毕竟韩飞三天两头的病假,以及吊车尾的成绩,建校以来都是极为罕见的,或者说是独一份的。
    班长又送韩飞回家休息了,要我说,韩飞还读什么书,就他那个病怏怏的样子,读也没有用,反正一看就是有钱人,到时花钱随便买个野鸡大学读不就好了,非跑来受罪,也就班长是个老好人。
    余年跟韩飞关系可好了,余年现在是球也不跟我们一起打,一天到晚就跟那个韩飞嘀嘀咕咕的,好的跟一条裤子的兄弟一样,真是邪了门了。
    欸,你说是不是因为韩飞是富二代呀,余年去抱大腿的,韩家可有钱了。
    哪个韩家?海市有钱人多了,不是谁都排的上号的,你说是吧,林涵。
    林涵掀起眼皮瞟了一眼极其八卦的男同学,一句话都懒得搭腔。
    林涵在五班是公认的富家公子哥,球鞋绝对是最新最潮的,游戏绝对是最全最快的,自己名下已经有了一辆跑车,这绝对是高中男生的终极梦想。
    林涵,你看看韩飞那个嚣张样子,张玉香竟然都不管。
    欸,别说了,人回来了。八卦的人一哄而散,韩飞裹得严严实实的回到自己的位子上。
    脱下毛线帽子露出微微发着湿意的头发,韩飞将围巾塞到余年抽屉里。
    羽绒服等会再换吧。余年将揉成一团的围巾叠好放到袋子里,两人默契十足,举手投足之间像是重复了无数遍了一样。
    林涵走过来,将试卷递给朝歌,你认不认得林然。
    朝歌懒懒的抬眼,他吃了饭就这样,睡意也热别浓,黑宝石一样的眼睛含着泪意,像是小孩子的眼神。
    谁?朝歌半晌才回道。
    林涵也不恼,此时正是中午休息的时间,许多学生还未返回教室,他自顾自的坐到韩飞前座的空位上。
    林然,这个人,我哥说他认识你,叫我在学校照顾你。林涵拿出手机,指着合影里的男人耐心解释道。
    衬衣西裤的男人揽着球衣牛仔裤的男孩,高大俊朗,有钱温柔,简直就是一切影视作品里学长最贴切的形象。
    喔。原来韩飞暗恋的人,现在就长这个样子呀,朝歌小小满足了好奇心。
    毕竟韩飞是告白未遂,任务又没明确要求夺回韩飞的梦中情人,朝歌也没有大义凛然的奉献清白。
    不怎么熟,有点印象吧。
    朝歌是要夺回韩飞的一切,但并不包括当小三插足,就算成功了,连韩飞都觉得羞耻。
    周围假装休息学习的学生,都默契的对视了一眼,韩飞果然拽得很,连林涵的面子都不给。
    朝歌接过保温杯,喝了一大口烫烫的甜汤,又补充一句,你哥就是眼神不大好。
    这话,这话怎么听都觉得是坏话好嘛,林涵一时语塞,他哥为什么认为自己和韩飞是好朋友呀。
    对方明明意有所指,对你很不满呀,搞得身为堂弟的我都好尴尬。
    林涵悻悻的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同学们又围了上来起哄,当事人恼羞成怒将人全部赶走。
    朝歌趴在桌上,听到不远处的窃窃私语,他倒没料到,林然的弟弟竟然跟自己一个班,而且还让林涵照顾自己。
    果然蒙在鼓里的糊涂人,一向是过得比较幸福的。
    别听他胡说。余年趴在朝歌旁边,轻声说道。
    朝歌挑眉,莫非你还知道什么秘闻。
    余年浅栗色的眼睛,在阳光下干净得像是一块茶色的糖果,他炫耀道,他才年纪前十,从来没有得过第一,比我差远了。
    果然不能相信这个幼稚鬼,朝歌白了余年一眼,转过头只留给余年一个圆圆的后脑勺。
    林涵的积极性并没有因此消失,他真诚的相信,曾经的优等生韩飞,如今成绩一塌糊涂,不是因为本身智力的限制,肯定是因为余年的补习方式不对,并且成功调到朝歌前座,有事没事进行课外指导。
    哥,放假了也有好多卷子要写,手指都要断了。余年趴在书桌上哀嚎,桌对面的朝歌手指轻轻一点,将购物车清空,他跟前厚厚的一叠试卷还是空白的。
    明天,你是不是要回家?朝歌恍惚听余年说起。
    余年点头,要忙祭拜的事情,大概一整天都要忙,晚上回来吧。
    朝歌反正跟韩家闹翻了,今年春节回不回去还是二说,反正余年也没有亲人,又咋咋呼呼比较热闹,和他一起过节一点都不会觉得孤单。
    我陪你一起吧。朝歌说道。
    余年连连摆手,白净的脸上满是窘迫的红晕,我家住在城中村里,很乱很脏,特别不好,你还是别来了。
    在家呆着也是呆着,出去走走透口气。
    海市在近几十年飞速发展,这座城市里充斥着无数高楼大厦,也走出了无数赫赫有名的商业大亨,但这座钢铁巨兽的身体里,却依然藏着腐朽陈旧的伤疤。
    城中村倒没有朝歌想象中那么不堪,怎么说呢,风格有些复古,村里村外似乎交错了十年的时光,不管是房屋建筑还是商店招牌都老旧一点,道路也比较狭窄,通常都是双行道,到巷子里,大概只能双人并行的宽度。
    余年回来啦,好久没看到你。
    长高了,这伙子是谁呀,同学嘛,挺俊的小伙子呀。
    余年,我家包了好多饺子,拿给你同学吃。
    从巷子头进去,一路上都是打招呼的街坊邻居,还有塞水果饼干的,连朝歌的口袋里都被塞了一把五彩缤纷的软糖。
    余年将手里的东西搁到桌上,赶紧收拾了一张干净板凳,打开小太阳取暖器对着朝歌。
    我爷爷时不时帮街坊看病开药,其实都是小病,但是大家都挺敬重,就是有点太热情了,哥,你就坐在这儿,我打扫打扫,中午带你去一个川菜馆吃,特别好吃,就是我曾经打工的那家,老板手艺特别厉害喔。
    余年低着头擦拭桌面门板,正午的阳光投射在他脸上,将脸颊边缘的线条完全模糊掉,只能看到高挺的鼻尖,和一扇一扇长长的睫毛,茶色的眼瞳几乎能化成透明的宝石,虽然还带着稚气,但已经有了青年的俊美英气。
    可谁能想到,整天像小狗一样咋呼快乐的余年,其实在这个世界上一个亲人都没有了。
    朝歌缩着身子,在取暖器前像一只毛茸茸的小猫,口袋里的糖纸噼啪作响,他拆了一颗吃,很普通的柠檬味,酸酸甜甜的,倒也还不错。
    余年!过来拿饺子!不知从巷子哪边传来喊声,余年将手下的活放下,像一阵小旋风一样刮出去。
    朝歌一边烤火一边刷手机,耳边突然传来女人的叱骂声,似乎在说房租之类的,骂得很难听。
    女人喋喋不休骂了几分钟,对方才嘶哑的嘟哝了一句知道了。
    朝歌突然觉得心头一紧,莫名后背发凉,声音有些熟悉,但又说不上是谁,难受的紧,仿佛潜意识不想再听到这个声音,但是又想弄清楚是谁,反正像个钩子一样左右拉扯的疼的慌。
    是韩飞认识的?朝歌有些疑惑,韩飞这样有钱人的孩子,难道还会认识城中村的人,朝歌寻着声音的大致方向走到院子里来。
    余年家是个二层小楼,前头有个小院子搭了一个车棚,周围的楼房乱搭乱建,密密麻麻挨在一块,左右瞧了瞧,一个人影都没看到。
    奇怪了,到底谁?
    铃铃铃手机铃声差点把朝歌的心脏给吓停了。
    是个陌生号码,铃声还锲而不舍的响着,朝歌疑惑的接通,那头是一个低沉的嗓音。
    韩飞,你这个兔崽子,赶紧给我回家吃饭。男声懒洋洋的,腔调漫不经心带着一丝痞气,话说的很不客气。
    是刘楚山,韩夫人的哥哥,韩飞的亲舅舅,算是最了解韩飞的长辈,最主要的是,刘楚山对韩立一向很冷淡。
    我在同学家,帮忙。朝歌说道。
    那头嘶了一声,刘楚山气急败坏道,是同学重要,还是舅舅重要,你小子心里有没有数。
    同学。
    韩飞,我看你是皮又痒了,老刘家的荆条又可以拿出来了,赶紧的,我这儿还有一堆礼物给你呢,今天不来就全部送给韩立。刘楚山就威胁道。
    朝歌拿着手机,就在院子里吹着寒风跟便宜舅舅拌嘴,浑然不知斜后方三楼的阁小房间的碎花窗帘被掀开,露出一道黑色的缝隙。
    一只浑浊的眼珠子里,满是血丝,正一动不动的盯着院子里的青年。
    反正我不想回家,但是和舅舅的饭我还是要吃的,能不能带个朋友过来。
    知道了,我现在你以前废话没有这么多的,地址报过来,一会儿电话联系。
    朝歌收了电话,高高瘦瘦的余年像一根笔直的电线杆杵在旁边,笑着说道,哥,是有大餐吃吗?
    对,我舅舅突然回来了,不去吃肯定要烦死我,川菜留到晚餐再去吧。
    既然都答应余年来家里帮忙,朝歌自然不会丢下人不管,这可是自己最贴心的小弟,自然是要罩着的。
    余年左手拎了好几个袋子,伸出另一只手握住朝歌刚刚打电话的右手,少年温暖的大掌,像是蕴含了一个小太阳,从来没有任何负面的东西。
    好,我把东西放好就一起出门,这里汽车不好进来。余年快跑进去,将袋子放到桌上,锁好门窗。
    朝歌心里想着一会儿见面的事情,垂着头若有所思,少年伸手理了理青年的短发,将毛线帽给他戴好,活脱脱一副兄友弟恭的温情画面。
    少年突然转身向后看,俊美的脸上没有一丝笑意,视线宛如箭矢一般射向阁楼偷窥之人的,铺天盖地的无形压力几乎能碾碎眼球,老人猛地后退,跌坐在地上,发出巨大的噪音。
    什么声音?朝歌抬头问道。
    余年睁着一双浅栗色的眼睛,压了压朝歌的帽檐,可能是夫妻打架吧,没事。
    花白头发的老人蜷缩在地上,枯树皮一样的双手颤颤巍巍摸向自己的眼角,触到温热的液体,他眼前的世界被一层血色笼罩。